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九游厉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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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老马,这和曹操又有什么关系,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呢,冷不丁的瞧见就在我们三个的正前方差不多二十多米的地方,正有一只起码一米开外的狐狸,趴在了一块半截的墓碑上,眯着眼睛盯着我们看个不停。
老马说:“张小凡,你快看看,这个是不是你刚刚讲的故事里那只通了人性的狐狸?”
我说你就扯吧,我要有那能耐干脆就什么也不干了。每天就坐那讲彩票的故事,然后天天捡一等奖的彩票。
凌云子长吸了一口气,摆了摆手,对我和老马说道:“你们俩小心一些,这狐狸已经有了地仙的修为,估计是来我们这里讨封的。”
我俩听了,先是悚然一惊,随后又是疑惑不解。
这狐狸竟然已经有了地仙的修为?他娘的,那它的修为岂不是比起了跟着封慕青身边的那只鬼仙也不逞多让?
此时荒山野岭的,倘若它要是来者不善的话,估计就算我们三个绑在一起,也讨不到半分的好处。
疑惑的是,凌云子说它是来讨封的,这又是什么意思?
老马不动声色的摸出了黄金降魔杵,压低了声音对我说道:“我倒是听说过有了道行的黄皮子和狐狸,会找人讨封,可是以前只是听说过,没想到竟然在这片乱葬岗子里碰见了。”
随后老马又简明的和我说了一遍。
东北之地向来是巫风横行,在萨满的传说当中,黄皮子也就是黄鼠狼,和狐狸是最有灵性,也最容易修炼出道行的两类大仙。
一般普通的出马仙,基本上都会在家里设上香堂,供奉它们。
在传说中,狐狸分为两种:一种称之为草狐,通体毛发发黄,穷其一生都不会修炼出半点的法力。而这种狐狸也是最为常见,也是猎人的目标。
另外一种狐狸称之为火狐。之所以称为火狐,不是说它们的毛发都是红色的,而是从灵性的方面来概而括之的。
据说火狐从一出生开始,便具有灵根,从而生来便会参悟天地大道,往往几十年的时间里,便会修炼有成。
而天地大道是不容许披毛带甲的畜生位列仙班的,所以一旦修为有成之后,它们就会挑选一些生有灵根的人讨个口头的封赏。
如果被讨封的人态度虔诚,并称其为大仙的话,那么它就真的成仙了。反之的话,如果被讨封的人恶言相向,并不买账的话,那么它们所有的努力便会付诸东流。
因为人乃外物之灵,天地大道选中的这一界主宰,所以会有这样的能力。
我抽出了莫邪剑,问老马道:“要是我偏偏不遂它的愿,对它恶言相向呢?它能奈我何?”
老马嘿嘿笑道:“具体会怎么样,我也是听村子里的老人说的,不过这种畜生很通人性可是真的,要是咱们不理会它,估计它会千方百计的报复我们。”
我问凌云子,准备怎么办。
凌云子想了想道:“真说起来,它虽然是披毛带甲的畜生,可是修炼起来要比咱们更加的困难。且不如先看看它到底是善还是恶,再做定夺也不迟。”
又简单的商量了几句,我们这才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过去。
那火狐半卧在半截墓碑上,却对我们的举动视若无睹。圆圆的脸蛋上,一对狭长的眼睛半眯着,好像是在嘲笑我们一般。
等到我们走到和火狐中间只有六七米的距离,我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火狐的身后,是一大片没有边际的乱葬岗子。虽然老马之前已经说过,这里有一片很大的乱葬岗子,可是这里的未免也太他娘的大了一些。
四周全都是参天的古树,光线根本透不进来一丝半点,我们入目可及的,全都是一个接着一个长满了荒草的坟包。
从乱葬岗子的深处,不断传来一声声怪鸟的叫声,更让人心底发冷,身上不由自主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饶是我自认为胆子不小,心里仍旧有些发虚,腿肚子也多多少少有些转筋。
老马停住了脚步,拿黄金降魔杵指点了火狐一下,道:“嘿,趴着的那个,我们几个忙着赶路,没时间搭理你,你最好找别人去。”
火狐慢慢的抬起头,慵懒的看了老马一眼,随后又把脑袋低了下去。
“卧槽!”
老马被火狐完全无视之后,终于激起了他的火气。
他撸胳膊网袖子的往前走了两步,恶狠狠道:“就你这个鸟样,还想学人家在深山修行,出古洞四海扬名?我呸,告诉你吧,你除了能贡献一只皮桶子之外,屁用都没有......”
“啪!”
老马话还没说完呢,冷不丁的响起了一声响亮的耳光声,下一秒老马捂着脸叫道:“谁他妈打的我?”
几乎就在耳光声响起的时候,我猛的感觉到一抹掩饰的极好的阴气,虽然一闪即逝,可是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骇然之下,我和凌云子对视了一眼,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出来,他也感觉到了。
那边老马叫骂了几句,给自己状了状胆子,随后便要冲上去把这只火狐狸给抓住了。我赶忙一把拉住老马,道:“我说你小子什么时候能布这么鲁莽,小心点,这里不止它一个。”
老马揉了揉脸,道:“那我就白吃了这个耳光?”
我想了想,拿下巴指点了一下趴在墓碑上的火狐,随后冲老马使了个眼色。
老马一愣,随后心不甘情不愿的对火狐说道:“那什么,我这个人从小就这样,如果言语之中有冲犯了大仙的地方,还请别往心里去,那啥......张小凡我他妈编不下去了......”
这么会的功夫,我早已经掏出了一张定魂符朝着火狐扔了过去,与此同时,我双手结成了一个手印,破阴指紧随其后激射了出去。
因为我体内的先天罡气有所增长,所以此时破阴指被我使出来,威力也是大了很多。
如果单论声光效果的话,简直炫丽到了极点。
只见一道差不多三十公分长,大拇指粗细的淡黄色光芒,快若闪电,转眼之间便已经到了火狐的面门前。
似乎知道我发射出的破阴指的威力,一直一动不动的狐火冷不丁的从半截墓碑上站了起来。浑身光滑的红色毛发根根立起,两只散发着油绿色光芒的眼睛,瞪的好像两只小灯泡一般。
也就是比我慢了几秒钟,凌云子也口中念念有词,他的开山刀带着一抹令人胆寒的开山刀从另外一个角度冲着火狐劈砍了过去。
我们两个一同出手,几乎封死了火狐要逃跑的所有路线。
老马看出了便宜,怪叫了一声,抡起了黄金降魔杵就冲了上去,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看来刚刚那一耳光,却是让他十分火大。
说的精彩,其实这一切也就是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甚至我估计都没有一分钟。
可是在我出手之后,心中猛的打了个突,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传来,我扯开了嗓子叫道:“老马,快回来!”
我话音刚落,只见定魂符噗地一声化作了一捧飞灰飘散无形。随后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了火狐的面前,轻描淡写的,三两下就把破阴指给揉成了一道道流光飘散。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这双手又轻轻的屈指谈在了凌云子的开山刀上,只听以上清脆的刀鸣声,开山刀嗡嗡乱颤的原路飞回到了凌云子的手中。
虽然老马表面上看着很莽撞,可是这货却是机灵的很,见这双突然出现的手掌如此厉害,他硬生生的停住了疾冲而去的身子,扭头就往回跑。
说时迟,那时快,饶是老马机灵无比,可是那双手仍旧握成了爪状,快若闪电的朝着老马的脖子抓了过去。
情况危急,我哪里顾得上那么许多。
随手把先天罡气灌注进了莫邪剑中,朝着老马身后的那双手劈砍了过去。
妈的,使出无常必有妖,这双手来的神秘莫测,显然不是什么好路数,还是先救下老马再说。
“哎呦,你可真是个狠心的人儿,怎么就舍得对人家动刀动枪的呢?”
一声滑腻腻的声音过后,那双手放弃了追杀老马,转而向后一缩,好像拉开了一层帷幔,一个穿着古装宫裙,生的犹如二八俏佳人,眉目间自带了一股子浓浓的风尘气息的女子走了出来。
“好高深的结界,竟然骗过了我们。”
凌云子倒吸了一口凉气,抓紧了开山刀,往我的身边凑了凑。老马也跑到了我的身边,不过短短的十几步距离,却已经是真真切切的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气喘吁吁,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累的。
我随手把莫邪剑给招了回来,一面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这个女人,一面偷偷的打量四周的地形,好做好准备随时撤退。
女人却并没有咄咄逼人,她慢条斯理的把火狐从墓碑上抱了起来,随后看着我咯咯笑道:“才刚刚分开多久呀,你就真舍得把刀子往人家的身上砍?”
言语间,似乎我们俩之间有着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一样。
老马和凌云子扭头看了我一眼,虽然他们俩没说话,可是我知道,他们也很好奇我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等着我解释呢。
有道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我根本就是第一次见这个女人,我怎么知道她是什么来路?我把莫邪剑横在了胸前,冷冷道:“不用和我套近乎,我也不认识你,如果你想找麻烦,就放马过来好了,如果不想,就敢接给我们让开一条路。”
老马接着说道:“看在你一介女流的份上,刚才那一耳光我也就不计较了。不过你要真是铁了心的想和我们兄弟找麻烦,可就别怪我破了不打女人的戒了。”
那女人却并不买账,轻轻的抚摸这怀里火狐的皮毛,盯着我嗤笑不已。
相信哪个正常人换到我现在的位置,都会被看的心里发毛,我吐了口吐沫,道:“别整那些没用的,说罢,你到底是什么人?”
女人娇笑道:“我?我的本名叫做隐娘,不过在太阴山,大家都习惯称呼我为九游厉魄!”
我问老马,这和曹操又有什么关系,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呢,冷不丁的瞧见就在我们三个的正前方差不多二十多米的地方,正有一只起码一米开外的狐狸,趴在了一块半截的墓碑上,眯着眼睛盯着我们看个不停。
老马说:“张小凡,你快看看,这个是不是你刚刚讲的故事里那只通了人性的狐狸?”
我说你就扯吧,我要有那能耐干脆就什么也不干了。每天就坐那讲彩票的故事,然后天天捡一等奖的彩票。
凌云子长吸了一口气,摆了摆手,对我和老马说道:“你们俩小心一些,这狐狸已经有了地仙的修为,估计是来我们这里讨封的。”
我俩听了,先是悚然一惊,随后又是疑惑不解。
这狐狸竟然已经有了地仙的修为?他娘的,那它的修为岂不是比起了跟着封慕青身边的那只鬼仙也不逞多让?
此时荒山野岭的,倘若它要是来者不善的话,估计就算我们三个绑在一起,也讨不到半分的好处。
疑惑的是,凌云子说它是来讨封的,这又是什么意思?
老马不动声色的摸出了黄金降魔杵,压低了声音对我说道:“我倒是听说过有了道行的黄皮子和狐狸,会找人讨封,可是以前只是听说过,没想到竟然在这片乱葬岗子里碰见了。”
随后老马又简明的和我说了一遍。
东北之地向来是巫风横行,在萨满的传说当中,黄皮子也就是黄鼠狼,和狐狸是最有灵性,也最容易修炼出道行的两类大仙。
一般普通的出马仙,基本上都会在家里设上香堂,供奉它们。
在传说中,狐狸分为两种:一种称之为草狐,通体毛发发黄,穷其一生都不会修炼出半点的法力。而这种狐狸也是最为常见,也是猎人的目标。
另外一种狐狸称之为火狐。之所以称为火狐,不是说它们的毛发都是红色的,而是从灵性的方面来概而括之的。
据说火狐从一出生开始,便具有灵根,从而生来便会参悟天地大道,往往几十年的时间里,便会修炼有成。
而天地大道是不容许披毛带甲的畜生位列仙班的,所以一旦修为有成之后,它们就会挑选一些生有灵根的人讨个口头的封赏。
如果被讨封的人态度虔诚,并称其为大仙的话,那么它就真的成仙了。反之的话,如果被讨封的人恶言相向,并不买账的话,那么它们所有的努力便会付诸东流。
因为人乃外物之灵,天地大道选中的这一界主宰,所以会有这样的能力。
我抽出了莫邪剑,问老马道:“要是我偏偏不遂它的愿,对它恶言相向呢?它能奈我何?”
老马嘿嘿笑道:“具体会怎么样,我也是听村子里的老人说的,不过这种畜生很通人性可是真的,要是咱们不理会它,估计它会千方百计的报复我们。”
我问凌云子,准备怎么办。
凌云子想了想道:“真说起来,它虽然是披毛带甲的畜生,可是修炼起来要比咱们更加的困难。且不如先看看它到底是善还是恶,再做定夺也不迟。”
又简单的商量了几句,我们这才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过去。
那火狐半卧在半截墓碑上,却对我们的举动视若无睹。圆圆的脸蛋上,一对狭长的眼睛半眯着,好像是在嘲笑我们一般。
等到我们走到和火狐中间只有六七米的距离,我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火狐的身后,是一大片没有边际的乱葬岗子。虽然老马之前已经说过,这里有一片很大的乱葬岗子,可是这里的未免也太他娘的大了一些。
四周全都是参天的古树,光线根本透不进来一丝半点,我们入目可及的,全都是一个接着一个长满了荒草的坟包。
从乱葬岗子的深处,不断传来一声声怪鸟的叫声,更让人心底发冷,身上不由自主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饶是我自认为胆子不小,心里仍旧有些发虚,腿肚子也多多少少有些转筋。
老马停住了脚步,拿黄金降魔杵指点了火狐一下,道:“嘿,趴着的那个,我们几个忙着赶路,没时间搭理你,你最好找别人去。”
火狐慢慢的抬起头,慵懒的看了老马一眼,随后又把脑袋低了下去。
“卧槽!”
老马被火狐完全无视之后,终于激起了他的火气。
他撸胳膊网袖子的往前走了两步,恶狠狠道:“就你这个鸟样,还想学人家在深山修行,出古洞四海扬名?我呸,告诉你吧,你除了能贡献一只皮桶子之外,屁用都没有......”
“啪!”
老马话还没说完呢,冷不丁的响起了一声响亮的耳光声,下一秒老马捂着脸叫道:“谁他妈打的我?”
几乎就在耳光声响起的时候,我猛的感觉到一抹掩饰的极好的阴气,虽然一闪即逝,可是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骇然之下,我和凌云子对视了一眼,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出来,他也感觉到了。
那边老马叫骂了几句,给自己状了状胆子,随后便要冲上去把这只火狐狸给抓住了。我赶忙一把拉住老马,道:“我说你小子什么时候能布这么鲁莽,小心点,这里不止它一个。”
老马揉了揉脸,道:“那我就白吃了这个耳光?”
我想了想,拿下巴指点了一下趴在墓碑上的火狐,随后冲老马使了个眼色。
老马一愣,随后心不甘情不愿的对火狐说道:“那什么,我这个人从小就这样,如果言语之中有冲犯了大仙的地方,还请别往心里去,那啥......张小凡我他妈编不下去了......”
这么会的功夫,我早已经掏出了一张定魂符朝着火狐扔了过去,与此同时,我双手结成了一个手印,破阴指紧随其后激射了出去。
因为我体内的先天罡气有所增长,所以此时破阴指被我使出来,威力也是大了很多。
如果单论声光效果的话,简直炫丽到了极点。
只见一道差不多三十公分长,大拇指粗细的淡黄色光芒,快若闪电,转眼之间便已经到了火狐的面门前。
似乎知道我发射出的破阴指的威力,一直一动不动的狐火冷不丁的从半截墓碑上站了起来。浑身光滑的红色毛发根根立起,两只散发着油绿色光芒的眼睛,瞪的好像两只小灯泡一般。
也就是比我慢了几秒钟,凌云子也口中念念有词,他的开山刀带着一抹令人胆寒的开山刀从另外一个角度冲着火狐劈砍了过去。
我们两个一同出手,几乎封死了火狐要逃跑的所有路线。
老马看出了便宜,怪叫了一声,抡起了黄金降魔杵就冲了上去,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看来刚刚那一耳光,却是让他十分火大。
说的精彩,其实这一切也就是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甚至我估计都没有一分钟。
可是在我出手之后,心中猛的打了个突,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传来,我扯开了嗓子叫道:“老马,快回来!”
我话音刚落,只见定魂符噗地一声化作了一捧飞灰飘散无形。随后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了火狐的面前,轻描淡写的,三两下就把破阴指给揉成了一道道流光飘散。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这双手又轻轻的屈指谈在了凌云子的开山刀上,只听以上清脆的刀鸣声,开山刀嗡嗡乱颤的原路飞回到了凌云子的手中。
虽然老马表面上看着很莽撞,可是这货却是机灵的很,见这双突然出现的手掌如此厉害,他硬生生的停住了疾冲而去的身子,扭头就往回跑。
说时迟,那时快,饶是老马机灵无比,可是那双手仍旧握成了爪状,快若闪电的朝着老马的脖子抓了过去。
情况危急,我哪里顾得上那么许多。
随手把先天罡气灌注进了莫邪剑中,朝着老马身后的那双手劈砍了过去。
妈的,使出无常必有妖,这双手来的神秘莫测,显然不是什么好路数,还是先救下老马再说。
“哎呦,你可真是个狠心的人儿,怎么就舍得对人家动刀动枪的呢?”
一声滑腻腻的声音过后,那双手放弃了追杀老马,转而向后一缩,好像拉开了一层帷幔,一个穿着古装宫裙,生的犹如二八俏佳人,眉目间自带了一股子浓浓的风尘气息的女子走了出来。
“好高深的结界,竟然骗过了我们。”
凌云子倒吸了一口凉气,抓紧了开山刀,往我的身边凑了凑。老马也跑到了我的身边,不过短短的十几步距离,却已经是真真切切的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气喘吁吁,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累的。
我随手把莫邪剑给招了回来,一面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这个女人,一面偷偷的打量四周的地形,好做好准备随时撤退。
女人却并没有咄咄逼人,她慢条斯理的把火狐从墓碑上抱了起来,随后看着我咯咯笑道:“才刚刚分开多久呀,你就真舍得把刀子往人家的身上砍?”
言语间,似乎我们俩之间有着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一样。
老马和凌云子扭头看了我一眼,虽然他们俩没说话,可是我知道,他们也很好奇我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等着我解释呢。
有道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我根本就是第一次见这个女人,我怎么知道她是什么来路?我把莫邪剑横在了胸前,冷冷道:“不用和我套近乎,我也不认识你,如果你想找麻烦,就放马过来好了,如果不想,就敢接给我们让开一条路。”
老马接着说道:“看在你一介女流的份上,刚才那一耳光我也就不计较了。不过你要真是铁了心的想和我们兄弟找麻烦,可就别怪我破了不打女人的戒了。”
那女人却并不买账,轻轻的抚摸这怀里火狐的皮毛,盯着我嗤笑不已。
相信哪个正常人换到我现在的位置,都会被看的心里发毛,我吐了口吐沫,道:“别整那些没用的,说罢,你到底是什么人?”
女人娇笑道:“我?我的本名叫做隐娘,不过在太阴山,大家都习惯称呼我为九游厉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