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人,真的是绝王殿下嘛?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季度的效率还是挺高的,也许是早就准备好了配料,只等倾城点头应允他凤凰啼血的花瓣。
他倒是有自信倾城一定会答应。不过也是,这上好的伤药,她根本没有理由拒绝。不出三日,他便给倾城送来药丸,倾城哪里能看不出这些心思,鉴于对方一直在照顾她的病情,他女儿季玥也日日给她上药,倾城也就没有戳破。
接过三粒艳红之至的药丸,倾城向对方道了谢,却是想不出有什么可以拿来回报人家的。能够在绝王府当差,俸禄什么的,应该很是丰厚。而此刻,她身上也没有什么无价之宝。
不过听挽儿说,季玥的身子一直不太好,也许……她可以教她一些简单的有氧运动,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
当倾城提出自己的想法,季度思索片刻,确实觉得是个好办法,便欣然答应了。
这新王妃看起来聪明伶俐,心肠也是不差的。若是能和王爷白头到老,倒也是一段佳话。
不得不说,季度的药效果还是很赞的。倾城收到药丸之时就服用了一粒,晚间便觉得手臂和背上的鞭伤隐隐有酥,痒之感。背上她自己是看不到,可手臂上那因为日日有季玥上药,已经开始淡下去的伤痕,已经昭示着季度的医术不凡。
按这个速度,大概半个月,便能够完好如初了。虽然季度并没有当面谈论她的病情,但从轩辕绝那货自伤她以来,就隔三差五地送上好的保健品来看,她的伤并不轻。况且她可是没忘几日前,季度曾言:『按我师门密传医术记载,凤凰啼血可制作修复经脉的药,王妃手上和背上的伤,皆可以得益于此。』
修复筋脉……嘶……这一鞭子真是够狠……况且他还未尽全力……她还尽力躲避了……他的功夫究竟如何,怕除了他自己,也无人知晓。
那天晚上的刺客,真是,不自量力……也不知是何人派来。就算他不出手,凭她的身法,也是有信心拿下的,更何况,她还有匕首在身。
匕首……那把轩辕珣送来的黄金匕首……轩辕珣……这个名字,她好似有点印象……还记得她与轩辕绝第一次碰面之时,他说:
『本王问你,来此有何目的?』
『是不是…受轩辕珣的指使?』
轩辕珣……应该是他弟弟吧?他弟弟,和他的关系,似乎并不怎么好……她当时否定地干脆,只是不知道他究竟信了几分。
应该是信了吧,毕竟他对她的态度比起初见,有了明显的好转。
。
这把黄金匕首,上头还有宝石镶嵌,看起来不像是为了夺人性命所铸,到像是一种装饰品。不过,虽不至于神兵在世,但几经打磨,能吹毫断发她还是有信心的。这匕首的构造,也算精巧,正是依照着女子的手形设计的,倾城心里喜欢,躺着养伤又闲来无事,便转起了匕首。
躺着养伤……季度曾说她这伤要七日不能下,床,以免扭到筋骨,加重伤势。好在今天是第六天……这般想着,快要发霉的倾城,眉梢里也掩着几分笑意……
当轩辕绝进屋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倾城轻抚着黄金匕首,一脸愉悦……
黄金匕首……现在全东隅都知道,四王弟送了把匕首给倾城作为新婚礼物……既是兄弟所赠,他也不好拒绝……而他也没想到,她竟是个喜欢匕首的女子……看着对方一脸认真的模样,恨不得将匕首时刻贴身珍藏,不知怎的,一想起那物件是别的男子所赠,他心里就万个不痛快,以至于浓眉都紧紧皱着。
“你喜欢匕首?”
倾城早便发觉绝王殿下进屋,毕竟就算她是瞎子,他一身的凛冽之气还是分外明显的。只是对方一脸:我有事找你,的样子,她就等着对方开口。
“用于防身的家伙,自然在意。”倾城不躲不避,坦言。
“可本王看着,那黄金之色在黑暗中尤为耀眼,太易暴露。宝石珠玉也徒有其表,使柄处光滑,并不好掌控。”绝王殿下上前几步,认真评价了倾城手上的黄金匕首。
“只是目前并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他所说的这些,作为一个自小便学习使用匕首手法的人,她又怎会不知?只是令她疑惑的是,他什么时候对她的事如此上心了?先前,因为误伤了她,心里愧疚,送了许多补品,这也就罢了。今日,这是在担心她的安危,想给她换一件厉害的武器?
“本王正巧知道有一件物事,可以当得。”绝王殿下顺着她的话,也顺着自己的心意接了下去。
“…………”这人,真的是绝王殿下嘛?她怎么觉得他今天有点多管闲事?不是说他沉默内敛?
接受到倾城疑惑略有探究的目光,绝王殿下心里一跳……难道是她察觉到了什么?想着自己方才的作为,貌似是有些心急了,眸中划过一丝心虚,又淡然解释道:“听说季大夫研制出了修复筋脉的药,不如以一粒药作换。”
“好。”乎,她就说呢,他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原来也是在打药的主意。这交易值不值得暂且不论,就因为她前几日决定了和他做朋友,这交易便要答应。
和战神做朋友,那应该是一件很牛13的事情吧?
本来她还想问问能够入了他的眼的武器材质是何种模样,可听他的语气,应该是要保密的,她便也就未自讨没趣。总归这件事交给他去办,她只要等着领武器就好了。
和倾城达成共识后,心情颇好的绝王殿下才想起此行目的——
“倾城,子夜他……已经去前线了。”本来顾子夜是等不到倾城完婚便要动身的,只是他想亲自送倾城过门,便耽搁了一些时日。那时大军已经先行前往,他也只得快马加鞭地日夜以继地赶路。好在那匹跟了他五年的马,也是千里良驹,对战机也没什么延误之说。
哥哥已经出征?好像是的,自她大婚,哥哥确实没现身过,婚前她也因待嫁而不能出府,是以这么重大的消息,竟到现在才知晓!作为习惯于掌控生死的人,此刻的消息却如此闭塞,让她顿生危机感。
季度的效率还是挺高的,也许是早就准备好了配料,只等倾城点头应允他凤凰啼血的花瓣。
他倒是有自信倾城一定会答应。不过也是,这上好的伤药,她根本没有理由拒绝。不出三日,他便给倾城送来药丸,倾城哪里能看不出这些心思,鉴于对方一直在照顾她的病情,他女儿季玥也日日给她上药,倾城也就没有戳破。
接过三粒艳红之至的药丸,倾城向对方道了谢,却是想不出有什么可以拿来回报人家的。能够在绝王府当差,俸禄什么的,应该很是丰厚。而此刻,她身上也没有什么无价之宝。
不过听挽儿说,季玥的身子一直不太好,也许……她可以教她一些简单的有氧运动,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
当倾城提出自己的想法,季度思索片刻,确实觉得是个好办法,便欣然答应了。
这新王妃看起来聪明伶俐,心肠也是不差的。若是能和王爷白头到老,倒也是一段佳话。
不得不说,季度的药效果还是很赞的。倾城收到药丸之时就服用了一粒,晚间便觉得手臂和背上的鞭伤隐隐有酥,痒之感。背上她自己是看不到,可手臂上那因为日日有季玥上药,已经开始淡下去的伤痕,已经昭示着季度的医术不凡。
按这个速度,大概半个月,便能够完好如初了。虽然季度并没有当面谈论她的病情,但从轩辕绝那货自伤她以来,就隔三差五地送上好的保健品来看,她的伤并不轻。况且她可是没忘几日前,季度曾言:『按我师门密传医术记载,凤凰啼血可制作修复经脉的药,王妃手上和背上的伤,皆可以得益于此。』
修复筋脉……嘶……这一鞭子真是够狠……况且他还未尽全力……她还尽力躲避了……他的功夫究竟如何,怕除了他自己,也无人知晓。
那天晚上的刺客,真是,不自量力……也不知是何人派来。就算他不出手,凭她的身法,也是有信心拿下的,更何况,她还有匕首在身。
匕首……那把轩辕珣送来的黄金匕首……轩辕珣……这个名字,她好似有点印象……还记得她与轩辕绝第一次碰面之时,他说:
『本王问你,来此有何目的?』
『是不是…受轩辕珣的指使?』
轩辕珣……应该是他弟弟吧?他弟弟,和他的关系,似乎并不怎么好……她当时否定地干脆,只是不知道他究竟信了几分。
应该是信了吧,毕竟他对她的态度比起初见,有了明显的好转。
。
这把黄金匕首,上头还有宝石镶嵌,看起来不像是为了夺人性命所铸,到像是一种装饰品。不过,虽不至于神兵在世,但几经打磨,能吹毫断发她还是有信心的。这匕首的构造,也算精巧,正是依照着女子的手形设计的,倾城心里喜欢,躺着养伤又闲来无事,便转起了匕首。
躺着养伤……季度曾说她这伤要七日不能下,床,以免扭到筋骨,加重伤势。好在今天是第六天……这般想着,快要发霉的倾城,眉梢里也掩着几分笑意……
当轩辕绝进屋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倾城轻抚着黄金匕首,一脸愉悦……
黄金匕首……现在全东隅都知道,四王弟送了把匕首给倾城作为新婚礼物……既是兄弟所赠,他也不好拒绝……而他也没想到,她竟是个喜欢匕首的女子……看着对方一脸认真的模样,恨不得将匕首时刻贴身珍藏,不知怎的,一想起那物件是别的男子所赠,他心里就万个不痛快,以至于浓眉都紧紧皱着。
“你喜欢匕首?”
倾城早便发觉绝王殿下进屋,毕竟就算她是瞎子,他一身的凛冽之气还是分外明显的。只是对方一脸:我有事找你,的样子,她就等着对方开口。
“用于防身的家伙,自然在意。”倾城不躲不避,坦言。
“可本王看着,那黄金之色在黑暗中尤为耀眼,太易暴露。宝石珠玉也徒有其表,使柄处光滑,并不好掌控。”绝王殿下上前几步,认真评价了倾城手上的黄金匕首。
“只是目前并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他所说的这些,作为一个自小便学习使用匕首手法的人,她又怎会不知?只是令她疑惑的是,他什么时候对她的事如此上心了?先前,因为误伤了她,心里愧疚,送了许多补品,这也就罢了。今日,这是在担心她的安危,想给她换一件厉害的武器?
“本王正巧知道有一件物事,可以当得。”绝王殿下顺着她的话,也顺着自己的心意接了下去。
“…………”这人,真的是绝王殿下嘛?她怎么觉得他今天有点多管闲事?不是说他沉默内敛?
接受到倾城疑惑略有探究的目光,绝王殿下心里一跳……难道是她察觉到了什么?想着自己方才的作为,貌似是有些心急了,眸中划过一丝心虚,又淡然解释道:“听说季大夫研制出了修复筋脉的药,不如以一粒药作换。”
“好。”乎,她就说呢,他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原来也是在打药的主意。这交易值不值得暂且不论,就因为她前几日决定了和他做朋友,这交易便要答应。
和战神做朋友,那应该是一件很牛13的事情吧?
本来她还想问问能够入了他的眼的武器材质是何种模样,可听他的语气,应该是要保密的,她便也就未自讨没趣。总归这件事交给他去办,她只要等着领武器就好了。
和倾城达成共识后,心情颇好的绝王殿下才想起此行目的——
“倾城,子夜他……已经去前线了。”本来顾子夜是等不到倾城完婚便要动身的,只是他想亲自送倾城过门,便耽搁了一些时日。那时大军已经先行前往,他也只得快马加鞭地日夜以继地赶路。好在那匹跟了他五年的马,也是千里良驹,对战机也没什么延误之说。
哥哥已经出征?好像是的,自她大婚,哥哥确实没现身过,婚前她也因待嫁而不能出府,是以这么重大的消息,竟到现在才知晓!作为习惯于掌控生死的人,此刻的消息却如此闭塞,让她顿生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