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成了丑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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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咳,咳……”
“啪,啪……”
沈小雅被大头朝下的驮在肩上,感到大脑混沌不清。
肺部很不舒服,她艰难地睁开眼睛,眼神没有焦距。
还没等她看清周围,后背强有力的拍打,再次让她感到呼吸急促,不时的有水从嘴里流出。
她——这是溺水了?
后背的拍打还在继续,一下一下,拍的她五脏六腑都跟着疼;
耳边响起一道男声:“婶子,你别担心,水吐出来了,人没事啊!”
看来她是被这个男人救了,但还是隐不住的吐槽:
大哥你就不能小点力气吗?没被淹死,差点被你拍死啊!感觉都拍骨裂了!
这时旁边的一位妇人连忙走过来,扶着她的后背。
声音中带着哭腔:“还好,还好,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
沈小雅因为倒挂着,看不清两人的长相。
只是看着妇人的腿在不停颤抖,她应该是很害怕吧!不过这人是谁啊?
“婶子,先回家吧,别再让她着凉了。”
“好,咱先回家,先回家。”
就这样,沈小雅像是猪肉瓣子一样被男人扛着往回走。
“哎呦,这不是高家小子吗?”
“可不是吗?没想到这娘俩胆子还真不小啊!”
……
一路上沈小雅周围的人都在小声议论,可是好像没人关心她怎么样,都在议论扛着她的男人。
这男人到底是谁啊?感觉大家好像都很惧怕他。
沈小雅因为呛水导致大脑有些缺氧,又一直处在倒挂的状态,使她一阵阵眩晕。
根本没力气开口,算了,等到了家再说吧!
很快就进了一户院子,男人推门走进内屋,将她放到了炕上。
随后女人也跟着进来:“亮子,今天真是谢谢你啊!多亏你了,要不然我都不敢想啊!”
男人挠了挠头,“婶子,看您这话说的,都在一个村子住,相互照应是应该的啊!”
“她没事就好,我先走了,羊还在河边呢,我得赶回去了。”
说完男人推门走了出去。
沈小雅躺在炕上看见了男人转身的背影。
穿着军绿色的短袖,灰色的裤子,身材高大健硕,皮肤黝黑,胳膊上肌肉硬朗。
尽管没看见正脸,但是还是能感受到浓烈的阳刚之气。
“小雅,你现在什么也别想,你还有妈呢!”
“就算你一辈子不出嫁,妈也养你一辈子。你先把湿衣服换下,我去给你做点姜糖水驱驱寒。”
妇人温柔的摸了摸沈小雅的头,然后才走出去。
不是等等!
妈——她不是孤儿吗?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哪来的妈?
沈小雅起身环顾着四周,墙壁昏黄,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脱落了。
窗户上玻璃开裂,不知糊了几层的塑料布,根本看不清外面,整个屋子十分昏暗。
屋内只有一张掉了皮的木桌,桌面坑洼不平,灰突突的。
两把方凳,桌上还有一个年代感很强的白色搪瓷茶缸,上面印着“为人民服务”。
门边的墙上挂着一个裂纹的巴掌大的镜子。
和一本手撕日历,她定睛看着日历上的日期,1980年5月20日。
What?
这是什么情况啊?这是哪啊?她怎么会在这呢?
沈小雅认真的想了想,她今天不是应该在米国时尚服装设计大赛的颁奖现场吗?
她作为一名设计界的黑马取得了大赛的总冠军。
她为了这一天整整奋斗了15年,天知道她遭受了多少非议。
毕竟35岁高龄未婚绝美的女青年,到哪都会招来诟病,更何况是风评混乱的设计界。
可是她的舞台呢?奖杯呢?她现在不是应该享受掌声和鲜花吗?
她突然想起来了,就在她站在舞台上,享受观众的掌声和鲜花时,头顶的吊顶脱落砸了下来……
这是老天爷和她开的玩笑吗?
沈小雅正在苦笑,脑海中突然涌入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顿时让她再次感到一阵眩晕,片刻后,她抬手揉着太阳穴,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她——沈小雅居然重生了,重生在了八十年代,同名同姓的18岁的女孩身上。
原来今天是原主18岁的生日,她一直都在期盼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也是她结婚的日子,她父亲从小就给她订了娃娃亲。
她像众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样,幻想着拥有她美好的爱情,拥有亲密的爱人。
可是就在今天,她没有等到她心心念念的爱人。
反而等到的是对方退婚的书信,这让她无法接受,选择了投河……
而偏偏就这一刻,现代的沈小雅重生在了这具身体上。
在现代别说是退婚,就是离婚都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在八十年代,女孩要是被退婚,却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更何况是在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呢。
沈小雅追寻着原主的成长轨迹,感叹还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出生当天,父亲因为见义勇为,救一名孕妇被逃犯刺伤,意外去世了。
而原主却因脸上有一颗天生的太田痣。
被人骂成是丑八怪,命中带煞,出生就把亲爹克死了。
所以原主从出生起,就被村民避而远之。
更没有什么朋友,她在这个村子就是霉运和不祥的象征。
母亲软弱,还没坐满月子,就被奶奶赶出了沈家老院。
没办法母亲只能带她在村头的一处废弃的小院子里生活。
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地都是奶奶和大伯一家霸占着。
她们只能靠院子里的一块空地种点蔬菜吃,有时靠母亲上山挖野菜,勉强度日。
在原主18年的记忆里,没吃过一顿饱饭,通常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沈小雅一边回忆着原主的记忆,一边感叹:原主是因为脸上的胎记太丑,被人嘲笑。
而她自己呢!因为长了一张好看的脸。
到哪都说她是狐狸精,甚至还被有钱老板的老婆当成小三暴打过。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代,做女人还真是难啊!
沈小雅起身换下了湿的衣服,她站在那个裂纹的镜子前,看着这具身体的样子。
镜子中的女孩好小啊!巴掌大的小脸,皮肤苍白,但眼睛很清澈,五官虽不惊艳,但还算清秀。
左侧额头到眼尾是青褐色的胎记,说实话样子并不吓人。
女孩留着长刘海,用来遮挡胎记。其实在医学上这只是色素沉淀造成的。
如果在现代,医学手段很容易就能去除,可是在80年代,这就成了女孩一生的噩梦。
这时院子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随之而来的就是老妇人难听的谩骂。
“真是不知廉耻,长成这副鬼样子还不安分,这才被退婚,就去勾搭男人,这小贱蹄子,真是不要脸啊!”
“真是把我们老沈家的脸都丢尽了,知道她这样子,当初就应该丢去后山上喂野狗,真是浪费粮食。”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小雅没有勾搭男人,她是因为……”
“得了吧,你还解释个啥?现在满村子都在传,我又不聋,你最好把她看好了,别总出门丢人现眼。”
尖酸刻薄,侮辱至深的谩骂不断涌入沈小雅的耳朵。
她紧握双拳,皱起眉头,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穷山恶水出刁民!
“啊,咳,咳……”
“啪,啪……”
沈小雅被大头朝下的驮在肩上,感到大脑混沌不清。
肺部很不舒服,她艰难地睁开眼睛,眼神没有焦距。
还没等她看清周围,后背强有力的拍打,再次让她感到呼吸急促,不时的有水从嘴里流出。
她——这是溺水了?
后背的拍打还在继续,一下一下,拍的她五脏六腑都跟着疼;
耳边响起一道男声:“婶子,你别担心,水吐出来了,人没事啊!”
看来她是被这个男人救了,但还是隐不住的吐槽:
大哥你就不能小点力气吗?没被淹死,差点被你拍死啊!感觉都拍骨裂了!
这时旁边的一位妇人连忙走过来,扶着她的后背。
声音中带着哭腔:“还好,还好,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
沈小雅因为倒挂着,看不清两人的长相。
只是看着妇人的腿在不停颤抖,她应该是很害怕吧!不过这人是谁啊?
“婶子,先回家吧,别再让她着凉了。”
“好,咱先回家,先回家。”
就这样,沈小雅像是猪肉瓣子一样被男人扛着往回走。
“哎呦,这不是高家小子吗?”
“可不是吗?没想到这娘俩胆子还真不小啊!”
……
一路上沈小雅周围的人都在小声议论,可是好像没人关心她怎么样,都在议论扛着她的男人。
这男人到底是谁啊?感觉大家好像都很惧怕他。
沈小雅因为呛水导致大脑有些缺氧,又一直处在倒挂的状态,使她一阵阵眩晕。
根本没力气开口,算了,等到了家再说吧!
很快就进了一户院子,男人推门走进内屋,将她放到了炕上。
随后女人也跟着进来:“亮子,今天真是谢谢你啊!多亏你了,要不然我都不敢想啊!”
男人挠了挠头,“婶子,看您这话说的,都在一个村子住,相互照应是应该的啊!”
“她没事就好,我先走了,羊还在河边呢,我得赶回去了。”
说完男人推门走了出去。
沈小雅躺在炕上看见了男人转身的背影。
穿着军绿色的短袖,灰色的裤子,身材高大健硕,皮肤黝黑,胳膊上肌肉硬朗。
尽管没看见正脸,但是还是能感受到浓烈的阳刚之气。
“小雅,你现在什么也别想,你还有妈呢!”
“就算你一辈子不出嫁,妈也养你一辈子。你先把湿衣服换下,我去给你做点姜糖水驱驱寒。”
妇人温柔的摸了摸沈小雅的头,然后才走出去。
不是等等!
妈——她不是孤儿吗?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哪来的妈?
沈小雅起身环顾着四周,墙壁昏黄,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脱落了。
窗户上玻璃开裂,不知糊了几层的塑料布,根本看不清外面,整个屋子十分昏暗。
屋内只有一张掉了皮的木桌,桌面坑洼不平,灰突突的。
两把方凳,桌上还有一个年代感很强的白色搪瓷茶缸,上面印着“为人民服务”。
门边的墙上挂着一个裂纹的巴掌大的镜子。
和一本手撕日历,她定睛看着日历上的日期,1980年5月20日。
What?
这是什么情况啊?这是哪啊?她怎么会在这呢?
沈小雅认真的想了想,她今天不是应该在米国时尚服装设计大赛的颁奖现场吗?
她作为一名设计界的黑马取得了大赛的总冠军。
她为了这一天整整奋斗了15年,天知道她遭受了多少非议。
毕竟35岁高龄未婚绝美的女青年,到哪都会招来诟病,更何况是风评混乱的设计界。
可是她的舞台呢?奖杯呢?她现在不是应该享受掌声和鲜花吗?
她突然想起来了,就在她站在舞台上,享受观众的掌声和鲜花时,头顶的吊顶脱落砸了下来……
这是老天爷和她开的玩笑吗?
沈小雅正在苦笑,脑海中突然涌入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顿时让她再次感到一阵眩晕,片刻后,她抬手揉着太阳穴,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她——沈小雅居然重生了,重生在了八十年代,同名同姓的18岁的女孩身上。
原来今天是原主18岁的生日,她一直都在期盼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也是她结婚的日子,她父亲从小就给她订了娃娃亲。
她像众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样,幻想着拥有她美好的爱情,拥有亲密的爱人。
可是就在今天,她没有等到她心心念念的爱人。
反而等到的是对方退婚的书信,这让她无法接受,选择了投河……
而偏偏就这一刻,现代的沈小雅重生在了这具身体上。
在现代别说是退婚,就是离婚都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在八十年代,女孩要是被退婚,却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更何况是在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呢。
沈小雅追寻着原主的成长轨迹,感叹还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出生当天,父亲因为见义勇为,救一名孕妇被逃犯刺伤,意外去世了。
而原主却因脸上有一颗天生的太田痣。
被人骂成是丑八怪,命中带煞,出生就把亲爹克死了。
所以原主从出生起,就被村民避而远之。
更没有什么朋友,她在这个村子就是霉运和不祥的象征。
母亲软弱,还没坐满月子,就被奶奶赶出了沈家老院。
没办法母亲只能带她在村头的一处废弃的小院子里生活。
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地都是奶奶和大伯一家霸占着。
她们只能靠院子里的一块空地种点蔬菜吃,有时靠母亲上山挖野菜,勉强度日。
在原主18年的记忆里,没吃过一顿饱饭,通常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沈小雅一边回忆着原主的记忆,一边感叹:原主是因为脸上的胎记太丑,被人嘲笑。
而她自己呢!因为长了一张好看的脸。
到哪都说她是狐狸精,甚至还被有钱老板的老婆当成小三暴打过。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代,做女人还真是难啊!
沈小雅起身换下了湿的衣服,她站在那个裂纹的镜子前,看着这具身体的样子。
镜子中的女孩好小啊!巴掌大的小脸,皮肤苍白,但眼睛很清澈,五官虽不惊艳,但还算清秀。
左侧额头到眼尾是青褐色的胎记,说实话样子并不吓人。
女孩留着长刘海,用来遮挡胎记。其实在医学上这只是色素沉淀造成的。
如果在现代,医学手段很容易就能去除,可是在80年代,这就成了女孩一生的噩梦。
这时院子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随之而来的就是老妇人难听的谩骂。
“真是不知廉耻,长成这副鬼样子还不安分,这才被退婚,就去勾搭男人,这小贱蹄子,真是不要脸啊!”
“真是把我们老沈家的脸都丢尽了,知道她这样子,当初就应该丢去后山上喂野狗,真是浪费粮食。”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小雅没有勾搭男人,她是因为……”
“得了吧,你还解释个啥?现在满村子都在传,我又不聋,你最好把她看好了,别总出门丢人现眼。”
尖酸刻薄,侮辱至深的谩骂不断涌入沈小雅的耳朵。
她紧握双拳,皱起眉头,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穷山恶水出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