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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交接农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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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洗手间洗了把脸,景奇总算是回过神来,脑海中的记忆是真是假,试一试就可以看出,做为炎国最出色的医科大学中医系的高材生,景奇只要有草药,很轻易就能够配置出脑海中那些比较简单的配方。

    “如果这是真的……”景奇有些不确认的想着,摸摸胸口,那块玉饰,不会就是那段记忆的载体吧?

    刚走进商务舱,景奇就有些不自然了。

    女孩那双精灵似得眼睛,紧紧得盯着自己,内中带着几分气恼,脸颊微微鼓着,似有什么情绪在酝酿着。

    景奇有些不大好意思,坐过去坐下,轻声笑道:“怎么了这是,不会生我的气吧?”

    “……”你承认就好,女孩不说话,心中却是气鼓鼓的回了句。

    景奇苦笑,又说了几句,便消了女孩的气,都是年轻人,又都独身前往旧金山,两人很快就熟络了些。

    女孩叫林小洛,燕京人,读书很好,现在在旧金山大学做交换生,很有希望获得旧金山大学的文凭,所以离新学期开学还有一个月,她就已经坐上飞机前往旧金山了。

    顺带一提的是,林小洛的专业是Entrepreneurship,翻译过来应该是类似创业那种。

    创业专业……

    景奇一边看着林小洛精致的侧脸,一边感慨着人不可貌相,这样单纯的女孩,真的适合尔你我诈的商场嘛?

    “你呢?去旧金山旅游嘛?”聊完了自己,林小洛于是问道。

    “我?”景奇苦笑,去继承一个价值上千万美元的农牧场当地主?这样的大实话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鄙视……算了,还是不说了。

    “我去小住一段时间,算是散散心吧。”

    “这样啊。”林小洛用审视的眼神来回扫着景奇的脸庞,直到后者脸色微红,才得意的‘哼’了声,傲娇的转过头去,似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小姑娘,刚才无意听到你们聊天,呵呵,你是创业专业的吧?”前方座椅上忽然露出一个寸短发型的青年,约莫三十来岁,带着金丝眼镜,“旧金山大学的创业专业,在全球都是闻名的。”

    “是啊,当初申请去旧金山大学,竞争可激烈了。”林小洛似是天生就对别人没有防备,略带着几分少女的傲娇与天真。

    “那你可真了不起。”金丝眼镜男笑道,“不过现在创业确实难,尤其对于你们这些还没从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若是没有强大的后盾,唉,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啊。”

    林小洛眨巴两下眼睛。

    “对了,这是我名片,呵呵,本人在旧金山开了家餐厅,生意还不错,还有两家分店,也算是白手起家了,若是你不嫌弃我这小庙,倒是可以来我这取取经。”

    说到最后一个字,金丝眼睛男咽了口口水。

    于是扑面而来一股猥琐气息。

    景奇翻翻白眼转过头去。

    林小洛虽然天真单纯,但正是因为这份单纯,所以更能体会到周围人的情绪波动是好是坏。

    “有机会吧。”连名片也没去接,这就算是拒绝了。

    金丝眼睛嘴角尴尬的扯了下,然后狠狠瞪了眼翻白眼翻得起劲的景奇,转身坐下。

    “噗~”林小洛也发现了景奇的小动作,没忍住,捂着嘴笑出声来。

    我招谁惹谁了啊?景奇耸耸肩,闭眼假寐,实际却是在观看青帝的记忆。

    ……

    旧金山机场,从炎国燕京直飞而来的飞机缓缓降落。

    “景奇,有时间联系啊。”林小洛提着大包,空出只手放到耳边做了个Calling的动作。

    “恩。”景奇下意思把目光移到她的耳廓,温润如玉,阳光下白皙得近乎透明。

    “年轻人,这样的女孩,不是你能配得上的。”金丝眼镜不知何时站在景奇身后,眼神却是火热的盯着渐行渐远的林小洛。

    景奇回头看了眼金丝眼镜,忽然就有种放个屁崩死他的冲动……于是他真的放了个屁。

    金丝眼镜正陶醉于林小洛背影,冷不丁就有股恶臭直冲脑门,立马嫌恶的皱起眉头,压下胃中汹涌的酸液,毫不费力的就锁定了凶手。

    “粗鄙!”

    “虚伪。”景奇淡淡回了句,然后拉着行李箱笑着离开。

    刚走出机场,景奇就见到了笑着朝自己走过来的中年男子,孙晓阳,景氏在旧金山产业的代理人。

    双方虽然都是第一次见面,但早已见过对方照片,所以很轻易就能认出。

    “五少爷。”孙晓阳笑着,浅浅的鞠了一躬,态度很温暖,似乎一点也没有因为对方是‘弃子’而有丝毫芥蒂。

    “还是叫我景奇吧,少爷听着怪不舒服的。”景奇伸出右手,“孙代理。”

    “景少。”

    景老爷子下有四个儿子,这算是景氏第二代,第二代中除了老三早逝,其余都还健在,此刻大概正在炎国内翻云覆雨,斗得不亦乐乎。

    而景氏第三代,则有兄妹七人,大房的长子与长姐,二房有两个儿子,四房是一儿一女,便是景然与他的哥哥景天,三房,也就是景奇父母,因为结婚较晚,所以景氏第三代中,也就景然比他小一岁,这么排下来,他就是五少爷了。

    一辆黑色商务车,孙晓阳拿出一份转让书的合同,交给景奇,正是那座名唤贝克堡的农牧场的所有权转让。

    景奇拿过来,随意扫了两眼就签下了自己名字。

    “那么,景少,接下来我给你简单介绍一下贝克堡农牧场。”孙晓阳微笑着把合同整理干净,说道,“农牧场的主要盈利点是养牛和玉米,这两样在美国很受欢迎,每年的盈利在二十万美元上下。除了这两样,我还种了些葡萄,品丽珠,这算是我个人的兴趣爱好,用品丽珠酿的葡萄酒一直是我最爱,所以在农牧场里还有个地下酒室,景少若是也喜欢喝酒,一定会喜欢那里的。哦,还有生菜,KFC每次都会掐准点过去收购,也算是笔收入。”

    “听起来很棒。”景奇笑道。

    孙晓阳却是摇头道:“其实景氏对于这座贝克堡,并不是很看重,偌大的农牧场只养着一群牛,种着一片玉米,资源利用率并没有达到百分之百,不过也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光明正大的建个地下酒室。景少接手那里后,可以适当改变,农牧场应该能再上一个阶层。”

    “借你吉言。”景奇点头道。

    说起来,景奇心中还是有点没谱,他才刚刚读完大三,还是中医这种即便放在炎国都是冷门的专业,对于经营什么的,真心没有一点经验与兴趣。

    似是看出景奇心中所想,孙晓阳又提了句:“贝克堡农牧场的老管事,老杰克,能力非常出色,你知道的,景氏在旧金山还有其它的产业,我更多的时间是放在那些产业,所以贝克堡,基本就是靠老杰克。”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景奇心中大定,看着人精似得孙晓阳,很是佩服,难怪家族把旧金山所有产业都交给他打理,不管是个人魅力还是能力,都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