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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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雅无奈的摇了摇头,管他们干嘛!
反正今天来大队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她回家的路上心情很好,想着既然领导都支持,那就是个好的开始。
她利用异能可以再多抓些野兔,这样初始的种兔才可以满足繁殖喂养的条件。
但是这样的话,她家的杂货房就不够大了。
她要回去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重新扩建一个大一点的养兔舍。
这样环境就大了,更适合野兔的生长。
毕竟它们在山上是散养的,把它们圈起来会影响心情,降低食欲,影响繁殖。
看来她要加快节奏了,毕竟野兔的繁殖还是挺快的!
“小雅,你等一下!”在路上,李婶子突然喊住了她,转身进屋拿了一把糖给她。
“小雅,我儿媳妇生了,很顺利,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她让我谢谢你,说你做的百家被,她很喜欢!”李婶子高兴地说,满眼的喜悦。
沈小雅想起来了,当时李婶子的儿媳妇让她帮忙做帽子。
她看着是孕妇,就说给她的孩子做一个百家被,给孩子讨个好寓意。
所谓的百家被就是被面使用一百块布拼接而成,象征着百家之福气,备受宠爱。
她还特意在被面拼出了一个爱心的图形。
因为条件有限,虽然颜色并不鲜亮,但在物资缺乏的农村却足够珍贵。
沈小雅接过糖果,“恭喜李婶子当奶奶了!我也要沾沾喜气。”
说着将一块糖放进嘴里,真甜啊!
虽然糖果在现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但是在八十年代却是很稀缺的,这是沈小雅重生后吃到的第一块糖。
沈小雅喊着糖,一路上,都在想着养殖棚的事。
突然看见远处,一个女孩似乎被一个男人纠缠着。
她正要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听男人一边拉扯一边说:“小玲,你别这样,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是我妈老了,身体不好,我不能不顾及她的感受。”
“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是,是身不由己!”
男人急于解释,声音很大。
看着眼前的情感大戏,沈小雅心想:真是春暖花开,恋爱的季节啊!
她刚要转身躲开,就见娇小的女孩,用力的拽下男人的手,一脸苦涩。
“文斌,我们应该结束了,都怪我心软,我们应该早在5年前就结束的,我不怨你,你就当我们有缘没分吧!”
“小玲,你别这么说,我心里很难受,真的,你再等等,我一定会说服我妈的!”
男人一脸渴望,还在苦苦哀求。
“你还让我等到什么时候,我今年23岁了!”
“自从退婚后,你就让我等,现在等到你和别人订婚,你还让我等,你是想让我等到你结婚生子吗?”
“我们真的结束了,你以后也别来找我了!”
女孩情绪激动,眼中含泪,浑身颤抖。
她见男人没有说话,绝望的攥紧拳头,倔强的挺直身板,转身向田地的方向走去。
一旁的沈小雅看的真切,尽管女孩虽然嘴上说着绝情的话,但是眼中却充满眷恋。
再看眼前的男人,面露苦涩,却没有男人该有的血性。
看来是典型的妈宝男,软弱无能,毫无主见。
这样的男人根本就不能嫁。
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
男人看着女孩的背景,毫无意外的没有追上去。
只是默默的站在那,不多时,垂头丧气的走了。
沈小雅见怪不怪,沿着女孩方向走去。
同样的毫无意外,女孩坐在田边的大树旁痛哭,声音中带着委屈和不甘。
也许只有在没人的地方,她才敢肆意的发泄吧!
沈小雅没有靠近,只是站在一旁。
等到女孩的哭声减小,轻声说道:“这辈子,有些人注定只能是过客。”
女孩见有人过来,连忙擦干眼泪,抬头就看见气质特别的沈小雅。
她有些难为情,想要掩饰尴尬。
沈小雅温柔的解围说:“抱歉,我刚才路过,正好听到你们的对话,我不是有意偷听的。”
女孩自嘲的笑笑:“没关系,我的事在村里根本就不是秘密。”
沈小雅见她情绪稳定,走过来坐在了她的旁边。
“感情的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不是你的良配。”
“你应该庆幸,你们还没结婚,要是结婚后才发现他这么软弱,你的生活就会更痛苦。”
女孩暗自苦笑,她何尝不知道,可是恨她自己不争气啊!
她低下头羞愧的说道:“其实,我刚才坐下还在想,如果他追过来,我就再给他一次机会。”
“你说我,是不是很让人瞧不起啊!”
沈小雅在现代尽管已经35岁了,但是她并没有经历过爱情。
与其说她眼光高不如说她不相信爱情。
在她的圈子里,每天都分分合合,她见过太多的丑陋和肮脏。
所以她不会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男人身上。
她始终秉承着: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所以她被圈里人称为“灭绝师太!”
沈小雅看着眼前的女孩,明知道不应该但还是控制不住。
可是有的时候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甚至悔恨终生。
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男人都已经订婚了,还在这纠缠。
这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种男人留着干嘛,等着过年啊!
“你想当第三者吗?”
“你觉得他爱你吗?”
“既然有了决定,就不要再动摇了。”沈小雅的的话直逼女孩的内心!
女孩深吸一口气,放下心中的执念,觉得胸口的怨气都驱散了。
“你说的对,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就是,老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沈小雅帅气的说着。
女孩转头看着一脸无所谓的沈小雅,没想到她会这么洒脱。
随即会心的笑了笑,“你是沈小雅吧!”
“我哥跟我提到过你,没想到我们今天会这么认识,我叫高玲。”
沈小雅笑了笑,没想到高亮那么高大威猛的,妹妹却是个娇弱的小萝莉。
“我是沈小雅,我也听你哥提到过你。”
高玲很真诚的看着沈小雅,巴掌大的小脸,皮肤白皙,五官很耐看。
虽然打扮的也很朴素,但是周身散发的气场并不像他们村里人。
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中透出超乎年龄的睿智。
“小雅,谢谢你!”
“谢啥?我只是恰巧路过!”
高玲摇了摇头:“不是这件事。”
沈小雅不解的看着高玲。
就听她接着说:“我是谢谢你能和我哥做朋友。”
沈小雅心下了然的笑了笑。
毕竟在这个年代,风评对一个人太重要了。
服过刑的人——那可是另类的存在,大家都会戴有色眼镜去看待的。
可她是谁啊!她是沈小雅,是设计界的绯闻的女主,是网暴的小三专业户。
这些流言蜚语对她来说,实在太小儿科了,根本不算事。
沈小雅一脸风淡云轻,“我们俩半斤八两好嘛!是你哥胆子够大。”
她看着高玲说起他哥,满脸的温柔。
突然意识到:难道那个妈宝男和高玲退婚是因为……
沈小雅无奈的摇了摇头,管他们干嘛!
反正今天来大队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她回家的路上心情很好,想着既然领导都支持,那就是个好的开始。
她利用异能可以再多抓些野兔,这样初始的种兔才可以满足繁殖喂养的条件。
但是这样的话,她家的杂货房就不够大了。
她要回去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重新扩建一个大一点的养兔舍。
这样环境就大了,更适合野兔的生长。
毕竟它们在山上是散养的,把它们圈起来会影响心情,降低食欲,影响繁殖。
看来她要加快节奏了,毕竟野兔的繁殖还是挺快的!
“小雅,你等一下!”在路上,李婶子突然喊住了她,转身进屋拿了一把糖给她。
“小雅,我儿媳妇生了,很顺利,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她让我谢谢你,说你做的百家被,她很喜欢!”李婶子高兴地说,满眼的喜悦。
沈小雅想起来了,当时李婶子的儿媳妇让她帮忙做帽子。
她看着是孕妇,就说给她的孩子做一个百家被,给孩子讨个好寓意。
所谓的百家被就是被面使用一百块布拼接而成,象征着百家之福气,备受宠爱。
她还特意在被面拼出了一个爱心的图形。
因为条件有限,虽然颜色并不鲜亮,但在物资缺乏的农村却足够珍贵。
沈小雅接过糖果,“恭喜李婶子当奶奶了!我也要沾沾喜气。”
说着将一块糖放进嘴里,真甜啊!
虽然糖果在现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但是在八十年代却是很稀缺的,这是沈小雅重生后吃到的第一块糖。
沈小雅喊着糖,一路上,都在想着养殖棚的事。
突然看见远处,一个女孩似乎被一个男人纠缠着。
她正要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听男人一边拉扯一边说:“小玲,你别这样,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是我妈老了,身体不好,我不能不顾及她的感受。”
“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是,是身不由己!”
男人急于解释,声音很大。
看着眼前的情感大戏,沈小雅心想:真是春暖花开,恋爱的季节啊!
她刚要转身躲开,就见娇小的女孩,用力的拽下男人的手,一脸苦涩。
“文斌,我们应该结束了,都怪我心软,我们应该早在5年前就结束的,我不怨你,你就当我们有缘没分吧!”
“小玲,你别这么说,我心里很难受,真的,你再等等,我一定会说服我妈的!”
男人一脸渴望,还在苦苦哀求。
“你还让我等到什么时候,我今年23岁了!”
“自从退婚后,你就让我等,现在等到你和别人订婚,你还让我等,你是想让我等到你结婚生子吗?”
“我们真的结束了,你以后也别来找我了!”
女孩情绪激动,眼中含泪,浑身颤抖。
她见男人没有说话,绝望的攥紧拳头,倔强的挺直身板,转身向田地的方向走去。
一旁的沈小雅看的真切,尽管女孩虽然嘴上说着绝情的话,但是眼中却充满眷恋。
再看眼前的男人,面露苦涩,却没有男人该有的血性。
看来是典型的妈宝男,软弱无能,毫无主见。
这样的男人根本就不能嫁。
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
男人看着女孩的背景,毫无意外的没有追上去。
只是默默的站在那,不多时,垂头丧气的走了。
沈小雅见怪不怪,沿着女孩方向走去。
同样的毫无意外,女孩坐在田边的大树旁痛哭,声音中带着委屈和不甘。
也许只有在没人的地方,她才敢肆意的发泄吧!
沈小雅没有靠近,只是站在一旁。
等到女孩的哭声减小,轻声说道:“这辈子,有些人注定只能是过客。”
女孩见有人过来,连忙擦干眼泪,抬头就看见气质特别的沈小雅。
她有些难为情,想要掩饰尴尬。
沈小雅温柔的解围说:“抱歉,我刚才路过,正好听到你们的对话,我不是有意偷听的。”
女孩自嘲的笑笑:“没关系,我的事在村里根本就不是秘密。”
沈小雅见她情绪稳定,走过来坐在了她的旁边。
“感情的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不是你的良配。”
“你应该庆幸,你们还没结婚,要是结婚后才发现他这么软弱,你的生活就会更痛苦。”
女孩暗自苦笑,她何尝不知道,可是恨她自己不争气啊!
她低下头羞愧的说道:“其实,我刚才坐下还在想,如果他追过来,我就再给他一次机会。”
“你说我,是不是很让人瞧不起啊!”
沈小雅在现代尽管已经35岁了,但是她并没有经历过爱情。
与其说她眼光高不如说她不相信爱情。
在她的圈子里,每天都分分合合,她见过太多的丑陋和肮脏。
所以她不会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男人身上。
她始终秉承着: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所以她被圈里人称为“灭绝师太!”
沈小雅看着眼前的女孩,明知道不应该但还是控制不住。
可是有的时候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甚至悔恨终生。
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男人都已经订婚了,还在这纠缠。
这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种男人留着干嘛,等着过年啊!
“你想当第三者吗?”
“你觉得他爱你吗?”
“既然有了决定,就不要再动摇了。”沈小雅的的话直逼女孩的内心!
女孩深吸一口气,放下心中的执念,觉得胸口的怨气都驱散了。
“你说的对,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就是,老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沈小雅帅气的说着。
女孩转头看着一脸无所谓的沈小雅,没想到她会这么洒脱。
随即会心的笑了笑,“你是沈小雅吧!”
“我哥跟我提到过你,没想到我们今天会这么认识,我叫高玲。”
沈小雅笑了笑,没想到高亮那么高大威猛的,妹妹却是个娇弱的小萝莉。
“我是沈小雅,我也听你哥提到过你。”
高玲很真诚的看着沈小雅,巴掌大的小脸,皮肤白皙,五官很耐看。
虽然打扮的也很朴素,但是周身散发的气场并不像他们村里人。
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中透出超乎年龄的睿智。
“小雅,谢谢你!”
“谢啥?我只是恰巧路过!”
高玲摇了摇头:“不是这件事。”
沈小雅不解的看着高玲。
就听她接着说:“我是谢谢你能和我哥做朋友。”
沈小雅心下了然的笑了笑。
毕竟在这个年代,风评对一个人太重要了。
服过刑的人——那可是另类的存在,大家都会戴有色眼镜去看待的。
可她是谁啊!她是沈小雅,是设计界的绯闻的女主,是网暴的小三专业户。
这些流言蜚语对她来说,实在太小儿科了,根本不算事。
沈小雅一脸风淡云轻,“我们俩半斤八两好嘛!是你哥胆子够大。”
她看着高玲说起他哥,满脸的温柔。
突然意识到:难道那个妈宝男和高玲退婚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