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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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霆一直跟简晴聊了很长时间,才返回家中。
既然已经答应了姜芷溪明天要去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林霆自然也不能懈怠,最起码这个礼物还是要准备好的。
只是究竟要准备什么礼物,倒是让林霆犯了难。
毕竟姜芷溪这样的女子什么都不缺,送什么礼物好像都很没诚意的样子。
整个人沉吟了良久,林霆在自己的东西中翻出一个玉镯。
玉镯通体呈血红之色,中间还缠绕着一根金线,金线完美的在玉镯内部形成一个首尾相连的线圈,看着着实少见。
这玉镯乃是当年林霆在海外之际,所帮助的一名老人所赠送的东西。
那老人早年间搬去海外,多年以后,子嗣们大多夭折,老人只能一个人生活在无依无靠的世界中,平日来还时常被小混混敲诈。
后来林霆遇到了老人,并出手帮助对方解决了那些小混混,并因此跟老人成了好朋友。
很可惜,老人晚年只过上了半年好生活,跟林霆认识之后没多久,便撒手人寰。
临死前,老人将这枚玉镯送给了林霆,算是当做纪念。
一开始的时候,林霆并不知道这玉镯的价值,后来认识一位国际知名的鉴宝师,听对方所说,这玉镯乃是无价之宝,传说中的金丝血玉。
究竟什么叫金丝血玉,林霆此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没关注过这些事情。
不过据说是这只手镯已经传承了数百年,此前很有可能是哪位历史名人佩戴的东西。
伸手不断摩挲着玉镯,林霆认为将此物送给姜芷溪,应当足够了。
是不是无价之宝,林霆并不关心,不过这玉镯的来历也算是一段故事,拿出去倒也不算丢人。
想到此处,林霆将玉镯收好,就等着去参加明天的生日宴会了。
......
第二天傍晚,林霆去学校接回了小鱼之后,便驱车赶往宁远酒店了。
因为目前姜芷溪跟翁瑞安都暂时下榻在宁远酒店,因此这场生日宴会也是在那里举行。
本来林霆认为,宁远不是姜芷溪的主场,生日宴会上应该没有多少人才对。
可是当他来到宁远酒店之际,整个人都傻眼了。
只见此刻,整个宁远酒店都已经被包场,地下停车场都已经停满了豪车。
有许多人更是直接从京城到来,专程为了参加姜芷溪的生日宴会。
可见翁家跟姜家的势力在京城是有多不一般。
为了一场生日宴会,竟能吸引这么多人蜂拥而至。
犹豫林霆没料到今天会有这么大的阵仗,因此导致传说十分随意。
一件白色T恤,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再加上一双普通的运动鞋,便是此刻他的一身穿着。
跟那些动辄一身行头几十万的豪门贵公子想必,毫无疑问林霆是鹤立鸡群的。
以至于无论他站在哪里,都必定会在短时间内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人们冲着林霆指指点点,有人认为他是专门混迹来打秋风的。
还有人干脆认为他走错了。
毕竟怎么看,林霆跟前来参加生日宴会的人都不是同一个阶层的,双方怎么可能共处?
“林霆,我在这。”
就在所有人都冲着林霆的到来议论纷纷,甚至有人想要直接派保安把他赶走之际,姜芷溪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很明显,姜芷溪就是因为害怕林霆被人怠慢,所以专门在宁远酒店的大门口等待林霆。
要知道,今天可是姜芷溪过生日,寿星亲自迎接,林霆毫无疑问是全场最有牌面一个。
此前一众长辈到来,可都没有让姜芷溪亲自迎接。
林霆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今日的姜芷溪穿着一身鹅黄色连衣裙。
两片香肩微露,将雪白的肌肤暴露在聚光灯下。
略施粉黛的脸上,带着一股柔和的气息,秀颈之上带着一条细细的相连,只在距离稍远的情况下,会偶尔闪烁出一丝丝亮晶晶的光芒。
见到此时的姜芷溪之际,林霆整个人都经历了那么一瞬间的恍神。
姜芷溪的美,跟许长歌,莫璃,或者简晴都不一样。
许长歌的美,是小家碧玉,令人亲近的邻家少女一般的感觉。
莫璃的美,是冷若冰霜的背后,那一抹不易察觉的温暖。
简晴的美,是成熟知性,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姿飒爽。
而如今,姜芷溪的美,与三女全都不一样,那是一种开心,阳光,令人一看见就忍不住微笑的美丽。
就像一位平易近人的公主,明明有着令人艳羡的身份,但却从未有半点仗势欺人的感觉。
她的笑是那样灿烂,声音无比清脆。
仿佛世间最美的瓷器,让人忍不住用尽一切去呵护。
“嘻嘻,被我惊艳了不成,都说不出话了?”
来到林霆身边,姜芷溪两只手背负在身后,笑眯眯的看着有些发愣的林霆,一双美眸中带着狡黠之色。
好像美梦被惊醒的林霆闻言,整个人一阵,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不好意思,刚才略微有些失神。”
“你还没回答我,是不是被我的惊艳了呢。”
姜芷溪继续追问,眼睛早已弯成两轮月牙,看着是那样好看。
最终,林霆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把心中的实话说了出来,只见他点点头回道:“的确有些惊艳。”
“嘻嘻,这下终于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得到了林霆的夸奖,姜芷溪简直乐开了花,直接挽住他的胳膊,两人并肩走向宁远酒店内部。
这一幕可让四周的路人们全都震惊了。
刚才认为来打秋风,或者迷路的林霆,下一刻竟然跟姜芷溪如此亲近的站在一起,确定不是在做梦?
“难道说姜芷溪好这口,喜欢素人?”
有人忍不住喃喃自语,不过怎没想,都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据说王少今天也到场了,一会要是让他看见芷溪小姐跟这么一个挫男如此亲近,怕是要当场气炸了。”
“谁说不是呢,王少的脾气谁不知道,那可是最见不得自己的东西被人亵渎的,这下那个衣着普通的小子怕是要遭殃喽。”
就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纷纷之际,一辆阿斯顿马丁绝尘而来。
“吱呀——”
一名器宇轩昂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真是此前众人所提及的那位王少。
林霆一直跟简晴聊了很长时间,才返回家中。
既然已经答应了姜芷溪明天要去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林霆自然也不能懈怠,最起码这个礼物还是要准备好的。
只是究竟要准备什么礼物,倒是让林霆犯了难。
毕竟姜芷溪这样的女子什么都不缺,送什么礼物好像都很没诚意的样子。
整个人沉吟了良久,林霆在自己的东西中翻出一个玉镯。
玉镯通体呈血红之色,中间还缠绕着一根金线,金线完美的在玉镯内部形成一个首尾相连的线圈,看着着实少见。
这玉镯乃是当年林霆在海外之际,所帮助的一名老人所赠送的东西。
那老人早年间搬去海外,多年以后,子嗣们大多夭折,老人只能一个人生活在无依无靠的世界中,平日来还时常被小混混敲诈。
后来林霆遇到了老人,并出手帮助对方解决了那些小混混,并因此跟老人成了好朋友。
很可惜,老人晚年只过上了半年好生活,跟林霆认识之后没多久,便撒手人寰。
临死前,老人将这枚玉镯送给了林霆,算是当做纪念。
一开始的时候,林霆并不知道这玉镯的价值,后来认识一位国际知名的鉴宝师,听对方所说,这玉镯乃是无价之宝,传说中的金丝血玉。
究竟什么叫金丝血玉,林霆此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没关注过这些事情。
不过据说是这只手镯已经传承了数百年,此前很有可能是哪位历史名人佩戴的东西。
伸手不断摩挲着玉镯,林霆认为将此物送给姜芷溪,应当足够了。
是不是无价之宝,林霆并不关心,不过这玉镯的来历也算是一段故事,拿出去倒也不算丢人。
想到此处,林霆将玉镯收好,就等着去参加明天的生日宴会了。
......
第二天傍晚,林霆去学校接回了小鱼之后,便驱车赶往宁远酒店了。
因为目前姜芷溪跟翁瑞安都暂时下榻在宁远酒店,因此这场生日宴会也是在那里举行。
本来林霆认为,宁远不是姜芷溪的主场,生日宴会上应该没有多少人才对。
可是当他来到宁远酒店之际,整个人都傻眼了。
只见此刻,整个宁远酒店都已经被包场,地下停车场都已经停满了豪车。
有许多人更是直接从京城到来,专程为了参加姜芷溪的生日宴会。
可见翁家跟姜家的势力在京城是有多不一般。
为了一场生日宴会,竟能吸引这么多人蜂拥而至。
犹豫林霆没料到今天会有这么大的阵仗,因此导致传说十分随意。
一件白色T恤,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再加上一双普通的运动鞋,便是此刻他的一身穿着。
跟那些动辄一身行头几十万的豪门贵公子想必,毫无疑问林霆是鹤立鸡群的。
以至于无论他站在哪里,都必定会在短时间内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人们冲着林霆指指点点,有人认为他是专门混迹来打秋风的。
还有人干脆认为他走错了。
毕竟怎么看,林霆跟前来参加生日宴会的人都不是同一个阶层的,双方怎么可能共处?
“林霆,我在这。”
就在所有人都冲着林霆的到来议论纷纷,甚至有人想要直接派保安把他赶走之际,姜芷溪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很明显,姜芷溪就是因为害怕林霆被人怠慢,所以专门在宁远酒店的大门口等待林霆。
要知道,今天可是姜芷溪过生日,寿星亲自迎接,林霆毫无疑问是全场最有牌面一个。
此前一众长辈到来,可都没有让姜芷溪亲自迎接。
林霆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今日的姜芷溪穿着一身鹅黄色连衣裙。
两片香肩微露,将雪白的肌肤暴露在聚光灯下。
略施粉黛的脸上,带着一股柔和的气息,秀颈之上带着一条细细的相连,只在距离稍远的情况下,会偶尔闪烁出一丝丝亮晶晶的光芒。
见到此时的姜芷溪之际,林霆整个人都经历了那么一瞬间的恍神。
姜芷溪的美,跟许长歌,莫璃,或者简晴都不一样。
许长歌的美,是小家碧玉,令人亲近的邻家少女一般的感觉。
莫璃的美,是冷若冰霜的背后,那一抹不易察觉的温暖。
简晴的美,是成熟知性,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姿飒爽。
而如今,姜芷溪的美,与三女全都不一样,那是一种开心,阳光,令人一看见就忍不住微笑的美丽。
就像一位平易近人的公主,明明有着令人艳羡的身份,但却从未有半点仗势欺人的感觉。
她的笑是那样灿烂,声音无比清脆。
仿佛世间最美的瓷器,让人忍不住用尽一切去呵护。
“嘻嘻,被我惊艳了不成,都说不出话了?”
来到林霆身边,姜芷溪两只手背负在身后,笑眯眯的看着有些发愣的林霆,一双美眸中带着狡黠之色。
好像美梦被惊醒的林霆闻言,整个人一阵,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不好意思,刚才略微有些失神。”
“你还没回答我,是不是被我的惊艳了呢。”
姜芷溪继续追问,眼睛早已弯成两轮月牙,看着是那样好看。
最终,林霆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把心中的实话说了出来,只见他点点头回道:“的确有些惊艳。”
“嘻嘻,这下终于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得到了林霆的夸奖,姜芷溪简直乐开了花,直接挽住他的胳膊,两人并肩走向宁远酒店内部。
这一幕可让四周的路人们全都震惊了。
刚才认为来打秋风,或者迷路的林霆,下一刻竟然跟姜芷溪如此亲近的站在一起,确定不是在做梦?
“难道说姜芷溪好这口,喜欢素人?”
有人忍不住喃喃自语,不过怎没想,都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据说王少今天也到场了,一会要是让他看见芷溪小姐跟这么一个挫男如此亲近,怕是要当场气炸了。”
“谁说不是呢,王少的脾气谁不知道,那可是最见不得自己的东西被人亵渎的,这下那个衣着普通的小子怕是要遭殃喽。”
就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纷纷之际,一辆阿斯顿马丁绝尘而来。
“吱呀——”
一名器宇轩昂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真是此前众人所提及的那位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