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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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三个人,都是穿的古装,一个全身红,一个全身白,一个全身黑。
全身红的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柄寒光闪闪的三尺长剑,头上束着金冠,露出来的脸和手莹白如玉,眼仁却出奇的黑,乍一看,就像一个英气勃勃的少年王侯,火焰一般,让观众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他的身上,霎时被惊艳的说不出话来。
他的左侧后方,侧面站着一个全身白色深衣的少年,垂眸,手里拿着一只深紫色的洞箫,抵在唇边。有风吹过,衣袂翻飞,长发只用一根丝带松松的系在脑后,其冷如冰,风神如玉,简直就像是书上写的翩翩白衣公子,令人见之忘俗。
他的右侧后方,摆着一张尺寸有怀抱粗的鼓,一个身着黑衣的少年手执鼓槌,寒面如霜,右手举起,狠狠砸向鼓面,咚的一声,然后,慷慨激昂的鼓点骤响,他专注的盯着鼓面,吝啬于往别处看哪怕一眼,却自能让人无法忽略他的存在。
洞箫声呜呜响起,与激昂的鼓点相和,本来是两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乐器,不知怎么的,一时间却显得分外契合起来,一种空旷辽远,一种激昂狂放,激发出来的,却是一种纯粹雄性的热血沸腾!
“嗬!太帅了!”
红衣服的人应者鼓点,在跳一支剑舞。
他跳的剑舞有些奇怪,和电视里演的不大一样,动作很不主流。但看得出来,那绝对不是什么花架子,下面的人都怀疑自己听到了破空声!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跳舞之人腰肢盈盈一握,柔韧的不可思议,但又内蕴钢劲,一曲剑舞只开始了一分多钟,下面就沸腾起来了!有人掏出手机,对准舞台拍摄起来。
朱雨薇捏着程丽雅的手腕,“啊啊啊啊!”
程丽雅却没工夫甩开她了,她自己也正目眩神迷呢。
朱雨薇啊了半天,貌似终于捋顺了舌头,“看!那不就是那个男校花吗?!小编太有眼光了!给他点无数个赞!”
程丽雅闻言一震,仔细的辨认了一下,果然,那个跳剑舞的就是!虽然心中有一点不舒服,但公允的说,这人的确够资格——但此时她的注意力却被另一个人吸引去了,就是那个穿白衣吹洞箫的男生,一个侧影而已,却让她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嘴里发干。
朱雨薇却径自在她耳旁尖叫,“哈哈不光校花有了,校花的男朋友也有了!两个人你吹箫来我舞剑,绝配啊!”
“什么?”程丽雅闻言皱眉,下意识的反驳道,“什么校花的男朋友,那所谓的校花不是男生吗?”
朱雨薇盯着舞台,小小的翻了个白眼,“你忘了?校花贴里人家两个人可是手拉着手的!虽然男朋友没露正脸,但我有预感,肯定是吹箫的那个!别跟我说你还歧视男男恋啊,爱情是不分性别的!”
程丽雅心中泛起一丝浮躁,“你肯定看错了,再说,普通朋友就不能手拉手了吗?”
朱雨薇却没留意到她的语气有什么不对,只坚信自己的眼光是正确的,“等着瞧好啦!”
她们俩说话声音不算小,加上女孩子的音频比较高,以至于周遭的不少同学都听到了。虽然觉得有些吵,但八卦总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那个校花贴校草贴正经挺多人关注,经朱雨薇这么一提示,大家就都想起这一茬来了,再看舞台上的三个人,就开始情不自禁的脑补一场青梅竹马外加深情男配的大戏了……
一场剑舞,时间在七八分钟,结束的时候,伊人袅袅背影离踪,厚重的绛红色幕布合拢,这时候大家才反应过来,咦?怎么这就结束了?也太短了吧!
所以顿了两秒钟,礼堂内这才掀起雷鸣般的掌声。
三个人利索的换好衣服,把闷闷的长发头套摘下来,均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也不再多说,带着记得的道具往外走。先前他们三个如果是众人目光焦点的话,那现在就几乎被灼灼的热度烤糊了,有人惊艳中带着爱慕之色,也有人是羡慕嫉妒恨,尤其是紧排在后面几个的节目演员,心里大叹自己命不好,因为短时间内这节目的余波肯定不会结束,大家的心神都没收回来呢,谁会看他们呢?
但别管是什么样的目光,三个人都一概不理,权当没看见,很快就分开人流,从后台出去了。
夏夜还是有些习习凉风的,空气比拥挤嘈杂的后台强多了,女班主任正好小跑过来,脸颊兴奋成了潮红色,她手里拿着三瓶脉动,分发给他们,自己接过衣服和道具,“你们真是太棒了!我真没想到节目效果会这样好!不出意外的话,一等奖肯定是你们的了!一万元奖金外加校内积分!天呐,咱们班这是开门红了啊!”
所谓校内积分,是真的很有用的,比如确定交换生名额,各种大型比赛的名额,夏令营名额等等等等时,校内积分都占着很大的分量。
程小昱出了一头的汗,头套摘了之后,细细软软的头发贴着头皮,其实形象看起来挺狼狈的。一般人比如李维斯,这么一看美貌度就降低了几个档次,所谓的斯文贵气就剩一点残余了。但程小昱不同,他五官头型都长得太好了,哪怕搞成这种德性,看起来竟也有另一种凌乱美,笑出两个浅浅小小的酒窝,和班主任聊了两句,就说再见回宿舍了。
至于辜睿,他根本一点汗都没出,李维斯一边气急败坏的拿湿巾整理,一边在辜睿看不到的角度怒瞪他好几眼,就说了叫他敲鼓自己吹箫,一敲敲七八分钟真不是人干的,胳膊都酸的抬不起来了……结果人家还是人模狗样的光鲜着,真是碍眼啊!
节目结束了好一会儿,程丽雅都有些心神恍惚,一时竟忘了还要给孙铭宇发短信。但她不发,那边的短信却先过来了——‘看来是三班的那个了?’
孙铭宇发完短信,又托着下巴回味了一会儿,心中感叹道:程小昱……程小昱啊!唉,这么好听的名字,程丽雅家那乡下亲戚竟然也敢叫,等回头非教训的他回去改名不可!免得玷污了这个名字!
说实话,孙铭宇还是刚刚发现,自己竟然还有双的倾向呢!身为一个富二代,今年已经十七岁,所以该见识的也都见识过了,以前也见过人家玩小男孩,他却从来都觉得那些人脑子有坑,香香软软的女孩子才可爱,大家都一个构造有毛线可玩的!但见了这个程小昱之后,他才感受到了心间的那种痒……
就像一根羽毛在来回骚动,痒的令人情不自禁啊……
却说程小昱可不知道自己引发的效果,他只是恰逢其会,然后满足了一下武侠梦罢了。剑舞的动作之所以显得有些奇怪,自然是因为那是另一个世界的剑舞。星际时代,个人武勇重新得到重视,身为将军之子,萧天成就算性子偏弱,该会的东西还是得会。程小昱被突击训练了这么多天,至少花架子是有了,所以哪怕随意发挥,一曲剑舞出来,效果也绝对能令人惊艳。
那是真功夫,可以用来对敌杀人的。搭配厚重的大鼓,悠扬的洞箫,一剑霜寒,红衣如酒,只要眼睛不瞎,自能看出这节目的好来。
不过,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还是要归功于三个人的外貌皮相……就像他们的班主任想的那样,这三个人站在舞台上当花瓶都能捧回个奖来,大家都是肤浅的,有颜就是这么任性啊!
这些东西,三个人谁都没有觉悟,都只是洗完澡,该练功练功,该睡觉睡觉,该看书看书,淡定得很。
这次的午夜十二点,五分钟之后,程小昱睁开眼睛,浑身的细胞都紧张起来,以应对新一轮的‘特训’。
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原先硕果仅存的十三个未完成试验品,又折损了十个,最后加上他,只成功了三个半。
实验进度没有瞒着他,应该是故意塑造一种紧迫的氛围,比如你并不是我们的唯一选择,稍有松懈,后面的人就会反超回来——你肯定不会想知道,候补的命运是什么。
未知的的确是最恐怖的,这个地狱一般的地方,如果可以出去,谁会将自己的命运交给魔鬼来抉择呢?
成功的试验品三个半,那半个,据说算是有缺陷的成功,他的基因模型已经彻底转变了,但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太差,感情认知系统崩溃,所以只有外在是好的,内芯却相当于一个傻子,浑浑噩噩,只会傻笑,对外界的任何指令都无动于衷。面对这样的状况,那个d博士告诉成功的三个,实验体是不会被浪费的,所以他会成为他们三个的后备器官基因库,预防着一旦他们三个出现意外,换心换肝换肾都方便又快捷,并没有任何排异反应。
当然,充当后备器官基因库的绝不单单是这个半成品,如果他们本身不努力,失去存在价值,也会随时转化角色……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懈怠哟!
这种毫无人性的话,参与实验的研究员们对他们总是特别‘坦诚’,似乎完全不担心他们知道□□后,会不会有造反的可能。程小昱一开始很愤怒,但到了后来,却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心中也渐渐明白了他们的用意。
地位、力量不对等,他们怎么会担心试验品造反呢?家人的性命捏在人家手里,身边安插的都是人家的手下,使用的身份、终端、各种高科技产品均是由人家提供,一举一动、哪怕花了一分钱都瞒不过去,这样的情况下,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区别呢?相反,所有的威胁摆在明处,这反而是阳谋,更容易让试验品畏惧乃至服从,甚至长此以往,产生类似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情绪出来……
这是一种摆在明面上的竞争机制,谁赢了,谁就获得出去重见阳光的机会,哪怕是个冒牌货,但对外的身份就是萧家的小王子……输了的人就继续暗无天日,随时迎接莫测的命运。
三个人的竞争。
当这种竞争摆出来的时候,紧迫的气氛中,理所当然的,他们的敌人就不再是将他们捉来做实验的萧伯候了,而是彼此。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骨子里,就有一种欺软怕硬的天性。
相对彼此来说,萧伯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庞然大物,以至于只要想想,都会绝望。那么在这个时候,他给了他们一个选择,‘你不必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只要是三个人中跑的最快的就行了’。
就像那个笑话中说的,熊吃人,人在跑,落后的就会被吃掉,前面的就能逃出生天。在这种情况下,逃跑的人反而不回去憎恨熊,而是憎恨和自己一起逃跑的人,巴不得有谁崴了一下脚,落在后面,成为熊的美餐,然后自己就平安了。
就是因为这种奇妙的心理,本来应该同仇敌忾,同舟共济的三个幸存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彼此敌视,就像是一个蛊盆里的蛊虫,只盼着能够吞吃对方,在最后成为唯一胜出的蛊王。
程小昱若非有另一个世界作为缓冲,他肯定也会被蒙蔽心智,被彻底的洗脑。但也许正因为他现在是唯一清醒的人,他才会显得这么痛苦。
很凑巧,幸存的三个半,他认识两个人。
在最开始泡在罐子里时,就和他紧挨着的红头发和黄头发。
当时红头发活力四射,就像一只永不服输的小狮子。黄头发则惶惶不可终日,最后还吓尿了,哭唧唧的像个软蛋。
没想到,他们俩也都撑过了实验,红头发是他的竞争者,黄头发则是那傻掉的半个——其实可以想象,那个黄头发一看就是心理脆弱的人,或许对他来说,崩溃了、不再记得任何事,也是一种幸福吧!
红头发就像一团火焰,烈烈的燃烧着,他有着不屈的斗志,但仍然被萧伯候牵着鼻子走——他是萧伯候的疯狂崇拜者,哪怕发生了这种事,他仍然想要做到最好,最后成功的站在偶像面前。
他是程小昱最有力的竞争对手。
台上三个人,都是穿的古装,一个全身红,一个全身白,一个全身黑。
全身红的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柄寒光闪闪的三尺长剑,头上束着金冠,露出来的脸和手莹白如玉,眼仁却出奇的黑,乍一看,就像一个英气勃勃的少年王侯,火焰一般,让观众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他的身上,霎时被惊艳的说不出话来。
他的左侧后方,侧面站着一个全身白色深衣的少年,垂眸,手里拿着一只深紫色的洞箫,抵在唇边。有风吹过,衣袂翻飞,长发只用一根丝带松松的系在脑后,其冷如冰,风神如玉,简直就像是书上写的翩翩白衣公子,令人见之忘俗。
他的右侧后方,摆着一张尺寸有怀抱粗的鼓,一个身着黑衣的少年手执鼓槌,寒面如霜,右手举起,狠狠砸向鼓面,咚的一声,然后,慷慨激昂的鼓点骤响,他专注的盯着鼓面,吝啬于往别处看哪怕一眼,却自能让人无法忽略他的存在。
洞箫声呜呜响起,与激昂的鼓点相和,本来是两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乐器,不知怎么的,一时间却显得分外契合起来,一种空旷辽远,一种激昂狂放,激发出来的,却是一种纯粹雄性的热血沸腾!
“嗬!太帅了!”
红衣服的人应者鼓点,在跳一支剑舞。
他跳的剑舞有些奇怪,和电视里演的不大一样,动作很不主流。但看得出来,那绝对不是什么花架子,下面的人都怀疑自己听到了破空声!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跳舞之人腰肢盈盈一握,柔韧的不可思议,但又内蕴钢劲,一曲剑舞只开始了一分多钟,下面就沸腾起来了!有人掏出手机,对准舞台拍摄起来。
朱雨薇捏着程丽雅的手腕,“啊啊啊啊!”
程丽雅却没工夫甩开她了,她自己也正目眩神迷呢。
朱雨薇啊了半天,貌似终于捋顺了舌头,“看!那不就是那个男校花吗?!小编太有眼光了!给他点无数个赞!”
程丽雅闻言一震,仔细的辨认了一下,果然,那个跳剑舞的就是!虽然心中有一点不舒服,但公允的说,这人的确够资格——但此时她的注意力却被另一个人吸引去了,就是那个穿白衣吹洞箫的男生,一个侧影而已,却让她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嘴里发干。
朱雨薇却径自在她耳旁尖叫,“哈哈不光校花有了,校花的男朋友也有了!两个人你吹箫来我舞剑,绝配啊!”
“什么?”程丽雅闻言皱眉,下意识的反驳道,“什么校花的男朋友,那所谓的校花不是男生吗?”
朱雨薇盯着舞台,小小的翻了个白眼,“你忘了?校花贴里人家两个人可是手拉着手的!虽然男朋友没露正脸,但我有预感,肯定是吹箫的那个!别跟我说你还歧视男男恋啊,爱情是不分性别的!”
程丽雅心中泛起一丝浮躁,“你肯定看错了,再说,普通朋友就不能手拉手了吗?”
朱雨薇却没留意到她的语气有什么不对,只坚信自己的眼光是正确的,“等着瞧好啦!”
她们俩说话声音不算小,加上女孩子的音频比较高,以至于周遭的不少同学都听到了。虽然觉得有些吵,但八卦总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那个校花贴校草贴正经挺多人关注,经朱雨薇这么一提示,大家就都想起这一茬来了,再看舞台上的三个人,就开始情不自禁的脑补一场青梅竹马外加深情男配的大戏了……
一场剑舞,时间在七八分钟,结束的时候,伊人袅袅背影离踪,厚重的绛红色幕布合拢,这时候大家才反应过来,咦?怎么这就结束了?也太短了吧!
所以顿了两秒钟,礼堂内这才掀起雷鸣般的掌声。
三个人利索的换好衣服,把闷闷的长发头套摘下来,均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也不再多说,带着记得的道具往外走。先前他们三个如果是众人目光焦点的话,那现在就几乎被灼灼的热度烤糊了,有人惊艳中带着爱慕之色,也有人是羡慕嫉妒恨,尤其是紧排在后面几个的节目演员,心里大叹自己命不好,因为短时间内这节目的余波肯定不会结束,大家的心神都没收回来呢,谁会看他们呢?
但别管是什么样的目光,三个人都一概不理,权当没看见,很快就分开人流,从后台出去了。
夏夜还是有些习习凉风的,空气比拥挤嘈杂的后台强多了,女班主任正好小跑过来,脸颊兴奋成了潮红色,她手里拿着三瓶脉动,分发给他们,自己接过衣服和道具,“你们真是太棒了!我真没想到节目效果会这样好!不出意外的话,一等奖肯定是你们的了!一万元奖金外加校内积分!天呐,咱们班这是开门红了啊!”
所谓校内积分,是真的很有用的,比如确定交换生名额,各种大型比赛的名额,夏令营名额等等等等时,校内积分都占着很大的分量。
程小昱出了一头的汗,头套摘了之后,细细软软的头发贴着头皮,其实形象看起来挺狼狈的。一般人比如李维斯,这么一看美貌度就降低了几个档次,所谓的斯文贵气就剩一点残余了。但程小昱不同,他五官头型都长得太好了,哪怕搞成这种德性,看起来竟也有另一种凌乱美,笑出两个浅浅小小的酒窝,和班主任聊了两句,就说再见回宿舍了。
至于辜睿,他根本一点汗都没出,李维斯一边气急败坏的拿湿巾整理,一边在辜睿看不到的角度怒瞪他好几眼,就说了叫他敲鼓自己吹箫,一敲敲七八分钟真不是人干的,胳膊都酸的抬不起来了……结果人家还是人模狗样的光鲜着,真是碍眼啊!
节目结束了好一会儿,程丽雅都有些心神恍惚,一时竟忘了还要给孙铭宇发短信。但她不发,那边的短信却先过来了——‘看来是三班的那个了?’
孙铭宇发完短信,又托着下巴回味了一会儿,心中感叹道:程小昱……程小昱啊!唉,这么好听的名字,程丽雅家那乡下亲戚竟然也敢叫,等回头非教训的他回去改名不可!免得玷污了这个名字!
说实话,孙铭宇还是刚刚发现,自己竟然还有双的倾向呢!身为一个富二代,今年已经十七岁,所以该见识的也都见识过了,以前也见过人家玩小男孩,他却从来都觉得那些人脑子有坑,香香软软的女孩子才可爱,大家都一个构造有毛线可玩的!但见了这个程小昱之后,他才感受到了心间的那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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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程小昱可不知道自己引发的效果,他只是恰逢其会,然后满足了一下武侠梦罢了。剑舞的动作之所以显得有些奇怪,自然是因为那是另一个世界的剑舞。星际时代,个人武勇重新得到重视,身为将军之子,萧天成就算性子偏弱,该会的东西还是得会。程小昱被突击训练了这么多天,至少花架子是有了,所以哪怕随意发挥,一曲剑舞出来,效果也绝对能令人惊艳。
那是真功夫,可以用来对敌杀人的。搭配厚重的大鼓,悠扬的洞箫,一剑霜寒,红衣如酒,只要眼睛不瞎,自能看出这节目的好来。
不过,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还是要归功于三个人的外貌皮相……就像他们的班主任想的那样,这三个人站在舞台上当花瓶都能捧回个奖来,大家都是肤浅的,有颜就是这么任性啊!
这些东西,三个人谁都没有觉悟,都只是洗完澡,该练功练功,该睡觉睡觉,该看书看书,淡定得很。
这次的午夜十二点,五分钟之后,程小昱睁开眼睛,浑身的细胞都紧张起来,以应对新一轮的‘特训’。
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原先硕果仅存的十三个未完成试验品,又折损了十个,最后加上他,只成功了三个半。
实验进度没有瞒着他,应该是故意塑造一种紧迫的氛围,比如你并不是我们的唯一选择,稍有松懈,后面的人就会反超回来——你肯定不会想知道,候补的命运是什么。
未知的的确是最恐怖的,这个地狱一般的地方,如果可以出去,谁会将自己的命运交给魔鬼来抉择呢?
成功的试验品三个半,那半个,据说算是有缺陷的成功,他的基因模型已经彻底转变了,但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太差,感情认知系统崩溃,所以只有外在是好的,内芯却相当于一个傻子,浑浑噩噩,只会傻笑,对外界的任何指令都无动于衷。面对这样的状况,那个d博士告诉成功的三个,实验体是不会被浪费的,所以他会成为他们三个的后备器官基因库,预防着一旦他们三个出现意外,换心换肝换肾都方便又快捷,并没有任何排异反应。
当然,充当后备器官基因库的绝不单单是这个半成品,如果他们本身不努力,失去存在价值,也会随时转化角色……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懈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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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力量不对等,他们怎么会担心试验品造反呢?家人的性命捏在人家手里,身边安插的都是人家的手下,使用的身份、终端、各种高科技产品均是由人家提供,一举一动、哪怕花了一分钱都瞒不过去,这样的情况下,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区别呢?相反,所有的威胁摆在明处,这反而是阳谋,更容易让试验品畏惧乃至服从,甚至长此以往,产生类似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情绪出来……
这是一种摆在明面上的竞争机制,谁赢了,谁就获得出去重见阳光的机会,哪怕是个冒牌货,但对外的身份就是萧家的小王子……输了的人就继续暗无天日,随时迎接莫测的命运。
三个人的竞争。
当这种竞争摆出来的时候,紧迫的气氛中,理所当然的,他们的敌人就不再是将他们捉来做实验的萧伯候了,而是彼此。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骨子里,就有一种欺软怕硬的天性。
相对彼此来说,萧伯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庞然大物,以至于只要想想,都会绝望。那么在这个时候,他给了他们一个选择,‘你不必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只要是三个人中跑的最快的就行了’。
就像那个笑话中说的,熊吃人,人在跑,落后的就会被吃掉,前面的就能逃出生天。在这种情况下,逃跑的人反而不回去憎恨熊,而是憎恨和自己一起逃跑的人,巴不得有谁崴了一下脚,落在后面,成为熊的美餐,然后自己就平安了。
就是因为这种奇妙的心理,本来应该同仇敌忾,同舟共济的三个幸存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彼此敌视,就像是一个蛊盆里的蛊虫,只盼着能够吞吃对方,在最后成为唯一胜出的蛊王。
程小昱若非有另一个世界作为缓冲,他肯定也会被蒙蔽心智,被彻底的洗脑。但也许正因为他现在是唯一清醒的人,他才会显得这么痛苦。
很凑巧,幸存的三个半,他认识两个人。
在最开始泡在罐子里时,就和他紧挨着的红头发和黄头发。
当时红头发活力四射,就像一只永不服输的小狮子。黄头发则惶惶不可终日,最后还吓尿了,哭唧唧的像个软蛋。
没想到,他们俩也都撑过了实验,红头发是他的竞争者,黄头发则是那傻掉的半个——其实可以想象,那个黄头发一看就是心理脆弱的人,或许对他来说,崩溃了、不再记得任何事,也是一种幸福吧!
红头发就像一团火焰,烈烈的燃烧着,他有着不屈的斗志,但仍然被萧伯候牵着鼻子走——他是萧伯候的疯狂崇拜者,哪怕发生了这种事,他仍然想要做到最好,最后成功的站在偶像面前。
他是程小昱最有力的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