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心乱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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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开始到电影结束,李盛都没有给我来电话,我想我之所以这么心不在焉,他是需要负一半责任的。
何姑娘笑眯眯地说:“我刚刚忘了说了,其实你可以把票给我的,我跟肖烨来看不就好了,省得你在那里不自在。”
真是我的好闺蜜啊,我深深感叹,处处都为我着想,还不忘考虑我的感受,我是得好好感谢她。
然后她又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是因为女人,李盛不肯来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这个,所以说,找个长得帅的男朋友是件很危险的事啊,清妍,你得小心了。”
我整个人愣在那里,原来她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喧闹声突然都退去,我的脑子嗡地一声,其实我很清楚,但是没有办法淡定。
按理说,分了手,就不该再叫他出来陪我看电影,但是我只是想借助这个机会,把很多事情跟他说清楚,不然一直梗在心头,我又会失眠的。
突然间,我对自己生出了厌恶。
那个人,以及跟那个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竟然是丝毫没忘。
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
何宁静指了指不远处:“他来接我了,你是要跟我一起回去,还是要留在这里继续逛。”
这个丫头又在调侃我,明知道我最不喜欢在外面闲逛,还非得在这里来刺激我,目光幽深地望着她,我觉得有必要将她的气焰灭一灭了。
生平头一回,我在闹市的街头坐了很久,久到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不但没有平静,反而乱如麻起来,就算竭力压制,也于事无补。
本该忘记一切的,可是脑子就是不听使唤,越想忘就记得越牢,我按着胸口,感觉有点窒息,心里就仿佛有一只手,正在拉扯着我的心脏,然后系了个结,所有的纠结悲哀尽在其中。
无法否认的时候,他对我来讲,很特别,特别到一闭眼满脑子都是他,什么都能联系到他。
这个妖孽已经完完全全渗透进我的世界里,可恨他却不把我当回事,总觉得我小气,不够大度,喜欢斤斤计较。
一想到这些,我的脑仁就疼。
“顾清妍,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我有些纳闷地抬起头,心想,难不成在这里还有熟人?
竟然是他,郑昊阳。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表情还是跟当年戏弄我的时候一模一样,我看着他,低叹了一声,想当初我可是抱着一定要嫁给他的想法跟他交往的,但是人家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说走就走潇洒得很。
这回见面也跟没事人一样,甚至那些人还误以为是我抛弃了他,只有老天知道,我真是比窦娥还冤。
我笑着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慢慢站起身,但是脚麻得很,刚站起来,身子就一晃。
郑昊阳眼疾手快地将我扶住,然后低声说了句:“你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还是跟以前一样,冒冒失失的,叫人不能省心。”
我的心顿了一下,好似有一根针在扎,以前,以前,他也好意思跟我提以前……
要不是我看走眼,怎么也不会沦落到被别人耻笑的地步,我无可奈何地笑,突然觉得自己很命苦,看走一个,再看走一个,竟是没完没了。
“你又怎么会在这儿?”莫非是来看我笑话的,我有些心神不宁,但愿是我多想。
“你刚刚进的那家影院,是我家的,今天刚好过来看看,”他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眉眼之间是历经了岁月也没有改变的温柔,“所以,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只是你太专注于自己的事情,根本没有注意到我,这也难怪,毕竟我们这么多没见了,你没注意到我很正常。”
其实他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提醒我不正常。
不过没关系,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他一般见识。
我向另外一个方向走,没想到他跟了过来:“你要回家吗?我可以送你。”
“不用了。”奇了怪了,自从那次参加同学会后,隔三差五地总会遇见他,也许是因为这个城市真的是太小了。
又或者是……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神色也有些慌张,不,不可能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不可能还对我存在什么想法。
虽然大家都在讲,人生中最难忘的是初恋,可是他们也许忘了,那些最深的,最痛的伤害,往往也是来自初恋,毕竟初次的东西都是令人最深刻的,不刻进骨头里,也会被铭记在血液里,根本忘不掉。
郑昊阳低笑了声:“你那么慌张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相信我,我真的不会把你怎样的,以前的事,早就过去了不是吗?”
我顿时默然。
当初他离开的时候,我可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打起精神的,怎么三言两语又成了我得不是,我转身看他,这口气不能咽下。
抬手将被风吹乱的头发打理好,我有些无奈地说:“郑昊阳,当年的事到底是怎样,你我心知肚明,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就算我是倒追的你又如何,难道仅仅因为这样就被你鄙视到现在吗?”
“清妍……”他的声音依旧是那么好听,就像是冬日的暖阳,给人温和又安心的感觉。
我躲开他伸过来的手,走向一旁的出租车。
想想以前,那个时候的我真是蠢,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去大胆追求,所以什么矜不矜持的我也没顾忌,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片情书给他。
那些都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句子,没想到却在校园里传播开来。
很多人当着我的面嘲笑我:
“也不看看你是谁,连郑昊阳都敢追,长得也就那样,平时都不照镜子么。”
“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说好听是勇敢追求,说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顾清妍,我们来打个赌吧,看看那位高高在上的郑同学会不会看上你这个连灰姑娘都比不上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挺过来的,估计是我妈打我次数过多的原因,所以抗压力还算好,没有被那排山倒海的舆论给压倒。
后来,何宁静在那里幸灾乐祸地说:“真是佩服你,那样都没被她们打死,看来,她们对你是手下留情了,不然你不可能活着回来。”
何姑娘也算朵奇葩,不管讲什么话都含有夸张的成分,我觉得她还是比较适合去当演员,不过这么浮夸的演技估计也入不了别人的眼吧。
郑昊阳答应我的时候,我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他就那么云淡风轻地靠在一棵树上,阳光透过碧绿的枝叶照进他的眼睛里,一时间,满目的光彩绚烂。
“怎么,不相信我说的话?”他的声音极轻,还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我愣愣地看他。
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之前的大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他清秀的脸,看他深邃的眼眸,看他一点点地靠近我。
他的手指比想象中还要漂亮,就在他的手快要触碰到我的脸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躲开了。毕竟之前他欺负我欺负地那样惨,我终归还是怕他。
我想我一定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被他折磨得不像个人样不说,竟然还喜欢上了他,那时候身边的朋友都说我脑子进水了,但我无法反驳,我就是喜欢他,这是不能争辩的事实。
一开始察觉到这种感情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疯了,那时候就在想,像我这样的人应该世间少有吧。
“你为什么不敢看我,难道怕我欺负你那么,”郑昊阳个子很高,高到我只能仰视他,我还没看清他脸上的表情,他的脸突然就在我眼前放大,温热的嘴唇印在了我的额头上,声音更加轻柔,“看来你也不算太笨,脑子总算开了窍。”
我眼底噙着泪水,也不知是激动的,还是害怕的。
我就那么仰着头望着他,听他缓缓开口:“重新再开始,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我不会再欺负你,你也不许再哭,否则我会变本加厉地欺负回去,听清楚了吗?”
他依旧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觉得答应跟我交往就是对我的恩赐,所以事事还是得听他的。
所以刚开始,我们总是吵吵闹闹,看对方不顺眼,他是个少爷脾气,就是自己犯了错,也不肯来道歉,直到我开始对他冷眼相待。
总之我们相处的模式很怪,没有多少甜言蜜语,也没有多少海誓山盟,就那么磕磕绊绊、别别扭扭地交往着,但他看我的眼神明显跟以前不同。
郑昊阳喜欢放学后打篮球,加上他那帮朋友都是长得不错的富二代,因此篮球场上总是有一大群女生在边上围看,她们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像迎风招展的迎春花一样,透着勃勃生机。
我是不去的,一来不喜欢热闹,二来觉得花痴别人是件很愚蠢的事情。
但郑大少爷不肯放过我,他给我发信息:你不来也得来,否则我明天买一大包牙签插在你的身上,你信不信?
我沉默了,光是想想那副场景,就觉得挺毛骨悚然的,浑身插满牙签,就跟一个刺猬一样,哪有什么美感可言。
从电影开始到电影结束,李盛都没有给我来电话,我想我之所以这么心不在焉,他是需要负一半责任的。
何姑娘笑眯眯地说:“我刚刚忘了说了,其实你可以把票给我的,我跟肖烨来看不就好了,省得你在那里不自在。”
真是我的好闺蜜啊,我深深感叹,处处都为我着想,还不忘考虑我的感受,我是得好好感谢她。
然后她又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是因为女人,李盛不肯来的原因最有可能就是这个,所以说,找个长得帅的男朋友是件很危险的事啊,清妍,你得小心了。”
我整个人愣在那里,原来她都知道,什么都知道。
喧闹声突然都退去,我的脑子嗡地一声,其实我很清楚,但是没有办法淡定。
按理说,分了手,就不该再叫他出来陪我看电影,但是我只是想借助这个机会,把很多事情跟他说清楚,不然一直梗在心头,我又会失眠的。
突然间,我对自己生出了厌恶。
那个人,以及跟那个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竟然是丝毫没忘。
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
何宁静指了指不远处:“他来接我了,你是要跟我一起回去,还是要留在这里继续逛。”
这个丫头又在调侃我,明知道我最不喜欢在外面闲逛,还非得在这里来刺激我,目光幽深地望着她,我觉得有必要将她的气焰灭一灭了。
生平头一回,我在闹市的街头坐了很久,久到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不但没有平静,反而乱如麻起来,就算竭力压制,也于事无补。
本该忘记一切的,可是脑子就是不听使唤,越想忘就记得越牢,我按着胸口,感觉有点窒息,心里就仿佛有一只手,正在拉扯着我的心脏,然后系了个结,所有的纠结悲哀尽在其中。
无法否认的时候,他对我来讲,很特别,特别到一闭眼满脑子都是他,什么都能联系到他。
这个妖孽已经完完全全渗透进我的世界里,可恨他却不把我当回事,总觉得我小气,不够大度,喜欢斤斤计较。
一想到这些,我的脑仁就疼。
“顾清妍,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我有些纳闷地抬起头,心想,难不成在这里还有熟人?
竟然是他,郑昊阳。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表情还是跟当年戏弄我的时候一模一样,我看着他,低叹了一声,想当初我可是抱着一定要嫁给他的想法跟他交往的,但是人家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说走就走潇洒得很。
这回见面也跟没事人一样,甚至那些人还误以为是我抛弃了他,只有老天知道,我真是比窦娥还冤。
我笑着朝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慢慢站起身,但是脚麻得很,刚站起来,身子就一晃。
郑昊阳眼疾手快地将我扶住,然后低声说了句:“你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还是跟以前一样,冒冒失失的,叫人不能省心。”
我的心顿了一下,好似有一根针在扎,以前,以前,他也好意思跟我提以前……
要不是我看走眼,怎么也不会沦落到被别人耻笑的地步,我无可奈何地笑,突然觉得自己很命苦,看走一个,再看走一个,竟是没完没了。
“你又怎么会在这儿?”莫非是来看我笑话的,我有些心神不宁,但愿是我多想。
“你刚刚进的那家影院,是我家的,今天刚好过来看看,”他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眉眼之间是历经了岁月也没有改变的温柔,“所以,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只是你太专注于自己的事情,根本没有注意到我,这也难怪,毕竟我们这么多没见了,你没注意到我很正常。”
其实他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提醒我不正常。
不过没关系,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他一般见识。
我向另外一个方向走,没想到他跟了过来:“你要回家吗?我可以送你。”
“不用了。”奇了怪了,自从那次参加同学会后,隔三差五地总会遇见他,也许是因为这个城市真的是太小了。
又或者是……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神色也有些慌张,不,不可能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不可能还对我存在什么想法。
虽然大家都在讲,人生中最难忘的是初恋,可是他们也许忘了,那些最深的,最痛的伤害,往往也是来自初恋,毕竟初次的东西都是令人最深刻的,不刻进骨头里,也会被铭记在血液里,根本忘不掉。
郑昊阳低笑了声:“你那么慌张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相信我,我真的不会把你怎样的,以前的事,早就过去了不是吗?”
我顿时默然。
当初他离开的时候,我可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打起精神的,怎么三言两语又成了我得不是,我转身看他,这口气不能咽下。
抬手将被风吹乱的头发打理好,我有些无奈地说:“郑昊阳,当年的事到底是怎样,你我心知肚明,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就算我是倒追的你又如何,难道仅仅因为这样就被你鄙视到现在吗?”
“清妍……”他的声音依旧是那么好听,就像是冬日的暖阳,给人温和又安心的感觉。
我躲开他伸过来的手,走向一旁的出租车。
想想以前,那个时候的我真是蠢,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去大胆追求,所以什么矜不矜持的我也没顾忌,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片情书给他。
那些都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句子,没想到却在校园里传播开来。
很多人当着我的面嘲笑我:
“也不看看你是谁,连郑昊阳都敢追,长得也就那样,平时都不照镜子么。”
“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说好听是勇敢追求,说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顾清妍,我们来打个赌吧,看看那位高高在上的郑同学会不会看上你这个连灰姑娘都比不上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挺过来的,估计是我妈打我次数过多的原因,所以抗压力还算好,没有被那排山倒海的舆论给压倒。
后来,何宁静在那里幸灾乐祸地说:“真是佩服你,那样都没被她们打死,看来,她们对你是手下留情了,不然你不可能活着回来。”
何姑娘也算朵奇葩,不管讲什么话都含有夸张的成分,我觉得她还是比较适合去当演员,不过这么浮夸的演技估计也入不了别人的眼吧。
郑昊阳答应我的时候,我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他就那么云淡风轻地靠在一棵树上,阳光透过碧绿的枝叶照进他的眼睛里,一时间,满目的光彩绚烂。
“怎么,不相信我说的话?”他的声音极轻,还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我愣愣地看他。
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之前的大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他清秀的脸,看他深邃的眼眸,看他一点点地靠近我。
他的手指比想象中还要漂亮,就在他的手快要触碰到我的脸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躲开了。毕竟之前他欺负我欺负地那样惨,我终归还是怕他。
我想我一定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被他折磨得不像个人样不说,竟然还喜欢上了他,那时候身边的朋友都说我脑子进水了,但我无法反驳,我就是喜欢他,这是不能争辩的事实。
一开始察觉到这种感情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疯了,那时候就在想,像我这样的人应该世间少有吧。
“你为什么不敢看我,难道怕我欺负你那么,”郑昊阳个子很高,高到我只能仰视他,我还没看清他脸上的表情,他的脸突然就在我眼前放大,温热的嘴唇印在了我的额头上,声音更加轻柔,“看来你也不算太笨,脑子总算开了窍。”
我眼底噙着泪水,也不知是激动的,还是害怕的。
我就那么仰着头望着他,听他缓缓开口:“重新再开始,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我不会再欺负你,你也不许再哭,否则我会变本加厉地欺负回去,听清楚了吗?”
他依旧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觉得答应跟我交往就是对我的恩赐,所以事事还是得听他的。
所以刚开始,我们总是吵吵闹闹,看对方不顺眼,他是个少爷脾气,就是自己犯了错,也不肯来道歉,直到我开始对他冷眼相待。
总之我们相处的模式很怪,没有多少甜言蜜语,也没有多少海誓山盟,就那么磕磕绊绊、别别扭扭地交往着,但他看我的眼神明显跟以前不同。
郑昊阳喜欢放学后打篮球,加上他那帮朋友都是长得不错的富二代,因此篮球场上总是有一大群女生在边上围看,她们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像迎风招展的迎春花一样,透着勃勃生机。
我是不去的,一来不喜欢热闹,二来觉得花痴别人是件很愚蠢的事情。
但郑大少爷不肯放过我,他给我发信息:你不来也得来,否则我明天买一大包牙签插在你的身上,你信不信?
我沉默了,光是想想那副场景,就觉得挺毛骨悚然的,浑身插满牙签,就跟一个刺猬一样,哪有什么美感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