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无类 (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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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我比普通人更敏感一些。也许这是一种习惯,我喜欢观察事物的细节,某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我往往能从中有些独特的发现,而这种发现又会把我引到一个未知的方向,如冥冥中的天意一般。
古人说,这是大道无形的道,殊途同归的道,举重若轻的道。我从未自比哲人,只是相信直觉,习惯于多分析一下那些一闪即逝的直觉,而这种习惯,反过来也让我的第六感超乎常人。
就在我们探讨卢盘子从哪里来的这超凡的演奏技巧时,我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一道独特的目光扫过。
阴沉、冷漠、好奇而充满戒备,这样的目光打在身上,有些令人毛骨悚然。而且我几乎可以确认,那目光就钉在了我的后背,没有再移动,当然也可能落在对面梅雨君和萧权的身上。
抬眼望向梅雨君,她正和萧权谈论着小卢技术上的细节,偶尔还会模仿一下他的动作,兴致颇高,丝毫没有注意到那个目光。
我猛地回过头去,直觉告诉我这目光来自于酒吧靠门的方向,离舞台最远的那一两排座位。
那个方向更加的黑暗,只有墙角标示应急通道位置的指示灯,发出淡淡的幽光。几根水泥立柱上有淡黄色的壁灯,但此时,因为整个酒吧的照明都在配合演出的节奏,不停闪烁,最后方的座位几乎淹没在黑暗里。
我揉了揉因为闪烁不定而有些酸痛的双眼,逐步适应黑暗后,依稀辨认出,酒吧最后方,除了留出进出的通道,因为卫生间的位置,座位实际只摆了四桌。靠墙的那两桌依稀有人影晃动,而那目光应该就来自于右侧的那一桌。
“小梅,最后面那排通道右边那桌坐的人,你认识吗?”我打断了梅雨君和萧权的交流。
梅雨君诧异地望了望我,站起身,很快说道:“常哥,那桌没人啊,你说的是左边那桌吧?那几个是酒吧的常客,也是玩乐队的。”
我连忙回头再看,果然,右面那桌空空荡荡,连个人影也没有,那阴冷的目光也就此消失,如芒在背的刺痛不再,难道是我的幻觉?
我起身快步向大门方向走去,几步之后,便看到那桌旁空无一人,但桌上摆了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桌子中央的烟灰缸里,有一支刚刚碾灭的半截烟头,倔强的飘出最后一缕残烟。
我来不及和梅雨君说明,匆匆的奔出了酒吧大门。穿过狭小曲折的巷道,跑过满是霉味的楼梯,到了依旧车水马龙的街边。
虽近午夜,依旧热闹。大街旁的人行道上摆了一溜儿夜宵摊子,烤串儿的、烩饼的、炒田螺的支出了十几米,摊位前,夜猫子聚了不少,三五成群,吃的正欢。
我边从摊位里穿过,边努力让视线越过人群,可惜并没有看到一个匆匆离去的身影。
是我的神经过敏吗?但刚刚感受到的目光太不寻常,甚至有很强的威胁感,至少我可以肯定,那个目光绝不是为了看演出。我苦笑两声,踱回了酒吧。
一进门,梅雨君与萧权正和门口那桌几个年轻人聊着。
“梅姐,我还真没太注意,肯定是我们之后来的,就一个人,好像是一身的黑风衣,年龄挺大的,背都有点儿驼,长相是真没看清。”一个年轻人挠着头,尽力回忆着。
很快,那个长发的服务员也被喊了过来。
“就一个人,个子不高,穿件黑风衣,领子还立着,遮着半拉脸。但年纪挺老的,至少有六十多了,皱纹很深,跟本没看我,一直往前面看,我还纳闷呢,这岁数泡吧的人可不多。”
“他就要了一瓶啤酒,付的现金,从头到尾就说了一句话,但嗓音很奇怪,非常的沙哑,我本来还想再过去聊两句,结果刚才上了几桌客人,一忙,那人就不见了。”
听了他们的描述,我还是无法在心里拼凑出一个完整的形象,也许只是我神经过敏吧,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神经也绷得越来越紧,即使是酒精和激烈的音乐,也丝毫带来不了松弛。
和梅雨君闲聊了几句,不知怎的,就聊到了明天我准备试一试致幻蘑菇的效果,她忽然来了兴致,吵着非要到小院来看看,一副不答应就别从酒吧出去的架势,我的头有些发胀,只好答应了,匆匆拉着小雷和老林回家。
离开酒吧时,梅雨君没出来送,卢盘子的演出似乎进入了高潮,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左右摇摆,靠后的几桌人几乎站到了椅子上。酒吧里烟雾弥漫,让我这抽了半辈子烟的老烟枪都有些头晕,不知这疯狂的摇滚派对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小雷一早和我通了个电话,就去了云南,老林则带着唐明剑去找赵国定画像,他安排了人从证物室弄了一小个冢菇出来,送到了我家。
冢菇被封在一个玻璃药瓶里,只有两厘米长,看上去己经失去了太多水份,周身表皮满是褶皱,应该是没收唐明剑那批里最小的一个。我坐在院中的躺椅上,仔细的观察。
看上去冢菇其貌不扬,个头瘦小,浑身黢黑,伞盖还没有完全打开。实在想象不出,这已经是黑市上能卖出上千块的稀罕物。
对着阳光仔细观察,我还是发现了冢菇的特殊之处。一是,它的柄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网格,像是兜在渔网中的鱼一般;二是,在伞盖的下方,冢菇呈现出淡红色,但上面密布着细细的黑色绒毛。
最为独特的是冢菇的伞盖表面,隐隐的有很多椭圆形的黑色暗纹,如同密布着大大小小眼睛,一刻不离的注视着我,让人毛骨悚然。
我拧开瓶盖,一股恶臭铺面而来。我虽然已经有思想准备,但这气味撞过来时,还是猛地眼前一黑,无法想象,这么小一个蘑菇,竟然能发出如此强烈的气味。
我连忙盖上盖子,打开窗户,把屋里的味道尽快散去,心里琢磨着该如何把这蘑菇吃下去,难道那些服食致幻蘑菇的人,都能忍受得了?
“老常,下不了决心了?这味道确实让人几天吃不下饭去。”在我内心无比纠结的时候,曾茜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真没有必要通过尝的方式来验证这蘑菇的效果,人会出现什么状态,其实教科书里都写着呢。”曾茜捂着鼻子,递了一本书给我。
“小曾,你还挺准时的,比你们家那口子强。我想试一试,是因为这种冢菇和平常的致幻蘑菇可能有很大的不同,也许对不同的人,效果也不一样,只有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幻觉,才能知道到底有没有人能控制这种幻觉。”
我的话明显把曾茜搞糊涂了,她的眼神重新出现了清澈无邪的光彩,那是只有她思考的时候才会有。
“老常,你的话可真绕,但不太可能,用药物控制一个人是可能的,但控制一个人的幻觉却绝无可能。”她面露疑惑的瞟了我一眼。
“小曾,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我吃完了再下定论吧。”我话虽如此,但想到冢菇那刺鼻的气味,也是不禁摇头。
曾茜冲我笑笑,也不说话,拎着一个手提包大小的金属箱,去了院子里。
很快,我就明白什么叫做专业。院中的圆桌变成了她简易的工作台,金属箱中是一个小型的显微镜,已经被她架了起来,箱子里还有大大小小很多支试管,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她戴上了口罩和手套,伸手要走了我那支装了冢菇的玻璃瓶,估计是口罩的作用,冢菇发出的恶臭似乎没对她产生什么影响。
曾茜小心的用镊子拿出冢菇,用手术刀从伞盖和菇柄上分别切下一小块,这切下的部分又被分成了均匀的几小块,放进了试管中。
之后,对个小块都滴上了些不同的试剂,放在显微镜下仔细的观察。
“小曾,你别把蘑菇给我切完了啊,不然我吃什么啊?”我掩着鼻子嘱咐了她一句。
“那也要我研究完了它确实能吃之后,起码我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怎么把你救回来。”曾茜不再理我,认真的做她的观察。我这时也忽然注意到,曾茜的鬓角上竟已有了几根白发,想想也是,她今年已经三十出头,又长期做野外考察,风餐露宿,岁月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迹更明显一些。
我实在受不了冢菇发出的味道,索性回到屋里,想着一会儿就要亲身尝试冢菇,心里还是有些惴惴,索性拿出了家谱,坐到阳光明媚的院子翻看起来。
(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养形必先之以物,物有余而形不养者有之矣。有生必先无离形,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则世奚足为哉!--《庄子》)
我得承认,我比普通人更敏感一些。也许这是一种习惯,我喜欢观察事物的细节,某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我往往能从中有些独特的发现,而这种发现又会把我引到一个未知的方向,如冥冥中的天意一般。
古人说,这是大道无形的道,殊途同归的道,举重若轻的道。我从未自比哲人,只是相信直觉,习惯于多分析一下那些一闪即逝的直觉,而这种习惯,反过来也让我的第六感超乎常人。
就在我们探讨卢盘子从哪里来的这超凡的演奏技巧时,我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一道独特的目光扫过。
阴沉、冷漠、好奇而充满戒备,这样的目光打在身上,有些令人毛骨悚然。而且我几乎可以确认,那目光就钉在了我的后背,没有再移动,当然也可能落在对面梅雨君和萧权的身上。
抬眼望向梅雨君,她正和萧权谈论着小卢技术上的细节,偶尔还会模仿一下他的动作,兴致颇高,丝毫没有注意到那个目光。
我猛地回过头去,直觉告诉我这目光来自于酒吧靠门的方向,离舞台最远的那一两排座位。
那个方向更加的黑暗,只有墙角标示应急通道位置的指示灯,发出淡淡的幽光。几根水泥立柱上有淡黄色的壁灯,但此时,因为整个酒吧的照明都在配合演出的节奏,不停闪烁,最后方的座位几乎淹没在黑暗里。
我揉了揉因为闪烁不定而有些酸痛的双眼,逐步适应黑暗后,依稀辨认出,酒吧最后方,除了留出进出的通道,因为卫生间的位置,座位实际只摆了四桌。靠墙的那两桌依稀有人影晃动,而那目光应该就来自于右侧的那一桌。
“小梅,最后面那排通道右边那桌坐的人,你认识吗?”我打断了梅雨君和萧权的交流。
梅雨君诧异地望了望我,站起身,很快说道:“常哥,那桌没人啊,你说的是左边那桌吧?那几个是酒吧的常客,也是玩乐队的。”
我连忙回头再看,果然,右面那桌空空荡荡,连个人影也没有,那阴冷的目光也就此消失,如芒在背的刺痛不再,难道是我的幻觉?
我起身快步向大门方向走去,几步之后,便看到那桌旁空无一人,但桌上摆了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桌子中央的烟灰缸里,有一支刚刚碾灭的半截烟头,倔强的飘出最后一缕残烟。
我来不及和梅雨君说明,匆匆的奔出了酒吧大门。穿过狭小曲折的巷道,跑过满是霉味的楼梯,到了依旧车水马龙的街边。
虽近午夜,依旧热闹。大街旁的人行道上摆了一溜儿夜宵摊子,烤串儿的、烩饼的、炒田螺的支出了十几米,摊位前,夜猫子聚了不少,三五成群,吃的正欢。
我边从摊位里穿过,边努力让视线越过人群,可惜并没有看到一个匆匆离去的身影。
是我的神经过敏吗?但刚刚感受到的目光太不寻常,甚至有很强的威胁感,至少我可以肯定,那个目光绝不是为了看演出。我苦笑两声,踱回了酒吧。
一进门,梅雨君与萧权正和门口那桌几个年轻人聊着。
“梅姐,我还真没太注意,肯定是我们之后来的,就一个人,好像是一身的黑风衣,年龄挺大的,背都有点儿驼,长相是真没看清。”一个年轻人挠着头,尽力回忆着。
很快,那个长发的服务员也被喊了过来。
“就一个人,个子不高,穿件黑风衣,领子还立着,遮着半拉脸。但年纪挺老的,至少有六十多了,皱纹很深,跟本没看我,一直往前面看,我还纳闷呢,这岁数泡吧的人可不多。”
“他就要了一瓶啤酒,付的现金,从头到尾就说了一句话,但嗓音很奇怪,非常的沙哑,我本来还想再过去聊两句,结果刚才上了几桌客人,一忙,那人就不见了。”
听了他们的描述,我还是无法在心里拼凑出一个完整的形象,也许只是我神经过敏吧,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神经也绷得越来越紧,即使是酒精和激烈的音乐,也丝毫带来不了松弛。
和梅雨君闲聊了几句,不知怎的,就聊到了明天我准备试一试致幻蘑菇的效果,她忽然来了兴致,吵着非要到小院来看看,一副不答应就别从酒吧出去的架势,我的头有些发胀,只好答应了,匆匆拉着小雷和老林回家。
离开酒吧时,梅雨君没出来送,卢盘子的演出似乎进入了高潮,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左右摇摆,靠后的几桌人几乎站到了椅子上。酒吧里烟雾弥漫,让我这抽了半辈子烟的老烟枪都有些头晕,不知这疯狂的摇滚派对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小雷一早和我通了个电话,就去了云南,老林则带着唐明剑去找赵国定画像,他安排了人从证物室弄了一小个冢菇出来,送到了我家。
冢菇被封在一个玻璃药瓶里,只有两厘米长,看上去己经失去了太多水份,周身表皮满是褶皱,应该是没收唐明剑那批里最小的一个。我坐在院中的躺椅上,仔细的观察。
看上去冢菇其貌不扬,个头瘦小,浑身黢黑,伞盖还没有完全打开。实在想象不出,这已经是黑市上能卖出上千块的稀罕物。
对着阳光仔细观察,我还是发现了冢菇的特殊之处。一是,它的柄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网格,像是兜在渔网中的鱼一般;二是,在伞盖的下方,冢菇呈现出淡红色,但上面密布着细细的黑色绒毛。
最为独特的是冢菇的伞盖表面,隐隐的有很多椭圆形的黑色暗纹,如同密布着大大小小眼睛,一刻不离的注视着我,让人毛骨悚然。
我拧开瓶盖,一股恶臭铺面而来。我虽然已经有思想准备,但这气味撞过来时,还是猛地眼前一黑,无法想象,这么小一个蘑菇,竟然能发出如此强烈的气味。
我连忙盖上盖子,打开窗户,把屋里的味道尽快散去,心里琢磨着该如何把这蘑菇吃下去,难道那些服食致幻蘑菇的人,都能忍受得了?
“老常,下不了决心了?这味道确实让人几天吃不下饭去。”在我内心无比纠结的时候,曾茜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真没有必要通过尝的方式来验证这蘑菇的效果,人会出现什么状态,其实教科书里都写着呢。”曾茜捂着鼻子,递了一本书给我。
“小曾,你还挺准时的,比你们家那口子强。我想试一试,是因为这种冢菇和平常的致幻蘑菇可能有很大的不同,也许对不同的人,效果也不一样,只有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幻觉,才能知道到底有没有人能控制这种幻觉。”
我的话明显把曾茜搞糊涂了,她的眼神重新出现了清澈无邪的光彩,那是只有她思考的时候才会有。
“老常,你的话可真绕,但不太可能,用药物控制一个人是可能的,但控制一个人的幻觉却绝无可能。”她面露疑惑的瞟了我一眼。
“小曾,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我吃完了再下定论吧。”我话虽如此,但想到冢菇那刺鼻的气味,也是不禁摇头。
曾茜冲我笑笑,也不说话,拎着一个手提包大小的金属箱,去了院子里。
很快,我就明白什么叫做专业。院中的圆桌变成了她简易的工作台,金属箱中是一个小型的显微镜,已经被她架了起来,箱子里还有大大小小很多支试管,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她戴上了口罩和手套,伸手要走了我那支装了冢菇的玻璃瓶,估计是口罩的作用,冢菇发出的恶臭似乎没对她产生什么影响。
曾茜小心的用镊子拿出冢菇,用手术刀从伞盖和菇柄上分别切下一小块,这切下的部分又被分成了均匀的几小块,放进了试管中。
之后,对个小块都滴上了些不同的试剂,放在显微镜下仔细的观察。
“小曾,你别把蘑菇给我切完了啊,不然我吃什么啊?”我掩着鼻子嘱咐了她一句。
“那也要我研究完了它确实能吃之后,起码我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怎么把你救回来。”曾茜不再理我,认真的做她的观察。我这时也忽然注意到,曾茜的鬓角上竟已有了几根白发,想想也是,她今年已经三十出头,又长期做野外考察,风餐露宿,岁月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迹更明显一些。
我实在受不了冢菇发出的味道,索性回到屋里,想着一会儿就要亲身尝试冢菇,心里还是有些惴惴,索性拿出了家谱,坐到阳光明媚的院子翻看起来。
(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养形必先之以物,物有余而形不养者有之矣。有生必先无离形,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则世奚足为哉!--《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