第82章 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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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五百万后,我在师范大学附近租了一套高档公寓,原本是想直接买的,但是苏晓晓坚持让我少花钱,毕竟以后的日子还很长。
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小家,我更加全力以赴地写作,直到快要写到最后一个故事《丛林法则》,这最后一个故事可以说是所有故事中最惨烈的,因为死亡人数最多,由于我事先预告过,所以在网上的呼声最高。
「社会篇」事实上并不太好写,因为有一些涉及到真实事件,尤其是李晟铭事件和末日预言,这些都是公众所熟知的,虽然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但还是有不少读者猜到了故事原型,因此产生了激烈的讨论,这也进一步提升了《雨神手记》的热度。
果然如马博渊推测的那样,我的小说有成为现象级小说的潜质。
但写到《丛林法则》时,我的内心隐隐间有一丝后怕,那种极度黑暗,极度闭塞,自相残杀的场景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完全不想回忆第二遍。
因此我放慢了前一个故事的写作速度,见我速度放缓,就有大量读者前来催更,此时马博渊打来电话,这让我生出极大的压力。
“宇先生,你现在的写作速度有点慢啊,小心热度降下去了!”
“实不相瞒,最后一个故事有点复杂,我必须花些时间构思。”
“今天除了催催你之外,还有一件好事告诉你,你的第一本小说《绝命证人》竟然破格被我们主编看中了,也同意出版,但是价格没有《雨神手记》高。”
我的心脏突然猛跳起来,虽然《雨神手记》让我被很多人熟知,也为第一本小说引流不少,数据也比以前好太多,但与第二本小说仍旧相差太远。
“那这次出价大概是多少呢?”我吞了吞口水问道。
“只有300万,但是价格可以谈,《绝命证人》我全部看完了,我觉得这部作品更能代表你的现实主义特点,不过我同样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你问吧!”一听到他又要问问题,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最后一章番外说你是从一个警察身上找到的素材,请问这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吗?”
“是的,里面的七个案子基本上是他提供的素材,我以前从来没写过破案推理题材的小说,没有这些素材,我根本不会写。”
“那主角是用的真名吗?”
“是的,我那时还特地问他可不可以用真名。”
“这涉及到姓名权,所以我们经过一番商讨,这边想让你邀请他过来亲自授权!”
这让我有些为难,我毕竟很久没与第一本小说的主角方崖联系过,作为警察的他实在太忙了,完全不知道他是否有时间,还要让他从h市赶过来,这的确不太容易,我沉默许久,才回复道:
“这样吧,我先问问,出版合作的事情先不着急。”
经历了那次凶案之后,方崖立即赶回去和自己的老婆孩子团聚了,没过多久就到市局复职,那段时间他一直比较忙,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他给我陆陆续续地讲了很多案子和往事,这让我对这个人更加的了解,也能让我更好的丰富人物形象,搜集完所有素材之后,我这才回到千湖市开始写作。
我心里很明白,他当时只是帮我一个忙作为回报而已,和我并不算太熟,这次的邀请无疑让我倍感压力,我想要放弃,但那不仅仅是300万,更是我的处女作,我不希望它被埋没。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苏晓晓,谁知道她竟激动无比。
“我还以为你只是想让别人认为这是真实事件,才这么写的,原来真有这样一个警察,哈哈,我倒要见见他长得有多帅!”
我苦闷地说道:“人家很忙,而且我们并不是很熟,要喊他来千湖市 ,属实有些难。”
她摇晃着我的手臂,突然撒娇起来:“你就试试看嘛,别总是不好意思。”
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我这才鼓起勇气,终于拨通了那个一年前就存下的电话号码,尽管他一再强调,碰到什么麻烦事可以去找他,但我从未有这种想法。
电话在我极度紧绷的精神下终于接通了,只听见听筒那头磁性中带有些许沧桑的声音:
“喂,你是宇慎?”
随即我把邀请他的缘由一股脑的说出来,紧张的心情让我的语速极快。
只听见他突然笑了两声,我这才放松下来。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正巧我和夏蝉想要带着孩子去旅游,不知道去哪玩呢?”
“哦,是吗?看来我这个电话打得正是时候咯!”
我们的话语很快变得轻松起来,就像突然联系上一个多年的故友一般,这种感觉很奇妙,他既是我笔下的人物,我曾经无数次分析过他,竭力想象着他的生活,又像一个一见如故、君子之交的朋友。
当我告知方崖即将来访时,苏晓晓激动得跳起来:
“如果方警官是真实存在的,那我一定是他的小迷妹,试问一个长得又高又帅,智商超高,又是警察的人谁不爱呢?”
我故意装作吃醋的样子说道:“人家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你瞎凑啥热闹,你难道就这么喜欢帅哥吗?”
“爱帅真心,人皆有之,哈哈,你开始嫉妒了...”
“你难道觉得我不帅吗,需要嫉妒别人?”
......
两天后,我们早早来到城市西郊的机场。
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会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留着一头有些长的头发,眼神坚定执着,但又透露着一种少年的纯真。
当他们拖着行李箱,抱着孩子来到我身前时,我竟一眼没有认出来,这两人简直就像一对明星情侣。
男人的头发依旧很长,只不过他一改往日的风格,穿着一套黑色的薄款大衣,戴着墨镜,脸角的轮廓依旧分明,而女人也戴着墨镜,手里抱着孩子,穿着一件白色小香风外套和淡蓝色牛仔裤,勾勒出姣好的身材,显得青春而靓丽,完全不像一个生过孩子的人。
一行四人面对面站了一会儿,倒是夏蝉格外热情地朝我打招呼:
“好久不见,宇大作家!”
“好久不见啊,我的第一个女主角!”
说这话的时候,苏晓晓猛地揪了一下我的胳膊。
“这个漂亮的小妹妹是谁呀?”说话间,夏蝉把目光投向一旁的苏晓晓。
“你好,夏蝉姐姐,我是宇大作家的第二个女主角!”
这时默不做声的方崖摘下墨镜,那张依旧英俊的脸上多了一种沧桑和烟火气,他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这和我刚见到的阿成呆呆的模样截然不同。
“我看她不仅仅是你的女主角吧,宇老弟,艳福不浅呐!”
这和我印象中的方崖有些不同,笔下的他是一个执着认真,严肃高冷的人,现如今他给我的印象更加开朗活泼了。
“我说阿成,一年不见,幸福的生活让你变了不少啊!”
“是吗,你倒是说说看我哪变了?”虽然他的语气轻松,但目光依旧尖锐。
“我觉得你变得更活泼了,还挺会开玩笑的嘛!”
“难道是我误会了吗?”
这时有些害羞的苏晓晓站了出来,正义凛然地说道:
“方警官,不得不说,你的观察力和分析力真的很惊人!”
原本以为几人见面会略显尴尬,尤其是苏晓晓和他们并不熟,但耐不住她性格活泼开朗,很快便与这对夫妇打成一片。
这样的场景曾经是我无数次幻想过的,有一天我小说的主角们会相遇,会产生一种奇妙美好的交互效应,在我脑海中成为一幅最完美的世界名画。
很快我就订了一家高档餐厅替这对夫妇接风洗尘,在路上,这两位“女主角”们就热情地聊了起来,虽说第一次见面,但因为某种相似的特点,很快打成一片,形影不离。
苏晓晓十分喜欢孩子,还自己亲自抱着,时不时逗弄他红扑扑的小脸蛋,这时夏蝉开玩笑似地说道:
“可爱吧,你也要不要生一个?”
说着,她不怀好意地朝我看了一眼,这样的举动无疑让苏晓晓羞红了脸。
而方崖总喜欢似笑非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一副享受的样子,我这才发现笔下的他们和现实中的他们有着很大的出入。
亦或者,这一年来的生活改变了他们对悲惨过去的看法,学会了放下,好好生活。
而我看着那一岁半的孩子,心中不由得感慨,那或许是上天不忍心再折磨二人,给予他们的补偿。
见苏晓晓不回答,我不再遮遮掩掩不好意思,大胆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看着夏蝉自信地说道:
“哼,等着吧,我们的孩子肯定要比你们家更可爱...”
我还没说完,苏晓晓就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我的肚子,让我一阵钝痛。
我装作一副痛苦的样子说道:“我终于发现你俩的共同点了,脾气暴躁,武力爆表!”
这时方崖走过来,将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感叹地说道:“哎,老兄,你是不知道我在这个家也没啥地位,因为我打不过她...”
这句话倒是把苏晓晓逗笑了,她笑得前仰后合:
“方警官,想不到如此强大的你还是妻管严!”
“可不是嘛,战斗力决定家庭地位!”
“看来我要把以前的散打、跆拳道和空手道的招式重新捡起来了!”
我看到苏晓晓的脸上露出一抹奸笑,我赶忙求饶似地说道:
“诶,姑奶奶,您可饶了我吧,女孩子家家的,干嘛总是打打杀杀的!”
“就是就是,女孩子就要貌美如花,何必打打杀杀,这样多不好!”方崖在一旁帮腔。
夏蝉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大衣领口,故作凶狠地问道:
“嗯?老公,你也是这么想的吗?你可别忘了谁当初救了你那么多次?”
在一旁看戏的方崖整个身子一软,看来他真的变成了妻管严,那样子着实有些好笑。
他就像一个犯错的小孩说道:“老婆我错了,我怎能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
一顿饭在愉悦的聊天中很快结束,不到一天时间,我的“主角团”们就混熟了,我事先给夫妇二人规划了旅游路线,不过明天要先去马博渊的授权仪式,如果没问题的话,说不定可以当场签约。
时间来到晚上,我特地奢侈了一把,订了两个五星级酒店的高档客房,起初二人执意推脱,但我表示,他们的往事给我提供了那么好的写作素材,这次必须好好招待一番。
原本我是打算一对情侣住一间的,可是夏蝉执意要拉着苏晓晓住一间房,经过了一下午的相处,两人简直就像好闺蜜一般形影不离,时不时在一旁说着悄悄话,好不亲密。
而我们两个大男人不情不愿地住进了另一套房间,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侯震星,当初我去h市遭遇的那个凶手,一想到我曾经和他同住一间房,他故意将我迷晕,趁我昏睡时去杀人,我便不寒而栗。
令人尴尬的是只有一张大床,我真的想再去订一个房间,但还是忍住了,毕竟不能这样冷落客人。
他给我递了一支烟,问道:”抽不抽?”
我拒绝了,吃惊地问他:“一年不见,你啥时候学会了抽烟?”
“玉蝶姐走后不久,我就学会了。”
“哎,多么好的一个人,你说怎么就...侯震星的判决下来没?”
“瞿胜告诉我,一审下来了,是死刑,应该不会变了...”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落寞之感。
“哎,都怪我,我不该去想着找你的,还间接为侯震星创造了机会...”
“别这么说,侯震星想要杀玉蝶姐,他总会抓住机会的...况且你的到来也让我恢复记忆,要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不太可能和夏蝉母子团聚。”
“对了,这一年你过得咋样,看你目前的精神状态挺好的嘛?”我装作一副轻松的样子问道。
“还行吧,一年来也没遇到啥大案子,要不然我可以再给你提供一点素材,让你写《绝命证人》第二部!”
我笑着回道:“好啊,我的处女作可是有你一大半的功劳。”
他也轻松地笑了笑,像是释怀了某件事。
“其实吧,你把我的往事写出来,我再去看时,感觉自己又活了一遍,那些案子,那些死者,那些受害者其实都是人世间悲剧宿命的产物,如果他们的犯罪心理能够得到及时的干预,说不定就不会有悲剧的发生。”
透过这些案子,我也感觉到人生命运无常,也许是历经生死之后,他看透了很多事,多了很多感怀,才会选择抽烟。
我们聊着案子,聊着小说,聊着我们的往事,不知不觉到了深夜,仍旧没有睡意。
此时的我们就像亲密无间的老朋友一般,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人。
拿到五百万后,我在师范大学附近租了一套高档公寓,原本是想直接买的,但是苏晓晓坚持让我少花钱,毕竟以后的日子还很长。
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小家,我更加全力以赴地写作,直到快要写到最后一个故事《丛林法则》,这最后一个故事可以说是所有故事中最惨烈的,因为死亡人数最多,由于我事先预告过,所以在网上的呼声最高。
「社会篇」事实上并不太好写,因为有一些涉及到真实事件,尤其是李晟铭事件和末日预言,这些都是公众所熟知的,虽然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但还是有不少读者猜到了故事原型,因此产生了激烈的讨论,这也进一步提升了《雨神手记》的热度。
果然如马博渊推测的那样,我的小说有成为现象级小说的潜质。
但写到《丛林法则》时,我的内心隐隐间有一丝后怕,那种极度黑暗,极度闭塞,自相残杀的场景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完全不想回忆第二遍。
因此我放慢了前一个故事的写作速度,见我速度放缓,就有大量读者前来催更,此时马博渊打来电话,这让我生出极大的压力。
“宇先生,你现在的写作速度有点慢啊,小心热度降下去了!”
“实不相瞒,最后一个故事有点复杂,我必须花些时间构思。”
“今天除了催催你之外,还有一件好事告诉你,你的第一本小说《绝命证人》竟然破格被我们主编看中了,也同意出版,但是价格没有《雨神手记》高。”
我的心脏突然猛跳起来,虽然《雨神手记》让我被很多人熟知,也为第一本小说引流不少,数据也比以前好太多,但与第二本小说仍旧相差太远。
“那这次出价大概是多少呢?”我吞了吞口水问道。
“只有300万,但是价格可以谈,《绝命证人》我全部看完了,我觉得这部作品更能代表你的现实主义特点,不过我同样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你问吧!”一听到他又要问问题,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最后一章番外说你是从一个警察身上找到的素材,请问这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吗?”
“是的,里面的七个案子基本上是他提供的素材,我以前从来没写过破案推理题材的小说,没有这些素材,我根本不会写。”
“那主角是用的真名吗?”
“是的,我那时还特地问他可不可以用真名。”
“这涉及到姓名权,所以我们经过一番商讨,这边想让你邀请他过来亲自授权!”
这让我有些为难,我毕竟很久没与第一本小说的主角方崖联系过,作为警察的他实在太忙了,完全不知道他是否有时间,还要让他从h市赶过来,这的确不太容易,我沉默许久,才回复道:
“这样吧,我先问问,出版合作的事情先不着急。”
经历了那次凶案之后,方崖立即赶回去和自己的老婆孩子团聚了,没过多久就到市局复职,那段时间他一直比较忙,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他给我陆陆续续地讲了很多案子和往事,这让我对这个人更加的了解,也能让我更好的丰富人物形象,搜集完所有素材之后,我这才回到千湖市开始写作。
我心里很明白,他当时只是帮我一个忙作为回报而已,和我并不算太熟,这次的邀请无疑让我倍感压力,我想要放弃,但那不仅仅是300万,更是我的处女作,我不希望它被埋没。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苏晓晓,谁知道她竟激动无比。
“我还以为你只是想让别人认为这是真实事件,才这么写的,原来真有这样一个警察,哈哈,我倒要见见他长得有多帅!”
我苦闷地说道:“人家很忙,而且我们并不是很熟,要喊他来千湖市 ,属实有些难。”
她摇晃着我的手臂,突然撒娇起来:“你就试试看嘛,别总是不好意思。”
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我这才鼓起勇气,终于拨通了那个一年前就存下的电话号码,尽管他一再强调,碰到什么麻烦事可以去找他,但我从未有这种想法。
电话在我极度紧绷的精神下终于接通了,只听见听筒那头磁性中带有些许沧桑的声音:
“喂,你是宇慎?”
随即我把邀请他的缘由一股脑的说出来,紧张的心情让我的语速极快。
只听见他突然笑了两声,我这才放松下来。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正巧我和夏蝉想要带着孩子去旅游,不知道去哪玩呢?”
“哦,是吗?看来我这个电话打得正是时候咯!”
我们的话语很快变得轻松起来,就像突然联系上一个多年的故友一般,这种感觉很奇妙,他既是我笔下的人物,我曾经无数次分析过他,竭力想象着他的生活,又像一个一见如故、君子之交的朋友。
当我告知方崖即将来访时,苏晓晓激动得跳起来:
“如果方警官是真实存在的,那我一定是他的小迷妹,试问一个长得又高又帅,智商超高,又是警察的人谁不爱呢?”
我故意装作吃醋的样子说道:“人家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你瞎凑啥热闹,你难道就这么喜欢帅哥吗?”
“爱帅真心,人皆有之,哈哈,你开始嫉妒了...”
“你难道觉得我不帅吗,需要嫉妒别人?”
......
两天后,我们早早来到城市西郊的机场。
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会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留着一头有些长的头发,眼神坚定执着,但又透露着一种少年的纯真。
当他们拖着行李箱,抱着孩子来到我身前时,我竟一眼没有认出来,这两人简直就像一对明星情侣。
男人的头发依旧很长,只不过他一改往日的风格,穿着一套黑色的薄款大衣,戴着墨镜,脸角的轮廓依旧分明,而女人也戴着墨镜,手里抱着孩子,穿着一件白色小香风外套和淡蓝色牛仔裤,勾勒出姣好的身材,显得青春而靓丽,完全不像一个生过孩子的人。
一行四人面对面站了一会儿,倒是夏蝉格外热情地朝我打招呼:
“好久不见,宇大作家!”
“好久不见啊,我的第一个女主角!”
说这话的时候,苏晓晓猛地揪了一下我的胳膊。
“这个漂亮的小妹妹是谁呀?”说话间,夏蝉把目光投向一旁的苏晓晓。
“你好,夏蝉姐姐,我是宇大作家的第二个女主角!”
这时默不做声的方崖摘下墨镜,那张依旧英俊的脸上多了一种沧桑和烟火气,他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这和我刚见到的阿成呆呆的模样截然不同。
“我看她不仅仅是你的女主角吧,宇老弟,艳福不浅呐!”
这和我印象中的方崖有些不同,笔下的他是一个执着认真,严肃高冷的人,现如今他给我的印象更加开朗活泼了。
“我说阿成,一年不见,幸福的生活让你变了不少啊!”
“是吗,你倒是说说看我哪变了?”虽然他的语气轻松,但目光依旧尖锐。
“我觉得你变得更活泼了,还挺会开玩笑的嘛!”
“难道是我误会了吗?”
这时有些害羞的苏晓晓站了出来,正义凛然地说道:
“方警官,不得不说,你的观察力和分析力真的很惊人!”
原本以为几人见面会略显尴尬,尤其是苏晓晓和他们并不熟,但耐不住她性格活泼开朗,很快便与这对夫妇打成一片。
这样的场景曾经是我无数次幻想过的,有一天我小说的主角们会相遇,会产生一种奇妙美好的交互效应,在我脑海中成为一幅最完美的世界名画。
很快我就订了一家高档餐厅替这对夫妇接风洗尘,在路上,这两位“女主角”们就热情地聊了起来,虽说第一次见面,但因为某种相似的特点,很快打成一片,形影不离。
苏晓晓十分喜欢孩子,还自己亲自抱着,时不时逗弄他红扑扑的小脸蛋,这时夏蝉开玩笑似地说道:
“可爱吧,你也要不要生一个?”
说着,她不怀好意地朝我看了一眼,这样的举动无疑让苏晓晓羞红了脸。
而方崖总喜欢似笑非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一副享受的样子,我这才发现笔下的他们和现实中的他们有着很大的出入。
亦或者,这一年来的生活改变了他们对悲惨过去的看法,学会了放下,好好生活。
而我看着那一岁半的孩子,心中不由得感慨,那或许是上天不忍心再折磨二人,给予他们的补偿。
见苏晓晓不回答,我不再遮遮掩掩不好意思,大胆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看着夏蝉自信地说道:
“哼,等着吧,我们的孩子肯定要比你们家更可爱...”
我还没说完,苏晓晓就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我的肚子,让我一阵钝痛。
我装作一副痛苦的样子说道:“我终于发现你俩的共同点了,脾气暴躁,武力爆表!”
这时方崖走过来,将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感叹地说道:“哎,老兄,你是不知道我在这个家也没啥地位,因为我打不过她...”
这句话倒是把苏晓晓逗笑了,她笑得前仰后合:
“方警官,想不到如此强大的你还是妻管严!”
“可不是嘛,战斗力决定家庭地位!”
“看来我要把以前的散打、跆拳道和空手道的招式重新捡起来了!”
我看到苏晓晓的脸上露出一抹奸笑,我赶忙求饶似地说道:
“诶,姑奶奶,您可饶了我吧,女孩子家家的,干嘛总是打打杀杀的!”
“就是就是,女孩子就要貌美如花,何必打打杀杀,这样多不好!”方崖在一旁帮腔。
夏蝉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大衣领口,故作凶狠地问道:
“嗯?老公,你也是这么想的吗?你可别忘了谁当初救了你那么多次?”
在一旁看戏的方崖整个身子一软,看来他真的变成了妻管严,那样子着实有些好笑。
他就像一个犯错的小孩说道:“老婆我错了,我怎能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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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在愉悦的聊天中很快结束,不到一天时间,我的“主角团”们就混熟了,我事先给夫妇二人规划了旅游路线,不过明天要先去马博渊的授权仪式,如果没问题的话,说不定可以当场签约。
时间来到晚上,我特地奢侈了一把,订了两个五星级酒店的高档客房,起初二人执意推脱,但我表示,他们的往事给我提供了那么好的写作素材,这次必须好好招待一番。
原本我是打算一对情侣住一间的,可是夏蝉执意要拉着苏晓晓住一间房,经过了一下午的相处,两人简直就像好闺蜜一般形影不离,时不时在一旁说着悄悄话,好不亲密。
而我们两个大男人不情不愿地住进了另一套房间,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侯震星,当初我去h市遭遇的那个凶手,一想到我曾经和他同住一间房,他故意将我迷晕,趁我昏睡时去杀人,我便不寒而栗。
令人尴尬的是只有一张大床,我真的想再去订一个房间,但还是忍住了,毕竟不能这样冷落客人。
他给我递了一支烟,问道:”抽不抽?”
我拒绝了,吃惊地问他:“一年不见,你啥时候学会了抽烟?”
“玉蝶姐走后不久,我就学会了。”
“哎,多么好的一个人,你说怎么就...侯震星的判决下来没?”
“瞿胜告诉我,一审下来了,是死刑,应该不会变了...”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落寞之感。
“哎,都怪我,我不该去想着找你的,还间接为侯震星创造了机会...”
“别这么说,侯震星想要杀玉蝶姐,他总会抓住机会的...况且你的到来也让我恢复记忆,要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不太可能和夏蝉母子团聚。”
“对了,这一年你过得咋样,看你目前的精神状态挺好的嘛?”我装作一副轻松的样子问道。
“还行吧,一年来也没遇到啥大案子,要不然我可以再给你提供一点素材,让你写《绝命证人》第二部!”
我笑着回道:“好啊,我的处女作可是有你一大半的功劳。”
他也轻松地笑了笑,像是释怀了某件事。
“其实吧,你把我的往事写出来,我再去看时,感觉自己又活了一遍,那些案子,那些死者,那些受害者其实都是人世间悲剧宿命的产物,如果他们的犯罪心理能够得到及时的干预,说不定就不会有悲剧的发生。”
透过这些案子,我也感觉到人生命运无常,也许是历经生死之后,他看透了很多事,多了很多感怀,才会选择抽烟。
我们聊着案子,聊着小说,聊着我们的往事,不知不觉到了深夜,仍旧没有睡意。
此时的我们就像亲密无间的老朋友一般,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