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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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石妹没想到自己能重生。

    2016年,她死在广市南边贫民窟的一个垃圾场边上。

    现在,似乎还能记得垃圾场的恶臭,和身体无能为力,看着它腐烂的着急。

    人死了该去哪里?地府吧?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被束缚在死前的场景内,动也动不得。只能在破陋的小屋内转圈圈,亲眼看着自己的尸体一点一滴的破旧,腐烂。

    这期间,她将自己从生到死的历程都缕了一遍。觉得,这一生最大的祸首,是路守佳那个畜生。不。应该说,最大的祸首是自己。路守佳只是帮凶。

    若能重生,她一定要好好审判自己。路守佳其次。

    这一生她最对不起的,一是自己的稚儿,二是王希庐。若能重生,她一定好好补偿这二人。

    叹息一口气,想这些何益?她已经死了,人死无法重生。

    不料这想法才起,就觉得身体松动。并且听到脚步声,外面有人来了。

    谈话声。

    是谁?

    她从门板窥望。

    和黄大姐住在这里的几年,从无人来看过她们。

    一是臭。垃圾场的臭,无几个人能抵抗住。

    二是她的可怕。自从从灯笼街逃出,她那被刀砍翻的面容就吓翻无数人。

    从此再也没人敢来垃圾场闲晃。

    走近的是两个男子。前面那个——啊!她险些惊喊出声。那不是王家的管家王王安驹吗?虽然他的面容比十六年前老了一点,但也仅只一点而已。王家显贵,不是说的。哪怕一个管家,也比普通人养尊处优。她至今还记得他当年投注到自己身上那厌恶又不屑的表情。“于小姐。咱们这里。是上等人来的地方。你……来不得。”

    他如何会出现在这里?是来寻自己的?

    她的心好似又怦怦的跳了起来。竟忘了自己已脱离身体——不,是身体已腐烂。是离身的魂。

    再看另一个,她更惊呆了。

    王家的大公子——王希庭!

    在长洲市不知道王家,不可能。知道王家而不知道王希庭,更不可能。这位当年她的大伯子她见过一面,仅是一眼,就似有嗖嗖的寒气投递到她身上。仿佛她五脏六腑,都被他深沉的利眼看穿。当时她还跟王希庐热恋,在路上碰到王希庭。她彷如被冻伤,立刻躲到王希庐身后。王希庐拍着她,笑言,“别担心,这是我大哥。他这人一贯如此,对着人嗖嗖放冷气。唯独不放冷气的,大概只有他的那一位红颜知己……”

    她不知道王大哥的那一位红颜知己是谁。因为当年她生下王希庐的第二个孩子后,似乎这位大哥也没有结婚。而且他很少在家里。自己也总是避着他。

    她有些怕他。

    怕他看穿她一切五脏六腑的利落的目光。更怕她的那些小心思、上不得台盘的小算计,在他的目光前无所遁形。

    说实在的,她敢算计王希庐。却未必敢算计王希庭。

    哪怕这个机会是王希庭亲手交给她的,就摆在她面前,只怕她也只会瑟瑟发抖,不敢前去捡起来。

    王大哥,……实在有种冰一般的魄力。

    他如何会在这里?

    一想到他或许也是来找自己的,她心中顿生一阵羞愧之意。

    那是这十几年来,已经逐渐忘却,甚至最近几年都没想起的、悔不当初的羞愧。

    看着他们发现尸体。看着他们报警。看着王希庭离开。王安驹留下。警察来临。勘查尸首。判断死因。最终,她被火化成一抔骨灰。

    神奇的。她卷在那抔骨灰罐上。跟他们回了长洲市。

    王安驹去的第一个地方是医院。她还在猜想这医院里是谁。已经看王安驹推开门,看见医院病床上只露出一张脸的病患。床单如裹尸布般盖在他身上,只有胸前轻微的几乎看不见的起伏表示他还活着。还剩一口气。

    刹那间,那些因为太过悔恨、太过无颜面对、太过无力挽回而刻意统统忘记的记忆,都如潮水涌现眼前。王希庐、亮亮。那挣扎痛苦的两年,总是渴盼着自己的娃娃,以及将他寄养在养父家,明明说了过两天就去接他,却终十八年无法回归的寂寞、独孤、愤恨、咬牙切齿的痛,都来眼前。最终幻化消散,现实是活生生躺在床上的少年。是他吗?她的儿子?

    她怎么可能忘记。这一去十八年。她最对不起的人就是这个小娃啊!从从前的两岁牙牙学语的小娃,他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王家人把他接回去了吗?他怎么以稚子之龄,就躺在了这病床上?

    少年似乎感觉到王安驹的来到,原本如骷髅般的面容上,陡然睁开一双眼睛,眼睛已如黑洞。气息奄奄、气喘吁吁的问,“她、她、她来了吗?”

    王安驹步近,摸着他的手。最终还是掏出那个小小的骨灰罐,说,“她,死了。”

    刹那,有泪水从少年眼中涌出。少年一句话也没说完,瞬间死去。

    “亮亮!亮亮!”她奔上去。然而她触碰不到他的身体。她只是一抹灵魂。她看着医生将亮亮身上的床单揭开,看着他们将白布裹上他的头颅,看着他们将这白布裹住的尸首推往太平间。她觉得她好像泪如雨下。

    她想……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于石妹,一定不会这样对待我的人生。我会摆正我的位置,我会当一个好母亲,一个好妻子。我会好好的对待我的孩子!哪怕不为所爱……

    刹那间,一股白光照耀在她的身上。她。消亡了。

    恢复意识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在做梦。爬起来,看茶几,看电视柜。看电视柜上高高矮矮的几个墙饰。还有摆在墙饰顶上的她和王希庐的合影。那是王希庐极其不情愿,而她硬要求来的。那时候王希庐并不知道她的打算,说,“拍什么照?我在你身边不就行了吗?”他向来视女人如衣服,若拍了照,难免以后被她们拿来要挟或者炫耀什么的,于他王家的声名有赘。是了,他虽然是个花花公子,却也不愧是号称“长洲市声名最著的豪门”王家的嫡系子孙。方方面面要为王家考虑的家风,深入骨髓。

    那时候她就打着要将这合照放在自己以后家庭里的打算。

    她自知算计了王二少,王二少五年之内估计都不想理她。他们也不可能有拍蜜月婚纱照什么的机会。

    她太了解王二少了。

    然而,她也是为“豪门”“显贵”之内的名头冲昏了头。

    她太怕穷了!穷得以为自己爬上了豪门,就能变成一只金灿灿的金凤凰。哪知道,就算沾上了豪门的边,依然是只乌鸦。就算是只镀金的乌鸦,最终也会被人打落尘埃,还拖累了自己生下的亮亮。

    那时候她硬用自己的娇柔、假装清纯(因为知道王二少喜欢清纯的女子,他认为这样的女子容易控制)诱惑了王二少,让他以为自己是个容易控制,又傻又蠢的乡下土妞。然后还有清纯的面孔和惹火的身材。她用这些蛊惑了王二少,威逼着他跟自己拍下了合照。然后呢?还不是一拍两散。

    于石妹冷笑一声。站起来,想要砸掉那合照。想想,罢了。东西没错,有错的永远是人。而这再世为人的两世中,最错的始终是她。她该恕罪才罢,砸什么东西?

    她坐在地上,足足有三十分钟的时间,才有了真实感。才猛醒过来。自己是真的重生了。不是做梦。不是幻觉。

    她掐自己的手。痛。掐大腿。也痛。掐脸颊,更痛。

    痛的泪水都流了下来。却嘻着嘴,发出笑声。越笑越大声,哈哈大笑。

    原来她于石妹,也有上天垂怜,可以改正一生的机会。

    这机会,她绝不会放过。她就要利用这一次的机会,修正人生中所有那些不该发生的事,不该出现的人。这一生,她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让一切应该得到幸福的人,都得到幸福。而她——赎罪。

    她觉得头有点晕。摸着头,看着指尖上的一滴血迹。再看看茶几角上的血迹。她明白了。这是那天晚上——

    正是那天,她告诉了王家,自己又怀上了女儿。林东秀激动的答应来看她。并考虑将她接回王家。可惜林东秀还没来,王希庐先来了。激动争吵之中,他将她推到。她的头磕碰在玻璃茶几的角上,晕了过去。王希庐却没有将她送到医院。而是顺势逃走。可能,当时他巴不得她死掉吧!这样他就省事多了。

    也未必……毕竟当时他还没有遇到他一生的挚爱——那个名叫黎敏敏的女孩。

    她还是不该以小心之心,度王二公子之腹。虽然他也算不得什么君子就是了。

    她骇然摸住自己腹部。

    如果没错。如果这世的轨迹,完全按照上世的轨迹发展。

    那么这时候,这腹中的孩子,正是后来的亮亮。

    亮亮,亮亮。提起这个名字,她不可避免的想到上世,她以灵魂之体,在医院看到的最后的亮亮。心如刀割,哪怕想起来,都还觉得心绞成一片片。

    她怎么就忍心。她怎么就那么残忍。她上一世怎么就忍心为了跟王二公子打擂台,假意出轨。结果上了路守佳那魔鬼的贼船。最终被他带到广南,卖到黑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那里过了最孤独困苦可怕的六年。六年之后,失去了所有压榨价值,一身是病。她才又被抛到垃圾巷,被黄老师捡到。过了相对困苦却平静的一年。现在想起来,她都想抽自己。上一世最后,在王安驹和其他人的对话中,她知道了亮亮在自己走后,所过的孤独困苦的岁月。若知道亮亮过的这种岁月,从黑街被丢出来后,哪怕拼着腿折了,她也该爬回来。爬也该爬回来,将亮亮从那个奴隶所一般的小家救出来。而她……她上辈子……或许这一辈子,她就是该回来拯救亮亮的吧!其他情爱,她是不要想了。

    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如果没错。这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未来她的亮亮了。

    这一世,她要千般的对他好。万般的对他好。将两世欠缺他的母爱。都还给他。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充满母爱。

    然后将现下的情景想了一下。

    如果记忆没错。这是王二少将她推倒那晚的第二天早上。

    她看了一眼飘荡的窗纱。这白白的,上面有各种金色菱花、粉红圆形的恶俗的窗帘,还是她亲自去选的呢。

    鉴于她上一世那恶俗的审美。以及“好友”藏丽娟在她身边的鼓唇摇舌。

    思及藏丽娟,她冷笑了一下。“好友”,是最损的“损友”吧!从前看不明白的,在她呆在黑街那五年,呆在垃圾巷的前五年,她拼命的想,用力的想。想得脑水都快闹出来。很多事情她都想明白了。恐怕在她跟王二少拉扯的同时,藏丽娟就已经跟王二少有了首尾了吧。她那般鼓吹她的审美,鼓吹她将各种稀奇古怪、恶俗艳丽的颜色穿在身上,无非为了嘲笑她,令她出丑。唉,女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

    不过,藏丽娟估计后来的结局也不好。若如她所料,只怕在王二少遇到“真爱”之前,她藏丽娟就早早的被抛弃了吧。反正在她跟王希庐拉锯战的最后两年,她似乎很少看到藏丽娟了。

    窗纱外,刚露出曦色。

    这里是长洲市市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