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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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都守了赵大夫三天三夜了,一直不肯出房间,这哪行啊?赵大夫是对大王有恩,但大王是一族之首,总这样熬下去身子也会熬坏的,何况还有这么多族中大事等着他处理呢。”
“是啊,照顾赵大夫我们就行,不该让大王亲自动手的。”
“可是大王的脾气我们也知道,谁敢劝?这不是,饭也不正经吃,晌午送进去的,只喝了一口稀粥,馒头一口都没动。”
……
众人在外面焦急地议论着,目光都盯着李延宠的房门,下意识地盼着某一刻那门打开,李延宠从门里走出来。三天了,他不许别人进屋打扰,连送饭也是侍卫放在门廊,谁都不许进到屋里。
他把自己的床让给赵大夫躺着,他就坐在床边守着,实在困了,就靠在榻上打个盹。李延宠就这么盯着赵大夫看了三天了,他想起来了,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曾经在路上住店时遇到的、帮自己瞧过病的赵大夫。他还是弟弟李延禄的大舅哥,他的妹妹就是延禄的一个侧室。还有,他们曾经还结拜过兄弟。
对,就是他。这个人,和自己的交集还真是不少。在洛阳时,自己受凉咳嗽,他给自己开了个药方,喝下去咳嗽马上就止住了,却从那以后就失去了部分记忆。
对,就是这个人。那天夜里,他跑着去告诉自己,说李雅馨信中说的孩子不是他的,然后就被人给打晕了。
对,就是这样。一个好心人帮着自己把他送到医馆,却半夜里就没了踪影。就是他,他没死,如今又来帮自己治病了。
可是,既然结拜过兄弟,他又那么帮我忙,为什么不认我呢?
李延宠就在房间里,坐在赵大夫跟前看一会儿,再起身在地上踱一会儿步,思索着这当中的蹊跷。
终于,他有了主意——自己失忆就是因为喝了赵大夫的那碗药!而赵大夫深夜赶去提醒自己孩子的事,是冒着危险去的,结果真的就被人所害。
可以推断的是,赵大夫用药害自己是受什么人指使,是被迫的;他后来良心受到谴责,才赶去提醒自己注意;这回又来帮自己治病,是高适将军请他来的,但他不肯和自己相认,一定是心中还有愧疚,也或者怕自己追问他到底是什么人逼他害自己。
又两天两夜过去了,人们还在盯着那扇门。
“赵大夫好像醒了。”进去送饭的侍卫出来时对林将军说,“我听到里面有说话声,大王在跟人谈话,声音不高,一定是赵大夫醒了,他们俩在说话。
“你确定吗?不是大王自言自语?”
“确定。不是大王一个人的声音,是两个人在谈话。我虽不熟悉赵大夫的声音,但是肯定是两个人。除了赵大夫,屋里又没别人,所以一定是赵大夫醒了。”
“好,赵大夫醒了就好,大王就该出来了。各位,找大王请示事项的挑重点说,大王这些天累了,尽量让他少操劳,得让他抓紧休息。”林将军对身边的人说。
终于,那扇门开了。李延宠和赵大夫一前一后走了出来。大伙连忙簇拥上去,李延宠摆摆手,示意大伙散开,不要靠近打扰。
两个人边说话边往外走,声音都很轻,李延宠走在前面,还不时地回头拉着赵大夫的衣袖。
“大王兄弟,您放心,我直接奔洛阳去,回我的旧宅去找,一旦找到,立即配好,马上赶回来。”这是赵大夫在说话。
“那边在打仗,大哥一定要多小心。我这心里已经敞亮不少了,就算没有解药,我也能放下包袱,好好向前看。你不用自责,兄弟不怪你,全是那个妖女逼迫的。回去替我安抚令妹,告诉她,就算延禄不在了,这里也还是她的婆家,想来时随时来散心。孩子的事我会派人找,那是我李家的骨肉。不过这事怕是急不得,还得从那个妖女的嘴里抠话。”这是李延宠在小声对赵大夫说话。
李延宠把赵大夫一直送上马,安排人护送,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回来,直接去了议事厅。
“小林,李雅馨走了没有?”李延宠坐下就先问这事。
“回大王,李雅馨已经走了,但是放下话说,回去安排好事情还回来。还威胁说,让大王您不要后悔。”林将军汇报说。
李延宠沉吟了一会儿,又问:“那小孩呢?带走没有?”
“没有。”林军说,“开始说要带着,因为您有话,允许她带,我们就把孩子给她送来了,还帮孩子准备了路上吃的、用的。但她又说不带了,还把孩子叫到一边儿,叮嘱了好半天,最后她自己走了。”
“孩子什么反应?李雅馨走,小孩哭没哭?”李延宠想了想,问道。
“大王,那小孩还真行,亲娘走,一个眼泪疙瘩都没掉,那么小的年纪,也不多说话,就眼睁睁地看着李雅馨走的,然后就跟四夫人回去了。听说这几天都挺听话,跟着四夫人在家中玩,不哭也不闹,给什么吃什么,也不乱要东西。”林军赞叹着说。
“屁!什么亲娘!”李延宠骂了一句,“孩子是无辜的,这么大了,还没见过自己的亲爹亲娘。吩咐人好生照顾着,四夫人那边缺什么少什么都送过去,别委屈着孩子。哎,等战事消停的吧,还得想办法给这孩子找到亲生父母,找回延禄的骨肉。”
“大王,您的意思是?”林军听糊涂了。
“算了,别问了,这是本王的家事。对了,你和青儿姑娘成亲了吧?我这段时间没顾上给你们道喜,正好这还有件不错的狐裘被,你拿去和新娘子盖了吧。”
李延宠说着,从桌案下拿出一个包袱,放在案上,“你走时记着带走。”
林军略一躬身,无奈地说:“大王,你不必破费了。人家青儿姑娘根本没看上我,那晚就张罗着又要上吊又要跳河的,死都不肯嫁我。听说昨天让陈长老送去外族亲戚家了,让她散散心。”
“哎,没承想,我病这一场,闹出这么多岔子。”李延宠叹了口气,端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不说那些烦心事了,你还年轻,好姑娘有的是,本王再帮你物色着。来,咱们商量族中的要事吧。”
……
高适这边迟迟没等到赵大夫去他那里,担心李延宠病情严重,不然大夫怎么这么久了还不离去?他也担心赵大夫路上不安全,现在让安禄山闹的,满哪儿都有战事,赵大夫一个没武功的人,尽管奚族大王一定会派人护送他,但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得派人去接应一下赵大夫。”高适说,“奇茂,就还你跑一趟吧。奚族那儿你跑过两次了,比别人路熟。你人又机灵,上次和奚王那些手下也混个脸熟,去了也好办事。你还带上梁洪,给你100名士兵,路上小心。如果李延宠大王病还没好,你们也尽快回来送信,我们再帮他另请大夫。如果已经见好了,就尽快接赵大夫回来。”
哥舒奇茂领命就回来准备第二天奔赴奚族,杨心怡听说了,她非常想去看看延宠。
她就来找高适。
“兄长,这里离奚族也不太远,我整日在军中无所事事,很是无聊。现在这边战事并不紧,你忙着训练军队,我也不好打扰,不如我陪奇茂走一趟,全当散心了,也顺便向我的救命恩人表示谢意。”她谨慎地措着辞说。
“啸儿,我知道你一听说一定得要去,可我心里真的不放心你去边地异族。上次遇上狼差点儿出大事,我到现在都后悔又后怕的。我也想过,让你亲自去面谢李延宠大王,但我是想亲自陪你去。要不这样,等我安排一下,让奇茂先去,过个三五天,我再陪你去。”高适和她商量。
“不用了,兄长。你忙你的,军中不可一日无帅。我和奇茂还有梁洪将军一起,快去快回。”
杨心怡和哥舒奇茂、梁洪他们奔奚族出发了。
哥舒奇茂非常喜欢和杨心怡一起出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姐姐,这一路上会经过好几个小镇。这些北方的小镇和南方的有很大不同,集市上有卖动物毛皮的,都可漂亮了。不如我带姐姐去转转,给姐姐买条狐狸毛做的围巾,冬天戴上又暖和又漂亮,我送姐姐。”少年一脸的热情。
杨心怡心里不想去。她着急见李延宠,她恨不能一个高就奔到奚族去,亲自照顾病中的夫君,陪他一起说话,一起吃饭,她都向往这一幕很久很久了。
“奇茂,我不缺围巾,狐狸毛的也有,你就不要破费了。再说高将军让咱们快去快回,我们去看完奚族大王,再接上赵大夫,早点儿赶回来,免得高将军担心。”她说。
“哦。”哥舒奇茂有些失望,但也只好点头先答应,心里却在想着小计策。
这天,他们走到一个镇子附近,杨心怡想从大路上直接通行过去,哥舒奇茂心里痒痒,就找借口说:“姐姐,我的白马和你的大红马都相爱这么长时间了,咱们连婚礼都没给它们办,多遗憾啊。不如我们去镇子里给他们买两套相配的马鞍吧,它们看着喜庆些、般配些,我们骑着也更舒服些。”
杨心怡想否决他,就说:“给马儿办婚礼?亏你想得出。我的马鞍还挺新的呢,我看你的也一点儿不旧,先用着吧。这小地方能有什么好马鞍?等我们回长安或者洛阳再买吧。”
“姐姐,这是胡人的地盘,胡人最是讲究马的,他们做的马具比大唐的都结实耐用。大白马和大红马也想一起逛逛,不如我们就成全它们吧。我请客,买三套马鞍,也送梁洪将军一套。”小家伙开始拉拢梁洪,形成多数,反对杨心怡这个少数派。
“哎,真是拗不过你。好吧,我们快去,买完就赶路。”她无奈只好跟在哥舒奇茂的后边,朝镇子里去,吩咐士兵们原地等候。
三个人进了镇子,奔最热闹的集市而去。
“臭小子,我就猜你和这妖女在一起!走,跟我回去,看父亲怎么教训你!”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吓了杨心怡跳。她听出来了,正是哥舒奇茂的哥哥哥舒奇冠,这哥舒家族的人说话声音都很像。
“奇茂,你哥在后边,我们快跑吧。”杨心怡说完,骑上大红马就要快跑。但市场里人太多,根本跑不起来。
“姐姐,我去引开我哥,你和梁洪将军向镇外跑,和部队会合,我待会儿再去找你们。”哥舒奇茂说。
“不行,你哥早就把你当眼中钉,你落入他手还能有个好?我们一起走!”杨心怡反对。
“哈哈,臭娘们!说谁呢?我才是你的眼中钉,对吧?”哥舒翰奇冠追上来了,从身后一把就薅住了杨心怡的衣服。
未完待续
“大王都守了赵大夫三天三夜了,一直不肯出房间,这哪行啊?赵大夫是对大王有恩,但大王是一族之首,总这样熬下去身子也会熬坏的,何况还有这么多族中大事等着他处理呢。”
“是啊,照顾赵大夫我们就行,不该让大王亲自动手的。”
“可是大王的脾气我们也知道,谁敢劝?这不是,饭也不正经吃,晌午送进去的,只喝了一口稀粥,馒头一口都没动。”
……
众人在外面焦急地议论着,目光都盯着李延宠的房门,下意识地盼着某一刻那门打开,李延宠从门里走出来。三天了,他不许别人进屋打扰,连送饭也是侍卫放在门廊,谁都不许进到屋里。
他把自己的床让给赵大夫躺着,他就坐在床边守着,实在困了,就靠在榻上打个盹。李延宠就这么盯着赵大夫看了三天了,他想起来了,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曾经在路上住店时遇到的、帮自己瞧过病的赵大夫。他还是弟弟李延禄的大舅哥,他的妹妹就是延禄的一个侧室。还有,他们曾经还结拜过兄弟。
对,就是他。这个人,和自己的交集还真是不少。在洛阳时,自己受凉咳嗽,他给自己开了个药方,喝下去咳嗽马上就止住了,却从那以后就失去了部分记忆。
对,就是这个人。那天夜里,他跑着去告诉自己,说李雅馨信中说的孩子不是他的,然后就被人给打晕了。
对,就是这样。一个好心人帮着自己把他送到医馆,却半夜里就没了踪影。就是他,他没死,如今又来帮自己治病了。
可是,既然结拜过兄弟,他又那么帮我忙,为什么不认我呢?
李延宠就在房间里,坐在赵大夫跟前看一会儿,再起身在地上踱一会儿步,思索着这当中的蹊跷。
终于,他有了主意——自己失忆就是因为喝了赵大夫的那碗药!而赵大夫深夜赶去提醒自己孩子的事,是冒着危险去的,结果真的就被人所害。
可以推断的是,赵大夫用药害自己是受什么人指使,是被迫的;他后来良心受到谴责,才赶去提醒自己注意;这回又来帮自己治病,是高适将军请他来的,但他不肯和自己相认,一定是心中还有愧疚,也或者怕自己追问他到底是什么人逼他害自己。
又两天两夜过去了,人们还在盯着那扇门。
“赵大夫好像醒了。”进去送饭的侍卫出来时对林将军说,“我听到里面有说话声,大王在跟人谈话,声音不高,一定是赵大夫醒了,他们俩在说话。
“你确定吗?不是大王自言自语?”
“确定。不是大王一个人的声音,是两个人在谈话。我虽不熟悉赵大夫的声音,但是肯定是两个人。除了赵大夫,屋里又没别人,所以一定是赵大夫醒了。”
“好,赵大夫醒了就好,大王就该出来了。各位,找大王请示事项的挑重点说,大王这些天累了,尽量让他少操劳,得让他抓紧休息。”林将军对身边的人说。
终于,那扇门开了。李延宠和赵大夫一前一后走了出来。大伙连忙簇拥上去,李延宠摆摆手,示意大伙散开,不要靠近打扰。
两个人边说话边往外走,声音都很轻,李延宠走在前面,还不时地回头拉着赵大夫的衣袖。
“大王兄弟,您放心,我直接奔洛阳去,回我的旧宅去找,一旦找到,立即配好,马上赶回来。”这是赵大夫在说话。
“那边在打仗,大哥一定要多小心。我这心里已经敞亮不少了,就算没有解药,我也能放下包袱,好好向前看。你不用自责,兄弟不怪你,全是那个妖女逼迫的。回去替我安抚令妹,告诉她,就算延禄不在了,这里也还是她的婆家,想来时随时来散心。孩子的事我会派人找,那是我李家的骨肉。不过这事怕是急不得,还得从那个妖女的嘴里抠话。”这是李延宠在小声对赵大夫说话。
李延宠把赵大夫一直送上马,安排人护送,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回来,直接去了议事厅。
“小林,李雅馨走了没有?”李延宠坐下就先问这事。
“回大王,李雅馨已经走了,但是放下话说,回去安排好事情还回来。还威胁说,让大王您不要后悔。”林将军汇报说。
李延宠沉吟了一会儿,又问:“那小孩呢?带走没有?”
“没有。”林军说,“开始说要带着,因为您有话,允许她带,我们就把孩子给她送来了,还帮孩子准备了路上吃的、用的。但她又说不带了,还把孩子叫到一边儿,叮嘱了好半天,最后她自己走了。”
“孩子什么反应?李雅馨走,小孩哭没哭?”李延宠想了想,问道。
“大王,那小孩还真行,亲娘走,一个眼泪疙瘩都没掉,那么小的年纪,也不多说话,就眼睁睁地看着李雅馨走的,然后就跟四夫人回去了。听说这几天都挺听话,跟着四夫人在家中玩,不哭也不闹,给什么吃什么,也不乱要东西。”林军赞叹着说。
“屁!什么亲娘!”李延宠骂了一句,“孩子是无辜的,这么大了,还没见过自己的亲爹亲娘。吩咐人好生照顾着,四夫人那边缺什么少什么都送过去,别委屈着孩子。哎,等战事消停的吧,还得想办法给这孩子找到亲生父母,找回延禄的骨肉。”
“大王,您的意思是?”林军听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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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宠说着,从桌案下拿出一个包袱,放在案上,“你走时记着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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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这边迟迟没等到赵大夫去他那里,担心李延宠病情严重,不然大夫怎么这么久了还不离去?他也担心赵大夫路上不安全,现在让安禄山闹的,满哪儿都有战事,赵大夫一个没武功的人,尽管奚族大王一定会派人护送他,但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得派人去接应一下赵大夫。”高适说,“奇茂,就还你跑一趟吧。奚族那儿你跑过两次了,比别人路熟。你人又机灵,上次和奚王那些手下也混个脸熟,去了也好办事。你还带上梁洪,给你100名士兵,路上小心。如果李延宠大王病还没好,你们也尽快回来送信,我们再帮他另请大夫。如果已经见好了,就尽快接赵大夫回来。”
哥舒奇茂领命就回来准备第二天奔赴奚族,杨心怡听说了,她非常想去看看延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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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兄长。你忙你的,军中不可一日无帅。我和奇茂还有梁洪将军一起,快去快回。”
杨心怡和哥舒奇茂、梁洪他们奔奚族出发了。
哥舒奇茂非常喜欢和杨心怡一起出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姐姐,这一路上会经过好几个小镇。这些北方的小镇和南方的有很大不同,集市上有卖动物毛皮的,都可漂亮了。不如我带姐姐去转转,给姐姐买条狐狸毛做的围巾,冬天戴上又暖和又漂亮,我送姐姐。”少年一脸的热情。
杨心怡心里不想去。她着急见李延宠,她恨不能一个高就奔到奚族去,亲自照顾病中的夫君,陪他一起说话,一起吃饭,她都向往这一幕很久很久了。
“奇茂,我不缺围巾,狐狸毛的也有,你就不要破费了。再说高将军让咱们快去快回,我们去看完奚族大王,再接上赵大夫,早点儿赶回来,免得高将军担心。”她说。
“哦。”哥舒奇茂有些失望,但也只好点头先答应,心里却在想着小计策。
这天,他们走到一个镇子附近,杨心怡想从大路上直接通行过去,哥舒奇茂心里痒痒,就找借口说:“姐姐,我的白马和你的大红马都相爱这么长时间了,咱们连婚礼都没给它们办,多遗憾啊。不如我们去镇子里给他们买两套相配的马鞍吧,它们看着喜庆些、般配些,我们骑着也更舒服些。”
杨心怡想否决他,就说:“给马儿办婚礼?亏你想得出。我的马鞍还挺新的呢,我看你的也一点儿不旧,先用着吧。这小地方能有什么好马鞍?等我们回长安或者洛阳再买吧。”
“姐姐,这是胡人的地盘,胡人最是讲究马的,他们做的马具比大唐的都结实耐用。大白马和大红马也想一起逛逛,不如我们就成全它们吧。我请客,买三套马鞍,也送梁洪将军一套。”小家伙开始拉拢梁洪,形成多数,反对杨心怡这个少数派。
“哎,真是拗不过你。好吧,我们快去,买完就赶路。”她无奈只好跟在哥舒奇茂的后边,朝镇子里去,吩咐士兵们原地等候。
三个人进了镇子,奔最热闹的集市而去。
“臭小子,我就猜你和这妖女在一起!走,跟我回去,看父亲怎么教训你!”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吓了杨心怡跳。她听出来了,正是哥舒奇茂的哥哥哥舒奇冠,这哥舒家族的人说话声音都很像。
“奇茂,你哥在后边,我们快跑吧。”杨心怡说完,骑上大红马就要快跑。但市场里人太多,根本跑不起来。
“姐姐,我去引开我哥,你和梁洪将军向镇外跑,和部队会合,我待会儿再去找你们。”哥舒奇茂说。
“不行,你哥早就把你当眼中钉,你落入他手还能有个好?我们一起走!”杨心怡反对。
“哈哈,臭娘们!说谁呢?我才是你的眼中钉,对吧?”哥舒翰奇冠追上来了,从身后一把就薅住了杨心怡的衣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