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十七岁的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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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雨季是最美好的、最活泼、最灿烂的时光,生命走到青春时节、也就是到了最灿烂的花季,当很多女孩还在沉浸在十六岁花季,十七岁雨季中,她们思考着很多问题,比如自己的未来人生,情感和责任心等等问题。
初三寒假天气特别的寒冷,在家的招弟和很多女孩一样在家听着收音机里播放林志颖《十七岁的雨季》当我还是小孩子,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当我渐渐地长大,门前的那些茉莉花,已经慢慢地枯萎不再萌芽,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年纪,什么样的欢愉,什么样的哭泣,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招弟在自己摘抄本里写下一首小诗《十七岁的美好》
我路过芬芳的小道赞叹每一朵花的精彩
带着露珠摇曳的鲜花,和晨风一样的年龄
我盼望神秘的夜幕,看见无数星星闪耀
它们是否带着希望,在寻找自己的归宿
我爱大海里每一朵浪花,我更爱空中每一只小鸟
我愿拥抱坚定的大地,把每一棵小花小草捧在手心
我不替春花秋月伤感,也不为细雨阴风烦恼
花丛中,我吹着横笛,唱着歌谣,十七岁的我心中只有欢笑。
诗的结尾她写上自己的笔名莫明忆。
之后还沉浸对未来无限遐想世界中的招弟,就听见单连凤喊她:“一会,我们去你大姑家走亲戚,你也一起去吧!”
“天气太冷了,我不太想去”
“不去在家干啥?”
“行吧,两个弟弟也一起去吗?”
“去那么多人干嘛?骑自行车也没地方坐的”
招弟不知道,那一天等待她的真的是一场人生浩劫啊?如果她知道,打死她也不会去的,可是当时只有17岁的她,就像一条狗一样被她认为最亲的亲人之间送来送去的,还不是宠物狗,而是那种被人嫌弃的流浪狗般。
来到位于大东村的招弟大姑家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坐了一个男人和女人,招弟觉得很奇怪,而且大姑家没有其他任何亲戚来了。
他们不停的盯着招弟,打量着她,大姑父和招弟介绍这是你大爷和大妈,陈福来特意问招弟,“去你大爷大妈家玩会去不去啊?”
“我不想去,他们家门槛太高了”
“走吧,走吧,你大爷家还有3个姐姐,想见你呢”大姑父把招弟拉上了他的摩托车,一边骑摩托车一边大姑父说了一句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我这是千里送千金”。
招弟此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很多画面都浮现在她脑海里,记忆的片段都是真的吗?
有一年家里还来过一个比她大2岁左右女孩,她妈妈单连凤告诉她,这孩子是曾经她抱养回来养了几天,又送走的那个孩子,女孩走的时候,单连凤把招弟一身新衣服给这孩子穿上了,招弟看着女孩走出这个家门的背影,印在她小小年纪的脑海里此生挥之不去。
6岁的招弟骑着她那神气的三轮自行车玩,她那个嫁本村的四姑家的儿子要过来抢她自行车,她一把推了这孩子摔到在地上,招弟奶奶看见了,上去各种捶打招弟,一边跟疯子似的喊着:“你个野丫头,我让你爸妈把你送回大东村去”她爷爷拉着孩子免得挨奶奶打,说着:“你这是干嘛啊,她还是个小孩子啊。”
她8岁的时候,单连凤怀正给出生不久的小弟喂奶,招弟凑过来看小弟吃奶的样子说“小弟可真可爱啊,妈我小时候吃奶的样子是不是也这么可爱啊!”
单连凤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平静的回复了一句,这一句话足以让当时年仅8岁的招弟记住了一辈子,这一句话是什么呢?
单连凤平静的说:“你不是我亲生的”这句话就像一把刀一样插进招弟幼小的心灵里,挥之不去,所以她从来不在乎别人知道她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而且是单连凤亲口告诉她的,所以她也不在乎。
单连凤没事就告诉她,和第一个她收养的女孩相比,招弟有多幸福,那个女孩后来又被她送给大东村一户收养了,养母得了白血病死了,养父又娶了个媳妇,这个女孩有个好听名字叫雪莲,初二就辍学了种蔬菜大棚卖菜,去年招弟来大姑家玩还遇到在街边卖菜的她。
她被带到了距离大东村不远的一个村子里,一处的院子,这里就是当年她出生的地方,只呆了40天的地方,她就像旅行一样,17年后又重新又回到了这里。
年仅17岁招弟表情木纳傻傻的站在那,就像被雷劈过了一样,魂飞魄散只剩下一具尸体站在他们面前,感觉就像自己做了个梦一样,她不断的在内心和自己说这不是真的。
当时在北京市里二姐没在家,大姐和三姐两人更是对她打量一番说:“你看她哪里像咱们姐妹啊?”
陈福来想打破尴尬的气氛,他问李文忠:“她大爷,你还记得招弟生日不啊?”
“我不记得了!”
“呵呵,也是,记它干嘛啊?”陈福来这句话更引得招弟内心极度悲伤难过,她就像受了刺激一样,还是傻傻的坐在那不说一句话,她感觉特别的寒冷,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像被人抛弃的一条流浪狗一样在寒冷的荒郊野岭里不知归处。从那一天开始招弟更加感觉到孤独了,心想这些人心里到底都在算盘着什么啊?
从小招弟可以接受她父母不是亲生的,抱养不抱养又什么关系呢?无非就是在单连凤这个家感受不到温暖,可是她可以自己让自己幸福快乐啊,她可以读书去上学,还有很多伙伴,还有大自然陪她成长,现在她心里住着一个自己暗暗喜欢的唐宇彬给她温暖,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为什么亲生父母突然初三这个时间出现了?
李文忠内心盘算着这孩子学习好,以后要是考师范当老师,自己有面子不说,师范上学免费,只要出一点生活费,这孩子将来也要为自己养老,毕竟也是我们给了她生命。
单连凤心里盘算着,好不容易可以把这锅给甩出去了,以后上学花钱少花一点是一点,钱留着给儿子花,还要给儿子盖房,儿子以后有出息有本事就行了,招弟她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以后过的再好跟我有啥关系?
那天单连凤在街边遇到笑笑妈,笑笑妈好打听的问她:“咋样啊?招弟认亲他们了吗?”
“带招弟去招弟亲爸妈家认个门”
“这就完了吗?给招弟多少钱啊?”
“600块”
“才那么点啊?你们不会是被招弟亲爸给忽悠了吧?”
“要不说真让人生气啊!”
“他们有钱吗?”
“我看就那样,也是普通农村家庭,能有啥钱啊?”
“天啊,没钱还想认亲啊?他们不会算着你家招弟以后考师范当老师,这出一点生活费以后还给他们那边养老吧?或者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心看一下招弟长啥样。
他还会对招弟比自己身边的孩子,即使认了以后也觉得招弟那都不如自己留在身边的好,根本不会把她当自己的孩子,根本就没养在自己身边,也就你们傻实在的,以为他们认亲,就是想对当初扔出的孩子补偿吗?这种人连自己亲骨肉都抛弃的人很冷漠,很自私和无情的,他们也不会后悔和内疚的。
你以为他们认亲是表达忏悔吗?你们这真的是把招弟往火坑里推啊?那么好的一个孩子,眼看马上就要有出息了,我上次就劝过你,你非不听啊?我就先把话放这,不信你走着瞧吧”笑笑妈无奈叹了口气的摇摇头走了,留下单连凤一个人愣愣的站在那里,她偏执的认为自己这样安排没有错。
可怜的招弟,她所认为最亲的亲人没有人真正关心她的内心情感世界,她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从小没有归宿感和安全感的她,一直觉得寄人篱下的她,现在这次认亲她更觉得内心孤苦无依,更像没有容身之处似的了。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是她?刚出生那会还是婴儿不懂得被抛弃的滋味,不懂得悲伤,现在17岁的她,依然没有人问她愿意不愿意,命运给她真的是又和她开了个玩笑似的,让本来属于花季雨季年龄的招弟再一次去面对被抛弃,而且是第二次,为什么生活对她如此的残酷?命运对她如此不公?
那天晚上,招弟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她流了很多眼泪,不知道过了多久的她睡着了,她做了个梦,梦里她梦见她和一个男孩手拉着手站在一个热气球里,他们随着热气球飞上了天,脚下是美丽的村庄,河流和湖泊,鸟儿飞翔在他们周围,梦里招弟看不清这男孩的脸,不确定他是不是唐宇彬。
花季雨季是最美好的、最活泼、最灿烂的时光,生命走到青春时节、也就是到了最灿烂的花季,当很多女孩还在沉浸在十六岁花季,十七岁雨季中,她们思考着很多问题,比如自己的未来人生,情感和责任心等等问题。
初三寒假天气特别的寒冷,在家的招弟和很多女孩一样在家听着收音机里播放林志颖《十七岁的雨季》当我还是小孩子,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当我渐渐地长大,门前的那些茉莉花,已经慢慢地枯萎不再萌芽,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年纪,什么样的欢愉,什么样的哭泣,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招弟在自己摘抄本里写下一首小诗《十七岁的美好》
我路过芬芳的小道赞叹每一朵花的精彩
带着露珠摇曳的鲜花,和晨风一样的年龄
我盼望神秘的夜幕,看见无数星星闪耀
它们是否带着希望,在寻找自己的归宿
我爱大海里每一朵浪花,我更爱空中每一只小鸟
我愿拥抱坚定的大地,把每一棵小花小草捧在手心
我不替春花秋月伤感,也不为细雨阴风烦恼
花丛中,我吹着横笛,唱着歌谣,十七岁的我心中只有欢笑。
诗的结尾她写上自己的笔名莫明忆。
之后还沉浸对未来无限遐想世界中的招弟,就听见单连凤喊她:“一会,我们去你大姑家走亲戚,你也一起去吧!”
“天气太冷了,我不太想去”
“不去在家干啥?”
“行吧,两个弟弟也一起去吗?”
“去那么多人干嘛?骑自行车也没地方坐的”
招弟不知道,那一天等待她的真的是一场人生浩劫啊?如果她知道,打死她也不会去的,可是当时只有17岁的她,就像一条狗一样被她认为最亲的亲人之间送来送去的,还不是宠物狗,而是那种被人嫌弃的流浪狗般。
来到位于大东村的招弟大姑家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坐了一个男人和女人,招弟觉得很奇怪,而且大姑家没有其他任何亲戚来了。
他们不停的盯着招弟,打量着她,大姑父和招弟介绍这是你大爷和大妈,陈福来特意问招弟,“去你大爷大妈家玩会去不去啊?”
“我不想去,他们家门槛太高了”
“走吧,走吧,你大爷家还有3个姐姐,想见你呢”大姑父把招弟拉上了他的摩托车,一边骑摩托车一边大姑父说了一句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我这是千里送千金”。
招弟此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很多画面都浮现在她脑海里,记忆的片段都是真的吗?
有一年家里还来过一个比她大2岁左右女孩,她妈妈单连凤告诉她,这孩子是曾经她抱养回来养了几天,又送走的那个孩子,女孩走的时候,单连凤把招弟一身新衣服给这孩子穿上了,招弟看着女孩走出这个家门的背影,印在她小小年纪的脑海里此生挥之不去。
6岁的招弟骑着她那神气的三轮自行车玩,她那个嫁本村的四姑家的儿子要过来抢她自行车,她一把推了这孩子摔到在地上,招弟奶奶看见了,上去各种捶打招弟,一边跟疯子似的喊着:“你个野丫头,我让你爸妈把你送回大东村去”她爷爷拉着孩子免得挨奶奶打,说着:“你这是干嘛啊,她还是个小孩子啊。”
她8岁的时候,单连凤怀正给出生不久的小弟喂奶,招弟凑过来看小弟吃奶的样子说“小弟可真可爱啊,妈我小时候吃奶的样子是不是也这么可爱啊!”
单连凤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平静的回复了一句,这一句话足以让当时年仅8岁的招弟记住了一辈子,这一句话是什么呢?
单连凤平静的说:“你不是我亲生的”这句话就像一把刀一样插进招弟幼小的心灵里,挥之不去,所以她从来不在乎别人知道她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而且是单连凤亲口告诉她的,所以她也不在乎。
单连凤没事就告诉她,和第一个她收养的女孩相比,招弟有多幸福,那个女孩后来又被她送给大东村一户收养了,养母得了白血病死了,养父又娶了个媳妇,这个女孩有个好听名字叫雪莲,初二就辍学了种蔬菜大棚卖菜,去年招弟来大姑家玩还遇到在街边卖菜的她。
她被带到了距离大东村不远的一个村子里,一处的院子,这里就是当年她出生的地方,只呆了40天的地方,她就像旅行一样,17年后又重新又回到了这里。
年仅17岁招弟表情木纳傻傻的站在那,就像被雷劈过了一样,魂飞魄散只剩下一具尸体站在他们面前,感觉就像自己做了个梦一样,她不断的在内心和自己说这不是真的。
当时在北京市里二姐没在家,大姐和三姐两人更是对她打量一番说:“你看她哪里像咱们姐妹啊?”
陈福来想打破尴尬的气氛,他问李文忠:“她大爷,你还记得招弟生日不啊?”
“我不记得了!”
“呵呵,也是,记它干嘛啊?”陈福来这句话更引得招弟内心极度悲伤难过,她就像受了刺激一样,还是傻傻的坐在那不说一句话,她感觉特别的寒冷,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像被人抛弃的一条流浪狗一样在寒冷的荒郊野岭里不知归处。从那一天开始招弟更加感觉到孤独了,心想这些人心里到底都在算盘着什么啊?
从小招弟可以接受她父母不是亲生的,抱养不抱养又什么关系呢?无非就是在单连凤这个家感受不到温暖,可是她可以自己让自己幸福快乐啊,她可以读书去上学,还有很多伙伴,还有大自然陪她成长,现在她心里住着一个自己暗暗喜欢的唐宇彬给她温暖,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为什么亲生父母突然初三这个时间出现了?
李文忠内心盘算着这孩子学习好,以后要是考师范当老师,自己有面子不说,师范上学免费,只要出一点生活费,这孩子将来也要为自己养老,毕竟也是我们给了她生命。
单连凤心里盘算着,好不容易可以把这锅给甩出去了,以后上学花钱少花一点是一点,钱留着给儿子花,还要给儿子盖房,儿子以后有出息有本事就行了,招弟她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以后过的再好跟我有啥关系?
那天单连凤在街边遇到笑笑妈,笑笑妈好打听的问她:“咋样啊?招弟认亲他们了吗?”
“带招弟去招弟亲爸妈家认个门”
“这就完了吗?给招弟多少钱啊?”
“600块”
“才那么点啊?你们不会是被招弟亲爸给忽悠了吧?”
“要不说真让人生气啊!”
“他们有钱吗?”
“我看就那样,也是普通农村家庭,能有啥钱啊?”
“天啊,没钱还想认亲啊?他们不会算着你家招弟以后考师范当老师,这出一点生活费以后还给他们那边养老吧?或者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心看一下招弟长啥样。
他还会对招弟比自己身边的孩子,即使认了以后也觉得招弟那都不如自己留在身边的好,根本不会把她当自己的孩子,根本就没养在自己身边,也就你们傻实在的,以为他们认亲,就是想对当初扔出的孩子补偿吗?这种人连自己亲骨肉都抛弃的人很冷漠,很自私和无情的,他们也不会后悔和内疚的。
你以为他们认亲是表达忏悔吗?你们这真的是把招弟往火坑里推啊?那么好的一个孩子,眼看马上就要有出息了,我上次就劝过你,你非不听啊?我就先把话放这,不信你走着瞧吧”笑笑妈无奈叹了口气的摇摇头走了,留下单连凤一个人愣愣的站在那里,她偏执的认为自己这样安排没有错。
可怜的招弟,她所认为最亲的亲人没有人真正关心她的内心情感世界,她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从小没有归宿感和安全感的她,一直觉得寄人篱下的她,现在这次认亲她更觉得内心孤苦无依,更像没有容身之处似的了。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是她?刚出生那会还是婴儿不懂得被抛弃的滋味,不懂得悲伤,现在17岁的她,依然没有人问她愿意不愿意,命运给她真的是又和她开了个玩笑似的,让本来属于花季雨季年龄的招弟再一次去面对被抛弃,而且是第二次,为什么生活对她如此的残酷?命运对她如此不公?
那天晚上,招弟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她流了很多眼泪,不知道过了多久的她睡着了,她做了个梦,梦里她梦见她和一个男孩手拉着手站在一个热气球里,他们随着热气球飞上了天,脚下是美丽的村庄,河流和湖泊,鸟儿飞翔在他们周围,梦里招弟看不清这男孩的脸,不确定他是不是唐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