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你女朋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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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里期待一件事情,时间总是过得很慢,当心里害怕一件事情,时间又会过得很快。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我的生活就是在这种忽快忽慢之中渡过的。我希望这次见面能够缓和一些我和舒夏的关系,可我又担心真正见面时,我们会像上次那样以不欢而散收场。
这段时间,我疯狂地喜欢上了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是伴随着单曲循环的这首歌入眠。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该舍得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
我知道,我在患得患失。
周末如期而至,早上我如平常一样早起运动。来武隆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已经摸索出了一条很不错的晨跑路线,从宿舍楼前的马路向山脚方向跑,如果天气好,还能迎着阳光,我不怕阳光刺眼,因为透过我的眼睛,它可以照亮我心中的阴霾。在山脚下有一条人行小路,大约一公里的样子,小路被一排树木遮掩着,如果是夏天,徜徉在一片葱郁之中,我想会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二十分钟后,我从小路返回,今天运气不错,居然出了太阳,只可惜我起早了,太阳是在我返程的时候出来的,我没能拥抱阳光,只能背着它前行。
小镇上此刻还没有多少人,街上有些冷清,我四处踅摸着,想找一个吃早饭的地方。
当我的目光转向街角,我看到一个穿运动装的靓丽身影向我的方向跑来,她带着连衣帽,所以我看不清她的面容,我有些好奇,这四五天的时间里每天我都在这个时候起床跑步,可没有看到过一个跟我一样晨跑的。
好奇心驱使着我一直盯着那个姑娘看,等到她距离我不到三十米的时候,我愣住了。
是舒夏。
我开始变得尴尬起来,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表情来迎接即将与我擦肩而过的她。她低着头,好像戴着耳机,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我。
就这样擦肩而过?这个想法刚出现就被我否定了。扬着头,我努力挤出一丝温和的笑意,准备等她走到近前跟她打声招呼。我们是偶遇,所以我觉得不论她给我什么样的回应,我都该这么做。
舒夏离我越来越近,只剩下十米的时候她依然没有抬头的打算。我开始有些着急,犹豫着要不要喊她一声。
九米……八米……七米……六米……眼看就要从我身边经过,我已经鼓足了勇气想要喊出她的名字,舒夏仿佛心有灵犀一样终于抬起头来,看到了原地不动的我。
我的心咚咚咚狂跳起来,假装的沉稳再也坚持不下去,张张嘴,在我心里盘旋了半天的招呼却突然说不出来了。
舒夏发现我之后明显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她没有任何表示,依旧保持着匀速从我身边跑过。
她瘦削的身影带不起一丝的风,却吹走了我身上所有的热情。我转头望着她,想要叫住她,可终究还是作罢,叫住又能怎样?不过又是一场无谓的口舌之争罢了,甚至舒夏连说话的机会都不会给我,她的漠然已经告诉了我所有的答案。
就这么目送着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颓然转身,走向属于自己的归路。我们在同样的地方留下了属于彼此的气息,却终究要背道而驰。
不管陈暮和罗素出于怎样的好心,我想他们都要失望了。也许当我从酒店离开的时候,我们穷极一生,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无所事事的我吃过早饭后收拾心情来到酒店,准备加班赶一下策划案的进度。罗素昨天下午跟我联系过,作为酒店的股东之一,他手里有酒店开房的指标,而酒店现在跟景区是合作关系,所以不管是住宿还是游玩,都不用我花钱,只要提前跟前台打声招呼就好了。
这次的策划案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因为有一个框架在那里,只是添加新意的话有太多的发挥之处,唯一麻烦的是在无数的亮点中选择出最具可操作性的方案。我在刘源安排任务之后就组织小组成员开了个头脑风暴会议,然后要求大家回去各自细化提出的想法,等周一开会讨论商定最终的方案初稿。
忙到中午,罗素的电话打过来,告诉我他们马上就要下高速,让我先把午餐准备好,我定的是杨志第一次带我去吃的那家野生菌汤锅店,如今那家店已经是酒店的合作商家,所以想要预定一桌野生菌并不算困难。
打电话让老板开始准备,我慢悠悠收拾好东西走到楼下,五分钟过后,罗素开着他老爹的迈巴赫停在了我面前。从车上走下来三个中年人,两男一女,看样子都是罗素他老头子的大客户,否则也不会让罗素亲自接待。
罗素最后下车,简单跟我介绍了三人的身份,来头都不小,但跟我没太大关系。我客气地跟他们打了招呼,便带着他们走进酒店,引着他们办完手续后一起上楼放行李。
按照罗素的要求,我给他定了个标间,这小子死活要我晚上陪他,我就纳闷了,俩大老爷们儿睡一间屋有什么意思?
十分钟后下楼,我们来到酒店对面的餐厅,因为下午还要去景区,所以谁也没喝酒。这种不算应酬的应酬对我来说太过无聊,罗素倒是有些驾轻就熟了,跟三个完全不是一个年代的人却聊了整整一顿饭的时间,也没聊什么正事,反正是天南地北的胡扯。
见吃得差不多了,罗素悄悄把自己的银行卡递给我,我会意地去把账结了,然后一行人开车前往景区。这个季节如果没有活动,景区里除了雪景也没有太多可游玩性,南国大草原上只有冷冽的风,沁骨的寒气根本不是南方人可以受得了的。
不过三位大叔大妈却兴致高昂,一路走着把景区大概转悠了一圈儿,完了还去了天生三桥,看他们腿脚利索的样子,我和罗素跟在屁股后面却累惨了。我发现旅游中的老年人和逛街时候的女人有的一拼,都是不好伺候的。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我和罗素躲到一边去抽烟,我埋怨道:“你他妈就坑我吧,哥们儿多少年都没有这么做牛做马过了。”
罗素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好兄弟就要有难同当,你知足吧,也就这么一回,我以后可是天天干这种活儿,接班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我每天都有二十四次想撂挑子的冲动,还不算做梦的时候。”
我能想象到罗素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他以前有多没心没肺,现在就有多难熬。他的不好过完全是因为两种生活的反差太大。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现在很佩服他,为了一场可能不会发生的爱情做出这样的改变,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至少我想做,却没有做到。
把能去的地方都逛了一遍,三尊大佛终于摆驾回酒店。罗素早就安排好,休息之后晚上他们自行活动,然后他会跟我一起去约舒夏吃饭,舒夏那边他都打好招呼了,只是没提我。
我想到早上的偶遇,心里有些抗拒:“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跟舒夏现在的关系真不太适合坐到一起吃饭,我怕你受不了那种气氛。”
“开玩笑。”罗素毫不在意地冷笑起来:“我就是一局外人,你们气氛再僵关我什么事,她总不会连我也一起冷处理。想当初陈暮多不给我面子?我不还是照样挺过来了?男人嘛,挺好。”
没心思听他的荤段子,我还想拒绝,可是罗素不容分说拉着我就走:“别磨叽地跟个娘们儿似的,吃个饭又不是送你上断头台,你丫废话越来越多了。”
吃饭的地方是舒夏定的,抛开我的因素,罗素和陈暮这次帮了她大忙,如今又是酒店的股东,舒夏于情于理都要好好招待。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舒夏定的也是中午那家餐厅,这让罗素很崩溃,野生菌虽然好吃,可连吃两顿还是有些遭不住。
可舒夏下午就把地址发给他了,他直到下山之后才看到,想说换个地方也晚了。
到地方后,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将近半个小时,所以舒夏还没到。见我们过来老板一脸惊讶,很诧异地对我们道:“小伙子,菌儿再好吃也不用顿顿都吃吧?”
罗素本来就恼火,闻言哼了一声:“我就是喜欢吃不行啊,有钱你还不乐意赚啊?”
老板闻言一脸尴尬,我忙拉住罗素,跟老板解释:“老板别介意,我兄弟刚跟女朋友吵了架。”
罗素狠狠瞪了我一眼:“你他妈才跟女朋友吵架了呢!”
我耸耸肩:“我没女朋友。”
罗素还想说什么,转头往我身后看了一眼,幸灾乐祸起来:“谁说的?你女朋友这不来了么?”
当心里期待一件事情,时间总是过得很慢,当心里害怕一件事情,时间又会过得很快。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我的生活就是在这种忽快忽慢之中渡过的。我希望这次见面能够缓和一些我和舒夏的关系,可我又担心真正见面时,我们会像上次那样以不欢而散收场。
这段时间,我疯狂地喜欢上了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是伴随着单曲循环的这首歌入眠。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该舍得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
我知道,我在患得患失。
周末如期而至,早上我如平常一样早起运动。来武隆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已经摸索出了一条很不错的晨跑路线,从宿舍楼前的马路向山脚方向跑,如果天气好,还能迎着阳光,我不怕阳光刺眼,因为透过我的眼睛,它可以照亮我心中的阴霾。在山脚下有一条人行小路,大约一公里的样子,小路被一排树木遮掩着,如果是夏天,徜徉在一片葱郁之中,我想会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二十分钟后,我从小路返回,今天运气不错,居然出了太阳,只可惜我起早了,太阳是在我返程的时候出来的,我没能拥抱阳光,只能背着它前行。
小镇上此刻还没有多少人,街上有些冷清,我四处踅摸着,想找一个吃早饭的地方。
当我的目光转向街角,我看到一个穿运动装的靓丽身影向我的方向跑来,她带着连衣帽,所以我看不清她的面容,我有些好奇,这四五天的时间里每天我都在这个时候起床跑步,可没有看到过一个跟我一样晨跑的。
好奇心驱使着我一直盯着那个姑娘看,等到她距离我不到三十米的时候,我愣住了。
是舒夏。
我开始变得尴尬起来,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表情来迎接即将与我擦肩而过的她。她低着头,好像戴着耳机,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我。
就这样擦肩而过?这个想法刚出现就被我否定了。扬着头,我努力挤出一丝温和的笑意,准备等她走到近前跟她打声招呼。我们是偶遇,所以我觉得不论她给我什么样的回应,我都该这么做。
舒夏离我越来越近,只剩下十米的时候她依然没有抬头的打算。我开始有些着急,犹豫着要不要喊她一声。
九米……八米……七米……六米……眼看就要从我身边经过,我已经鼓足了勇气想要喊出她的名字,舒夏仿佛心有灵犀一样终于抬起头来,看到了原地不动的我。
我的心咚咚咚狂跳起来,假装的沉稳再也坚持不下去,张张嘴,在我心里盘旋了半天的招呼却突然说不出来了。
舒夏发现我之后明显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她没有任何表示,依旧保持着匀速从我身边跑过。
她瘦削的身影带不起一丝的风,却吹走了我身上所有的热情。我转头望着她,想要叫住她,可终究还是作罢,叫住又能怎样?不过又是一场无谓的口舌之争罢了,甚至舒夏连说话的机会都不会给我,她的漠然已经告诉了我所有的答案。
就这么目送着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颓然转身,走向属于自己的归路。我们在同样的地方留下了属于彼此的气息,却终究要背道而驰。
不管陈暮和罗素出于怎样的好心,我想他们都要失望了。也许当我从酒店离开的时候,我们穷极一生,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无所事事的我吃过早饭后收拾心情来到酒店,准备加班赶一下策划案的进度。罗素昨天下午跟我联系过,作为酒店的股东之一,他手里有酒店开房的指标,而酒店现在跟景区是合作关系,所以不管是住宿还是游玩,都不用我花钱,只要提前跟前台打声招呼就好了。
这次的策划案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因为有一个框架在那里,只是添加新意的话有太多的发挥之处,唯一麻烦的是在无数的亮点中选择出最具可操作性的方案。我在刘源安排任务之后就组织小组成员开了个头脑风暴会议,然后要求大家回去各自细化提出的想法,等周一开会讨论商定最终的方案初稿。
忙到中午,罗素的电话打过来,告诉我他们马上就要下高速,让我先把午餐准备好,我定的是杨志第一次带我去吃的那家野生菌汤锅店,如今那家店已经是酒店的合作商家,所以想要预定一桌野生菌并不算困难。
打电话让老板开始准备,我慢悠悠收拾好东西走到楼下,五分钟过后,罗素开着他老爹的迈巴赫停在了我面前。从车上走下来三个中年人,两男一女,看样子都是罗素他老头子的大客户,否则也不会让罗素亲自接待。
罗素最后下车,简单跟我介绍了三人的身份,来头都不小,但跟我没太大关系。我客气地跟他们打了招呼,便带着他们走进酒店,引着他们办完手续后一起上楼放行李。
按照罗素的要求,我给他定了个标间,这小子死活要我晚上陪他,我就纳闷了,俩大老爷们儿睡一间屋有什么意思?
十分钟后下楼,我们来到酒店对面的餐厅,因为下午还要去景区,所以谁也没喝酒。这种不算应酬的应酬对我来说太过无聊,罗素倒是有些驾轻就熟了,跟三个完全不是一个年代的人却聊了整整一顿饭的时间,也没聊什么正事,反正是天南地北的胡扯。
见吃得差不多了,罗素悄悄把自己的银行卡递给我,我会意地去把账结了,然后一行人开车前往景区。这个季节如果没有活动,景区里除了雪景也没有太多可游玩性,南国大草原上只有冷冽的风,沁骨的寒气根本不是南方人可以受得了的。
不过三位大叔大妈却兴致高昂,一路走着把景区大概转悠了一圈儿,完了还去了天生三桥,看他们腿脚利索的样子,我和罗素跟在屁股后面却累惨了。我发现旅游中的老年人和逛街时候的女人有的一拼,都是不好伺候的。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我和罗素躲到一边去抽烟,我埋怨道:“你他妈就坑我吧,哥们儿多少年都没有这么做牛做马过了。”
罗素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好兄弟就要有难同当,你知足吧,也就这么一回,我以后可是天天干这种活儿,接班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我每天都有二十四次想撂挑子的冲动,还不算做梦的时候。”
我能想象到罗素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他以前有多没心没肺,现在就有多难熬。他的不好过完全是因为两种生活的反差太大。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现在很佩服他,为了一场可能不会发生的爱情做出这样的改变,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至少我想做,却没有做到。
把能去的地方都逛了一遍,三尊大佛终于摆驾回酒店。罗素早就安排好,休息之后晚上他们自行活动,然后他会跟我一起去约舒夏吃饭,舒夏那边他都打好招呼了,只是没提我。
我想到早上的偶遇,心里有些抗拒:“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跟舒夏现在的关系真不太适合坐到一起吃饭,我怕你受不了那种气氛。”
“开玩笑。”罗素毫不在意地冷笑起来:“我就是一局外人,你们气氛再僵关我什么事,她总不会连我也一起冷处理。想当初陈暮多不给我面子?我不还是照样挺过来了?男人嘛,挺好。”
没心思听他的荤段子,我还想拒绝,可是罗素不容分说拉着我就走:“别磨叽地跟个娘们儿似的,吃个饭又不是送你上断头台,你丫废话越来越多了。”
吃饭的地方是舒夏定的,抛开我的因素,罗素和陈暮这次帮了她大忙,如今又是酒店的股东,舒夏于情于理都要好好招待。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舒夏定的也是中午那家餐厅,这让罗素很崩溃,野生菌虽然好吃,可连吃两顿还是有些遭不住。
可舒夏下午就把地址发给他了,他直到下山之后才看到,想说换个地方也晚了。
到地方后,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将近半个小时,所以舒夏还没到。见我们过来老板一脸惊讶,很诧异地对我们道:“小伙子,菌儿再好吃也不用顿顿都吃吧?”
罗素本来就恼火,闻言哼了一声:“我就是喜欢吃不行啊,有钱你还不乐意赚啊?”
老板闻言一脸尴尬,我忙拉住罗素,跟老板解释:“老板别介意,我兄弟刚跟女朋友吵了架。”
罗素狠狠瞪了我一眼:“你他妈才跟女朋友吵架了呢!”
我耸耸肩:“我没女朋友。”
罗素还想说什么,转头往我身后看了一眼,幸灾乐祸起来:“谁说的?你女朋友这不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