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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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失去三生舍利的玉藻前,名副其实的一文不名,要钱没钱,要貌……嗯,都毁容了,要不然她还可以唱一段公子大恩大德,妾身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云云……
不过,若她真用这句话搪塞沈陌,下场绝对不怎么美好,沈陌大概会立刻把她给抽筋扒皮鞭尸了。眼下,既然唯一的后路被堵死了,玉藻前有心无力,索性学地痞无赖光棍了一把,老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以为你的命能值多少钱?”李远之轻轻笑了笑,他对玉藻前的命自然是不感兴趣的,能让感兴趣的人命只有两种,一是仇人的命,二是白乙的命。
仇人的命,前世该杀的杀,该炮灰的炮灰,当然无一例外,都是比较凄惨的,眼下,他更关心的是白乙的命。
之前,他们随着棺材从青州城出来,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半空中被抛出来的,几个人,天女散花似的,相比较而言,李远之是最惨的,因为只有他是名副其实的人,所以落地的瞬间便被砸晕了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华章,而且还坑爹的多了一份记忆,最初的几秒,整个人感觉像是被撕裂了一般,一半前世,一半今世,差点没把他给逼疯,以为又被沈陌的残念给夺舍了身体,一瞬间几乎有跳崖死一死的冲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李远之纠结不到两秒就坦然接受了,并且很快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对于和玉藻前之间这笔陈年旧账,只要还能活着出去,那就来日方长,慢慢算,不急。
想到这里,李远之不再理会玉藻前,转身循着记忆中的石阶小路,继续往前走,扶桑山并非只有一座山,确切的说,它是一座小岛,岛上山清水秀,奇花异草遍野,除了没有人,大概当年被沈陌杀绝了。
“我们现在这是去什么地方?”罗琅东看西看,心里像有只猫爪子在挠,好奇得不得了,前世他还活着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有关扶桑山的传闻,早就想来一探究竟了,可惜,这扶桑山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
“登仙台!”李远之出乎意料的回答了罗琅的问题。
罗琅有些诧异地盯着李远之的背影看了两眼,露出有些扭曲的表情,想起前世之事,他又突然愤慨起来,出声问道:“嗳,我说沈陌,你前世四处追杀我,搞得我死无葬身之地,到现在我还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我?这马上就要到登仙台了,不管成仙还是成鬼,说说吧,给我痛快,让我死得明白一点。”
李远之没有说话,倒是一旁的上邪开了口,倬头,极深的看了他一眼,笑了起来,“哎呦,你居然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死的?真够可怜的。”
罗琅斜眼瞪她,语气不善地反问:“你知道?”
上邪意味不明的嗤笑了一声,“这个就要问你自己了?”
“问我自己?”罗琅愣了一下,感觉有股闷气梗在胸口,不上不下,烦躁的要命,“问我自己,我都不知道为什么?简直扯淡,要说就痛快说,别唧唧歪歪地打哑谜,跟个娘们似的。”
“不好意思,我本来是娘们!”上邪拎着裙角,脚步轻快,语气不急不慢的说:“后羿射日的故事你该听说过吧?”
“当然!”罗琅不耐烦的撇嘴,“我小时候就是听着这些老掉牙的故事长大的。”
“哦,是嘛!”上邪挑眉,似笑非笑地问:“那你知不知道这后羿射日之前和之后的故事?”
见罗琅抿唇不说话,上邪“啧”了一声,才解释道:“当初羲和十子因贪玩,打破了羲和定下的规矩,每日一起上天,导致大地草枯土焦,妖魔横行,民不聊生,几近灭绝。消息传到天上,惹得已经羽化升仙的昔日帝俊之王瞪眉竖眼,为平息民怨,遂赐了一把红色弓箭给嫦娥的老公羿,命他下界斩妖除魔,顺便稍微小小地教训教训他那群调皮捣蛋的儿子们。”
然而作为名副其实的神二代,这些小太阳们根本就没有把后羿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日/日拉帮结派,呼朋唤友上天溜达,气得后羿眼歪鼻斜,几乎吐血。
一怒之下,后羿也不管什么神不神二代了,找了个隐蔽的庇荫出,拉弓搭箭,内不许发,嗖嗖几下,就把其中九个纨绔神二代给毙了。
若不是他关键时刻突然警醒过来,连最后一只金乌也要被他杀了,这惊天惨案很快传回了天上,昔日帝俊之王得闻如此这惊天噩耗,心神俱裂,立刻降下雷霆震怒,削去后羿的仙籍,抽去他的仙骨,并将他打落凡间,命永世不得成仙,再回天庭。
话说这被打落凡间的后羿,投胎成了凡人之后,经过几世轮回,前尘往事尽忘,成了名副其实的凡人,除了箭术卓群之外,并没有特别之处,本来应该一生默默无闻的。但是有一天,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流言,说九乌降世,灭世将临!
而这九乌说的就是羲和的第九个儿子!
彼时,现任帝俊的老皇帝正把皇位坐得风生水起,很是得心应手,猛然一听这消息,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立刻不淡定,忙秘密派人私查。
当时六界互通,九天界经常派人到人界进行岗位轮换,交流学习,所以,一些神界秘辛,只要有心,总是能打听出一二的。
没过多久,那些被派出的爪牙给老皇帝带回了两条消息,第一条便是祭祀白乙为金乌转世,第二条是当年的射日神箭手后羿也投胎转世了,而且也不知道是谁透露的,说后羿虽然已经变为凡人,但那作为神射手的命格却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只要给予适当的条件,射日杀神,还是有那么一点渺茫的希望的,这一坏一好的消息听得老皇帝悲喜交加。
再三权衡之下,老皇帝遂下令,命人寻找未来的救世主后羿,另一方面,对祭祀白乙则一如往日的关怀备至,君臣相得。按照老皇帝的剧本,事情若是顺利发展,找到后羿,让后羿杀死白乙,接着他继续做他的九五之尊,享受荣华富贵。
当然,在找到后羿之前,必要的试探还是要的,最好的一招便是前赴后继的刺杀。
奈何,白乙作为神二代,虽然转世投胎成人,但那也不是一般的人,况且投胎之前还被自家老妈关照了一番,留了一座扶桑山给他,并配备了脑残粉女巫一族。所以,要杀白乙,凭借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乌合之众,虽然老皇帝认为这些人已经是帝俊的精锐了,但还是杀不了白乙。
眼看白乙活得风光无限,后羿的下落却一点消息都没有,老皇帝都快急死了,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几乎愁成了斑秃。白乙毕竟是帝俊的即使,要杀他这事一直是秘而不宣的,所以,老皇帝的心塞苦闷无人能理解。
不过,这世上没有永久的秘密,老皇帝的愁云惨淡还是被有些人注意到了,老头的大儿子,太子隋旭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为了讨自家老爹欢心,茶饭不思,苦思冥想出了一条恶毒之计。
祭祀,白乙,帝俊的祭祀,虽在朝廷挂名,但其地位其实是超然于朝廷之外,并不受朝廷的供奉和约束的,而且在民众之间的号召力几乎比肩九五之尊。
高高在上,是令人仰望的所在,简直就是孤家寡人第二,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而白乙的例外便是帝俊的唯一的外姓郡王,沈陌。
沈陌和白乙认识的时候,他家老爹还是将军,并未封王,但这并不妨碍肉团子沈陌从小就成长为鲜衣怒马的官二代,小小年纪,就知道打马泡妞看美人,一张小嘴骗死人不偿命,男女通吃,绝无例外,直到八岁那年,遇上白乙。
初见之时,肉团子对白乙美人几乎惊为天人的,用句文艺装逼的话形容,那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白美人那张惊艳了时光的脸生生把肉团子那张口腹蜜剑的小嘴毙成了哑炮,人生第一次体会手足无措的羞涩。
不过,即使内心怎么兵荒马乱,但作为纨绔官二代的职业素养却本能运转了起来,还没等他体味出一见钟情的青涩滋味,就已经拉着美人的小手私定终身了,用句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闪婚。
虽然还没有三媒六聘,但天地已经拜了,誓言也发了,小手也拉了,所以,美人今生非他不嫁,而他,则非美人不娶。
后来,两人一路相伴长大,一个成了京城风流倜傥的王爷,一个当了万民敬仰的祭祀,儿时的誓言虽然还没来得及发展成现实,但两人的关系确实实打实的亲密。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
此时此刻,失去三生舍利的玉藻前,名副其实的一文不名,要钱没钱,要貌……嗯,都毁容了,要不然她还可以唱一段公子大恩大德,妾身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云云……
不过,若她真用这句话搪塞沈陌,下场绝对不怎么美好,沈陌大概会立刻把她给抽筋扒皮鞭尸了。眼下,既然唯一的后路被堵死了,玉藻前有心无力,索性学地痞无赖光棍了一把,老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以为你的命能值多少钱?”李远之轻轻笑了笑,他对玉藻前的命自然是不感兴趣的,能让感兴趣的人命只有两种,一是仇人的命,二是白乙的命。
仇人的命,前世该杀的杀,该炮灰的炮灰,当然无一例外,都是比较凄惨的,眼下,他更关心的是白乙的命。
之前,他们随着棺材从青州城出来,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半空中被抛出来的,几个人,天女散花似的,相比较而言,李远之是最惨的,因为只有他是名副其实的人,所以落地的瞬间便被砸晕了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华章,而且还坑爹的多了一份记忆,最初的几秒,整个人感觉像是被撕裂了一般,一半前世,一半今世,差点没把他给逼疯,以为又被沈陌的残念给夺舍了身体,一瞬间几乎有跳崖死一死的冲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李远之纠结不到两秒就坦然接受了,并且很快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对于和玉藻前之间这笔陈年旧账,只要还能活着出去,那就来日方长,慢慢算,不急。
想到这里,李远之不再理会玉藻前,转身循着记忆中的石阶小路,继续往前走,扶桑山并非只有一座山,确切的说,它是一座小岛,岛上山清水秀,奇花异草遍野,除了没有人,大概当年被沈陌杀绝了。
“我们现在这是去什么地方?”罗琅东看西看,心里像有只猫爪子在挠,好奇得不得了,前世他还活着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有关扶桑山的传闻,早就想来一探究竟了,可惜,这扶桑山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
“登仙台!”李远之出乎意料的回答了罗琅的问题。
罗琅有些诧异地盯着李远之的背影看了两眼,露出有些扭曲的表情,想起前世之事,他又突然愤慨起来,出声问道:“嗳,我说沈陌,你前世四处追杀我,搞得我死无葬身之地,到现在我还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我?这马上就要到登仙台了,不管成仙还是成鬼,说说吧,给我痛快,让我死得明白一点。”
李远之没有说话,倒是一旁的上邪开了口,倬头,极深的看了他一眼,笑了起来,“哎呦,你居然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死的?真够可怜的。”
罗琅斜眼瞪她,语气不善地反问:“你知道?”
上邪意味不明的嗤笑了一声,“这个就要问你自己了?”
“问我自己?”罗琅愣了一下,感觉有股闷气梗在胸口,不上不下,烦躁的要命,“问我自己,我都不知道为什么?简直扯淡,要说就痛快说,别唧唧歪歪地打哑谜,跟个娘们似的。”
“不好意思,我本来是娘们!”上邪拎着裙角,脚步轻快,语气不急不慢的说:“后羿射日的故事你该听说过吧?”
“当然!”罗琅不耐烦的撇嘴,“我小时候就是听着这些老掉牙的故事长大的。”
“哦,是嘛!”上邪挑眉,似笑非笑地问:“那你知不知道这后羿射日之前和之后的故事?”
见罗琅抿唇不说话,上邪“啧”了一声,才解释道:“当初羲和十子因贪玩,打破了羲和定下的规矩,每日一起上天,导致大地草枯土焦,妖魔横行,民不聊生,几近灭绝。消息传到天上,惹得已经羽化升仙的昔日帝俊之王瞪眉竖眼,为平息民怨,遂赐了一把红色弓箭给嫦娥的老公羿,命他下界斩妖除魔,顺便稍微小小地教训教训他那群调皮捣蛋的儿子们。”
然而作为名副其实的神二代,这些小太阳们根本就没有把后羿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日/日拉帮结派,呼朋唤友上天溜达,气得后羿眼歪鼻斜,几乎吐血。
一怒之下,后羿也不管什么神不神二代了,找了个隐蔽的庇荫出,拉弓搭箭,内不许发,嗖嗖几下,就把其中九个纨绔神二代给毙了。
若不是他关键时刻突然警醒过来,连最后一只金乌也要被他杀了,这惊天惨案很快传回了天上,昔日帝俊之王得闻如此这惊天噩耗,心神俱裂,立刻降下雷霆震怒,削去后羿的仙籍,抽去他的仙骨,并将他打落凡间,命永世不得成仙,再回天庭。
话说这被打落凡间的后羿,投胎成了凡人之后,经过几世轮回,前尘往事尽忘,成了名副其实的凡人,除了箭术卓群之外,并没有特别之处,本来应该一生默默无闻的。但是有一天,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流言,说九乌降世,灭世将临!
而这九乌说的就是羲和的第九个儿子!
彼时,现任帝俊的老皇帝正把皇位坐得风生水起,很是得心应手,猛然一听这消息,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立刻不淡定,忙秘密派人私查。
当时六界互通,九天界经常派人到人界进行岗位轮换,交流学习,所以,一些神界秘辛,只要有心,总是能打听出一二的。
没过多久,那些被派出的爪牙给老皇帝带回了两条消息,第一条便是祭祀白乙为金乌转世,第二条是当年的射日神箭手后羿也投胎转世了,而且也不知道是谁透露的,说后羿虽然已经变为凡人,但那作为神射手的命格却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只要给予适当的条件,射日杀神,还是有那么一点渺茫的希望的,这一坏一好的消息听得老皇帝悲喜交加。
再三权衡之下,老皇帝遂下令,命人寻找未来的救世主后羿,另一方面,对祭祀白乙则一如往日的关怀备至,君臣相得。按照老皇帝的剧本,事情若是顺利发展,找到后羿,让后羿杀死白乙,接着他继续做他的九五之尊,享受荣华富贵。
当然,在找到后羿之前,必要的试探还是要的,最好的一招便是前赴后继的刺杀。
奈何,白乙作为神二代,虽然转世投胎成人,但那也不是一般的人,况且投胎之前还被自家老妈关照了一番,留了一座扶桑山给他,并配备了脑残粉女巫一族。所以,要杀白乙,凭借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乌合之众,虽然老皇帝认为这些人已经是帝俊的精锐了,但还是杀不了白乙。
眼看白乙活得风光无限,后羿的下落却一点消息都没有,老皇帝都快急死了,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几乎愁成了斑秃。白乙毕竟是帝俊的即使,要杀他这事一直是秘而不宣的,所以,老皇帝的心塞苦闷无人能理解。
不过,这世上没有永久的秘密,老皇帝的愁云惨淡还是被有些人注意到了,老头的大儿子,太子隋旭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为了讨自家老爹欢心,茶饭不思,苦思冥想出了一条恶毒之计。
祭祀,白乙,帝俊的祭祀,虽在朝廷挂名,但其地位其实是超然于朝廷之外,并不受朝廷的供奉和约束的,而且在民众之间的号召力几乎比肩九五之尊。
高高在上,是令人仰望的所在,简直就是孤家寡人第二,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而白乙的例外便是帝俊的唯一的外姓郡王,沈陌。
沈陌和白乙认识的时候,他家老爹还是将军,并未封王,但这并不妨碍肉团子沈陌从小就成长为鲜衣怒马的官二代,小小年纪,就知道打马泡妞看美人,一张小嘴骗死人不偿命,男女通吃,绝无例外,直到八岁那年,遇上白乙。
初见之时,肉团子对白乙美人几乎惊为天人的,用句文艺装逼的话形容,那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白美人那张惊艳了时光的脸生生把肉团子那张口腹蜜剑的小嘴毙成了哑炮,人生第一次体会手足无措的羞涩。
不过,即使内心怎么兵荒马乱,但作为纨绔官二代的职业素养却本能运转了起来,还没等他体味出一见钟情的青涩滋味,就已经拉着美人的小手私定终身了,用句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闪婚。
虽然还没有三媒六聘,但天地已经拜了,誓言也发了,小手也拉了,所以,美人今生非他不嫁,而他,则非美人不娶。
后来,两人一路相伴长大,一个成了京城风流倜傥的王爷,一个当了万民敬仰的祭祀,儿时的誓言虽然还没来得及发展成现实,但两人的关系确实实打实的亲密。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