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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日出而作

作者:呢耶的恰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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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清晨空气新鲜,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映红了天空,映红了山村,映红了河水。

    乡间小河,草青水秀,鸭鹅戏水,一副自然秀美的乡村画卷。

    绿油油的稻田宽广无际,像一片绿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绿浪漪涟。

    一块翠绿的稻田里,林皓身背着手压式喷物机,正在稻田里给禾稻杀虫。

    而林小花弓着背,在稻田帮忙着除草。

    姐弟俩天没亮就早早起了床,赶水,杀虫,除草,两人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怕是小的时候没少干农活。

    农村的早晨比较清凉,但姐弟俩早已汉流夹背,可想而知,做农民是多么的不容易。

    从医院回来已经一个多月,林远山的腿已经好转了许多,可以拄着拐杖行走了。

    这一个月里,林皓没怎么闲过,每天早出晚归,田地里的活大部分让他一个人包办了,林小花偶尔的帮忙让林皓给“赶”了回去。

    为了不让母亲太辛苦,林皓想把该干的农活全部干完,就算自己离开后,母亲至少可以少做点。

    答应过刘心语要去中南市,还有半个多月就要开学了,开学前林皓打算去中南市一趟,给姑姑一个惊喜。

    这段时间,林皓只给陈晓萱通过两次电话,引起了对方极度的不满。当然,这对小情侣如约考上了东海大学,同样还有苏清可与王小川几人不出意外的考上了,这让林皓感到异常兴奋。

    三年的高中生涯,林皓与王小川三人一直都是同班同舍。与苏清可无论怎么变动坐位,一直都是同班同桌。而陈晓萱则一直是自己的班长,最后还成为自己的女朋友。没想到上了大学大伙儿依然在一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才能至此呀。

    但这一个多月以来,林皓特想问候一下夏若昔,可每次给她打电话都提示已关机,发微信更是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这不免让林皓有些担心。

    夏老师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不可能的呀,夏老师这么大个人了怎么可能出事,她或许是回老家了吧!抑或是谈了男朋友,没时间回复自己。

    “皓皓,丫头,吃早饭了。”丁彩霞站在远处的田埂上喊道。

    “妈,知道了,我们马上回来。”

    农村没有城市的喧嚣,哪怕是隔着老远,喊话照样能听到。

    正好喷雾机的农药已经用完,林皓率先从田里上了岸,在水沟里一边清洗腿上的淤泥,一边朝林小花喊道:“姐,上来吧,妈喊咱们回去吃早饭了。”

    “哦。”

    上了岸,林小花到水沟里清洗腿上的淤泥,洗着洗着,她忽然大声叫道:“蚂蝗!”

    听到林小花的喊声,林皓快速朝她跑去,他知道姐姐最害怕这种吸人血的蚂蝗。

    不要说林小花怕,就是许多农村的大人都极为害怕,蚂蝗趴在人的小腿上,然后在上面咀个小洞,津津有味吸腿上的血。你用手抓它下来,蚂蝗还不乐意,趴在腿上紧紧的不肯离去。

    插秧的时候蚂蝗特别多,一丘田插下来,腿上可能有几条甚至更多的蚂蝗趴在小腿上面,看了令人毛骨悚然。

    林皓走近一看,果然有一条蚂蝗趴在林小花的腿上。

    抓住蚂蝗准备把它扯下来,蚂蝗即刻不乐意起来,它短小的身子被林皓扯的长长的,可蚂蝗的嘴却依然叮在林小花的小腿上,宁死不愿意放弃这种美味。

    用力一扯,蚂蝗被林皓扯了下来,林小花的小腿上留下个针细般的小洞,上面还有丝丝血渍。

    林皓把蚂蝗丢在田硬上,林小花找了个小石头把它砸死了,嘴上狠狠说道:“叫你吸我的血,我砸死你,我砸死你。”

    “姐,你坐下,把脚给我,被蚂蝗咀破的地方有毒菌,虽然对身体没什么影响,但扺抗力不好的话会留下疤痕的,我帮你把残血吸岀来。

    女人都爱美,特别是有“心事”的女人更加爱美。听说会留下疤痕,林小花赶紧坐在了田埂上,把脚伸到水沟里。

    走下水沟抓住林小花的腿,林皓用水帮她洗干净,找到被蚂蝗咬破的地方,嘴巴凑了上去。

    见林皓在自己的小腿上吸一口吐一口,林小花双颊飞红,低眉垂眼的看着他,眼里显露出一片柔情。

    林小花早已对林皓芳心暗许,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林皓并不是自己的亲弟弟。

    两年前,她发现自己的心里不知不觉装有了林皓的影子。吃饭想他,睡觉想他,做事想他,连做梦都想着他。开始的时候,她以为这只是对弟弟的一种思念,一种关怀,渐渐的,她发现原来这不是普通的思念,也不是普通的关怀,而是喜欢。

    从豆蔻年华的懵懂,到桃李年华的沉淀,20岁的林小花从来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现在喜欢上了林皓却又不敢说出来。因为担心被爹妈阻止,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这份感情。

    “姐,你先坐着别动,我帮你找点草药敷一下,明天就没事了。”

    “哦。”

    在农村,地里庄稼,河里鱼塘,田埂边上,随处可见的野草,其实都有它的特殊功效,如遇上突发情况还可以用它来保命。

    在没有医术之前,林皓可能不知道这些花草的作用。但现在不同了,他可是通晓上下五千年的中医术,任何花草只要经他鼻子一闻就知道有何功效。

    在田埂上四处打量起来,林皓发现脚下就有一株。于是把它连根拔起,放鼻子前闻了一下,然后用水清洗干净,塞进嘴里了起来。

    “真够苦的。”

    林皓皱着眉头细细的起来,碎之后吐出来放一边,他赶紧捧起沟里的清水嗽了嗽口。

    把嚼好的野草挰成一个扁形,敷在了林小花的腿上。然后找了一片三指宽的野草叶子盖在她的腿上面。为了防止行走的时候掉下来,林皓又找了一根比较结实的细草,用它绑在林小花的腿上,这样才算大功告成。

    这个家伙就连这种土方法都可以包扎着的这么漂亮,都说女孩子的手巧,我看不一定能比小弟强。

    “搞定,只是用杂草绑的比较容易断,姐,你先将就一下,等回到家里,我给你换条绳子重新绑一下就不会掉了。”

    “小弟,你给我敷的这个草药管用吗?”

    “当然,这个草名叫白叶草,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治疗毒蛇咬伤也有一定的郊果。”

    “小弟,几个月不见,你懂的真多。”

    “呵…书上学了一点,大部分都是师傅教的。”

    “姐姐为你感到骄傲!”

    “谢谢姐,我会继续努力的。”

    “姐姐相信你,我的弟弟最棒了。”

    “姐,你这样夸我,我会骄傲的。”

    “骄兵必败!走啦,回去吃早饭,等一下到家饭菜都凉了。”

    农村干活一般很早就起床,趁日头没出之前,抓紧时间干两个小时,做完再回屋里吃早饭。

    “姐,你腿不方便,不如我背你吧!”

    “你背我?”

    “以前背你还少吗,没有一千次至少也有八百次,快上来吧!”

    见林皓早已经蹲下了身子,林小花似乎有些害羞起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爬上了林皓的后背。如果是放在以前,她会豪不犹豫的扑上去,自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林小花感觉自己忽然有些放不开,不敢再与他那么随便了,与他眼神接触的时候竟然还有些莫名的紧张。

    林小花已经20出头,身体早已发育成熟,林皓当然感觉到后背有一双硕大顶着自己,可他并没有非份之想,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把她当成为最亲爱的姐姐。

    “背着姐姐很累吧!”

    “不累,背着你跑都没问题。”

    “那你愿意一辈子这样背着我吗?”

    “你,当然愿意,谁叫你是我姐姐呢。”

    林皓本来想说,你将来嫁人就有人背了,可他马上把这句话咽了回去。最近这段时间,只要一提她找男朋友嫁人之类的就发脾气,林皓不敢再触她眉头,免得又惹她不高兴。

    “哦,不是你姐姐就不背了是吧!那我不想再做你姐姐,做你其他的可以吗?”

    “行,做我妹妹,我会更加庝你的。”

    “你…不跟你说了,笨的要死。”

    “好,我笨,笨鸟先飞啰。”

    林皓忽然跑了起来,吓得林小花不由地抱紧了些。

    “小弟,你慢点,这田埂上太滑容易摔跤。”

    林皓放慢了脚步,转回头看了林小花一眼说道:“没事,我稳的住。姐姐,你还记咱俩从小唱到大的那首儿歌吗?”

    “当然记得,这首歌还是姐姐教你的,怎么了?”

    “没什么,我是想起了以前和姐姐每天去田地或山岗找猪菜的时候,这首歌我们是上也唱下也唱,唱的好不开心,此刻我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时候,姐姐,我们再唱一次怎么样?”

    “好啊!”

    “老规矩,姐姐起头。”

    “春天在哪里呀,预备唱。”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那青翠的山岭里,

    这里有红花,

    这里有绿草,

    还有那会唱歌的小燕子,

    哩,哩…

    ……

    姐弟俩一路歌唱着往家走,两个人像是回到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夕阳西下,夏季的夜晚比以往要来的晚一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田间忙碌的农民随同夕阳西下,慢慢的往家走。

    乡村的夜晚,田野里时不时传来“呱呱呱”的蛙声,和“吱吱吱”蟋蟀声,一闪一闪的萤火虫像灯笼一样在夜空中飞舞。

    堂屋里一张四方形的桌子,林皓一家四口各坐一边,桌上摆着三四道菜,一家人正在吃晚饭。

    “爹,妈,我准备后天去学校了。”

    听林皓说要离开,丁彩霞正在夹菜的手停顿了一会,不舍的说道:“怎么不多呆几天?”

    “我和几个同学早就约好,要提前几天赶到东海市。”

    “既然这样,妈也不留你了,在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

    “妈,我会的。”

    吃完最后一口饭,林远山放下筷子说道:“前些日子不是说要给你姐姐安排到蓝桂园上班的吗?”

    “爹,你的脚还没完全好利索,妈还有些农活要干,我和姐姐总得留一个人在家照顾你吧!我昨天与姐商量好了,等爹你的腿完全康复,我再回来接姐姐去蓝桂园上班。”

    “我的腿没事了,不能耽误了你们。”

    “没耽误我们,爹,妈,今年下半年你俩就别种田地了,把咱家的田地租给乡亲们,你们就好好休息调养一下身体。”

    “你这孩子,不种田地,咱吃什么?”

    “爹,儿子已经长大成人,该我来养你们了。”林皓把准备好的一张银行卡从口袋里掏了出来,递到丁彩霞桌前说道:“爹,妈,这卡里有20万。是上个月蓝桂园总经理转给我的,你们就尽情的享受,儿子以后赚的钱会越来越多。”

    听说卡里面有二十万,夫妇俩吓了一跳,林远山惊讶的问道:“她怎么给你那么多钱?”

    “爹,你每晚见我在写写画画,其实我是在给蓝桂园设计房子,我把图传给刘总经理,她看过之后觉得非常好,第二天就把钱转了过来给我。”

    出院之后,林远山听丁彩霞讲起过医院给林皓开100万薪水的事,现在听到他的解释自然是深信不疑。

    林远山此刻不禁老泪纵横,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我儿现在有出息了。”

    见林皓这么年轻就有如此成绩,丁彩霞母女心里由衷的为他高兴。

    “爹,妈,你们这次必须听我的,下半年把田地租出去,让儿子来供养你们,如果你们不答应的话,儿子就不去上大学了,在家陪你们干农活。”

    丁彩霞欣慰的说道:“好,好,我儿一片孝心,妈答应你。”

    “那爹呢?”林皓望向林远山。

    “你这样威胁我和你妈,我能不答应吗?只不过我们还是会种些小菜,养些鸡鸭什么的。干了一辈子农活,如果让我们什么都不干,会闲出病来的。

    “嗯,谢谢爹,谢谢妈!”

    终于说服了爹妈,林皓惬意的舒了一口气,他现在可以放心的去东海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