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回王孙闻言起叹嗟,江山萧瑟隐悲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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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五年,是一个本不该出现的年份。洪武三十五年的寒露时节,霜染层林,蝉噤荷残。应天竟一破时气,落了一层似雪非雪,似霜非霜的寒露,透过秋衫,带着粹骨的寒凉。这白霜似地寒露,虽不能存在地上,却也给这风流古都,抹上了一层银妆。明宫紫禁,褪去金玉风流,添了几分清素,好似一位惯是华服锦衣的端丽美人,换了一身麻衣素面,平白便给那美色里加了凛然不可侵犯之意,有种跪向天阙,手握陵璋的古朴与圣洁。
以宫中贵人来看,这金瓦朱墙挂青霜的景色,固然是稀罕且佳美的,然而却苦了小宫人们。来往的宫人内侍们,若是品级高的,得主子喜爱的,还能在口里含一块儿羊乳酥油,祛除寒气。若是寻常使唤的人,也只能仗着年轻体健,勉力抗一抗。从御厨房提来的温火膳彻底变作冷火膳,送到各宫各殿,须得重新那小泥炉子热了才能入口。小宫人抖着身子,贴着墙脚,一溜儿悄声无息地提着主子的晚膳走过,忽然皱了皱鼻子,闻到了一股极其诱惑人的胭脂香粉的味道,想见这样的天香所属,必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可他的脚步一点儿也不敢慢下来,反而加快躲开那伸着小手抓人心的香味儿,生怕被人瞧见,半夜就拖到乱葬岗。
那一角没有名字牌匾的宫院里不知住着何人,可宫人们都知道,那宫院墙上日夜有弓弩手潜伏,墙里墙外,亦有高人布下法阵,一只鬼手,也不能伸出。
一只鬼手,指蔻丹红,偏偏就撩起了一片夜色来,那指节纤纤,做掬水之势,手腕显出来,戴着南红镶金鱼儿祖母绿荷叶坠儿,大红大金大绿,色彩撞得热闹。一缕佳人幽香随着那只手弥散在这院子里,令人遐思这香气的主人,该是怎样绝美的模样。
院里一棵老树上,一个酒鬼一袭红衣假寐,听见那金红相碰的声音,抬了抬眼皮:“你来迟了。”
“我来迟了,对不住。”那鬼手连出一位绝色佳人,一张脸似真似幻,美得令人心生茫然。
“你骗了你的好姐姐,就不爱那张脸了么。”酒吞童子懒洋洋地翻身,垂下一片衣角,垂在树下榻上沉睡的一位清俊男子的脸颊。
“雀舌那个蠢物,还不配当我的姐姐。”那绝色佳人轻眉浅笑,“我可不是不爱姐姐的脸,而是顶着那样的脸,你也恼,他也怒,我可还想,多活一阵子。”
酒吞童子垂着眼,也笑了笑:“喊你来,不为别的,只把这里面那贵人带走。他的好侄子设计要毒死他,今日他必定会死,我可留着他,还有用的。”
绝色佳人点头:“什么时候你想要他回来,就留书给我呦。”
酒吞童子抬起眼睛,定定地看着那绝代佳人,半晌,露出一个诡笑:“玉藻,你可不要玩花样。”
绝色佳人敛衣一礼,语气轻快活泼:“留书的话,记得千万写清楚,我现在的名字,叫做卞云装了哦。”说着,她敛去笑意,目光沉沉地看着酒吞,“切记,你要留书,记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只有这一日,我才能收。”
酒吞不以为然:“这日子,是你那假身份的生辰不成?”
绝色羽衣狐抬起下颌,语气之中隐约露出一种沉凉悲戚,又掩饰不住的骄傲:“是我曾爱过一个人,自缢的日子。”说罢,玉藻拂袖,带起一阵妖风,将树下那沉睡着的男人裹带在风中,自夜色之中隐去,月华之下,那只鬼手温柔拢起,无声退去。酒吞童子漠然望着那一堵高墙,从树上跳了下来,施施然坐在了那树下的榻上,随手捡起地上那本看了一般的诗集,自嘲地一笑。
这一笑,清华俊逸,带着一段天生的王子风流,眼角一抹浅浅鱼尾纹,赫然已经不是酒吞的妖冶眉目,而是人到中年的周王朱橚!
“你们说,朱橚不会有事吧,托付给酒吞和羽衣狐,我怎么觉得这么不靠谱?”钟山山居之中,今昭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抬起头,看了看玉楼宫阙的方向。
“想来应当是靠谱的,因为没有清平馆,华练就是个问题,华练出问题,他们也跟着遭殃,所以他们肯定也想清平馆尽快恢复原样——毕竟哪怕不考虑华练,清平馆恢复了,房东大人也就算是拿回了武器啊。”蔓蓝摆弄着翡翠天音,用菊花茶在洗叶子。
今昭有点惊讶地看着蔓蓝:“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只是我有点好奇,我们谁也不能离开这个时间段,酒吞怎么给明朝末年的羽衣狐留书?靠代代相传么?别和我说靠心灵感应,我一想到这俩要是有一腿,老汗毛都要根根立正了!”青婀以手托腮。
“也许吧,你管他呢。”玉卮正做着一份乳皮,已经涤去了清乳,将茶卤并芝麻核桃细粉和入,又小心地添了一丁点儿琼脂,“就是繁缕,这一段时间对她来说不过是她的夫君依旧囚禁在皇宫里——我只是真有点儿可怜朱橚。”
可怜一位开国皇帝的亲子,被一段神鬼官司牵扯,为了保命,被送到了三百年后,那时他的帝国将倾,他将亲见国祚颓废曳地,见他大明的子民如何在战火之中挣扎求生,见他的后代亲人们如何就死——他将亲眼看见他的国家瞬间从幼童变成老人,病重,垂死,遇刺。
“好了别想了,燕王已经兵临城下,今夜攻宫,对我们来说,也就最多一天的功夫,就能把朱橚叫回来。他那边哪怕是明末乱世,有那时候的四鬼照应,也不会有事的。”朱师傅轻拂玉卮的发旋儿,又顺手递过来一个盆子,里面的粉末,瞧着应该是莲肉、山药、茯苓、芡实之类,和入手里研好的白软米,上锅要蒸茯苓糕。
“茯苓糕?”
“茯苓糕,不过可不是寻常的茯苓糕哦,是小宛亲手做的,若不是为你,她何必在这寒露时分里着冷水辛苦做糕。”
“卞小姐说笑了。”
“王爷,别理这狐妖,去和无目先生下棋去!”
“嘻嘻,王爷,这里哪有王爷?”
“卞赛!你闭嘴!”
“麻衣,不要对恩人无礼。”
“麻衣,麻衣?”
“王妃,我心里乱乱的,那可是三百年后,我们真的能在秦淮河遇见和那个什么名妓在一起的王爷吗?”
“能的。时间是最不可捉摸,却又最遵守约定的,只要到时候你们能找到卞玉京,哦不,那时候,她应该叫做卞赛或者卞云装,你们就能找到王爷。”
“可为什么不能告诉那个羽衣狐,等燕王入城送王爷回来啊!这样好麻烦,万一那个酒吞童子的书信不到,可怎么办!”
“不行,时间不能改变的是节点,可以改变的是微小的细节,如果细节有变,如果燕王晚来一天,如果朱允炆不是给王爷灌毒酒而是砍了王爷一条胳膊……不行,不行,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我们只能顺从时间的流向。等酒吞扮作王爷喝了毒酒,等燕王占领皇宫,一定要到那时候……噗——”
“王妃!王妃!您——您吐血了!”
“无妨……不必告诉旁人,我只是,思虑太过……到了那个时候尘埃落定,就好了……”
“一定要到这种时候啊。”
大火连天,烧红了一角宫阁,烧得连距离那火很远的这无名院落,都能闻见那火的气息,那火舔舐过人身的焦枯味道。
酒吞童子写了一张字条,顺手解下身上玉佩,捏把捏把,将字条塞入玉佩之中封了一个严实,又在玉佩上刻了几个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送与秦淮卞赛,重赏万金。
酒吞眯着眼睛,看着因为大火和攻城,变得岌岌可危的法阵,一甩袖子,从袖中抓出一只尾巴尖儿带着点儿红毛的猫儿来,将玉佩往猫脖子上一挂:“花红,这消息就靠你了,若是失败,我就把这应天府所有的猫儿,通通做成肉饼。”
金华猫看见酒吞顶着朱橚的脸,露出阴郁诡谲的笑容来,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酒吞指着法阵的一个薄弱:“去吧,去吧,我不管你找什么法子,去把消息给我送到。”
“总算是送到了。”那文士擦了擦汗,面对着这位昔年名动秦淮的美人之首,露出羞涩笑容,“先祖祖训,这玉佩是家传圣物,今日必定要交付女公子手中。我们都想着,今日是不是有什么大要紧呢,还好,还太太平平的。”
“太平?”那美人冷笑,“今日可不太平,很快你们想起今日,都会心如刀绞,和我一样。”说着,那美人将那玉佩往地上一摔,玉碎,书出,美人在那文士惊愕的目光里,捡起那张字条,扫了一眼,松口气似地,“那边终于了结了。”
大约是那松口气的模样,令这位艳光四射的美人显得有了几分天真温软,那文士竟看的痴了,半晌才回神:“姑娘说什么?”
美人一笑:“呆子,我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送回那人,就来找你呀。”
那文士的脸腾地炸出火来,一扫平时温文儒雅,挤出三个字来:“吴伟业。”
美人翩然离去,留下一句:“这名字,好耳熟。”
“这声音,好耳熟。”朱橚站在天井旁,听着墙外一个呵斥发怒的声音,扶着一个比他略年轻些的跛脚男子。
“五哥,莫不是来结果我们的。”那男子皱眉。
朱橚看着身边的弟弟,想他昔年多么开朗快活,挤在那时的邈园里去夜钓,结果吃了有菌人居住的蘑菇,差点丧命。那往事历历在目,而今往事中人却已经饱受折磨,不良于行。然而这位七弟却又是命好的,他到底因为菌人,获得了神异经历,福泽后人。比起三百年后大明帝国末代王孙,好得太多。
“七弟,四哥,哦不,新皇,会来救我们的。你放心。”朱橚扶着弟弟,又叹了一口气。
忽然院门被破,一人当前闯入,一袭战甲,大声喊:“五哥和七哥呢!十七弟来了!”
朱橚卷唇而笑:“我说呢,果然是耳熟的。”
那人剑目星眸,满身血土,一见朱橚和朱榑,大笑着走过来,一把将两人揽住,豪声道:“十七来晚了!”
坐在树上的酒吞也笑了出来,这个宁王朱权,有点意思。
哪里是他来晚了,他不过是燕王朱棣的部从,要说晚,也是朱棣来晚了——这个性子,只怕宁王府以后的日子,要过的惨咯。
“朱元璋的这些儿子们,各个身怀绝技,就是遭到倾轧,也能轧出什么琴啊药啊各种才华来呢,比起后来的那个九龙夺嫡,更有热闹。”羽衣狐伏在酒吞膝头笑,“我啊,很想亲眼去看看那个世界,看看燕王对上四阿哥,该有多热闹。”
“能去的啊,只要你一直这么乖,我就带你去。”酒吞躺回树杈上,已经懒得再看树下的三位皇子的戏文,小憩起来。
玉藻伸出手,划破眼前的一片赤红衣襟,伸手进去,划开到另一个时间之中,诡异地钻入酒吞的心口,消失不见了。
那焚红天际的大火,终于消灭不见了。
北方男儿的刀剑刺破秦淮梦影,一日醒来,又复山河。
秦淮河两岸的水鬼冤魂都在纷纷议论,说那鬼眼的周王被他的亲哥哥救出来了,赐还了王爵封地,马上就能衣锦还乡了。
“苍天有眼哪!周王可是个好人!”
“耶啰!神鬼有知啊!没让周王死在宫里。”
“有他在,咱们小鬼儿的日子好过许多!”
“啧啧,我这就启程回开封,那边日子比这里要好过了呢!”
“走走,我也去,老兄你帮我引荐引荐,我也想入王府讨一口生活。”
“你在吴家混不成了?”
“可不是,你不知道,那天吴家来了一只金华猫,那个妖异喔,说带来了一块儿极金贵的玉佩,被吴老爷当做是立身安命的传家宝,把那一窝金华猫都供了起来,哪里还有你老哥哥我的地方站!”
“哎呦!金华猫!那可快走快走!应天的金华猫都归花红管,那个花红听说傍上了一位上神,有了靠山!惹不得!”
“可不是,快走,这就走!”
几只闲闲鬼魅,你拉着我,我扯着你,顺着秦淮河的水道,一路向北,走得匆匆忙忙,一眨眼的功夫,便不见了。
那河水温柔,不知时间已经走了一个轮回,只载着一水胭脂,花都如旧。
洪武三十五年,是一个本不该出现的年份。洪武三十五年的寒露时节,霜染层林,蝉噤荷残。应天竟一破时气,落了一层似雪非雪,似霜非霜的寒露,透过秋衫,带着粹骨的寒凉。这白霜似地寒露,虽不能存在地上,却也给这风流古都,抹上了一层银妆。明宫紫禁,褪去金玉风流,添了几分清素,好似一位惯是华服锦衣的端丽美人,换了一身麻衣素面,平白便给那美色里加了凛然不可侵犯之意,有种跪向天阙,手握陵璋的古朴与圣洁。
以宫中贵人来看,这金瓦朱墙挂青霜的景色,固然是稀罕且佳美的,然而却苦了小宫人们。来往的宫人内侍们,若是品级高的,得主子喜爱的,还能在口里含一块儿羊乳酥油,祛除寒气。若是寻常使唤的人,也只能仗着年轻体健,勉力抗一抗。从御厨房提来的温火膳彻底变作冷火膳,送到各宫各殿,须得重新那小泥炉子热了才能入口。小宫人抖着身子,贴着墙脚,一溜儿悄声无息地提着主子的晚膳走过,忽然皱了皱鼻子,闻到了一股极其诱惑人的胭脂香粉的味道,想见这样的天香所属,必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可他的脚步一点儿也不敢慢下来,反而加快躲开那伸着小手抓人心的香味儿,生怕被人瞧见,半夜就拖到乱葬岗。
那一角没有名字牌匾的宫院里不知住着何人,可宫人们都知道,那宫院墙上日夜有弓弩手潜伏,墙里墙外,亦有高人布下法阵,一只鬼手,也不能伸出。
一只鬼手,指蔻丹红,偏偏就撩起了一片夜色来,那指节纤纤,做掬水之势,手腕显出来,戴着南红镶金鱼儿祖母绿荷叶坠儿,大红大金大绿,色彩撞得热闹。一缕佳人幽香随着那只手弥散在这院子里,令人遐思这香气的主人,该是怎样绝美的模样。
院里一棵老树上,一个酒鬼一袭红衣假寐,听见那金红相碰的声音,抬了抬眼皮:“你来迟了。”
“我来迟了,对不住。”那鬼手连出一位绝色佳人,一张脸似真似幻,美得令人心生茫然。
“你骗了你的好姐姐,就不爱那张脸了么。”酒吞童子懒洋洋地翻身,垂下一片衣角,垂在树下榻上沉睡的一位清俊男子的脸颊。
“雀舌那个蠢物,还不配当我的姐姐。”那绝色佳人轻眉浅笑,“我可不是不爱姐姐的脸,而是顶着那样的脸,你也恼,他也怒,我可还想,多活一阵子。”
酒吞童子垂着眼,也笑了笑:“喊你来,不为别的,只把这里面那贵人带走。他的好侄子设计要毒死他,今日他必定会死,我可留着他,还有用的。”
绝色佳人点头:“什么时候你想要他回来,就留书给我呦。”
酒吞童子抬起眼睛,定定地看着那绝代佳人,半晌,露出一个诡笑:“玉藻,你可不要玩花样。”
绝色佳人敛衣一礼,语气轻快活泼:“留书的话,记得千万写清楚,我现在的名字,叫做卞云装了哦。”说着,她敛去笑意,目光沉沉地看着酒吞,“切记,你要留书,记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只有这一日,我才能收。”
酒吞不以为然:“这日子,是你那假身份的生辰不成?”
绝色羽衣狐抬起下颌,语气之中隐约露出一种沉凉悲戚,又掩饰不住的骄傲:“是我曾爱过一个人,自缢的日子。”说罢,玉藻拂袖,带起一阵妖风,将树下那沉睡着的男人裹带在风中,自夜色之中隐去,月华之下,那只鬼手温柔拢起,无声退去。酒吞童子漠然望着那一堵高墙,从树上跳了下来,施施然坐在了那树下的榻上,随手捡起地上那本看了一般的诗集,自嘲地一笑。
这一笑,清华俊逸,带着一段天生的王子风流,眼角一抹浅浅鱼尾纹,赫然已经不是酒吞的妖冶眉目,而是人到中年的周王朱橚!
“你们说,朱橚不会有事吧,托付给酒吞和羽衣狐,我怎么觉得这么不靠谱?”钟山山居之中,今昭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抬起头,看了看玉楼宫阙的方向。
“想来应当是靠谱的,因为没有清平馆,华练就是个问题,华练出问题,他们也跟着遭殃,所以他们肯定也想清平馆尽快恢复原样——毕竟哪怕不考虑华练,清平馆恢复了,房东大人也就算是拿回了武器啊。”蔓蓝摆弄着翡翠天音,用菊花茶在洗叶子。
今昭有点惊讶地看着蔓蓝:“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只是我有点好奇,我们谁也不能离开这个时间段,酒吞怎么给明朝末年的羽衣狐留书?靠代代相传么?别和我说靠心灵感应,我一想到这俩要是有一腿,老汗毛都要根根立正了!”青婀以手托腮。
“也许吧,你管他呢。”玉卮正做着一份乳皮,已经涤去了清乳,将茶卤并芝麻核桃细粉和入,又小心地添了一丁点儿琼脂,“就是繁缕,这一段时间对她来说不过是她的夫君依旧囚禁在皇宫里——我只是真有点儿可怜朱橚。”
可怜一位开国皇帝的亲子,被一段神鬼官司牵扯,为了保命,被送到了三百年后,那时他的帝国将倾,他将亲见国祚颓废曳地,见他大明的子民如何在战火之中挣扎求生,见他的后代亲人们如何就死——他将亲眼看见他的国家瞬间从幼童变成老人,病重,垂死,遇刺。
“好了别想了,燕王已经兵临城下,今夜攻宫,对我们来说,也就最多一天的功夫,就能把朱橚叫回来。他那边哪怕是明末乱世,有那时候的四鬼照应,也不会有事的。”朱师傅轻拂玉卮的发旋儿,又顺手递过来一个盆子,里面的粉末,瞧着应该是莲肉、山药、茯苓、芡实之类,和入手里研好的白软米,上锅要蒸茯苓糕。
“茯苓糕?”
“茯苓糕,不过可不是寻常的茯苓糕哦,是小宛亲手做的,若不是为你,她何必在这寒露时分里着冷水辛苦做糕。”
“卞小姐说笑了。”
“王爷,别理这狐妖,去和无目先生下棋去!”
“嘻嘻,王爷,这里哪有王爷?”
“卞赛!你闭嘴!”
“麻衣,不要对恩人无礼。”
“麻衣,麻衣?”
“王妃,我心里乱乱的,那可是三百年后,我们真的能在秦淮河遇见和那个什么名妓在一起的王爷吗?”
“能的。时间是最不可捉摸,却又最遵守约定的,只要到时候你们能找到卞玉京,哦不,那时候,她应该叫做卞赛或者卞云装,你们就能找到王爷。”
“可为什么不能告诉那个羽衣狐,等燕王入城送王爷回来啊!这样好麻烦,万一那个酒吞童子的书信不到,可怎么办!”
“不行,时间不能改变的是节点,可以改变的是微小的细节,如果细节有变,如果燕王晚来一天,如果朱允炆不是给王爷灌毒酒而是砍了王爷一条胳膊……不行,不行,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我们只能顺从时间的流向。等酒吞扮作王爷喝了毒酒,等燕王占领皇宫,一定要到那时候……噗——”
“王妃!王妃!您——您吐血了!”
“无妨……不必告诉旁人,我只是,思虑太过……到了那个时候尘埃落定,就好了……”
“一定要到这种时候啊。”
大火连天,烧红了一角宫阁,烧得连距离那火很远的这无名院落,都能闻见那火的气息,那火舔舐过人身的焦枯味道。
酒吞童子写了一张字条,顺手解下身上玉佩,捏把捏把,将字条塞入玉佩之中封了一个严实,又在玉佩上刻了几个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送与秦淮卞赛,重赏万金。
酒吞眯着眼睛,看着因为大火和攻城,变得岌岌可危的法阵,一甩袖子,从袖中抓出一只尾巴尖儿带着点儿红毛的猫儿来,将玉佩往猫脖子上一挂:“花红,这消息就靠你了,若是失败,我就把这应天府所有的猫儿,通通做成肉饼。”
金华猫看见酒吞顶着朱橚的脸,露出阴郁诡谲的笑容来,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酒吞指着法阵的一个薄弱:“去吧,去吧,我不管你找什么法子,去把消息给我送到。”
“总算是送到了。”那文士擦了擦汗,面对着这位昔年名动秦淮的美人之首,露出羞涩笑容,“先祖祖训,这玉佩是家传圣物,今日必定要交付女公子手中。我们都想着,今日是不是有什么大要紧呢,还好,还太太平平的。”
“太平?”那美人冷笑,“今日可不太平,很快你们想起今日,都会心如刀绞,和我一样。”说着,那美人将那玉佩往地上一摔,玉碎,书出,美人在那文士惊愕的目光里,捡起那张字条,扫了一眼,松口气似地,“那边终于了结了。”
大约是那松口气的模样,令这位艳光四射的美人显得有了几分天真温软,那文士竟看的痴了,半晌才回神:“姑娘说什么?”
美人一笑:“呆子,我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送回那人,就来找你呀。”
那文士的脸腾地炸出火来,一扫平时温文儒雅,挤出三个字来:“吴伟业。”
美人翩然离去,留下一句:“这名字,好耳熟。”
“这声音,好耳熟。”朱橚站在天井旁,听着墙外一个呵斥发怒的声音,扶着一个比他略年轻些的跛脚男子。
“五哥,莫不是来结果我们的。”那男子皱眉。
朱橚看着身边的弟弟,想他昔年多么开朗快活,挤在那时的邈园里去夜钓,结果吃了有菌人居住的蘑菇,差点丧命。那往事历历在目,而今往事中人却已经饱受折磨,不良于行。然而这位七弟却又是命好的,他到底因为菌人,获得了神异经历,福泽后人。比起三百年后大明帝国末代王孙,好得太多。
“七弟,四哥,哦不,新皇,会来救我们的。你放心。”朱橚扶着弟弟,又叹了一口气。
忽然院门被破,一人当前闯入,一袭战甲,大声喊:“五哥和七哥呢!十七弟来了!”
朱橚卷唇而笑:“我说呢,果然是耳熟的。”
那人剑目星眸,满身血土,一见朱橚和朱榑,大笑着走过来,一把将两人揽住,豪声道:“十七来晚了!”
坐在树上的酒吞也笑了出来,这个宁王朱权,有点意思。
哪里是他来晚了,他不过是燕王朱棣的部从,要说晚,也是朱棣来晚了——这个性子,只怕宁王府以后的日子,要过的惨咯。
“朱元璋的这些儿子们,各个身怀绝技,就是遭到倾轧,也能轧出什么琴啊药啊各种才华来呢,比起后来的那个九龙夺嫡,更有热闹。”羽衣狐伏在酒吞膝头笑,“我啊,很想亲眼去看看那个世界,看看燕王对上四阿哥,该有多热闹。”
“能去的啊,只要你一直这么乖,我就带你去。”酒吞躺回树杈上,已经懒得再看树下的三位皇子的戏文,小憩起来。
玉藻伸出手,划破眼前的一片赤红衣襟,伸手进去,划开到另一个时间之中,诡异地钻入酒吞的心口,消失不见了。
那焚红天际的大火,终于消灭不见了。
北方男儿的刀剑刺破秦淮梦影,一日醒来,又复山河。
秦淮河两岸的水鬼冤魂都在纷纷议论,说那鬼眼的周王被他的亲哥哥救出来了,赐还了王爵封地,马上就能衣锦还乡了。
“苍天有眼哪!周王可是个好人!”
“耶啰!神鬼有知啊!没让周王死在宫里。”
“有他在,咱们小鬼儿的日子好过许多!”
“啧啧,我这就启程回开封,那边日子比这里要好过了呢!”
“走走,我也去,老兄你帮我引荐引荐,我也想入王府讨一口生活。”
“你在吴家混不成了?”
“可不是,你不知道,那天吴家来了一只金华猫,那个妖异喔,说带来了一块儿极金贵的玉佩,被吴老爷当做是立身安命的传家宝,把那一窝金华猫都供了起来,哪里还有你老哥哥我的地方站!”
“哎呦!金华猫!那可快走快走!应天的金华猫都归花红管,那个花红听说傍上了一位上神,有了靠山!惹不得!”
“可不是,快走,这就走!”
几只闲闲鬼魅,你拉着我,我扯着你,顺着秦淮河的水道,一路向北,走得匆匆忙忙,一眨眼的功夫,便不见了。
那河水温柔,不知时间已经走了一个轮回,只载着一水胭脂,花都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