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苦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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挎着一个绿色军用书包走在这样的山路上,燕破岳一直抿着嘴唇,他脸上的表情比头顶的天空更阴沉,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上一句话。
走了四五个小时的山路,汗水已经浸透了燕破岳的衣衫,混合着尘土黏在皮肤上,腻得让人难受。狠狠甩掉一片黏在额头上的树叶,望着眼前又出现的一座山峰,燕破岳从牙缝里挤出一声低语:“太长了!”
“当然长了!”
萧云杰吹出一个足有铅球大小的泡泡,在爆炸后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他伸出灵活十足的舌头,围着嘴唇打了一个转儿,就将炸裂的泡泡糖一丝不挂地扫回嘴里,一边用力咀嚼,一边回答道:“足足四十里山路,最起码还得再走两个小时才能赶到目的地,除了我这个冤大头,有谁愿意陪你夏天顶着个大太阳往山沟子里钻?”
在他们前方,是大山,在他们身后,是大山,在他们的左右两侧,依然是大山。他们脚下这条三尺多长的土路,就是连接这片大山与外界的唯一通道。燕破岳横着在路上走了一遍,他只有十六岁,个子还没有长全,只有一百七十公分高,但是这条路对他而言也只有一步半那么宽。
“你说,吉普车能走这样的路吗?”
萧云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别说是吉普车了,就算是手扶拖拉机都没戏,你小子以后想见你姐,又懒得走路,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想办法搭上一辆骡车。”
“我呸,什么我姐,那个野蛮到爆的死丫头,凭什么做我姐?”
燕破岳瞪起了眼睛,萧云杰也不以为忤,专心地和嘴里的泡泡糖战斗,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脚步轻快地走着,一直到了两个小时后,当他们跟着山路一路盘旋着绕上一个山坡时,一个坐落在群山之间的小山村,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几十幢青砖与土砖混合的瓦房,横七竖八的依山而建。这种瓦房下半部分用青砖砌垒,保证房基足够坚固不会被雨水浸泡后变得松软,剩下的三分之二墙面则是用村子里人自己打制的土砖层层叠起,又往上面涂抹了一层混合了麦杆的泥皮,这样既能挡风遮雨,又能省钱省力。
由于远离城镇,平时鲜有外人到访,这个小山村并不需要刻意做什么防盗事务,他们用树篱把瓦房一围,就算是划地为界成为自家院落,在院子里,女人们搭起木架,种起了丝瓜和葫芦之类的植物,到了夏季植物的藤蔓依着木架盘绕,自然而然就成为一个天然凉亭,而且还有蔬果可以吃,算得上一举数得。
这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村,就是燕破岳他们此行的目的地苦水村。
据说就是因为在村子下面的山脚,有一个自东晋时代就存在的苦水泉,人们才会慢慢聚集,直至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山村。
有一口泉水,就有了一个村子,这样的因果关系,如果在平时听到,燕破岳一定会放声大笑,但是现在看着那座小山村外面挂起的红色喜布,听着稀稀拉拉的鞭炮声,燕破岳嘴角抽动,无论如何都无法笑得出来。
生活在这个小山村里的人们,就算是双手空空,也需要七个小时才能走出这片群山,接触到外面的世界;他们这里没有电源,自然也没有电视,没有电灯,他们就算是想喝水,都要用扁担挑起水桶,走到山脚下的苦水泉那儿,再将泉水挑慢悠悠地挑回家,这一来一去的时间,最起码也需要三十分钟……
野蛮女人就要嫁到这个小山村,成为这里的一员了。燕破岳真的无法想象,在这样一个和外界绝隔,时间已经变得如此廉价世界,生活一辈子是什么样子!
突然间,燕破岳想到了那个放羊的老头,想到了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记者问一个放羊的老头,为什么要放羊,放羊的老头回答,赚钱娶媳妇;记者再问,娶媳妇干什么,老头回答,娶媳妇生儿子;记者三问,有了儿子打算让他干什么,老头瞪着眼睛回答,放羊!
看着面前的小山村,萧云杰也忘了咀嚼嘴里的泡泡糖,他愣了好半晌,才发出一声低叫:“靠,那家伙把你姐带走时,可是拍着胸脯保证,说费尽心思给你姐找了一户好人家,还扯什么村子里的女孩子嫁得都早,要是再晚两年,好后生就都有了媳妇,你姐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对象,死乞白赖赌咒发誓,最终你爸明明不舍得还是生怕耽误了你姐一辈子,才举手放行,敢情他给你姐找的就是这么个好地方?!”
萧云杰嘴里的那个“他”,就是刘招弟的亲舅舅,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直系长辈。
燕破岳阴沉着脸,从书包里取出一个什么东西,插到了腰间的皮带上,大踏步走向那座小山村。
站在燕破岳身后的萧云杰猛地瞪圆了眼睛,因为他清楚地看到,燕破岳插到腰间的,赫然是一枚已经扭开保险盖的六七式木柄手榴弹!
“燕爷,”萧云杰紧追上来,他的声音中透出兴奋,“你丫的到底是来送贺礼,还是来抢婚的,连手榴弹都搬出来了?!”
“死丫头的娘重病快死时,亲舅舅没出来;她打伤了我老爸,惹下大祸,亲舅舅没出来;她在我家生活了两年,每天帮着收拾屋子、洗衣、做饭来偿还我爸给她娘垫的医药费,亲舅舅仍然没出来;现在她把所有医药费都偿还清楚了,刚刚年满二十岁,亲舅舅就出来了。”
燕破岳大踏步走向小山村:“我是不喜欢刘招弟,但是我更不喜欢遇到麻烦就躲,遇到好处就沾的所谓亲戚!”
村子里的人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闯入他们这个偏僻世界的燕破岳和萧云杰,他们一眼就能看出,穿着海军蓝衬衫和牛仔裤的燕破岳和萧云杰,都是城里人。而他们两个人在村子里走得昂首挺胸,目光总是直直落到别人脸上的样子,更和村子里同龄人目光躲闪的小家子气,有着一目了然的差异。
踩着地面并不多的鞭炮纸屑,沿着锣鼓声一路找上去,燕破岳最终走到了一个门上贴着红色喜字的小院前。
院子的木门大大敞开,在院子里摆着五六张桌子,硕大的海碗里热气腾腾,足有一尺多宽的盘子里放满了硕大的馒头,站在院门前就可以闻到一股猪肉炖粉条的香味扑面而来。坐在席面上的人们,一个个笑逐颜开,将他们脸上的皱眉挤得更加明显。
还有三人一组的“小乐队”在那里卖力地吹着唢呐,敲着锣鼓,在不停制造着燥音的同时,也给这片小天地注入了几分喜庆气息。
一个可能是被挑选为喜庆管事的人快步走过来,还没有说话,脸上就露出大大的笑容:“两位大兄弟这是打哪儿来啊?!里面坐,里面坐。”
燕破岳根本没有理会面前这个男人,在人群中一扫,没有,他没有找到熟悉的身影,也许新娘子在这个时候正在屋子里,等待被喜娘搀出来拜堂和众人敬喜酒?
燕破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猛然放声暴喝:“刘招弟,你给我滚出来!”
坐在院子里的二十多个男人同时站起,一起怒瞪着燕破岳,其中最年轻气盛的几个年轻小子,劈手抓起在院子里诸如木棍之类的武器,不约而同地向燕破岳围了过来。
无论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在别人新婚喜庆时,突然要新娘子滚出来,都犯了大忌中的大忌。就是在这一片敌视的目光中,感受着千夫所视无疾而终的压力,燕破岳的目光却跳过面前这些手持武器马上就要冲上来,对他展开攻击的“敌人”,落到了院子正对面房屋中,被喜娘搀着走出来的那个红色身影上面。
挎着一个绿色军用书包走在这样的山路上,燕破岳一直抿着嘴唇,他脸上的表情比头顶的天空更阴沉,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上一句话。
走了四五个小时的山路,汗水已经浸透了燕破岳的衣衫,混合着尘土黏在皮肤上,腻得让人难受。狠狠甩掉一片黏在额头上的树叶,望着眼前又出现的一座山峰,燕破岳从牙缝里挤出一声低语:“太长了!”
“当然长了!”
萧云杰吹出一个足有铅球大小的泡泡,在爆炸后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他伸出灵活十足的舌头,围着嘴唇打了一个转儿,就将炸裂的泡泡糖一丝不挂地扫回嘴里,一边用力咀嚼,一边回答道:“足足四十里山路,最起码还得再走两个小时才能赶到目的地,除了我这个冤大头,有谁愿意陪你夏天顶着个大太阳往山沟子里钻?”
在他们前方,是大山,在他们身后,是大山,在他们的左右两侧,依然是大山。他们脚下这条三尺多长的土路,就是连接这片大山与外界的唯一通道。燕破岳横着在路上走了一遍,他只有十六岁,个子还没有长全,只有一百七十公分高,但是这条路对他而言也只有一步半那么宽。
“你说,吉普车能走这样的路吗?”
萧云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别说是吉普车了,就算是手扶拖拉机都没戏,你小子以后想见你姐,又懒得走路,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想办法搭上一辆骡车。”
“我呸,什么我姐,那个野蛮到爆的死丫头,凭什么做我姐?”
燕破岳瞪起了眼睛,萧云杰也不以为忤,专心地和嘴里的泡泡糖战斗,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脚步轻快地走着,一直到了两个小时后,当他们跟着山路一路盘旋着绕上一个山坡时,一个坐落在群山之间的小山村,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几十幢青砖与土砖混合的瓦房,横七竖八的依山而建。这种瓦房下半部分用青砖砌垒,保证房基足够坚固不会被雨水浸泡后变得松软,剩下的三分之二墙面则是用村子里人自己打制的土砖层层叠起,又往上面涂抹了一层混合了麦杆的泥皮,这样既能挡风遮雨,又能省钱省力。
由于远离城镇,平时鲜有外人到访,这个小山村并不需要刻意做什么防盗事务,他们用树篱把瓦房一围,就算是划地为界成为自家院落,在院子里,女人们搭起木架,种起了丝瓜和葫芦之类的植物,到了夏季植物的藤蔓依着木架盘绕,自然而然就成为一个天然凉亭,而且还有蔬果可以吃,算得上一举数得。
这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村,就是燕破岳他们此行的目的地苦水村。
据说就是因为在村子下面的山脚,有一个自东晋时代就存在的苦水泉,人们才会慢慢聚集,直至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山村。
有一口泉水,就有了一个村子,这样的因果关系,如果在平时听到,燕破岳一定会放声大笑,但是现在看着那座小山村外面挂起的红色喜布,听着稀稀拉拉的鞭炮声,燕破岳嘴角抽动,无论如何都无法笑得出来。
生活在这个小山村里的人们,就算是双手空空,也需要七个小时才能走出这片群山,接触到外面的世界;他们这里没有电源,自然也没有电视,没有电灯,他们就算是想喝水,都要用扁担挑起水桶,走到山脚下的苦水泉那儿,再将泉水挑慢悠悠地挑回家,这一来一去的时间,最起码也需要三十分钟……
野蛮女人就要嫁到这个小山村,成为这里的一员了。燕破岳真的无法想象,在这样一个和外界绝隔,时间已经变得如此廉价世界,生活一辈子是什么样子!
突然间,燕破岳想到了那个放羊的老头,想到了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记者问一个放羊的老头,为什么要放羊,放羊的老头回答,赚钱娶媳妇;记者再问,娶媳妇干什么,老头回答,娶媳妇生儿子;记者三问,有了儿子打算让他干什么,老头瞪着眼睛回答,放羊!
看着面前的小山村,萧云杰也忘了咀嚼嘴里的泡泡糖,他愣了好半晌,才发出一声低叫:“靠,那家伙把你姐带走时,可是拍着胸脯保证,说费尽心思给你姐找了一户好人家,还扯什么村子里的女孩子嫁得都早,要是再晚两年,好后生就都有了媳妇,你姐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对象,死乞白赖赌咒发誓,最终你爸明明不舍得还是生怕耽误了你姐一辈子,才举手放行,敢情他给你姐找的就是这么个好地方?!”
萧云杰嘴里的那个“他”,就是刘招弟的亲舅舅,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直系长辈。
燕破岳阴沉着脸,从书包里取出一个什么东西,插到了腰间的皮带上,大踏步走向那座小山村。
站在燕破岳身后的萧云杰猛地瞪圆了眼睛,因为他清楚地看到,燕破岳插到腰间的,赫然是一枚已经扭开保险盖的六七式木柄手榴弹!
“燕爷,”萧云杰紧追上来,他的声音中透出兴奋,“你丫的到底是来送贺礼,还是来抢婚的,连手榴弹都搬出来了?!”
“死丫头的娘重病快死时,亲舅舅没出来;她打伤了我老爸,惹下大祸,亲舅舅没出来;她在我家生活了两年,每天帮着收拾屋子、洗衣、做饭来偿还我爸给她娘垫的医药费,亲舅舅仍然没出来;现在她把所有医药费都偿还清楚了,刚刚年满二十岁,亲舅舅就出来了。”
燕破岳大踏步走向小山村:“我是不喜欢刘招弟,但是我更不喜欢遇到麻烦就躲,遇到好处就沾的所谓亲戚!”
村子里的人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闯入他们这个偏僻世界的燕破岳和萧云杰,他们一眼就能看出,穿着海军蓝衬衫和牛仔裤的燕破岳和萧云杰,都是城里人。而他们两个人在村子里走得昂首挺胸,目光总是直直落到别人脸上的样子,更和村子里同龄人目光躲闪的小家子气,有着一目了然的差异。
踩着地面并不多的鞭炮纸屑,沿着锣鼓声一路找上去,燕破岳最终走到了一个门上贴着红色喜字的小院前。
院子的木门大大敞开,在院子里摆着五六张桌子,硕大的海碗里热气腾腾,足有一尺多宽的盘子里放满了硕大的馒头,站在院门前就可以闻到一股猪肉炖粉条的香味扑面而来。坐在席面上的人们,一个个笑逐颜开,将他们脸上的皱眉挤得更加明显。
还有三人一组的“小乐队”在那里卖力地吹着唢呐,敲着锣鼓,在不停制造着燥音的同时,也给这片小天地注入了几分喜庆气息。
一个可能是被挑选为喜庆管事的人快步走过来,还没有说话,脸上就露出大大的笑容:“两位大兄弟这是打哪儿来啊?!里面坐,里面坐。”
燕破岳根本没有理会面前这个男人,在人群中一扫,没有,他没有找到熟悉的身影,也许新娘子在这个时候正在屋子里,等待被喜娘搀出来拜堂和众人敬喜酒?
燕破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猛然放声暴喝:“刘招弟,你给我滚出来!”
坐在院子里的二十多个男人同时站起,一起怒瞪着燕破岳,其中最年轻气盛的几个年轻小子,劈手抓起在院子里诸如木棍之类的武器,不约而同地向燕破岳围了过来。
无论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在别人新婚喜庆时,突然要新娘子滚出来,都犯了大忌中的大忌。就是在这一片敌视的目光中,感受着千夫所视无疾而终的压力,燕破岳的目光却跳过面前这些手持武器马上就要冲上来,对他展开攻击的“敌人”,落到了院子正对面房屋中,被喜娘搀着走出来的那个红色身影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