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男儿当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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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阳深吸一口气,右手如拈花蝴蝶般轻盈灵动,一道道银色的光芒便在他的指尖翩然落下。
形如鬼魅,目光难及。
呼!
宋子阳吐了口气,只见面前的木头人身上,已经多了十三根明晃晃的银针,每一根没入的长短都不相同。
“穴道虽然分毫不差,可最后三针明显落的深了。”宋子阳眉头微拧,拿过旁边的毛巾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渍。
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鹿犀刀,轻轻的抚拭起来。
此刀只有一尺三寸长,通体呈白玉色。
据说,这是一种罕见的犀牛和麋鹿的后代的独角所打磨而成,坚逾金铁,见血不沾,锋利无匹。
他能在五六年间,闯出单身佣兵之王的赫赫威名,此刀居功至伟。
所以,只要有空闲,宋子阳便会静静的抚摸刀身,跟它交流。
武器是一个战士的第二条命,忠诚且永不背叛。
“我头顶着天,脚踩着大地,全世界都崇拜,哥的霸气!眼神的忧郁,冰冷的胡须,任何的造型,都是犀利……”
便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宋子阳眉头微拧,他才回国三天,这号码也只告诉了一两个人,是谁这时候给他打电话?
“喂!”
“是宋哥么?”电话中传来了刺耳的刹车声,还有夹带着略显急促的声音:“我是天门的王庸,我们老大愿意见你了。东昌路路口,我等你十分钟。”
说完,不等他说话,便直接挂了。
宋子阳愣了一下,随即将刀朝后腰一插,起身拎起外套,便朝外走去。
夜色恍如墨染,寒星寂寥。
黑色的长城H6恍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撕开了笼罩的夜幕。
宋子阳嘴角叼着烟,皱着眉头,暗中思索着刚才的电话。
王庸嘴里的天门老大,名叫铁飞林,以前在非洲的时候,是铁拳雇佣小队的一员。
宋子阳曾经和他们合作过几次,颇投脾气。
可是,在最后的一次联合行动中,他们却中了竞争对手的埋伏。
那一次,宋子阳被炮弹炸的都失去了意识,是他整个佣兵生涯中,受伤最重的一次。
要不是铁飞林将他背了出来,或许,他就已经挂了。
这一次,宋子阳回国,辗转打听到了他的下落,就是想谢谢他的救命之恩。
却不想接连吃了三次闭门羹。
而为铁飞林挡驾的人,就是这个王庸。
现在,铁飞林为什么突然改了态度?听王庸的语气,似乎颇为着急,难道是有什么事?
想到这,宋子阳叼着的烟头,陡然亮的猩红刺目,车子的速度,也被压榨到了极限,发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轰鸣。
嘎吱!
车子稳稳的停了下来,宋子阳从车内跳出,路边,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Q5车门打开:“上车!”
宋子阳坐了进去,车门还没关严,车子便窜了出去,朝着才刚刚开发的北城狂奔。
车内,十分安静,只有冷风从车窗留出的一道细缝灌入时发出的刺耳低鸣。
“你就不想问问,我带你去哪儿?”王庸终于忍不住了,他两眼紧紧的盯着前面,沙哑着声音问了一句。
宋子阳嘴角一挑,露出一丝毫不在意的懒散笑容:“去哪儿都行,反正是你开车。”
“我要是带你去赴死呢?”王庸侧了一下头,眼神充满了挑衅,话中的寒意似乎比吹进来的夜风,还要凛冽几分。
宋子阳索性将两手靠在脑后,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到了阎王殿,跟我说一声。”
王庸凌厉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他也不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
这一次,只用了不到五分钟,便到了一处坐落在高地上的别墅区外围。
忽然,十多名身穿黑色西装的汉子出现在车头的灯光中,王庸却没有减速,反而直接撞了上去。
砰砰!
有两人躲闪不及,直接被撞飞了出去。其他的人,脸色纷变,叫骂着追了上来。
“阎王殿到了!”王庸见面前,有大巴横在了路上,拦住了去路,这才将刹车一脚踩死,然后,拎起了座位上的一把厚背开山刀,直接走了下去。
宋子阳也下了车,此时,秋意已浓,干燥的夜风落在人的身上,带来一阵刺骨的凉意。
“有点阴森,可是,叫阎王殿还不配!”宋子阳低头点上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才道:“铁大哥是不是出事了?”
到了这时候,宋子阳要是还看不出问题不对,那他别说闯出什么佣兵之王的名头了,只怕早就死的连骨头都不剩了。
“是!方雄等人勾结了东兴社,想要置我们老大于死地!现在,我们老大被困在了上面的别墅内,手下只有十几个人,敌人却有两三百号。”
王庸陡然抬起头,两眼狠狠的盯着他,眼神凶悍近乎疯狂:“你若是怕了,现在开车滚蛋,还来得及。”
宋子阳笑了。
王庸的个头并不高,话也少,相貌普普通通,可是,他却必须要承认,此人的身上,拥有一股凶猛的血性。
自家老大被围,社团叛乱,敌我难明,他索性一个电话将自己诳了过来,给他当打手。
要带自己赴死?还真是句大实话。
“我若走了,你会怎么办?”宋子阳扭头,望了一眼已经追到了身后不远的人影。
王庸干脆利落道:“那我就一个人杀上去。若是老大没死,我就告诉他,宋子阳并不像他说的那般,是个顶天立地带把的汉子,他看错人了!不过,社团那么多人,都变成了两面三刀的人渣,我想,多出一个来,老大也不会太吃惊。”
“多谢安慰!”宋子阳紧了紧衣服,转身朝来路走去。
王庸见状,禁不住露出一丝失落。
社团的确出了大问题,他才刚刚得到社团中有人勾结东兴社,可能会在今天围攻老大驻地的警讯,立即去找天门的第二号人物方雄汇报,结果,却遭了暗算。
若不是他见机的早,手下的几个兄弟,拼死拦截,只怕他都逃不出来。
如此一来,王庸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可是,就凭他自己,想要将老大救出来,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灵机一动,把宋子阳喊了出来。如果这人真像老大所说,身手强悍,堪称佣兵之王的话,那或许有他帮忙,会出现什么奇迹。
可现在,他却失望了。
他并不怪宋子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王庸握紧了手中的刀,忽然,他的瞳孔狠狠一缩。
因为他看见宋子阳本来散漫的身形,突如雷霆一般动了起来。
“东兴社在此……啊!”对面的一名东兴社小弟,话还没有说完,咽喉便冒出了一道血花。
王庸眼角一酸,汹涌的情绪,在他的胸口翻滚,最后在喉咙深处喷薄而出:“杀!”
宋子阳嘴角噙笑,眼神却一片冰冷。
此时的他,完全化成了一个杀戮机器。
他的出手,干净利索,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每一刀落下,几乎都意味着一人生命的终结。每一拳打出,都会让一人失去战斗力。
无数生死的磨练,让他对战斗的节奏,有着一种极为可怖的控制力。
以至于许多人明明感觉能劈中他的,可是,刀锋还没落到他的身上,却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浑身的力气,眼中的兴奋,旋即被无限的恐惧所取代。
转眼间,八名东兴社的精锐,竟然无一人站立。
刚刚扑到近前却发现没有一个对手的王庸,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畏惧。
兵王,凶悍如斯?
“谢谢你,在铁大哥遇险的时候,能够想到我!”宋子阳将滴血不染的鹿犀刀放了回去,探手轻轻的在他的肩膀上一拍,声音柔和。
PS:新书终于正式上传了,汗,让大家久等了,向大家说声抱歉。不过,请相信我,这是一本精心打造的书,小狼会用心去书写它!新书更需要大家的支持,收藏,鲜花,推荐,十分重要!!有能力的兄弟,贵宾一下,不胜感激,另,今天会上传十章,希望大家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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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宋子阳吐了口气,只见面前的木头人身上,已经多了十三根明晃晃的银针,每一根没入的长短都不相同。
“穴道虽然分毫不差,可最后三针明显落的深了。”宋子阳眉头微拧,拿过旁边的毛巾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渍。
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鹿犀刀,轻轻的抚拭起来。
此刀只有一尺三寸长,通体呈白玉色。
据说,这是一种罕见的犀牛和麋鹿的后代的独角所打磨而成,坚逾金铁,见血不沾,锋利无匹。
他能在五六年间,闯出单身佣兵之王的赫赫威名,此刀居功至伟。
所以,只要有空闲,宋子阳便会静静的抚摸刀身,跟它交流。
武器是一个战士的第二条命,忠诚且永不背叛。
“我头顶着天,脚踩着大地,全世界都崇拜,哥的霸气!眼神的忧郁,冰冷的胡须,任何的造型,都是犀利……”
便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宋子阳眉头微拧,他才回国三天,这号码也只告诉了一两个人,是谁这时候给他打电话?
“喂!”
“是宋哥么?”电话中传来了刺耳的刹车声,还有夹带着略显急促的声音:“我是天门的王庸,我们老大愿意见你了。东昌路路口,我等你十分钟。”
说完,不等他说话,便直接挂了。
宋子阳愣了一下,随即将刀朝后腰一插,起身拎起外套,便朝外走去。
夜色恍如墨染,寒星寂寥。
黑色的长城H6恍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撕开了笼罩的夜幕。
宋子阳嘴角叼着烟,皱着眉头,暗中思索着刚才的电话。
王庸嘴里的天门老大,名叫铁飞林,以前在非洲的时候,是铁拳雇佣小队的一员。
宋子阳曾经和他们合作过几次,颇投脾气。
可是,在最后的一次联合行动中,他们却中了竞争对手的埋伏。
那一次,宋子阳被炮弹炸的都失去了意识,是他整个佣兵生涯中,受伤最重的一次。
要不是铁飞林将他背了出来,或许,他就已经挂了。
这一次,宋子阳回国,辗转打听到了他的下落,就是想谢谢他的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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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铁飞林挡驾的人,就是这个王庸。
现在,铁飞林为什么突然改了态度?听王庸的语气,似乎颇为着急,难道是有什么事?
想到这,宋子阳叼着的烟头,陡然亮的猩红刺目,车子的速度,也被压榨到了极限,发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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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稳稳的停了下来,宋子阳从车内跳出,路边,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Q5车门打开:“上车!”
宋子阳坐了进去,车门还没关严,车子便窜了出去,朝着才刚刚开发的北城狂奔。
车内,十分安静,只有冷风从车窗留出的一道细缝灌入时发出的刺耳低鸣。
“你就不想问问,我带你去哪儿?”王庸终于忍不住了,他两眼紧紧的盯着前面,沙哑着声音问了一句。
宋子阳嘴角一挑,露出一丝毫不在意的懒散笑容:“去哪儿都行,反正是你开车。”
“我要是带你去赴死呢?”王庸侧了一下头,眼神充满了挑衅,话中的寒意似乎比吹进来的夜风,还要凛冽几分。
宋子阳索性将两手靠在脑后,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到了阎王殿,跟我说一声。”
王庸凌厉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他也不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
这一次,只用了不到五分钟,便到了一处坐落在高地上的别墅区外围。
忽然,十多名身穿黑色西装的汉子出现在车头的灯光中,王庸却没有减速,反而直接撞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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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殿到了!”王庸见面前,有大巴横在了路上,拦住了去路,这才将刹车一脚踩死,然后,拎起了座位上的一把厚背开山刀,直接走了下去。
宋子阳也下了车,此时,秋意已浓,干燥的夜风落在人的身上,带来一阵刺骨的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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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庸陡然抬起头,两眼狠狠的盯着他,眼神凶悍近乎疯狂:“你若是怕了,现在开车滚蛋,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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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庸的个头并不高,话也少,相貌普普通通,可是,他却必须要承认,此人的身上,拥有一股凶猛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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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带自己赴死?还真是句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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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庸干脆利落道:“那我就一个人杀上去。若是老大没死,我就告诉他,宋子阳并不像他说的那般,是个顶天立地带把的汉子,他看错人了!不过,社团那么多人,都变成了两面三刀的人渣,我想,多出一个来,老大也不会太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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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庸见状,禁不住露出一丝失落。
社团的确出了大问题,他才刚刚得到社团中有人勾结东兴社,可能会在今天围攻老大驻地的警讯,立即去找天门的第二号人物方雄汇报,结果,却遭了暗算。
若不是他见机的早,手下的几个兄弟,拼死拦截,只怕他都逃不出来。
如此一来,王庸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可是,就凭他自己,想要将老大救出来,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灵机一动,把宋子阳喊了出来。如果这人真像老大所说,身手强悍,堪称佣兵之王的话,那或许有他帮忙,会出现什么奇迹。
可现在,他却失望了。
他并不怪宋子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王庸握紧了手中的刀,忽然,他的瞳孔狠狠一缩。
因为他看见宋子阳本来散漫的身形,突如雷霆一般动了起来。
“东兴社在此……啊!”对面的一名东兴社小弟,话还没有说完,咽喉便冒出了一道血花。
王庸眼角一酸,汹涌的情绪,在他的胸口翻滚,最后在喉咙深处喷薄而出:“杀!”
宋子阳嘴角噙笑,眼神却一片冰冷。
此时的他,完全化成了一个杀戮机器。
他的出手,干净利索,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每一刀落下,几乎都意味着一人生命的终结。每一拳打出,都会让一人失去战斗力。
无数生死的磨练,让他对战斗的节奏,有着一种极为可怖的控制力。
以至于许多人明明感觉能劈中他的,可是,刀锋还没落到他的身上,却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浑身的力气,眼中的兴奋,旋即被无限的恐惧所取代。
转眼间,八名东兴社的精锐,竟然无一人站立。
刚刚扑到近前却发现没有一个对手的王庸,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畏惧。
兵王,凶悍如斯?
“谢谢你,在铁大哥遇险的时候,能够想到我!”宋子阳将滴血不染的鹿犀刀放了回去,探手轻轻的在他的肩膀上一拍,声音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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