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梁耀祖,出现!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任颧禾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栽在一个妇人之手!原以为这一切都是太子在背后搞鬼,如今想来,太子在里面也不过是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任颧禾失魂落魄的跌坐在草席上,难以置信中更多的是受打击,自嘲的低喃,“没想到我任颧禾竟然毁于妇人之手,呵呵,最后竟然毁在一个妇道人家的手里啊!争夺了一辈子,精明了一辈子,谨慎了一辈子,最后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宣旨的公公认得进来的人,是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是未来的太子妃娘娘,立即收起傲慢的神情,谄媚的给她行礼,“奴才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安好。”他在宫里活了这么多年,早成了人精,知道再留在这里就该听到那些不该听的了,也不需要主子出手赶的,自个儿识趣的退下去,“公主殿下,奴才还有事,就先告退了。”
说着退出牢门,出门的时候正好与匆匆而来的雷霆王碰上。
“哎哟,你撞死本王咯~”
宣旨的太监在心里呕血,明明是他自个人横冲直撞的,咋还怪他身上来了?可人家是王爷,他是奴才。只得躬身赔礼,“请王爷恕罪,是奴才有眼无珠,走路不长眼,还请王爷大人大量,莫要怪罪才好。”
“哎呀,这点小事,哪用得着赔礼道歉,好了好了,快去吧没事。”呈袭这会儿高兴着呢,就是当面扇他一个耳光,他都会笑着跟你说没事没事。
哈哈,呈袭今儿是专门来看任颧禾的下场滴。嗤——落井下石的这种事他最喜欢。
呈袭忙越过碍事的太监,走进牢房,在一旁搬了个长木条凳,在任颧禾的面前坐下之后,拍了拍凳子的另一半,扬声喊道,“闺女,来,坐!”声音别提有多轻快愉悦了。
他闺女如今是双重身子的人,怎能久站!
等以墨坐下之后,呈袭立即翘起二郎腿,一副不可一世的看着任颧禾,见任颧禾这破烂样儿,高兴惨咯,“哟,这还是左相大人吧?哎哟,看这些个不懂事的奴才,怎么说您老也是当朝丞相,哦不,曾经是当朝丞相,怎么能这么怠慢您?这衣服呢,假腿呢,哎呀,还有这饭,都馊了,怎么能给咱们曾经位高权重的左相大人吃呢。”脚一伸,将还剩大半碗的饭给踢倒,“都坏了,别吃了别吃了。本王跟这里的狱卒还有几分交情,等会儿,本王给他们说一声,让他们给您弄一桌好吃的……”
呈袭笑得那叫一个得瑟,“说起来还得感谢左相大人呢,要不是当初左相大人的功劳,本王又怎么会与这牢房里的狱卒有交情呢。哎呀,又说起来,本王和左相大人还真有缘,当初本王蹲过的牢房,左相大人也进来了。可惜,左相大人没本王的好运,进得来出不去。”
任颧禾这辈子最看不起的人就是呈袭,骄纵自大,目中无人,且胸无点墨,愚蠢之极。如果不是皇上容忍他,如果不是呈以墨在暗中保护他,以他树敌万千的张狂作为,怕是早就死了。他任颧禾从一介寒门子弟高升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相尊位,经历了无数风雨,经历了无数生死。他能在一次次的陷阱中脱身而出,他能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在年谱只手遮天,凭的就是机灵睿智,凭的就是小心谨慎,凭的就是他对皇上的卑微谄媚。可他呈袭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如此愚笨之人却整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大呼小叫,叫他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任颧禾也看开了,对于呈袭的冷嘲热讽,没有丝毫生气的迹象。临死之人哪还有那么多争强好胜之心,倚靠在墙角,双目无神的念叨,“有些人奋斗了大半辈子,为了那点不起眼的钱财,为了那点屁都不是的荣耀,为了那点别人不屑一顾的权位,卖了灵魂丢了尊严;可有些人一生下就位高权重,就荣耀加身,就有挥霍不完的钱财……呵呵,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呈袭可体会不到他的辛酸与不甘,笑眯眯的打击道,“因为有的人上辈子做了好事,所以下辈子投胎道大富大贵之家,享受荣华富贵。而有的人上辈子十恶不赦,所以注定下辈子只能磨难一生。所以说,本王是上辈子做了大好事,这辈子才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而你上辈子一定是奸淫掳掠之辈,所以这辈子就这样了。哦,对了,你这辈子犯的罪可比奸淫掳掠还严重,死人呢,死的人都能堆成山了。呵呵,恐怕你下辈子只能做猪狗咯~”他奇思妙想,“这样吧,你到下面的时候跟阎王爷说一下,就投胎做狗,因为本王家里没养猪,只养了恶犬,你投胎到本王家里来吧,做本王的恶犬,本王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噗——
以墨忍不住的笑出声,她父王损人的功力越来越深厚了,骂人都不带脏字。
任颧禾有气无力的看他一眼,不理他这疯子,目光转向呈以墨,问出他最想不明白的事,“你是如何让蒋王二人背叛我的?”他当初选中这两人,是因为两人贪财且怕死,这样的人最好控制,也最不会背叛他。因为两人也掺入其中,且都拿了不少好处,如果查出来,也是抄家灭族之罪。可没想到的是,他认为最不会背叛他的两人却最先背叛他!
以墨做了个手势,空中蓦然出现两道人影,任颧禾抬眸看去,当看清两人的脸,惊得张大了嘴,“蒋春华?王泽铭?不,不,你不是蒋春华,你也不是王泽铭,他们两个都是普通人,不会武功。”他看向呈以墨,瞬间明白了,“原来在寄来和暗月的蒋王二人早就被你偷换了。你到底是何时换的?”
以墨扬手让两人退下,淡声道,“你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她垂眸整理了下绣袍,“我今日是来感谢你的。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会凭空得了那笔横财。”说罢,也不看他呆愕的神情,起身与呈袭出了牢房。
任颧禾满目惊愕,当体会到她话里的意思,顿时疯狂起来,“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要向皇上禀告,来人啊——”
以墨最后的一句话,让任颧禾死也不甘心,原以为是太子暗中拿了去,没想到竟是那个贱人!凭什么,凭什么?!他为了那些粮食钱财,最后沦落到被抄家灭门,可到最后才晓得,原来是为别人做了嫁衣。不——不!他要告诉皇上,告诉全天下的人,他要让呈以墨那个贱女人给他陪葬!
“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
这时,开饭的时间到了。一个狱卒过来,将饭碗扔到他面前,“快吃吧,吃饱了明天好上路!”
任颧禾趁机拉上狱卒的手,“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见皇上。你快去通报。”
狱卒嗤笑,嘲讽道,“你以为你还是左相大人啊,你看清楚了,你如今是个死囚,皇上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你啰嗦什么!叫你去你就去,如果耽误了大事,小心你的狗命!”任颧禾在朝为官多年,那身官威不怒自威,如今虽然落难,可一个小小的狱卒还是镇压得住。
狱卒被他一恐吓,犹豫了,万一真有大事耽误了,那他小命就完了。
“你你、你等着,我去禀报给狱长大人。”
狱长得了消息,理了理一身官服,然后直往皇宫而去——
可惜他去的不是乾闽帝的御书房,而是太子殿下的东宫。
东宫之中,太子爷在查看着蔡庆呈来的奏折。靴公公躬身进来禀报,“爷,牢里传来消息,说任颧禾想要见皇上。”
太子爷头也不抬,冷声命令道,“想办法让他永远都开不了口。”
“是!”
直到第二日行刑,任颧禾都没见到乾闽帝。
第二日午时,太阳升至正高空,刺目的阳光照得众人睁不开眼。菜市法场上,作恶多端的任家被满门抄斩,前来围观的百姓将法场外三层里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午时已到,一声锣鸣,几十颗大大小小的血淋淋人头纷纷落下,所有人头中,只有任颧禾是双目大睁,瞠目欲裂——死不瞑目!
法场旁的一家茶楼中,男子缓缓收回视线,沉静的面容看不出是喜是忧,“一代权臣,一朝重相,最后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悲可叹。”
“三爷,有什么可叹的,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青衣小厮满不在乎的道。
“是啊,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男子漫不经心的视线又穿过重重人群落在早已没了生机的尸首上。目光一转,怔住!
只见人群中,女子披着鎏金垂地的黑衣披风,她静静而立,全身散发着冷酷与沉静。发髻高挽,露出纤美优柔的颈项,从他这方视线看去,只能看到她优美精致的侧脸,虽然看不见全面,可他肯定,她就是那个在寒梅树下让他一见就喜欢的美丽女子。
青衣小厮抬眼看去,也是一愣,显然是认出了,那女子就是被他家主子画入画中的姑娘。他微微蹙眉,当看见真人之后,他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突然,他猛一拍脑袋,惊呼出声,“啊!我想起来了,她就是皇上下旨亲封的太子妃,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
“太、子、妃?”男子出神的低喃,温润的眼眸顿时变得暗潮汹涌,五指缓缓紧握,手中的茶杯应声而碎。
青衣小厮立即反应过来,“爷,你还喜欢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顿时住嘴。
而这句话正巧被刚从门口路过的黑袍女子听入耳里。女子精锐的目光闪烁几下,然后转身躲入了隔壁的房间。
观完斩刑,人群纷纷散去,以墨和呈袭也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刚回府,元朗就匆匆来报,“王爷,不好了不好了,您的狗下小狗崽了。”
咦?呈袭大惊,“怎么会下小狗崽,不是还没怀上吗?”
“王爷,早怀上了。就是那条叫‘墨墨’的母恶犬,你刚回府它就下崽了,下的还是一条公仔。”
‘墨墨’?以墨顿时满头黑线,另外几只不会叫什么‘以以’,‘呈呈’之类的吧?
呈袭恍然想起,“哦~就是那条啊,难怪最近几个月的肚子那么大,本王还以为她吃得多呢。”
这时老管家将小狗崽放进一个篮子里给呈袭提来,老脸笑成菊花样儿,“王爷,王爷,你看这小狗崽多可爱,都还没睁眼呢。”
呈袭好奇的往篮子里望一眼,脑子里顿时想起任颧禾,张嘴就道,“就叫任任吧。”说完笑眯眯的看向以墨,“昨儿我才跟那老家伙说让他下去的时候跟阎王爷说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说了。哎哟,任任啊,你放心,本王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然后抱着他的小心肝儿走了,临走时,那笑容看得以墨有些寒颤。
元朗满眼疑惑,王爷再说什么呢,怎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以墨看着她父王渐渐远去的身影,顿时眯起眼,看向元朗,咬牙问道,“其他几条狗叫什么?”
“叫……”元朗立即反应过来,挠着脑袋嘿嘿干笑两声,然后转身就跑,“哎呀,属下还有要事要办,就先告辞了。”
以墨也不拦他,转而将凶戾的视线转向老管家。
老管家双股颤颤的扒拉着门框,一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遇到凶神恶煞的强盗时誓死捍卫自己清白’水盈盈摸样,看得以墨头都大了。不想再问,毅然转身走了。
见她的身影消失在游廊尽头,老管家再也坚持不住,顺着门框滑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景,不由一阵后怕,万一遇到小姐心情不好,他肯定会被她一掌拍死。可如果要是告诉她真话,那他肯定会被她断手断脚的折磨至死。两种死法,他更愿意选择前者。
以墨回了院子,将披风交给花舞。青龙立在一旁,“主子,魏疯来了,可要见他?”
以墨在金盆中洗了手,接过花舞递上来的毛巾,“带他去苍鹰山庄,我一会儿就过去。”
“属下遵命。”
今日天气炎日,出门流了些汗液,风一吹,衣服黏在身上怪不舒服,“花舞,准备热水。”
“是!”
她洗完澡换了身衣裙才坐上马车去了苍鹰山庄。
山庄门口,张月鹿翘首谨望,当看到由远驶近的马车,瞬间展现出比花儿还灿烂的笑容。飞身迎上去,“主子,您终于来了~”撩开车帘,伸手接她下来。
以墨将手伸给她,借着他的力道小心翼翼的下马车,不是她矫揉造作,而是肚子里的这坨实在太金贵。前几日不过就是想松松筋骨,在院子里舞了剑,然后肚子里的东西就开始抗议,还得她如今又得吃安胎药。
张月鹿扶着她进府,在她耳边低语着,“主子,你身后跟着尾巴,可要属下去解决了?”
以以墨的功力自然知道有人一路尾随在她身后,摇了摇头,“那是东宫的暗卫,别管他。”
“哦!”
……
山庄大厅里,魏疯老老实实的坐在木椅上等候着。他面上虽然平静无波,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终于要见着那个出手搬到左相的女子了吗?起初得知对方是女子时,心中有诧异有震惊,简直是难以置信,就像一场梦一样。当任颧禾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他才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你就是魏疯?”
突然,一道清越冷冽的声音遥遥传来,不似寻常女子那般软糯娇媚,可也不似男子那种粗狂沙哑。落在耳里似一汪清泉甘霖流过心田,直叫人浑身都舒畅。魏疯抬头,刹那间好似看到了天上的太阳,尊贵,耀眼,傲然!浑身散发的光芒也如太阳一般温暖,温和的光芒,明丽的霞光,落在心间,顿生涟漪。魏疯垂下眸,满满呼吸着,轻轻抚平因为刚才那一眼而砰然跳动的心。
“是。我就是魏疯。”他站起身,平静的与她对视,身上那股书生傲然之气不减丝毫,就如那日站在金銮殿上一般。在众位大儒国手之中,他依然自信满满,依旧意气风发,不因自己的身份低人一等而自卑怯弱,不因对方身份高贵而滋生谄媚奉承之心。
以墨见着此人的第一眼就觉得该是不错的人才,只是眉宇间的傲气太重,不懂得收敛,让人见了很容易不喜。
“坐吧。”以墨在主位上坐下,朝他点了点头。
以墨是个直接的人,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直接开口,“你想要什么?”
魏疯也不转弯子,回道,“我要做官。”也不知是老天爷跟他作对还是他的文采实在太差,考了无数次,没有一次是高中的。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再强悍的心也受了打击。俗话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既然科考这一条路,不能达成他的愿望,那他就走另一条路,如果另一条路还是不行,那他就再选一条路,相信总有一条路能让他通到罗马。
“你就这么自信我会给你官位?”以墨实在想不通他的这些信心是从何而来。
“不!在没见到您之前,我不确信。可在见到您之后,我相信您会认同我的。”
“哦?为何?”以墨趣味盎然的看向他。
“因为我有能力,我有能力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更因为您有信心,您信任自己的眼光,您相信您是不会错看我的。”魏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在进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您眼中对我的欣赏。”
以墨轻笑着摇头,“我终于知道魏赵为何不喜欢你了。”
这回该轮到魏疯好奇了,“您为何说魏赵不喜欢我?”
“如果他要是喜欢你,就不会将假账簿交给你。”
“那他为何不喜欢我?”他又问。
“因为你说话太直接,且又太自信,太傲气!”就这么短短的两句话下来,以墨也觉得自己快不喜欢他了。
“您的意思是我很自傲?”
“哈!终于有自知之明了。”不知何时,宁有书已经站在门外。他双手环胸,懒懒的倚靠在门框上,睨眼看着魏疯。这么自信自恋且又自傲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宁有书走进大厅,站在以墨的左手旁,也不避讳魏疯,对以墨说道,“主子,刑部带人抄任家的时候,在任家发现了粱耀祖,人我给您带过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听到粱耀祖的名字,以墨眼底闪过一抹寒光,“带进来。”
魏疯听得出她语声中隐含的杀气,乖觉的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冷眼看着。既然人家都不避讳他,他也没有什么不能看的。
粱耀祖是被人押进来的,脚上带着镣铐,身上衣衫褴褛,脑袋也是蓬头垢面,看着很是落魄,如同一只丧家之犬,完全没有往日的清高傲然。
以墨看了他一眼,像是怕脏了眼睛,又迅速的垂下眸子,冷然道,“魏疯,这人当初也如你一般高傲自信。”
魏疯看向粱耀祖,一双清亮的眸子通过眼睛直望进他心底,将他心底那点阴暗与不堪瞧得一清二楚。
魏疯坚定道,“我与他不同。他的自信是来自别人对他的恭维,他的自傲是来自他高人一等的身份和地位;这样的人最不可取,一旦遇到身份比他更高的人,他就会自卑自怜,一旦越到比他更优秀的人,他就会攀比嫉妒,一旦恭维他的人对他轻视不理,他就会愤恨恼怒,这样的人也是最自卑的人。而我的自信是来自心底,不管别人比我多优秀多高贵,我都不会自卑自怜,我只会更努力的提升自己。所以说,我们是不同,您也不用担心我以后会变成他这样扭曲激愤之人。”
宁有书笑着拍手,“说得好,说得好。”朝着魏疯竖起大拇指,能人啊,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是什么人,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不喜欢他。试问有谁会喜欢一个一眼就能看穿自己心底小秘密的人,且还是个口无遮拦的人!
粱耀祖原本平静的脸在听到魏疯的话后变得异常阴沉,他狠狠瞪向首位上的呈以墨,“你们为什么抓我?凭什么抓我?我不是任家的人,你们没有权利抓我。”
任家的人虽然被满门抄斩,可任家的奴仆却没有,除了任家的管事被流放外,其他丫鬟小厮都被送去了奴隶市场。而粱耀祖虽然身在任家,可连奴仆都算不上,因为他并没有签卖身契卖给任家,他理应不会受任家牵连。
“粱耀祖,如果你当初就随了你父亲流放塞外,也许就不会有今天。”以墨多少有些感慨,如果中间不发生这么多事,如今她与粱耀祖只怕已是拜了高堂的夫妻。
“是啊,如果我们都走了,你们呈家就更逍遥了是不是?”粱耀祖激动的朝以墨大吼,“如果不是你们,我们粱家岂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如果不是你们雷霆王府咄咄逼人,如果不是你们雷霆王府狗眼看人低,我父亲就不会冒险的与任颧禾合作,从而被人抓住把柄罢官流放。”
“渍~很是狗嘴里吐不出人话!”宁有书有股上前拍死他的冲动。粱耀祖如今的样子就像是持刀杀人的人在责怪被杀者长着一副让人想杀的脸,所以引诱着他杀人犯了罪!
面对一个完全失去理智的人,以墨也不想辩解什么,只冷冷的说道,“粱耀祖,你应该从任颧禾那里知道我不是个心善的人,你认为我会让一个仇人去塞外逍遥吗?”
“你什么意思?”粱耀祖瞬间睁大眼,眼底溢出暴怒愤恨,“你个贱人!你杀了我爹?你杀了我爹!难怪我一直都收不到他的消息,原来是你这个贱人!啊……”愤恨扭曲了他的脸,他痛苦的嘶吼一声,拼命的朝以墨冲去,一副要与她同归于尽的架势。可还没到身前,就被突然出现的张月鹿给一脚踢飞了。
张月鹿厌恶的拍拍靴子,“他娘的,小爷拿脚踢你都嫌脏!呸呸。”赶紧吐两口唾沫,拿袖子擦擦。
以墨冷傲的睥睨着趴在地上半天都爬不起来的粱耀祖,“你想报仇?下辈子记得投个好胎!”
“月鹿,把人拖下去……”
张月鹿颇为嫌弃的扫视了粱耀祖的全身,最后勉为其难的拽着他的头发,把他给拖走。
愤怒的叫骂声远远传来,“呈以墨,你这个贱人!你不得好死……”
张月鹿听了,哪能容他乱骂,飞起一脚踹向他面门,打得他满口的牙齿乱飞,“我打打打~啊~个死贱人,叫你乱骂!我打啊~”
等粱耀祖被带走后,以墨看向魏疯,再次开口,“你可还想跟我要官位?”她私设公堂,动用私刑,且还草菅人命。如果他想要做一个正直刚正的好官,那他就不该向她开口。
魏疯坚决回道,“要!”
“为何?你不是要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吗?”
“这跟向你要官不冲突。”
“好一个不冲突。”这么好一个人才,以墨也不忍心放走,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书信给他,“拿着书信去忘川找粱少云吧,他会给你安排的。”
“多谢小姐。”魏疯拿着书信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山庄。
宁有书见人都走了,他也打算走的,可在临出门前他突然想起来了,“主子,那个文家三公子也被抓了。”且还是太子殿下亲自下的令。
以墨一顿,微微蹙起眉,传来青龙问道,“文喏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青龙将倚楼送来的信件双手递给她,“这是今日午时传来的消息。”
倚楼这些年在江湖上发展得很快,其势力已经渐渐侵入京城,所以查到的东西也比往日详细全面,信件上面记录了文喏来京城后的一切行踪,就连他与以墨在茶楼相约,在街上被暗卫掳走,在船上与太子纠缠双双坠河,最后被打渔的爷孙救上岸,再到被任重远救走,然后就是被任颧禾利用……一切都记录在薄薄的几张纸上。
以墨的脸色有些阴郁,手上明明拿着的是轻薄的宣纸,可却似有千斤重,沉重得手指都在颤。难怪那日他手上裹着纱布,血肉淋淋,白骨森森……该是多重的伤啊!她缓缓闭目,敛下眼中复杂的情绪,到底还是自己和阿煜伤他最深。如果那日不是她说了重话伤到他的心,他也不会失魂落魄的毫无防备的被人掳走;如果不是阿煜害他,他也不会掉入河里,受这么大的罪过!
即便不是为了恕罪,她要不能让文三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事。
倏然睁眼,眼中凛然强硬的光芒一闪而过,“回府。”
与此同时,太子东宫中,李宸煜着一袭明黄锦袍,袍子上绣着五爪金龙,衬得整个人有着别样的威然霸气!
他站在殿中的玉阶之上,居高临下的睥睨着孤立于殿中之人,低沉的语声是以墨不熟悉的冷漠和凛然,“听说你要见我?”
文喏站在殿下,一袭雪白潋滟衣袍映衬得他如精雕细琢的玉人般精致、温润、儒雅、淡然!
“我请求你放了我三哥,他跟任颧禾没有任何关系,他也是被逼的。”
李宸煜冷然看着他,不得不承认,文喏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都不输他。他虽然是来求人,却没有求人的口气,本以为他会像那日哀求自己将墨儿还给他一样哀求自己放了他哥哥,没想到,倒是小看了他的骨气。
“我知道你是因为我才下令捉拿我三哥的,请你放了他,有什么事都冲着我来。”文喏是去牢房见过三哥之后才知道事情的始末,原来三哥是为了自己才……三哥如此为他,他又怎能弃三哥于不顾。
“好!我答应放了他。”
文喏一怔,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
他凝眉问道,“你有什么要求?”
李宸煜肃穆地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我要你即刻离开京城,一辈子都不得踏入京城半步!”
“……”文喏没想到他会提这样的要求。一辈子都不得入京城半步,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以后再也见不到以墨了?!
“怎么?犹豫了?看来你也并不是那么想救你三哥嘛。”李宸煜冷笑一声,正打算拂袖离去。
“等等!”文喏叫住他,沉寂之后毅然开口,“我答应你!”他爱以墨,这份爱不会因为她嫁做人妇而减少,不会因为远离她而减少。他本想看着她幸福,看着她嫁人,看着她为人母。可惜,这一切都成奢望了……
以墨从苍鹰山庄回到王府,府中只有她与呈袭两人,景阳去寺庙上香了,说是要在以墨出嫁前到寺庙去找主持给她算算凶吉,顺便再去给她求个由高僧开了光的菩萨,好让她作为嫁妆带进宫,避邪气,镇小人。哎~最近可苦了景阳了,自从圣旨下来,她就睡得不安稳,夜里常常梦到女儿被宫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人害得满身是血,吓得她醒了都不敢闭眼再睡。她睡不着,直接受害者就是呈袭,最近常常被她半夜的尖叫声给吓醒,弄得他也跟着精神不济。如今景阳去寺庙上香不再家里睡,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呈袭心情一好,多吃了两碗,他吃得欢快的同时也不忘催促女儿都吃点,“来来,尝尝这个,孕妇吃了特别好,补身体的……”
以墨吃不下,简简单单的吃了两口饭填好肚子就放下筷子不吃了,“您吃吧,我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起身就走。
呈袭在她身后追喊,“哎哎,怎么就不吃了?你还没吃两口呢……”
人已经出门了。
呈袭扭头看眼满桌子的菜,“一个出嫁,一个‘出家’,还一个‘回家’,哎,转眼间就只剩我一个孤家寡人咯~”
他的话刚说完,桌底下就传出一声稚嫩的犬吠,“汪汪,汪——”
低头一看,立即展开笑颜,将小狗儿抱起来,“哎哟,幸好还有你陪着我哦~来,任任,咱们吃菜啊。”他将小狗儿放在以墨坐的凳子上,然后将以墨吃过的碗端到它面前,给它夹了块肉,“来,吃啊,这个吃了好,补身体的……”
以墨回到院子,早早洗漱了上床,可一直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坐起身,又拿出信纸握在手中细看了一遍,眼底愧疚与伤痛交织成复杂之色,沉寂片刻之后,终是将信纸仍于香炉中,伸手抹了把脸,将脸上的复杂抹去。
她深吸口气,转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对着虚空低喊一声,“去叫你的主子来,我有事找他!”言语间的冷硬和漠然让人听了有些胆寒。
------题外话------
哎,还差几十字九千来着,真失败——
任颧禾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栽在一个妇人之手!原以为这一切都是太子在背后搞鬼,如今想来,太子在里面也不过是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任颧禾失魂落魄的跌坐在草席上,难以置信中更多的是受打击,自嘲的低喃,“没想到我任颧禾竟然毁于妇人之手,呵呵,最后竟然毁在一个妇道人家的手里啊!争夺了一辈子,精明了一辈子,谨慎了一辈子,最后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宣旨的公公认得进来的人,是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是未来的太子妃娘娘,立即收起傲慢的神情,谄媚的给她行礼,“奴才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安好。”他在宫里活了这么多年,早成了人精,知道再留在这里就该听到那些不该听的了,也不需要主子出手赶的,自个儿识趣的退下去,“公主殿下,奴才还有事,就先告退了。”
说着退出牢门,出门的时候正好与匆匆而来的雷霆王碰上。
“哎哟,你撞死本王咯~”
宣旨的太监在心里呕血,明明是他自个人横冲直撞的,咋还怪他身上来了?可人家是王爷,他是奴才。只得躬身赔礼,“请王爷恕罪,是奴才有眼无珠,走路不长眼,还请王爷大人大量,莫要怪罪才好。”
“哎呀,这点小事,哪用得着赔礼道歉,好了好了,快去吧没事。”呈袭这会儿高兴着呢,就是当面扇他一个耳光,他都会笑着跟你说没事没事。
哈哈,呈袭今儿是专门来看任颧禾的下场滴。嗤——落井下石的这种事他最喜欢。
呈袭忙越过碍事的太监,走进牢房,在一旁搬了个长木条凳,在任颧禾的面前坐下之后,拍了拍凳子的另一半,扬声喊道,“闺女,来,坐!”声音别提有多轻快愉悦了。
他闺女如今是双重身子的人,怎能久站!
等以墨坐下之后,呈袭立即翘起二郎腿,一副不可一世的看着任颧禾,见任颧禾这破烂样儿,高兴惨咯,“哟,这还是左相大人吧?哎哟,看这些个不懂事的奴才,怎么说您老也是当朝丞相,哦不,曾经是当朝丞相,怎么能这么怠慢您?这衣服呢,假腿呢,哎呀,还有这饭,都馊了,怎么能给咱们曾经位高权重的左相大人吃呢。”脚一伸,将还剩大半碗的饭给踢倒,“都坏了,别吃了别吃了。本王跟这里的狱卒还有几分交情,等会儿,本王给他们说一声,让他们给您弄一桌好吃的……”
呈袭笑得那叫一个得瑟,“说起来还得感谢左相大人呢,要不是当初左相大人的功劳,本王又怎么会与这牢房里的狱卒有交情呢。哎呀,又说起来,本王和左相大人还真有缘,当初本王蹲过的牢房,左相大人也进来了。可惜,左相大人没本王的好运,进得来出不去。”
任颧禾这辈子最看不起的人就是呈袭,骄纵自大,目中无人,且胸无点墨,愚蠢之极。如果不是皇上容忍他,如果不是呈以墨在暗中保护他,以他树敌万千的张狂作为,怕是早就死了。他任颧禾从一介寒门子弟高升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相尊位,经历了无数风雨,经历了无数生死。他能在一次次的陷阱中脱身而出,他能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在年谱只手遮天,凭的就是机灵睿智,凭的就是小心谨慎,凭的就是他对皇上的卑微谄媚。可他呈袭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如此愚笨之人却整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大呼小叫,叫他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任颧禾也看开了,对于呈袭的冷嘲热讽,没有丝毫生气的迹象。临死之人哪还有那么多争强好胜之心,倚靠在墙角,双目无神的念叨,“有些人奋斗了大半辈子,为了那点不起眼的钱财,为了那点屁都不是的荣耀,为了那点别人不屑一顾的权位,卖了灵魂丢了尊严;可有些人一生下就位高权重,就荣耀加身,就有挥霍不完的钱财……呵呵,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呈袭可体会不到他的辛酸与不甘,笑眯眯的打击道,“因为有的人上辈子做了好事,所以下辈子投胎道大富大贵之家,享受荣华富贵。而有的人上辈子十恶不赦,所以注定下辈子只能磨难一生。所以说,本王是上辈子做了大好事,这辈子才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而你上辈子一定是奸淫掳掠之辈,所以这辈子就这样了。哦,对了,你这辈子犯的罪可比奸淫掳掠还严重,死人呢,死的人都能堆成山了。呵呵,恐怕你下辈子只能做猪狗咯~”他奇思妙想,“这样吧,你到下面的时候跟阎王爷说一下,就投胎做狗,因为本王家里没养猪,只养了恶犬,你投胎到本王家里来吧,做本王的恶犬,本王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噗——
以墨忍不住的笑出声,她父王损人的功力越来越深厚了,骂人都不带脏字。
任颧禾有气无力的看他一眼,不理他这疯子,目光转向呈以墨,问出他最想不明白的事,“你是如何让蒋王二人背叛我的?”他当初选中这两人,是因为两人贪财且怕死,这样的人最好控制,也最不会背叛他。因为两人也掺入其中,且都拿了不少好处,如果查出来,也是抄家灭族之罪。可没想到的是,他认为最不会背叛他的两人却最先背叛他!
以墨做了个手势,空中蓦然出现两道人影,任颧禾抬眸看去,当看清两人的脸,惊得张大了嘴,“蒋春华?王泽铭?不,不,你不是蒋春华,你也不是王泽铭,他们两个都是普通人,不会武功。”他看向呈以墨,瞬间明白了,“原来在寄来和暗月的蒋王二人早就被你偷换了。你到底是何时换的?”
以墨扬手让两人退下,淡声道,“你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她垂眸整理了下绣袍,“我今日是来感谢你的。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会凭空得了那笔横财。”说罢,也不看他呆愕的神情,起身与呈袭出了牢房。
任颧禾满目惊愕,当体会到她话里的意思,顿时疯狂起来,“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要向皇上禀告,来人啊——”
以墨最后的一句话,让任颧禾死也不甘心,原以为是太子暗中拿了去,没想到竟是那个贱人!凭什么,凭什么?!他为了那些粮食钱财,最后沦落到被抄家灭门,可到最后才晓得,原来是为别人做了嫁衣。不——不!他要告诉皇上,告诉全天下的人,他要让呈以墨那个贱女人给他陪葬!
“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
这时,开饭的时间到了。一个狱卒过来,将饭碗扔到他面前,“快吃吧,吃饱了明天好上路!”
任颧禾趁机拉上狱卒的手,“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见皇上。你快去通报。”
狱卒嗤笑,嘲讽道,“你以为你还是左相大人啊,你看清楚了,你如今是个死囚,皇上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你啰嗦什么!叫你去你就去,如果耽误了大事,小心你的狗命!”任颧禾在朝为官多年,那身官威不怒自威,如今虽然落难,可一个小小的狱卒还是镇压得住。
狱卒被他一恐吓,犹豫了,万一真有大事耽误了,那他小命就完了。
“你你、你等着,我去禀报给狱长大人。”
狱长得了消息,理了理一身官服,然后直往皇宫而去——
可惜他去的不是乾闽帝的御书房,而是太子殿下的东宫。
东宫之中,太子爷在查看着蔡庆呈来的奏折。靴公公躬身进来禀报,“爷,牢里传来消息,说任颧禾想要见皇上。”
太子爷头也不抬,冷声命令道,“想办法让他永远都开不了口。”
“是!”
直到第二日行刑,任颧禾都没见到乾闽帝。
第二日午时,太阳升至正高空,刺目的阳光照得众人睁不开眼。菜市法场上,作恶多端的任家被满门抄斩,前来围观的百姓将法场外三层里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午时已到,一声锣鸣,几十颗大大小小的血淋淋人头纷纷落下,所有人头中,只有任颧禾是双目大睁,瞠目欲裂——死不瞑目!
法场旁的一家茶楼中,男子缓缓收回视线,沉静的面容看不出是喜是忧,“一代权臣,一朝重相,最后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悲可叹。”
“三爷,有什么可叹的,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青衣小厮满不在乎的道。
“是啊,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男子漫不经心的视线又穿过重重人群落在早已没了生机的尸首上。目光一转,怔住!
只见人群中,女子披着鎏金垂地的黑衣披风,她静静而立,全身散发着冷酷与沉静。发髻高挽,露出纤美优柔的颈项,从他这方视线看去,只能看到她优美精致的侧脸,虽然看不见全面,可他肯定,她就是那个在寒梅树下让他一见就喜欢的美丽女子。
青衣小厮抬眼看去,也是一愣,显然是认出了,那女子就是被他家主子画入画中的姑娘。他微微蹙眉,当看见真人之后,他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突然,他猛一拍脑袋,惊呼出声,“啊!我想起来了,她就是皇上下旨亲封的太子妃,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
“太、子、妃?”男子出神的低喃,温润的眼眸顿时变得暗潮汹涌,五指缓缓紧握,手中的茶杯应声而碎。
青衣小厮立即反应过来,“爷,你还喜欢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顿时住嘴。
而这句话正巧被刚从门口路过的黑袍女子听入耳里。女子精锐的目光闪烁几下,然后转身躲入了隔壁的房间。
观完斩刑,人群纷纷散去,以墨和呈袭也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刚回府,元朗就匆匆来报,“王爷,不好了不好了,您的狗下小狗崽了。”
咦?呈袭大惊,“怎么会下小狗崽,不是还没怀上吗?”
“王爷,早怀上了。就是那条叫‘墨墨’的母恶犬,你刚回府它就下崽了,下的还是一条公仔。”
‘墨墨’?以墨顿时满头黑线,另外几只不会叫什么‘以以’,‘呈呈’之类的吧?
呈袭恍然想起,“哦~就是那条啊,难怪最近几个月的肚子那么大,本王还以为她吃得多呢。”
这时老管家将小狗崽放进一个篮子里给呈袭提来,老脸笑成菊花样儿,“王爷,王爷,你看这小狗崽多可爱,都还没睁眼呢。”
呈袭好奇的往篮子里望一眼,脑子里顿时想起任颧禾,张嘴就道,“就叫任任吧。”说完笑眯眯的看向以墨,“昨儿我才跟那老家伙说让他下去的时候跟阎王爷说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说了。哎哟,任任啊,你放心,本王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然后抱着他的小心肝儿走了,临走时,那笑容看得以墨有些寒颤。
元朗满眼疑惑,王爷再说什么呢,怎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以墨看着她父王渐渐远去的身影,顿时眯起眼,看向元朗,咬牙问道,“其他几条狗叫什么?”
“叫……”元朗立即反应过来,挠着脑袋嘿嘿干笑两声,然后转身就跑,“哎呀,属下还有要事要办,就先告辞了。”
以墨也不拦他,转而将凶戾的视线转向老管家。
老管家双股颤颤的扒拉着门框,一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遇到凶神恶煞的强盗时誓死捍卫自己清白’水盈盈摸样,看得以墨头都大了。不想再问,毅然转身走了。
见她的身影消失在游廊尽头,老管家再也坚持不住,顺着门框滑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景,不由一阵后怕,万一遇到小姐心情不好,他肯定会被她一掌拍死。可如果要是告诉她真话,那他肯定会被她断手断脚的折磨至死。两种死法,他更愿意选择前者。
以墨回了院子,将披风交给花舞。青龙立在一旁,“主子,魏疯来了,可要见他?”
以墨在金盆中洗了手,接过花舞递上来的毛巾,“带他去苍鹰山庄,我一会儿就过去。”
“属下遵命。”
今日天气炎日,出门流了些汗液,风一吹,衣服黏在身上怪不舒服,“花舞,准备热水。”
“是!”
她洗完澡换了身衣裙才坐上马车去了苍鹰山庄。
山庄门口,张月鹿翘首谨望,当看到由远驶近的马车,瞬间展现出比花儿还灿烂的笑容。飞身迎上去,“主子,您终于来了~”撩开车帘,伸手接她下来。
以墨将手伸给她,借着他的力道小心翼翼的下马车,不是她矫揉造作,而是肚子里的这坨实在太金贵。前几日不过就是想松松筋骨,在院子里舞了剑,然后肚子里的东西就开始抗议,还得她如今又得吃安胎药。
张月鹿扶着她进府,在她耳边低语着,“主子,你身后跟着尾巴,可要属下去解决了?”
以以墨的功力自然知道有人一路尾随在她身后,摇了摇头,“那是东宫的暗卫,别管他。”
“哦!”
……
山庄大厅里,魏疯老老实实的坐在木椅上等候着。他面上虽然平静无波,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终于要见着那个出手搬到左相的女子了吗?起初得知对方是女子时,心中有诧异有震惊,简直是难以置信,就像一场梦一样。当任颧禾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他才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你就是魏疯?”
突然,一道清越冷冽的声音遥遥传来,不似寻常女子那般软糯娇媚,可也不似男子那种粗狂沙哑。落在耳里似一汪清泉甘霖流过心田,直叫人浑身都舒畅。魏疯抬头,刹那间好似看到了天上的太阳,尊贵,耀眼,傲然!浑身散发的光芒也如太阳一般温暖,温和的光芒,明丽的霞光,落在心间,顿生涟漪。魏疯垂下眸,满满呼吸着,轻轻抚平因为刚才那一眼而砰然跳动的心。
“是。我就是魏疯。”他站起身,平静的与她对视,身上那股书生傲然之气不减丝毫,就如那日站在金銮殿上一般。在众位大儒国手之中,他依然自信满满,依旧意气风发,不因自己的身份低人一等而自卑怯弱,不因对方身份高贵而滋生谄媚奉承之心。
以墨见着此人的第一眼就觉得该是不错的人才,只是眉宇间的傲气太重,不懂得收敛,让人见了很容易不喜。
“坐吧。”以墨在主位上坐下,朝他点了点头。
以墨是个直接的人,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直接开口,“你想要什么?”
魏疯也不转弯子,回道,“我要做官。”也不知是老天爷跟他作对还是他的文采实在太差,考了无数次,没有一次是高中的。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再强悍的心也受了打击。俗话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既然科考这一条路,不能达成他的愿望,那他就走另一条路,如果另一条路还是不行,那他就再选一条路,相信总有一条路能让他通到罗马。
“你就这么自信我会给你官位?”以墨实在想不通他的这些信心是从何而来。
“不!在没见到您之前,我不确信。可在见到您之后,我相信您会认同我的。”
“哦?为何?”以墨趣味盎然的看向他。
“因为我有能力,我有能力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更因为您有信心,您信任自己的眼光,您相信您是不会错看我的。”魏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在进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您眼中对我的欣赏。”
以墨轻笑着摇头,“我终于知道魏赵为何不喜欢你了。”
这回该轮到魏疯好奇了,“您为何说魏赵不喜欢我?”
“如果他要是喜欢你,就不会将假账簿交给你。”
“那他为何不喜欢我?”他又问。
“因为你说话太直接,且又太自信,太傲气!”就这么短短的两句话下来,以墨也觉得自己快不喜欢他了。
“您的意思是我很自傲?”
“哈!终于有自知之明了。”不知何时,宁有书已经站在门外。他双手环胸,懒懒的倚靠在门框上,睨眼看着魏疯。这么自信自恋且又自傲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宁有书走进大厅,站在以墨的左手旁,也不避讳魏疯,对以墨说道,“主子,刑部带人抄任家的时候,在任家发现了粱耀祖,人我给您带过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听到粱耀祖的名字,以墨眼底闪过一抹寒光,“带进来。”
魏疯听得出她语声中隐含的杀气,乖觉的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冷眼看着。既然人家都不避讳他,他也没有什么不能看的。
粱耀祖是被人押进来的,脚上带着镣铐,身上衣衫褴褛,脑袋也是蓬头垢面,看着很是落魄,如同一只丧家之犬,完全没有往日的清高傲然。
以墨看了他一眼,像是怕脏了眼睛,又迅速的垂下眸子,冷然道,“魏疯,这人当初也如你一般高傲自信。”
魏疯看向粱耀祖,一双清亮的眸子通过眼睛直望进他心底,将他心底那点阴暗与不堪瞧得一清二楚。
魏疯坚定道,“我与他不同。他的自信是来自别人对他的恭维,他的自傲是来自他高人一等的身份和地位;这样的人最不可取,一旦遇到身份比他更高的人,他就会自卑自怜,一旦越到比他更优秀的人,他就会攀比嫉妒,一旦恭维他的人对他轻视不理,他就会愤恨恼怒,这样的人也是最自卑的人。而我的自信是来自心底,不管别人比我多优秀多高贵,我都不会自卑自怜,我只会更努力的提升自己。所以说,我们是不同,您也不用担心我以后会变成他这样扭曲激愤之人。”
宁有书笑着拍手,“说得好,说得好。”朝着魏疯竖起大拇指,能人啊,一眼就能看出对方是什么人,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不喜欢他。试问有谁会喜欢一个一眼就能看穿自己心底小秘密的人,且还是个口无遮拦的人!
粱耀祖原本平静的脸在听到魏疯的话后变得异常阴沉,他狠狠瞪向首位上的呈以墨,“你们为什么抓我?凭什么抓我?我不是任家的人,你们没有权利抓我。”
任家的人虽然被满门抄斩,可任家的奴仆却没有,除了任家的管事被流放外,其他丫鬟小厮都被送去了奴隶市场。而粱耀祖虽然身在任家,可连奴仆都算不上,因为他并没有签卖身契卖给任家,他理应不会受任家牵连。
“粱耀祖,如果你当初就随了你父亲流放塞外,也许就不会有今天。”以墨多少有些感慨,如果中间不发生这么多事,如今她与粱耀祖只怕已是拜了高堂的夫妻。
“是啊,如果我们都走了,你们呈家就更逍遥了是不是?”粱耀祖激动的朝以墨大吼,“如果不是你们,我们粱家岂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如果不是你们雷霆王府咄咄逼人,如果不是你们雷霆王府狗眼看人低,我父亲就不会冒险的与任颧禾合作,从而被人抓住把柄罢官流放。”
“渍~很是狗嘴里吐不出人话!”宁有书有股上前拍死他的冲动。粱耀祖如今的样子就像是持刀杀人的人在责怪被杀者长着一副让人想杀的脸,所以引诱着他杀人犯了罪!
面对一个完全失去理智的人,以墨也不想辩解什么,只冷冷的说道,“粱耀祖,你应该从任颧禾那里知道我不是个心善的人,你认为我会让一个仇人去塞外逍遥吗?”
“你什么意思?”粱耀祖瞬间睁大眼,眼底溢出暴怒愤恨,“你个贱人!你杀了我爹?你杀了我爹!难怪我一直都收不到他的消息,原来是你这个贱人!啊……”愤恨扭曲了他的脸,他痛苦的嘶吼一声,拼命的朝以墨冲去,一副要与她同归于尽的架势。可还没到身前,就被突然出现的张月鹿给一脚踢飞了。
张月鹿厌恶的拍拍靴子,“他娘的,小爷拿脚踢你都嫌脏!呸呸。”赶紧吐两口唾沫,拿袖子擦擦。
以墨冷傲的睥睨着趴在地上半天都爬不起来的粱耀祖,“你想报仇?下辈子记得投个好胎!”
“月鹿,把人拖下去……”
张月鹿颇为嫌弃的扫视了粱耀祖的全身,最后勉为其难的拽着他的头发,把他给拖走。
愤怒的叫骂声远远传来,“呈以墨,你这个贱人!你不得好死……”
张月鹿听了,哪能容他乱骂,飞起一脚踹向他面门,打得他满口的牙齿乱飞,“我打打打~啊~个死贱人,叫你乱骂!我打啊~”
等粱耀祖被带走后,以墨看向魏疯,再次开口,“你可还想跟我要官位?”她私设公堂,动用私刑,且还草菅人命。如果他想要做一个正直刚正的好官,那他就不该向她开口。
魏疯坚决回道,“要!”
“为何?你不是要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吗?”
“这跟向你要官不冲突。”
“好一个不冲突。”这么好一个人才,以墨也不忍心放走,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书信给他,“拿着书信去忘川找粱少云吧,他会给你安排的。”
“多谢小姐。”魏疯拿着书信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山庄。
宁有书见人都走了,他也打算走的,可在临出门前他突然想起来了,“主子,那个文家三公子也被抓了。”且还是太子殿下亲自下的令。
以墨一顿,微微蹙起眉,传来青龙问道,“文喏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青龙将倚楼送来的信件双手递给她,“这是今日午时传来的消息。”
倚楼这些年在江湖上发展得很快,其势力已经渐渐侵入京城,所以查到的东西也比往日详细全面,信件上面记录了文喏来京城后的一切行踪,就连他与以墨在茶楼相约,在街上被暗卫掳走,在船上与太子纠缠双双坠河,最后被打渔的爷孙救上岸,再到被任重远救走,然后就是被任颧禾利用……一切都记录在薄薄的几张纸上。
以墨的脸色有些阴郁,手上明明拿着的是轻薄的宣纸,可却似有千斤重,沉重得手指都在颤。难怪那日他手上裹着纱布,血肉淋淋,白骨森森……该是多重的伤啊!她缓缓闭目,敛下眼中复杂的情绪,到底还是自己和阿煜伤他最深。如果那日不是她说了重话伤到他的心,他也不会失魂落魄的毫无防备的被人掳走;如果不是阿煜害他,他也不会掉入河里,受这么大的罪过!
即便不是为了恕罪,她要不能让文三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事。
倏然睁眼,眼中凛然强硬的光芒一闪而过,“回府。”
与此同时,太子东宫中,李宸煜着一袭明黄锦袍,袍子上绣着五爪金龙,衬得整个人有着别样的威然霸气!
他站在殿中的玉阶之上,居高临下的睥睨着孤立于殿中之人,低沉的语声是以墨不熟悉的冷漠和凛然,“听说你要见我?”
文喏站在殿下,一袭雪白潋滟衣袍映衬得他如精雕细琢的玉人般精致、温润、儒雅、淡然!
“我请求你放了我三哥,他跟任颧禾没有任何关系,他也是被逼的。”
李宸煜冷然看着他,不得不承认,文喏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都不输他。他虽然是来求人,却没有求人的口气,本以为他会像那日哀求自己将墨儿还给他一样哀求自己放了他哥哥,没想到,倒是小看了他的骨气。
“我知道你是因为我才下令捉拿我三哥的,请你放了他,有什么事都冲着我来。”文喏是去牢房见过三哥之后才知道事情的始末,原来三哥是为了自己才……三哥如此为他,他又怎能弃三哥于不顾。
“好!我答应放了他。”
文喏一怔,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
他凝眉问道,“你有什么要求?”
李宸煜肃穆地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我要你即刻离开京城,一辈子都不得踏入京城半步!”
“……”文喏没想到他会提这样的要求。一辈子都不得入京城半步,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以后再也见不到以墨了?!
“怎么?犹豫了?看来你也并不是那么想救你三哥嘛。”李宸煜冷笑一声,正打算拂袖离去。
“等等!”文喏叫住他,沉寂之后毅然开口,“我答应你!”他爱以墨,这份爱不会因为她嫁做人妇而减少,不会因为远离她而减少。他本想看着她幸福,看着她嫁人,看着她为人母。可惜,这一切都成奢望了……
以墨从苍鹰山庄回到王府,府中只有她与呈袭两人,景阳去寺庙上香了,说是要在以墨出嫁前到寺庙去找主持给她算算凶吉,顺便再去给她求个由高僧开了光的菩萨,好让她作为嫁妆带进宫,避邪气,镇小人。哎~最近可苦了景阳了,自从圣旨下来,她就睡得不安稳,夜里常常梦到女儿被宫里那些如狼似虎的女人害得满身是血,吓得她醒了都不敢闭眼再睡。她睡不着,直接受害者就是呈袭,最近常常被她半夜的尖叫声给吓醒,弄得他也跟着精神不济。如今景阳去寺庙上香不再家里睡,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呈袭心情一好,多吃了两碗,他吃得欢快的同时也不忘催促女儿都吃点,“来来,尝尝这个,孕妇吃了特别好,补身体的……”
以墨吃不下,简简单单的吃了两口饭填好肚子就放下筷子不吃了,“您吃吧,我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起身就走。
呈袭在她身后追喊,“哎哎,怎么就不吃了?你还没吃两口呢……”
人已经出门了。
呈袭扭头看眼满桌子的菜,“一个出嫁,一个‘出家’,还一个‘回家’,哎,转眼间就只剩我一个孤家寡人咯~”
他的话刚说完,桌底下就传出一声稚嫩的犬吠,“汪汪,汪——”
低头一看,立即展开笑颜,将小狗儿抱起来,“哎哟,幸好还有你陪着我哦~来,任任,咱们吃菜啊。”他将小狗儿放在以墨坐的凳子上,然后将以墨吃过的碗端到它面前,给它夹了块肉,“来,吃啊,这个吃了好,补身体的……”
以墨回到院子,早早洗漱了上床,可一直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坐起身,又拿出信纸握在手中细看了一遍,眼底愧疚与伤痛交织成复杂之色,沉寂片刻之后,终是将信纸仍于香炉中,伸手抹了把脸,将脸上的复杂抹去。
她深吸口气,转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对着虚空低喊一声,“去叫你的主子来,我有事找他!”言语间的冷硬和漠然让人听了有些胆寒。
------题外话------
哎,还差几十字九千来着,真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