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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警花陪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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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的事情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们这边自然会处理,不管花多少钱,你们都不用管。”赵伟在一边插嘴道。

    “一定要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物,要保证不能出现意外,如果发生意外,我宰了主刀的医生。”梁秀冷冷的对赵伟说道,表情很严肃,不像是说笑。

    赵伟看着这个秀气男孩的眼睛,心里咯噔跳了一下,呼吸猛然一窒,不由自主的感到了一阵寒意,一时间仿佛到了寒冬,浑身冰冷。

    他是警察,他这双眼睛,也是见过世面的,什么猛人没见过?

    他一眼就看出,梁秀说的很认真,绝非在开玩笑,他真敢杀人。

    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朋友啊,刘小芒已经很出色了,他的朋友,竟然比他毫不逊色。

    这才是高中生啊,假日时日,还得了!

    “你放心,保证一切都是最好的,手术方面是从帝都请来的有外科第一刀之称万剑锋,万剑锋主刀,定然能够万无一失。”赵伟轻轻拍了拍梁秀的肩头,以示安慰。

    万剑锋?梁秀微微点了点头,显然比较满意,我则吃了一惊。

    我们都知道这个人,不但是我们,恐怕国内的人,即使身处穷乡僻壤,也都听过这个名字,甚至,在国际上,也同样很多人都知道他。

    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有名了。

    万剑锋是一个传奇人物,出身于医学世家,从小学医,十二岁的时候,已经名满全国,被称为少年神医。

    他十五岁的时候,从赫赫有名的京都医科大学毕业,谢绝医科大学发出的在学校任教的邀请,出国游历,在国外多所顶级医科大学学习,拿到了世界最高医学大奖和医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回来后不到一年,就参军入伍,成为一名战地医生,参加过多次局部战争,立功无数,他所在的医疗部队,被称为死神的对手,在部队的几年时间内,他为部队培养了无数的医学人才,荣获最高荣誉奖章。

    现在,万剑锋已经从部队退役,开了自己的万剑医院,短短几年,已经成为国内最好的医院之一,在国际上,也是威名赫赫,可比肩世界级别的大医院。

    国际上最有名的梅奥诊所厉害吧,论综合实力未必超过万剑锋的医院,甚至传说有外星人技术入股的勒曼医院,也不过和万剑医院一个高度。

    万剑锋是个全才,中医西医全都拿手,内科外科无一不精,其中,最厉害的就是他的手术刀,号称外科第一刀,堪比当年小李探花的的风云第一刀了。

    没想到,赵伟连万剑锋也请来了,可见对我的重视程度。

    我和梁秀都很感动,梁秀点头道:“谢谢费心了。”

    梁秀要留下来陪床,叶欢和赵伟没让,说有他们两个就好了,人多了也没用,何况,梁秀明天还要上学。

    我也不让他留下,让他早点回去,一定要完成我给他的任务,梁秀这才答应了。

    临走的时候,梁秀对我说道:“小芒,明天放学之后,我就来看你,你一定要坚强,胳膊坏了没有关系,换假肢就可以了,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假肢和真的手臂已经相差无几,有的假肢比真手臂还要灵巧,据说,已经有人研究出了可以用电脑技术控制的智能假肢,表面覆盖上人造的生物有机皮肤,根本看不出是假的胳膊,智能手臂可以完成各式各样的动作,读书写字,打篮球打羽毛球都可以,穿衣吃饭更是不在话下,甚至还可以绣花呢。我觉得,那样的假肢挺酷的,别的不说,打架就能用得上,那里面可全是不锈钢啊,打在人身上肯定特别疼,还不怕刀砍斧剁,电影中的金刚狼的手臂,也不过如此吧。”

    “对,确实很酷。”我不住的点头,悠然神往,心里感觉好受了很多。

    人还是需要开导的,不能自己钻牛角尖,要尝试着走出来。

    不然,自己把自己封闭起来,也就把自己毁掉了。

    很多人拿抑郁症不当一回事,觉得开心一点不就行了,其实,那真的是一种病,并不是你想开心就能你开心的。

    很多事情,你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他们的感受,想当然是非常不正确的作法。

    赵伟和叶欢也被梁秀的乐观感染,哈哈大笑起来,气氛轻松多了。

    我当然知道,梁秀说的是给我宽心的话。

    不过,现在科技的高速发展之下,医疗行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神经元系统的研究已经进入了最后攻坚的领域,有人已经研制出了可以模拟单个的神经元,这就是是说,现在的技术,已经可以制造人工神经系统了。

    现在,人头都可以互换了,何况是一条胳膊呢,有智能假肢出现,也不奇怪。

    当然,这样的假肢,价格极其昂贵的,我肯定用不起就是了。

    如果真的可以用上,我一定可以找回自信,重新回到学校学习。

    那时,我还会是猛男榜上的人吗?我觉得会。

    浮想联翩,又充满了希望。

    “小芒就拜托你们了。”梁秀深深的鞠了一躬。

    赵伟急忙扶住梁秀,“你不要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小芒是为了救我们受伤的,他也是我们的朋友。”

    梁秀走了,赵伟送他出去,回来之后,感慨的说道:“你这同学真不错,有这样的朋友,是一生的幸运,我看,梁秀这个小伙子很不简单,身上有一股气,很强大的气,将来必成大器。”

    我含笑点了点头:“梁秀是我最好的哥们儿,他非常讲义气,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我相信,他的前途是无可限量的。”

    晚上九点左右,赵伟接了一个电话,脸色沉下来,过来看看我没啥事,和我商量道:“有个案子很棘手,让我过去处理一下。”

    我忙说道:“赵警官,你去吧,我这里也用不了多少人。”

    赵伟点了点头:“我就去几个小时,很快就会回来,小叶,你可看仔细了,不能出事。”

    叶欢撅着嘴,不以为然的说道:“这里是医院,有医生有护士,能出什么事啊,你忙你的去吧。”

    赵伟和我打过招呼,匆匆去了。

    房间里安静下来,叶欢坐在床前玩着手机,一只手打字打得飞快,不知道在和谁聊天,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冷笑,还有时候眼泪汪汪,也不知道聊什么这么投入。

    我想跟她要手机玩玩,但一想自己连手都没有,有手机也没用,立刻打消了念头。

    病房里,除了护士偶尔来查看一下的脚步声之外,别无它声,异常寂静。

    我歪着头看着叶欢,看着叶欢那张精致的小脸,忽然感觉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相当奇妙。

    在一个月之前,我根本不会想到,我能和警察有关系,还是这么漂亮的警花。

    虽然因为救警察,我的胳膊没有了,我也不会后悔。

    我看着叶欢的认真玩手机的脸,我无聊之下,给她相了相面。

    我并不是相师,但我也曾经看过几本关于面相方面的书,对里面的一些道道,也琢磨的八九不离十。

    从叶欢的面相看,这小姑娘面相相当好,虽然有自古红颜多薄命的说法,又有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的古训,但我感觉叶欢不会是那样的结局。

    她的面相很好,工作又好,将来必能有一番大作为。

    只是,叶欢笨手笨脚的,需要有人提点才好,这个提点之人就是叶欢生命中的贵人,也就是她未来的老公。

    将来,谁能娶叶欢呢,想不出来啊,能降服叶欢,把她压在身下,让她婉转承欢的人,想来不是一般人。

    不论是谁,能娶了叶欢,都是一件好事,她脸上上带着旺夫的气运,虽然有点笨,也不足为虑了。

    正想到这里,叶欢伸了一个懒腰,终于把手机放下了。

    她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过来给我盖了盖被子,见我看着她,就问我:“喝水叫我,撒尿也叫我。”

    我轻轻摇了摇头,笑道:“我暂时还没有撒尿的打算,就算有,我也不敢劳动叶警官,帮我叫护士就可以。”

    叶欢摇了摇头:“护士哪有我伺候的好,她们笨手笨脚的,根本不会尽心尽力,人家就是为了赚钱而已,我呢,是自愿照顾你。自愿的永远比为了赚钱的伺候的好,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是第一次伺候人呢,你幸福吧。”

    听到’第一次’这三个字,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又想起她喂我喝鸡汤的情景,她当时也说是第一次,结果,我差点被鸡汤烫死。

    “我宁愿相信经过专业训练的护士,也不会相信最笨少女,你还说人家笨手笨脚,世界上的女人,还有比你更笨的吗?找不出几个吧,况且,我的小弟弟还想留着呢,让你帮我撒尿,我的小弟弟估计就大难临头了。”我转头看着窗外,外面黑漆漆的,就像我未来的路,什么都看不清,

    叶欢自然不知道我心中的打算,要是知道,估计掐死我的心都有。

    “叶警官,给我点水喝吧。”我感觉嘴里有点干,就小心翼翼的提出了要求。

    其实,我真的不想麻烦叶欢替我做事,她一出手,我就有大祸临头的感觉。

    “你要喝水啊,要不我给你削个苹果吃吧,我正好也想吃一个。”叶欢跑去洗了两个苹果,施展削平果皮的绝技,嗖嗖嗖,时间不大,就削了一个苹果出来。

    不得不说,干这件事的时候,叶欢还是做得很棒的,如果有削苹果的比赛,她也许能拿个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