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所谓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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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实施起来,把握双方的度,既不能破坏薄锦辰与那些剧组电视台广告商的关系,又不能真正接下来,不仅考验着双商,也是个技术活。
“敬谢不敏。”
清楚颜墨这阵子东奔西跑也是累得紧,还要整理他接下来越来越紧凑零碎的工作日程,薄锦辰这回没有调侃吓唬颜墨的心思,径直回应道。
卓航的名声要比他的电影大得多,若是没有看过他的作品的演员,兴许还会有跃跃欲试的心思,毕竟,过去的事迹证明了,99%的演员潜意识都不能从卓航的电影里走出来,仅有的1%是丁修彦,无论谁,都会希望自己和绝多数人不一样,是那个1%的。
可惜,薄锦辰从不是自大的人,他看过卓航的电影,特别是那部将昔日学院派的标杆人物长天摧毁改造成“血子”的《血色》,那部男主演潜意识大变,女主演疯了的《血色》。
《血色》其实是改编自一场中古时期的战役,总结下来,就是人屠与屠人的故事。
人屠是侵略日耀国的蛮族,屠人,却是守卫日耀国万夫关的将士们。
这一年,蛮族南下,战火燎原,血溅九州。
随着前线不断传至朝堂的战败消息,朝野上下无不恐慌,也震醒了在歌舞声乐中醉生梦死死的日耀国皇帝。
可惜,大军接连败阵,不仅丢失了国土,也损耗了大量的兵力,如今的日耀国根本无法与强大的蛮族抗衡。
日耀国最终决议迁都,迁去了更远的南方,留下北地的百姓们自生自灭。
然而,昔日以战闻名朝野的李国公嫡长孙李问道,不忍泱泱日耀上千年的文明在蛮族手中毁于一旦,召集了近万名有志之士与自愿保卫家园的民丁,坚定地前往了日耀国在北方的最后一道屏障——万夫关。
整部电影的主线也就此正式展开。
万夫关的城主早因战事拖着家小隐姓埋名逃去南方,如今主事的是昔日朝廷去年任命的守将郑跃,以及原本因流放到此的昔日宰相曾孙——陈雁声。
守将郑跃是个目不识丁的粗人,能成为万夫关的守将,实在是因为他战功早攒够了,而万夫关又实在贫瘠,油水捞不着,事还不省心,稍稍有门路的将士就没有看得上眼的。
于是,在郑跃拿多年舔刀口挣下来的家底勉强打通关系后,这份差事就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他的头上,也不是他傻,非要往别人不要的位置上凑,只不过他想着,好歹也算光宗耀祖了是不?
直至去年,郑跃在万夫关落脚后,才娶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媳妇儿——秋娘。
其实,秋娘是个寡妇,不过,她原先许的那户人家,男人是个病唠鬼,还没等她过门就去了。所以,还没入门,秋娘就守了活寡。背上克夫的名头,样貌也不是多么出众,娶她,还得赔上她昔日夫家的彩礼钱,怎么算,都不是桩划算事。
整个万夫关里,有钱的人不想碰,没钱的又娶不起,秋娘,也就这么耽搁下来。
郑跃相中秋娘,不是因为他钱多,也不是因为他不怕她克夫,是因为他实诚。由于从军打仗的缘故,如今他都是四十的年纪了,娶个及笄之龄的女子,人家不嫌他老,他还嫌自己年纪足够当人爷爷了呢!秋娘虽也小他十来岁,但终归比个小姑娘家强。
知道蛮族打下来了,全城稍微有点家底的都逃了,独独郑跃没有,也是因为他的实诚。他觉着,好不容易当上将军娶了媳妇,光宗耀祖就等着荫蔽子孙了,如果这时候拍拍屁股跑了,前四十年就白活了。
所以,郑跃留了下来。
与郑跃不同,陈雁声是想跑的,如果不是身上背负着朝廷的敕令,口袋里又没有半个子,他早就跑了,跑得远远的。虽然因家世的缘故,他肚子里有点货,但文人的气节,却是半点也无的,不然他也不会从诛族的判决里留住性命,成了如今的流放。
“声儿,为父当了一辈子的宰相之子,平日里高朋满座,左右无不称道,别的,为父没机会整明白了,可一件事,为父清楚。人呐,一辈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什么都是虚的,只有一桩事是正经——活着!”
他听了他父亲的话,次日里就向衙门检举了父亲与他的藏身地,父亲依旧被处死,他却因此换得了如今的流放。
郑跃不清楚陈雁声的过去,可在满城皆是白丁的情况下,这位昔日宰相的曾孙,无形中就意味着全城最高的智囊,于是,郑跃掌军,万夫关里的其余琐事就交给了陈雁声,两人一道抵御蛮族。借着天险,倒也绊住了蛮族月余。
如今,得悉以善战闻名于世的李国公嫡长孙携近万兵力突至,郑跃松了口气,陈雁声也暗暗盘算起如何逃生来。
少年时,他与李问道也曾有数面之缘,那可不是个只懂舞枪弄棒的莽夫,文韬武略丝毫不亚于其祖父。基本上,那家伙来了,万夫关也就没他陈雁声的事了。
果然,待李问道携军而至后的半个月里,陈雁声整日游荡在万夫关内,一心寻思着如何悄无声息地逃离,而李问道则与郑跃在城主府探讨如何缓解蛮人的攻势。
“雁声,你在这啊?怎么不见你去县衙里处理公事了?”
“嫂嫂,李将军到了,我这戴罪之身可就打哪来回哪去,两袖空空一身轻松喽!”
街上,遇着步履匆匆地秋娘,陈雁声笑道。话里调侃,眼底也不见任何讥色,瞧着,倒的确是为他骤然被拔高后如今6又骤然跌落的地位,而感到发自内心的认可。
秋娘看了,倒是有那么几分难受,不由宽慰道:
“按我这妇人看,你比新来主事的刘管事可厉害得多哩!
你可不知道,今日我去县衙领粮,往常都是每五日放粮,按人头一斗米。可今儿去,却听他说由于新来的兵士太多,规矩得改成每七日放粮,每人头半斗米了!你说说,这一个人一天连一两米都不到,煮粥都不够喝啊!”
但真正实施起来,把握双方的度,既不能破坏薄锦辰与那些剧组电视台广告商的关系,又不能真正接下来,不仅考验着双商,也是个技术活。
“敬谢不敏。”
清楚颜墨这阵子东奔西跑也是累得紧,还要整理他接下来越来越紧凑零碎的工作日程,薄锦辰这回没有调侃吓唬颜墨的心思,径直回应道。
卓航的名声要比他的电影大得多,若是没有看过他的作品的演员,兴许还会有跃跃欲试的心思,毕竟,过去的事迹证明了,99%的演员潜意识都不能从卓航的电影里走出来,仅有的1%是丁修彦,无论谁,都会希望自己和绝多数人不一样,是那个1%的。
可惜,薄锦辰从不是自大的人,他看过卓航的电影,特别是那部将昔日学院派的标杆人物长天摧毁改造成“血子”的《血色》,那部男主演潜意识大变,女主演疯了的《血色》。
《血色》其实是改编自一场中古时期的战役,总结下来,就是人屠与屠人的故事。
人屠是侵略日耀国的蛮族,屠人,却是守卫日耀国万夫关的将士们。
这一年,蛮族南下,战火燎原,血溅九州。
随着前线不断传至朝堂的战败消息,朝野上下无不恐慌,也震醒了在歌舞声乐中醉生梦死死的日耀国皇帝。
可惜,大军接连败阵,不仅丢失了国土,也损耗了大量的兵力,如今的日耀国根本无法与强大的蛮族抗衡。
日耀国最终决议迁都,迁去了更远的南方,留下北地的百姓们自生自灭。
然而,昔日以战闻名朝野的李国公嫡长孙李问道,不忍泱泱日耀上千年的文明在蛮族手中毁于一旦,召集了近万名有志之士与自愿保卫家园的民丁,坚定地前往了日耀国在北方的最后一道屏障——万夫关。
整部电影的主线也就此正式展开。
万夫关的城主早因战事拖着家小隐姓埋名逃去南方,如今主事的是昔日朝廷去年任命的守将郑跃,以及原本因流放到此的昔日宰相曾孙——陈雁声。
守将郑跃是个目不识丁的粗人,能成为万夫关的守将,实在是因为他战功早攒够了,而万夫关又实在贫瘠,油水捞不着,事还不省心,稍稍有门路的将士就没有看得上眼的。
于是,在郑跃拿多年舔刀口挣下来的家底勉强打通关系后,这份差事就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他的头上,也不是他傻,非要往别人不要的位置上凑,只不过他想着,好歹也算光宗耀祖了是不?
直至去年,郑跃在万夫关落脚后,才娶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媳妇儿——秋娘。
其实,秋娘是个寡妇,不过,她原先许的那户人家,男人是个病唠鬼,还没等她过门就去了。所以,还没入门,秋娘就守了活寡。背上克夫的名头,样貌也不是多么出众,娶她,还得赔上她昔日夫家的彩礼钱,怎么算,都不是桩划算事。
整个万夫关里,有钱的人不想碰,没钱的又娶不起,秋娘,也就这么耽搁下来。
郑跃相中秋娘,不是因为他钱多,也不是因为他不怕她克夫,是因为他实诚。由于从军打仗的缘故,如今他都是四十的年纪了,娶个及笄之龄的女子,人家不嫌他老,他还嫌自己年纪足够当人爷爷了呢!秋娘虽也小他十来岁,但终归比个小姑娘家强。
知道蛮族打下来了,全城稍微有点家底的都逃了,独独郑跃没有,也是因为他的实诚。他觉着,好不容易当上将军娶了媳妇,光宗耀祖就等着荫蔽子孙了,如果这时候拍拍屁股跑了,前四十年就白活了。
所以,郑跃留了下来。
与郑跃不同,陈雁声是想跑的,如果不是身上背负着朝廷的敕令,口袋里又没有半个子,他早就跑了,跑得远远的。虽然因家世的缘故,他肚子里有点货,但文人的气节,却是半点也无的,不然他也不会从诛族的判决里留住性命,成了如今的流放。
“声儿,为父当了一辈子的宰相之子,平日里高朋满座,左右无不称道,别的,为父没机会整明白了,可一件事,为父清楚。人呐,一辈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什么都是虚的,只有一桩事是正经——活着!”
他听了他父亲的话,次日里就向衙门检举了父亲与他的藏身地,父亲依旧被处死,他却因此换得了如今的流放。
郑跃不清楚陈雁声的过去,可在满城皆是白丁的情况下,这位昔日宰相的曾孙,无形中就意味着全城最高的智囊,于是,郑跃掌军,万夫关里的其余琐事就交给了陈雁声,两人一道抵御蛮族。借着天险,倒也绊住了蛮族月余。
如今,得悉以善战闻名于世的李国公嫡长孙携近万兵力突至,郑跃松了口气,陈雁声也暗暗盘算起如何逃生来。
少年时,他与李问道也曾有数面之缘,那可不是个只懂舞枪弄棒的莽夫,文韬武略丝毫不亚于其祖父。基本上,那家伙来了,万夫关也就没他陈雁声的事了。
果然,待李问道携军而至后的半个月里,陈雁声整日游荡在万夫关内,一心寻思着如何悄无声息地逃离,而李问道则与郑跃在城主府探讨如何缓解蛮人的攻势。
“雁声,你在这啊?怎么不见你去县衙里处理公事了?”
“嫂嫂,李将军到了,我这戴罪之身可就打哪来回哪去,两袖空空一身轻松喽!”
街上,遇着步履匆匆地秋娘,陈雁声笑道。话里调侃,眼底也不见任何讥色,瞧着,倒的确是为他骤然被拔高后如今6又骤然跌落的地位,而感到发自内心的认可。
秋娘看了,倒是有那么几分难受,不由宽慰道:
“按我这妇人看,你比新来主事的刘管事可厉害得多哩!
你可不知道,今日我去县衙领粮,往常都是每五日放粮,按人头一斗米。可今儿去,却听他说由于新来的兵士太多,规矩得改成每七日放粮,每人头半斗米了!你说说,这一个人一天连一两米都不到,煮粥都不够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