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冲出山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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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到这个人,我便心里发抖。
他腰背弯曲,白发白须,如果走在城市里,一定会被人认为是要饭的。
没错,来人便是老夏。
时间仿佛停滞了,老夏站在我前方五步处,静静的看着我,一动不动。
许久之后,他突然往前迈了一步。
只此一步后,他猛然后退,潇洒的退进了十三姐的木屋中。
我迅速跟上,奇怪的是,当我进入木屋时,便不见了老夏的踪迹。
眼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破旧不堪的古书。我凑过去,拿起来,看清楚上面的字迹。
《御脉苦行》。
很明显,这书上记载的,便是十三姐跟我说过的,御脉的第三步骤,苦行。
书不厚,仅三十来页,轻轻一翻,便看到第三页上写着:“第十一禁:禁性,含各因素性事,男女,男男,女女,手X,梦遗……”
看完这一张后,我整个人都傻了。
禁止性生活,这个我是可以保证的,可梦遗哪里能受我的控制?连这个都禁了,岂不是让我,把那东西给割了?仔细翻了翻,整本书中,规定了一百零八禁,从吃饭,穿衣,说话,做事,到交友,出行,住宿,走路,读书,写字,等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戒条。
比如,吃饭的时候,不能吧嗒嘴,不能吃肉,不能吃得太饱,不能……
不过,有一点特别有意思,那就是,不能不喝酒。
没错,不是不能喝酒,是不能不喝酒。
看到这个内容后,我突然想起,十三姐的腰间,一直挂着一个小型的葫芦,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偶尔会拿起葫芦喝一口。
莫非,那葫芦里,装的是酒?
书上对饮酒有明确的解释,说饮酒有利于疏通脉络,是苦行中的一部分。
在书的最后一页,有一行霸道的毛笔小楷。
‘振兴百族,壮我中华’
看着那行字,我突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行字写的极为漂亮和霸道,彰显着写字人的心胸和气概,不像是一个女子写的。
莫非……
我心里一动,好好的把这本书收起来。
联想到十三姐的人脉,我几乎已经确定字迹的主人,对这本书更加看重。
把书装起来后,我四处找了找,没有看到老夏的影子。
莫非,老夏是故意过来,将这本书给我的?
不对啊,看老夏之前的做法,他很多时候是在帮着残剑组织那边的。为什么突然改为帮我了?
而且,他为什么会有十三姐的东西?据十三姐说,她有两个同门师兄,但是现在在国外。
老夏,到底是谁?越想越糊涂,我索性不去想,收拾好东西,站在山谷里四处看看,我清楚,是时候离开了。
从夏天到秋天,再从秋天到冬天,不知不觉,小半年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变得怎样了?大家还好吗?山谷里飘满了雪,在雪花中,我换上一身新的麻布衣,轻轻攀爬,很快,便来到了崖顶。
站在崖顶,回顾山谷,我心中默念:十三姐,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完成您老的遗愿。
振兴百族,壮我中华。
朝山谷的方向拜了三拜,我转身离开。
山谷离世俗仅一山之隔,因山谷地势过于险要,所临之海又多礁石,不利于捕鱼和旅游开发,所以才留下了这么一个脱离世俗的桃花源地。
走在长岛的街上,行人对我纷纷侧目,我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凭借着记忆,稳步向coco家的方向走去。
记忆十分清晰,没有费多少劲,便已来到了coco家的小院。只见小院落锁,锁上已落满了灰尘。
看来,这里好久没有住人了。
在这里晃悠了几步后,一只小脑袋从墙后面冒了出来。
一看到那个梳着朝天辫的脑袋,我顿时开心起来。
那是二虫。
她脸上比我还要欢喜,一蹦一跳的跑过来,双手插兜,脸上笑开了花。
“老李哥哥,果然是你哦。我家公主说得没错,你早晚会回家的。我没有白等!”
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小脸有点发黄,衣服也不是很干净。
说着话,她拽住我的袖口,飞快的跑到了另外一个小巷子里,顺着巷子里的一个狗洞,钻了进去。
她钻进去后,从里面挥挥手,示意我也进去。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便弯腰,跐溜一下子钻了进去,整个行动非常迅速,毫不拖泥带水。
二虫愣了一下,呆呆的看着我:“老李哥哥,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
我正考虑该如何回答时,她噗嗤一笑,转过头去,不再问我。
果然是机灵透顶的人。
顺着她的身影,我这才看到她住的地方,这里仅有一个十来平米的小屋,没有窗户,墙角放着一个钢丝床,除此之外,什么家具都没有。
二虫一边递给我一个冰凉的饼,一边絮絮叨叨的跟我解释着。
“残剑组织势力扩张太大,公主不得不放弃了这座岛。但又不放心你,便派我在这里等候你。这里有残剑组织的眼线,所以我只能住在这里,不能起火,饼有点凉,老李哥哥凑合吃点,一会儿咱们出去……”
我手持凉饼,呆呆的看着她娇小的身躯,眼眶湿润了。
我不知道二虫和顾家到底是什么关系,也不知道二虫是不是吸血鬼,不过从二虫现在的表现来看,她对顾家,对coco,是发自内心的忠诚。
现在的顾家,已不是之前的顾家。因为我的缘故,coco父母的品级一跌再跌,几乎已经是废人了。而残剑组织的势力越来越大,几乎已经没有了顾家的立足之地。
都说树倒猢狲散,没想到还有二虫这么忠诚的人在,coco应该不会吃太多的苦。
想到coco,我便想到了宛初,心中隐隐作痛。
苦行书中说,要禁爱,禁情。这一点对我来说,实在是难上加难。
为了这一禁,十三姐和胖爷一百年来不曾相见,两个互相有好感的人,只能在暮年的时候,才能遥遥相望。
更难的是,似乎宛初已经回到了残剑组织,现在,我们分属不同的阵营,是你死我活的对手。
胡思乱想之时,二虫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笑着跟我说,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我轻轻抚摸着她沧桑的小脸,心中暗暗发誓,为了十三姐,为了二虫以及众多可爱的人们,我绝对不能让残剑组织为所欲为。
二虫咧嘴笑笑,把东西塞出狗洞,自己也钻了出去。
我刚想弯腰,便听到外面的二虫哼了一声。
一个嘶哑的,男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小东西,可抓住你了。走吧,乖乖的跟我回去吧,宛初姐下令,谁找到你,谁就能获得升品的奖励。”
说着,那人便和二虫撕扯起来。
我跐溜一下子钻出狗洞,看到一个长相猥琐的男子,正在和二虫撕扯,二虫尖叫着,不停的和他推搡着。
我二话不说,猛地深处手,抓住那男子的衣领,用力一推。
‘啪!’
那人死死的撞在墙上,砸出一个大洞,人滚落在碎砖之中。
二虫赶紧跑过来,躲在我身后,崛起嘴巴:“哼,王八蛋,还不快滚,不然的话,让老李哥哥打死你!”
那人听到二虫的话后,蹭的一下子便站起来,看我的眼神里充满着惊恐。
“这个,这个怪物,真的是老李?”
他说着,脚步已经往后退,迅速消失了。
旁边有一个窗户,从玻璃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披头散发,胡子邋遢,皮肤粗糙得像树皮一样,乍一看,还以为是个要饭的。
二虫一脸的骄傲,笑嘻嘻的看着我:“老李哥,你真厉害,还没动手,就把那王八蛋吓跑了,嘻嘻……”
说着,她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骑在我肩上,让我背着她离开。
我一身麻布衣服,胡子邋遢,长发飘飘,背着二虫走在长岛的大街上,迎来更多人的目光。
走进码头售票厅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凶巴巴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哎,那傻X,停下,这儿不许要饭的进来!”
我早就听到那人的声音,不过脚步没停,依旧缓缓的往前走着。
走了几步后,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自始至终,身后那人的动作,都仿佛在我眼前一般,被我把控得一清二楚。
我站在那里,没有吭声。
二虫扭过头,冷哼一声:“哎,你这个人怎么说话的,叫谁傻X呢?”
小丫头嘴巴很是伶俐,一脚踹在那人的胳膊上,把他踹得后退几步。
我依旧没有回头,从那人的脚步声来看,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为什么要找我麻烦。
那人被踹,顿时急了,叫骂着冲了上来。
二虫再次踹出,正好踹在那人面门上,直接将他踹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我这才回头,见那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人,应该是码头管理处的人员。
二虫猛地拍了我脑袋一下:“老李哥,咱们惹麻烦了,快跑啊!”
我顿时便明白了,她把管理处的人打了,看来这船,是别想坐了。
背着她一路狂奔,从码头里跑了出来,我直往人堆里跑去。
二虫在我背上哈哈大笑:“怪我怪我,没给你刮刮胡子收拾一下,走,咱们去商场!”
我俩一路跑到商场,到人多的地方,我便把她放了下来,一大一小两人拉着手,走进了商场。
从商场出来时,我已经换了一身潮牌麻布衣,材质和我之前穿的类似,不过样式要潮一些。
用二虫的话来说,样式换一换,我顿时从乞丐变为艺术家。
包括长长的头发和胡须,二虫说不用剪,这样更有艺术家的味道。
除了衣服之外,我补办了一个手机,所有的开销,全部都是二虫花的钱,她似乎很有钱的样子,而且坚持要给我买最好的东西。
当我重新登入我的微信号时,一连串的微信涌了进来,手机响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渐渐停了下来。
那一连串红色的字符,大部分都是读者发来的。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他们没有一个是催更的,全部都是在和我探讨剧情,或者有章节找不到,来找我要章节的。
莫非……
我随手打开公众号,顿时便傻眼了。
公众号里,每一天都在更新我的文章。
认真一翻,今天,正好更新到我进山谷的那一章。
再往前翻,所有的章节,都和我经历的事情多少相似。
越看越心境,甚至连我都开始怀疑,这本书,真的是我自己写的。
那文笔,那故事,和我开篇时几乎一模一样。不但所有的读者没有发现,就连我自己,都差点看不出来。
这……会是谁写的?知道我所有经历的人,就那么几个人,李承烨,coco,阳阳,老聃,宛初……
想到宛初的时候,我顿住了。
莫非……是宛初?
宛初是知道我在写书的,也因为经常在我房间出没,所以知道我的公众号密码。
最有可能的两个人,是老聃和宛初。
这其中,我最怀疑的,便是宛初。
宛初知道,写书仿佛是我的生命一般,如果她连我的读者都控制住,就会完全控制住我。
天色已黑,我坐在海边,呆呆的看着公众号,心里空落落的。
这时,二虫噘着嘴说:“老李哥,我去打听了,那个被我打的人已经报警了,他们在到处找咱们呢。哼……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想当年,谁敢在长岛欺负顾家人……”
她说着,嘴里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是獠牙生长的声音。
抬头看,却发现,她的嘴里并没有长出长长的獠牙,而是在不停的磨牙。
“虫,你为啥要磨牙……”
“嘻嘻,人家不是吸血鬼,觉得很丢人,所以,当他们长出獠牙时,我就喜欢磨牙,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嘿嘿……”
她不是吸血鬼?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不过仔细想想,这样其实也挺好,做一个单纯的小丫头,比做义工吸血鬼要强。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
“虫,问你个问题,老夏是什么时候来到顾家的?他,是不是吸血鬼?”
问出这个问题时,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一见到这个人,我便心里发抖。
他腰背弯曲,白发白须,如果走在城市里,一定会被人认为是要饭的。
没错,来人便是老夏。
时间仿佛停滞了,老夏站在我前方五步处,静静的看着我,一动不动。
许久之后,他突然往前迈了一步。
只此一步后,他猛然后退,潇洒的退进了十三姐的木屋中。
我迅速跟上,奇怪的是,当我进入木屋时,便不见了老夏的踪迹。
眼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破旧不堪的古书。我凑过去,拿起来,看清楚上面的字迹。
《御脉苦行》。
很明显,这书上记载的,便是十三姐跟我说过的,御脉的第三步骤,苦行。
书不厚,仅三十来页,轻轻一翻,便看到第三页上写着:“第十一禁:禁性,含各因素性事,男女,男男,女女,手X,梦遗……”
看完这一张后,我整个人都傻了。
禁止性生活,这个我是可以保证的,可梦遗哪里能受我的控制?连这个都禁了,岂不是让我,把那东西给割了?仔细翻了翻,整本书中,规定了一百零八禁,从吃饭,穿衣,说话,做事,到交友,出行,住宿,走路,读书,写字,等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戒条。
比如,吃饭的时候,不能吧嗒嘴,不能吃肉,不能吃得太饱,不能……
不过,有一点特别有意思,那就是,不能不喝酒。
没错,不是不能喝酒,是不能不喝酒。
看到这个内容后,我突然想起,十三姐的腰间,一直挂着一个小型的葫芦,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偶尔会拿起葫芦喝一口。
莫非,那葫芦里,装的是酒?
书上对饮酒有明确的解释,说饮酒有利于疏通脉络,是苦行中的一部分。
在书的最后一页,有一行霸道的毛笔小楷。
‘振兴百族,壮我中华’
看着那行字,我突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行字写的极为漂亮和霸道,彰显着写字人的心胸和气概,不像是一个女子写的。
莫非……
我心里一动,好好的把这本书收起来。
联想到十三姐的人脉,我几乎已经确定字迹的主人,对这本书更加看重。
把书装起来后,我四处找了找,没有看到老夏的影子。
莫非,老夏是故意过来,将这本书给我的?
不对啊,看老夏之前的做法,他很多时候是在帮着残剑组织那边的。为什么突然改为帮我了?
而且,他为什么会有十三姐的东西?据十三姐说,她有两个同门师兄,但是现在在国外。
老夏,到底是谁?越想越糊涂,我索性不去想,收拾好东西,站在山谷里四处看看,我清楚,是时候离开了。
从夏天到秋天,再从秋天到冬天,不知不觉,小半年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变得怎样了?大家还好吗?山谷里飘满了雪,在雪花中,我换上一身新的麻布衣,轻轻攀爬,很快,便来到了崖顶。
站在崖顶,回顾山谷,我心中默念:十三姐,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完成您老的遗愿。
振兴百族,壮我中华。
朝山谷的方向拜了三拜,我转身离开。
山谷离世俗仅一山之隔,因山谷地势过于险要,所临之海又多礁石,不利于捕鱼和旅游开发,所以才留下了这么一个脱离世俗的桃花源地。
走在长岛的街上,行人对我纷纷侧目,我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凭借着记忆,稳步向coco家的方向走去。
记忆十分清晰,没有费多少劲,便已来到了coco家的小院。只见小院落锁,锁上已落满了灰尘。
看来,这里好久没有住人了。
在这里晃悠了几步后,一只小脑袋从墙后面冒了出来。
一看到那个梳着朝天辫的脑袋,我顿时开心起来。
那是二虫。
她脸上比我还要欢喜,一蹦一跳的跑过来,双手插兜,脸上笑开了花。
“老李哥哥,果然是你哦。我家公主说得没错,你早晚会回家的。我没有白等!”
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小脸有点发黄,衣服也不是很干净。
说着话,她拽住我的袖口,飞快的跑到了另外一个小巷子里,顺着巷子里的一个狗洞,钻了进去。
她钻进去后,从里面挥挥手,示意我也进去。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便弯腰,跐溜一下子钻了进去,整个行动非常迅速,毫不拖泥带水。
二虫愣了一下,呆呆的看着我:“老李哥哥,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
我正考虑该如何回答时,她噗嗤一笑,转过头去,不再问我。
果然是机灵透顶的人。
顺着她的身影,我这才看到她住的地方,这里仅有一个十来平米的小屋,没有窗户,墙角放着一个钢丝床,除此之外,什么家具都没有。
二虫一边递给我一个冰凉的饼,一边絮絮叨叨的跟我解释着。
“残剑组织势力扩张太大,公主不得不放弃了这座岛。但又不放心你,便派我在这里等候你。这里有残剑组织的眼线,所以我只能住在这里,不能起火,饼有点凉,老李哥哥凑合吃点,一会儿咱们出去……”
我手持凉饼,呆呆的看着她娇小的身躯,眼眶湿润了。
我不知道二虫和顾家到底是什么关系,也不知道二虫是不是吸血鬼,不过从二虫现在的表现来看,她对顾家,对coco,是发自内心的忠诚。
现在的顾家,已不是之前的顾家。因为我的缘故,coco父母的品级一跌再跌,几乎已经是废人了。而残剑组织的势力越来越大,几乎已经没有了顾家的立足之地。
都说树倒猢狲散,没想到还有二虫这么忠诚的人在,coco应该不会吃太多的苦。
想到coco,我便想到了宛初,心中隐隐作痛。
苦行书中说,要禁爱,禁情。这一点对我来说,实在是难上加难。
为了这一禁,十三姐和胖爷一百年来不曾相见,两个互相有好感的人,只能在暮年的时候,才能遥遥相望。
更难的是,似乎宛初已经回到了残剑组织,现在,我们分属不同的阵营,是你死我活的对手。
胡思乱想之时,二虫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笑着跟我说,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我轻轻抚摸着她沧桑的小脸,心中暗暗发誓,为了十三姐,为了二虫以及众多可爱的人们,我绝对不能让残剑组织为所欲为。
二虫咧嘴笑笑,把东西塞出狗洞,自己也钻了出去。
我刚想弯腰,便听到外面的二虫哼了一声。
一个嘶哑的,男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小东西,可抓住你了。走吧,乖乖的跟我回去吧,宛初姐下令,谁找到你,谁就能获得升品的奖励。”
说着,那人便和二虫撕扯起来。
我跐溜一下子钻出狗洞,看到一个长相猥琐的男子,正在和二虫撕扯,二虫尖叫着,不停的和他推搡着。
我二话不说,猛地深处手,抓住那男子的衣领,用力一推。
‘啪!’
那人死死的撞在墙上,砸出一个大洞,人滚落在碎砖之中。
二虫赶紧跑过来,躲在我身后,崛起嘴巴:“哼,王八蛋,还不快滚,不然的话,让老李哥哥打死你!”
那人听到二虫的话后,蹭的一下子便站起来,看我的眼神里充满着惊恐。
“这个,这个怪物,真的是老李?”
他说着,脚步已经往后退,迅速消失了。
旁边有一个窗户,从玻璃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披头散发,胡子邋遢,皮肤粗糙得像树皮一样,乍一看,还以为是个要饭的。
二虫一脸的骄傲,笑嘻嘻的看着我:“老李哥,你真厉害,还没动手,就把那王八蛋吓跑了,嘻嘻……”
说着,她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骑在我肩上,让我背着她离开。
我一身麻布衣服,胡子邋遢,长发飘飘,背着二虫走在长岛的大街上,迎来更多人的目光。
走进码头售票厅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凶巴巴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哎,那傻X,停下,这儿不许要饭的进来!”
我早就听到那人的声音,不过脚步没停,依旧缓缓的往前走着。
走了几步后,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自始至终,身后那人的动作,都仿佛在我眼前一般,被我把控得一清二楚。
我站在那里,没有吭声。
二虫扭过头,冷哼一声:“哎,你这个人怎么说话的,叫谁傻X呢?”
小丫头嘴巴很是伶俐,一脚踹在那人的胳膊上,把他踹得后退几步。
我依旧没有回头,从那人的脚步声来看,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为什么要找我麻烦。
那人被踹,顿时急了,叫骂着冲了上来。
二虫再次踹出,正好踹在那人面门上,直接将他踹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我这才回头,见那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人,应该是码头管理处的人员。
二虫猛地拍了我脑袋一下:“老李哥,咱们惹麻烦了,快跑啊!”
我顿时便明白了,她把管理处的人打了,看来这船,是别想坐了。
背着她一路狂奔,从码头里跑了出来,我直往人堆里跑去。
二虫在我背上哈哈大笑:“怪我怪我,没给你刮刮胡子收拾一下,走,咱们去商场!”
我俩一路跑到商场,到人多的地方,我便把她放了下来,一大一小两人拉着手,走进了商场。
从商场出来时,我已经换了一身潮牌麻布衣,材质和我之前穿的类似,不过样式要潮一些。
用二虫的话来说,样式换一换,我顿时从乞丐变为艺术家。
包括长长的头发和胡须,二虫说不用剪,这样更有艺术家的味道。
除了衣服之外,我补办了一个手机,所有的开销,全部都是二虫花的钱,她似乎很有钱的样子,而且坚持要给我买最好的东西。
当我重新登入我的微信号时,一连串的微信涌了进来,手机响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渐渐停了下来。
那一连串红色的字符,大部分都是读者发来的。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他们没有一个是催更的,全部都是在和我探讨剧情,或者有章节找不到,来找我要章节的。
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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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里,每一天都在更新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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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越心境,甚至连我都开始怀疑,这本书,真的是我自己写的。
那文笔,那故事,和我开篇时几乎一模一样。不但所有的读者没有发现,就连我自己,都差点看不出来。
这……会是谁写的?知道我所有经历的人,就那么几个人,李承烨,coco,阳阳,老聃,宛初……
想到宛初的时候,我顿住了。
莫非……是宛初?
宛初是知道我在写书的,也因为经常在我房间出没,所以知道我的公众号密码。
最有可能的两个人,是老聃和宛初。
这其中,我最怀疑的,便是宛初。
宛初知道,写书仿佛是我的生命一般,如果她连我的读者都控制住,就会完全控制住我。
天色已黑,我坐在海边,呆呆的看着公众号,心里空落落的。
这时,二虫噘着嘴说:“老李哥,我去打听了,那个被我打的人已经报警了,他们在到处找咱们呢。哼……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想当年,谁敢在长岛欺负顾家人……”
她说着,嘴里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是獠牙生长的声音。
抬头看,却发现,她的嘴里并没有长出长长的獠牙,而是在不停的磨牙。
“虫,你为啥要磨牙……”
“嘻嘻,人家不是吸血鬼,觉得很丢人,所以,当他们长出獠牙时,我就喜欢磨牙,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嘿嘿……”
她不是吸血鬼?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不过仔细想想,这样其实也挺好,做一个单纯的小丫头,比做义工吸血鬼要强。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
“虫,问你个问题,老夏是什么时候来到顾家的?他,是不是吸血鬼?”
问出这个问题时,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