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原五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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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能死了。
饶是他机关算尽,他也不会想到,吴豪会有十几名忠勇的手下,一直跟到了这里,又遇到了王庸,在关键时刻赶了过来。
结果,功亏一篑的他,最终倒在了鹿犀刀下!为此,刺虎吴豪重伤,宋子阳也是伤上加伤。
不过,好在杀死了十丈红尘的那名绝顶杀手,赵能还有青龙张天新,算是对铁飞林有了一个交代。刺虎吴豪被他的手下,送到了附近的医院,经过初步的诊治之后,立即转回了他们的大本营。
宋子阳也去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和伤口处理,然后,上车跟王庸一起,朝平原五峰山赶去。
至于酒店的厮杀,他们并不担心。
东兴社若是连这点事都摆不平的话,他们也就不配当地霸主的称号了。
平原,五峰山。
插天岭为五峰山的最高峰,高近千米,人迹罕至。
此时,却迎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当前一人,黑色中山装,外套一笔挺的风衣,脚蹬战地靴,虽然面色稍黑,可是,脸上的线条好像一刀一剑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简约,阳刚,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深邃,幽远,好像盛着无数的过往波澜,一眼望不见底。
只是那嘴角不经意间翘起的时候,又让人生出一种邻家大男孩的阳光感觉。
他身躯挺拔,即便是在上山的时候,也未曾弯曲一下,显然是那种性子勇往直前,不会轻易言退的人。
后面亦步亦趋跟着的人,年纪也不大,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面色平静,形容沉稳,只是眼神略带忧伤和低沉。在他的怀里,还抱着个紫檀木的小方盒。
正是带着铁飞林的骨灰,来送他最后一程的宋子阳跟王庸。
虽然心情有些沉重,可内心的好奇,还是让王庸从上山开始,便一直在悄悄的打量着宋子阳的一举一动。
看了几个小时,他终于发现了一点奥秘。
宋子阳的脚步一直不紧不慢,似乎保持着一种节奏一般。这让他禁不住生出一种感觉,宋子阳这么走,其实比他想象中要轻松的多。
而且,如果有人偷袭他的话,一定不能得手。
没有理由,只是一种怪异的近乎荒诞的直觉。不过,一想起眼前这人,不仅杀了方雄等一干叛徒,还强杀东兴社老大,完成了至今让他都不敢相信的逆袭,他便坚信,自己的直觉没有错。
一开始,他以为宋子阳是真的在防范着什么危险,可是,等走到这里,王庸已然确信,这不过是他的一种习惯罢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能让他养成这么可怕的习惯?
王庸心中暗自猜测,却没有看见,前面的宋子阳已经停住了脚步。眼瞅着两人就要撞上的时候,宋子阳忽然朝旁边挪了一步,然后,探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想什么呢?到了!”
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了起来。王庸忙左右看了一眼,这才发现,他们已经到了峰顶。
这个时候,他才感觉自己的两腿,沉重的有些抬不起来。
“宋哥,老大说的就是这吗?”王庸左右看了一眼,只见他们两边,各有两个并列的高矮不一的山头。从高处望去,五座山峰恍如一巨人的手掌从大地探出一般。
虽是初秋,可平原地处华国腹地,山顶处已经露出了干枯的树枝,可是,山下却依旧郁郁葱葱,绿意盎然。
“嗯!”
宋子阳将骨灰盒接了过去,慢慢的朝着山峰的边缘地带走了过去。
一阵山风吹来,骨灰洋洋洒洒,不知所踪。
“当子弹穿过胸膛,鲜血的温暖,顷刻冰凉!当秋叶离开梢端,一克拉枫霜,迅速冻僵!生与死的界限,怎得思量?感受此刻甚爽。莫为下秒神慌,孰知时长?离开黑暗之疆,找寻天堂!”
宋子阳轻轻的念叨着铁拳雇佣兵的战歌,他曾听铁飞林唱过,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也许,在这里他能听的到。
将骨灰盒在旁边的一块巨石下放好,宋子阳又将身上的风衣,中山装,战靴都脱了下来,整齐的放在旁边,换上了带来的体恤衫,夹克外套,牛仔裤和耐克鞋,这又点了几根烟,王庸在前面倒了一瓶酒。
宋子阳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王庸则是深深的三鞠躬。
拍拍王庸的肩膀,宋子阳轻声道:“怀念一个人,只要把他放在心底就好。好了,铁子要休息了,我们走吧!”
王庸没有问他为什么换衣服,只是点点头,最后不舍的看了一眼,这才头也不回的朝着山下走去。
“宋哥,您下面打算去哪儿?”路上,王庸打破沉默,轻声道。
宋子阳微一耸肩膀:“估计我会在平原呆上些日子。铁子临走的时候,让我帮他照顾一个叫叶怜雨的丫头,你知道这个人吗?”
“叶小姐?知道。有一回我跟老大秘密赶来这里,想截下振海集团手中的一批毒品,转卖到外面。结果,遭到了对方的算计。老大受伤,我们也散了。等后来,我找到老大的时候,才知道他是被人给救了!”
“救他的就是叶怜雨?”
“嗯!我们老大本来想给她一笔钱,表示感谢。可她坚决不要,后来,老大就认了她做妹妹,还成立了一个药业公司,就在叶小姐的名下。不过,叶小姐并不管公司的事,反而一直呆在平原大学内。老大说,她是个天才。对了,前几天我听老大说,她似乎是研究出了什么东西,可能会惹来麻烦。他本打算处理完社团的事情就赶过来的,可……”
王庸顿住了,显然,又想起了铁飞林。
宋子阳轻轻的摸了摸下巴,喃喃道:“看起来,这事也没那么简单啊!”
“宋哥,那要不要我去联系叶小姐?”王庸提议道。
“不用了!”宋子阳摇头,忽然笑道:“我还不知道上大学是什么滋味呢,这回或许能体验一把!我倒要看看,谁敢欺负铁子的妹妹!”
清风吹来,凉意铺面。
“王庸,你有事就去忙吧,不用跟着我了。我想四下里转转。”半山腰的路口,宋子阳忽然开口了。
“好,我先回去看看刺虎,等天门那边的事情,全都解决了,我再回来找您!”王庸想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
“你知道我跟铁子的关系,所以,你不欠我什么!”宋子阳眉头微拧,紧紧的盯着他的两眼道:“你完全可以去追寻你想要的生活。”
王庸忽然笑了,竟然透出一丝狡猾:“我已经找到了。”
说完,转身就走!
宋子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轻轻的摸了一把下巴。
有些时候,话不必说的太明白,只要明白了彼此的意思,这就足够了。
目送王庸离去,宋子阳慢悠悠的折向五峰山的景区。既然来了这里,总要看看风景。他已经多年没有回国了,哪儿怕是这山水清风,都让他有一种舒服惬意的感觉。
五峰山以插天峰最奇,却以红叶峰最美。
红叶峰遍植枫树,初秋,枫叶将染霞色,远不是最漂亮的时候。不过,流水潺潺,登高望远,也是极为惬意的事。
所以,游人依旧不少。不过,宋子阳孤身一人,尽捡人少路偏的地方走,一路上,竟然也没碰到几个人。
就当他转过一片树林,想要朝红叶峰顶走去的时候,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不好,蛇有毒,快,送医院……”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宋子阳朝外看了一眼,只见五六名神情冷峻的汉子,从前面的山上奔了下来。
在他们中间,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正被两人抱着,露出的一条小腿上,扎了一根红色的布条。只是此时,那小腿已经红肿了起来。
上面,依稀可见两个小洞,渗出的鲜血已经成了黑色的。
“你们这样,将会害死他!”宋子阳微一摇头,从树后转了出来,挡在了众人前面。
正在狂奔中的几人,顿时停了下来,本来从山上朝下跑,惯性就极为惊人。虽然此地的山坡较缓,可这几人说停就停,显然不是一般人。
宋子阳目光一闪,神色平静道:“将他放下,我能解毒!”
“你是什么人?”
陈争眼神凌厉,他的两名手下,已经不动声色的朝宋子阳的两边各踏了两步,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我祖上都是中医,所以,对处理蛇毒自有一套办法。你若是不信,那便算了。不过,你这样带他下去,用不了十分钟,毒性便会侵入他的脏腑,到时候,再想救人就晚了!”宋子阳一脸愤然,表现的就像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小陈,听他的吧!”被架着的老者开口了,声音不高,却自有一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是!”陈争习惯的应了一声,随即顿了一下,这才有所不甘的轻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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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能死了。
饶是他机关算尽,他也不会想到,吴豪会有十几名忠勇的手下,一直跟到了这里,又遇到了王庸,在关键时刻赶了过来。
结果,功亏一篑的他,最终倒在了鹿犀刀下!为此,刺虎吴豪重伤,宋子阳也是伤上加伤。
不过,好在杀死了十丈红尘的那名绝顶杀手,赵能还有青龙张天新,算是对铁飞林有了一个交代。刺虎吴豪被他的手下,送到了附近的医院,经过初步的诊治之后,立即转回了他们的大本营。
宋子阳也去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和伤口处理,然后,上车跟王庸一起,朝平原五峰山赶去。
至于酒店的厮杀,他们并不担心。
东兴社若是连这点事都摆不平的话,他们也就不配当地霸主的称号了。
平原,五峰山。
插天岭为五峰山的最高峰,高近千米,人迹罕至。
此时,却迎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当前一人,黑色中山装,外套一笔挺的风衣,脚蹬战地靴,虽然面色稍黑,可是,脸上的线条好像一刀一剑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简约,阳刚,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深邃,幽远,好像盛着无数的过往波澜,一眼望不见底。
只是那嘴角不经意间翘起的时候,又让人生出一种邻家大男孩的阳光感觉。
他身躯挺拔,即便是在上山的时候,也未曾弯曲一下,显然是那种性子勇往直前,不会轻易言退的人。
后面亦步亦趋跟着的人,年纪也不大,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面色平静,形容沉稳,只是眼神略带忧伤和低沉。在他的怀里,还抱着个紫檀木的小方盒。
正是带着铁飞林的骨灰,来送他最后一程的宋子阳跟王庸。
虽然心情有些沉重,可内心的好奇,还是让王庸从上山开始,便一直在悄悄的打量着宋子阳的一举一动。
看了几个小时,他终于发现了一点奥秘。
宋子阳的脚步一直不紧不慢,似乎保持着一种节奏一般。这让他禁不住生出一种感觉,宋子阳这么走,其实比他想象中要轻松的多。
而且,如果有人偷袭他的话,一定不能得手。
没有理由,只是一种怪异的近乎荒诞的直觉。不过,一想起眼前这人,不仅杀了方雄等一干叛徒,还强杀东兴社老大,完成了至今让他都不敢相信的逆袭,他便坚信,自己的直觉没有错。
一开始,他以为宋子阳是真的在防范着什么危险,可是,等走到这里,王庸已然确信,这不过是他的一种习惯罢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能让他养成这么可怕的习惯?
王庸心中暗自猜测,却没有看见,前面的宋子阳已经停住了脚步。眼瞅着两人就要撞上的时候,宋子阳忽然朝旁边挪了一步,然后,探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想什么呢?到了!”
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了起来。王庸忙左右看了一眼,这才发现,他们已经到了峰顶。
这个时候,他才感觉自己的两腿,沉重的有些抬不起来。
“宋哥,老大说的就是这吗?”王庸左右看了一眼,只见他们两边,各有两个并列的高矮不一的山头。从高处望去,五座山峰恍如一巨人的手掌从大地探出一般。
虽是初秋,可平原地处华国腹地,山顶处已经露出了干枯的树枝,可是,山下却依旧郁郁葱葱,绿意盎然。
“嗯!”
宋子阳将骨灰盒接了过去,慢慢的朝着山峰的边缘地带走了过去。
一阵山风吹来,骨灰洋洋洒洒,不知所踪。
“当子弹穿过胸膛,鲜血的温暖,顷刻冰凉!当秋叶离开梢端,一克拉枫霜,迅速冻僵!生与死的界限,怎得思量?感受此刻甚爽。莫为下秒神慌,孰知时长?离开黑暗之疆,找寻天堂!”
宋子阳轻轻的念叨着铁拳雇佣兵的战歌,他曾听铁飞林唱过,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也许,在这里他能听的到。
将骨灰盒在旁边的一块巨石下放好,宋子阳又将身上的风衣,中山装,战靴都脱了下来,整齐的放在旁边,换上了带来的体恤衫,夹克外套,牛仔裤和耐克鞋,这又点了几根烟,王庸在前面倒了一瓶酒。
宋子阳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王庸则是深深的三鞠躬。
拍拍王庸的肩膀,宋子阳轻声道:“怀念一个人,只要把他放在心底就好。好了,铁子要休息了,我们走吧!”
王庸没有问他为什么换衣服,只是点点头,最后不舍的看了一眼,这才头也不回的朝着山下走去。
“宋哥,您下面打算去哪儿?”路上,王庸打破沉默,轻声道。
宋子阳微一耸肩膀:“估计我会在平原呆上些日子。铁子临走的时候,让我帮他照顾一个叫叶怜雨的丫头,你知道这个人吗?”
“叶小姐?知道。有一回我跟老大秘密赶来这里,想截下振海集团手中的一批毒品,转卖到外面。结果,遭到了对方的算计。老大受伤,我们也散了。等后来,我找到老大的时候,才知道他是被人给救了!”
“救他的就是叶怜雨?”
“嗯!我们老大本来想给她一笔钱,表示感谢。可她坚决不要,后来,老大就认了她做妹妹,还成立了一个药业公司,就在叶小姐的名下。不过,叶小姐并不管公司的事,反而一直呆在平原大学内。老大说,她是个天才。对了,前几天我听老大说,她似乎是研究出了什么东西,可能会惹来麻烦。他本打算处理完社团的事情就赶过来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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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阳轻轻的摸了摸下巴,喃喃道:“看起来,这事也没那么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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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宋子阳摇头,忽然笑道:“我还不知道上大学是什么滋味呢,这回或许能体验一把!我倒要看看,谁敢欺负铁子的妹妹!”
清风吹来,凉意铺面。
“王庸,你有事就去忙吧,不用跟着我了。我想四下里转转。”半山腰的路口,宋子阳忽然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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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跟铁子的关系,所以,你不欠我什么!”宋子阳眉头微拧,紧紧的盯着他的两眼道:“你完全可以去追寻你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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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轻轻的摸了一把下巴。
有些时候,话不必说的太明白,只要明白了彼此的意思,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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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山以插天峰最奇,却以红叶峰最美。
红叶峰遍植枫树,初秋,枫叶将染霞色,远不是最漂亮的时候。不过,流水潺潺,登高望远,也是极为惬意的事。
所以,游人依旧不少。不过,宋子阳孤身一人,尽捡人少路偏的地方走,一路上,竟然也没碰到几个人。
就当他转过一片树林,想要朝红叶峰顶走去的时候,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不好,蛇有毒,快,送医院……”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宋子阳朝外看了一眼,只见五六名神情冷峻的汉子,从前面的山上奔了下来。
在他们中间,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正被两人抱着,露出的一条小腿上,扎了一根红色的布条。只是此时,那小腿已经红肿了起来。
上面,依稀可见两个小洞,渗出的鲜血已经成了黑色的。
“你们这样,将会害死他!”宋子阳微一摇头,从树后转了出来,挡在了众人前面。
正在狂奔中的几人,顿时停了下来,本来从山上朝下跑,惯性就极为惊人。虽然此地的山坡较缓,可这几人说停就停,显然不是一般人。
宋子阳目光一闪,神色平静道:“将他放下,我能解毒!”
“你是什么人?”
陈争眼神凌厉,他的两名手下,已经不动声色的朝宋子阳的两边各踏了两步,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我祖上都是中医,所以,对处理蛇毒自有一套办法。你若是不信,那便算了。不过,你这样带他下去,用不了十分钟,毒性便会侵入他的脏腑,到时候,再想救人就晚了!”宋子阳一脸愤然,表现的就像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小陈,听他的吧!”被架着的老者开口了,声音不高,却自有一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是!”陈争习惯的应了一声,随即顿了一下,这才有所不甘的轻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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