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冰释前嫌,再无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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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黎庄的杨树正在飞着杨絮,落了一地如肉虫儿一般的树吊,乐璇蹲下身,捡起一段儿,不由得出神。十年前第一次遇见楚乔时,也是这样一个满地树吊的季节吧?
十四已经把楚乔关起来三天了,她还要逃避到什么时候?乐璇轻轻将手放在胸口,十年未见,她以为她会恨透了他,可这三天,她却并不曾为他心痛半分,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良药吧?她竟然也有放开的一天。
“不要将背叛我们的人想的那么坏,也许,他们也不曾料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乐璇不知为何会突然想到玄凌珏的话,那深邃沉静的眼眸中散发的光芒会让乐璇格外心安,也许他说的没错,她不该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楚乔。
乐璇想着,终究决定再一次去叩开了楚乔的房门。
“璇!”楚乔扯开一抹笑意,“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绝情,上次奥运会的事情,我还没来得急解释,就穿越到这个鬼地方了,十年了,我以为我没机会再对你解释,还好,我还是又见到你了。”
乐璇直直地看着这个在她梦中纠结了十年的男子,他们相见的时候他才十九岁,是那么意气风发、目空一切的年纪,而如今,他的脸上也有了些世故和圆滑,眉眼之间的笑意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张扬。
乐璇不禁问自己,十八岁的乐璇遇见了十九岁的楚乔,是那么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恨情仇,可若是二十八岁的乐璇遇见二十九岁的楚乔呢?
会是共战商界的伙伴?会是竞争资源的对手?还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璇,当年那杯饮料,是你外公给的,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外公会……看来他是为了让你接任他的公司,故意要取消你参加奥运会的资格……”
乐璇抬眼,轻轻抿唇:“是啊,果然是一箭双雕,从那天起,我就恨透了射箭,也恨透了你。反而答应了他的要求,掌管了公司,做了十年的商人。”乐璇忽然发现,她十年来所有的商计、心计都是从她外公那儿学来的,她已然越来越像她的外公了。
“璇!”楚乔伸手去拽乐璇,“现在没有你外公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再不有有人敢拆散我们。”
乐璇面色平静地抽手:“楚乔,十年了,我们在不一样的环境下成长了十年,早就不是彼此心里的那个人了。在这个时代,你是西陵国的三皇子,我是天朝乐相的私生女,我们的距离比原来更远,你最好趁早断了与我复合的念想。还有,我已经有了身孕,请别再对我动手动脚!”
“璇?”楚乔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个平静决绝的女人,真的是他的乐璇吗?
乐璇并没有给楚乔再开口挽留的机会,便转身离开。
萧山的竹林中,玄凌珏一袭白色僧袍,长身而立,如周围的翠竹一般挺拔,深邃的眼眸始终凝望着远方,再有三天,他便要离开萧山。他为了找出谋害母后的凶手隐忍了十五年,他所获得的证据都将矛头指向如今的上官将军。
上官将军是母后的青梅竹马,当年清君侧辅佐恭亲王登上皇位,上官将军立了汗马功劳。玄凌珏曾也不相信会是他杀害了母后,他甚至曾经以为上官将军会帮助他父皇对付他也是因为有母后的感情在,结果事实揭晓,原来他为的不过是自己的前途。
十五年来,上官始终手握重兵,贸然攻克不仅会两败俱伤,更容易使军心动荡,反而让乱臣贼子钻了空子。玄凌珏运作了许久,才让上官交出了部分兵权,年初,皇帝下旨派上官去西南戍守,如今正在路上,正是玄凌珏去擒获的最佳时机。
玄凌珏微微抿唇,等他为母后报了仇,便去找乐璇吧!皇位之事还有很多步要准备,他总不能一直将乐璇搁在驼城。
“王爷,十四爷截了西陵国节度使的驼队,在队伍里发现了西陵国三皇子褚乔,属下猜测,十四爷是准备要以西陵国三皇子为质子,要挟西陵国。但是很奇怪,乐小姐似乎认得这个三皇子。”天鹰有些纠结,王爷已经为了擒获上官将军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听他汇报关于乐璇的事情吗?
玄凌珏突然皱眉:“西陵国三皇子?褚乔?”
山风呼啸,吹得竹林一阵萧索,也吹得玄凌珏微微闭了双眼。
四月的驼城,天气总是格外难测,一连几天的大风竟吹来了入春来的第一场大雨,不过两个时辰,便已经将全城的花瓣、杨絮洗刷干净。瓢泼大雨肆意地下着,下了一天一夜也不见停歇,竟如同进了梅雨季节一般,黏腻得让人心烦。
城中迎宾楼的顶层上,乐璇倚在窗棂边儿望着雨帘,十四约她在这里见面,说是有一场好戏要邀她一同观赏。她按着十四约定的时间到了迎宾楼,却不见十四的踪影。乐璇不禁打了个哈欠,这个十四果然没有按时过,她最讨厌迟到的家伙!
隔壁几个壮汉的聊天声透过屏风穿到乐璇耳中:“听说了吗,前几天在节度使的驼队里发现的西陵国三皇子一会儿就要被送往京城了!”
“你说咱们驼城里这些个西陵国的人,能让他们这么顺利地把三皇子带走吗?”
“不知道,不过要是真送到了京城,这三皇子就再没有回西陵国的机会了吧?”
“那不是挺好,省着西陵国这群家伙在咱驼城嚣张!”
乐璇微微皱眉,十四要把楚乔送到京城去?从没听十四提及啊!
“快看快看,囚车来了!”乐璇被叫得回神,低头向雨幕下的石板路上望去,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头囚车中,楚乔正被锁在中间,头发披散着,因为没有伞,雨水直接浇在他身上,头发、衣物都湿哒哒地黏在他身上。
乐璇皱眉,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楚乔这么落魄的样子。
真的要将他送到京城中去吗?他是西陵国三皇子,若是真的到了京城,恐怕逃不出软禁一生的命运,骄傲自负如楚乔,真的受得了这样的人生吗?
乐璇想着,不禁猛地起身下楼……
“哎呦,乐璇,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外面可下着大雨呢!”乐璇才推开门,便被百里失歌拦了下来。
“十四爷为何要把三皇子送到京城?”乐璇皱眉,问话还未得到答复,便被百里失歌一双葱白的手指堵了她的嘴,只是一脸神秘地笑,低声开口:“别急嘛,你只管看就是,好戏才开始呢!保准你看了以后,倾慕我们家十四爷!”
乐璇扬眉,便随着百里失歌坐在窗边。
虽然是雨天,过来看热闹的人却是不少,道路两旁几乎都堵满了人,囚车在两道人墙之间走得很慢,仿佛是在等什么人。
正走到迎宾楼时,便见两道黑影从迎宾楼中窜出,直直往囚车冲去,四外的百姓便已经慌乱逃窜,才一眨眼的功夫,整个街道便已然空了,驼城的百姓向来是不凑是非的,他们在这两国交界的地儿生活,最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
留下的几个围到了囚车周围,显然是混在人群中的劫囚者,守在囚车旁的卫兵慌忙防卫,却似乎完全不及众人,雨幕一阵花白,不过片刻,便已经解开了囚车。
“不是三皇子!”一个黑衣男子惊呼,便见所有人慌了手脚四外逃窜,几个卫兵装模作样地追赶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似乎并不想马上抓住他们。
乐璇微微皱眉,好不容易把人给引来了,为何这么容易的就放走了?
细细瞧去,便见那雨帘之下的囚车忽而闪过一道奇异的光,仿佛囚车上铺了一层透明果冻一般,乐璇不由得浅笑,原来十四打的是这个主意。
那囚车上沾了一层叫做“晴天错”的驼城特有颜料,这种颜料在饱水的状态下会形成一层白色透明胶体,不溶于水,却粘性极大,只要稍微碰到便会沾到厚厚一块,而等水分完全蒸发,便成为一种红色漆状物,防水且极难去除。
这些劫囚之人,一旦触碰囚车,便会沾染这种“晴天错”,一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等天晴了沿着“红漆”便清晰可见。而等到这些劫囚的人发觉这“红漆”时,鞋上亦早就干透,再想伪造新的痕迹便需要些功夫。
乐璇对这个计策是点头认可的,这些来劫囚的只是西陵国的死士,抓住了并无太大作用,但收留这些死士的却必定是幕后动脑的人,一般,都是些埋藏比较深的细作。
乐璇撇嘴:“十四爷不怕这天永远不晴?”
百里失歌兰花指微微遮唇:“赫连先生说今天下午天会放晴,下午就必定会晴!”
乐璇皱眉,天气预报都不敢说一个必定,这个赫连先生又是何方神圣,敢这么笃定地打包票?乐璇抬头见那丝毫不见弱势的雨帘,现在已近午时,这雨下午真的会停?
百里失歌轻轻揉了揉肚子:“哎呀,好饿,我们边吃边等吧!”不等乐璇点头,百里失歌已经点了一大桌子菜,并指着那一盘子鱼开始教育乐璇:“我跟你讲,怀孕的女人要吃鱼眼睛,这样生出来的小孩儿才能有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要吃猪爪,这样小孩子的手才会白嫩柔软;千万不能吃麻圆,否则生出来的小孩肯定是一脸麻子……”
玉黎庄的杨树正在飞着杨絮,落了一地如肉虫儿一般的树吊,乐璇蹲下身,捡起一段儿,不由得出神。十年前第一次遇见楚乔时,也是这样一个满地树吊的季节吧?
十四已经把楚乔关起来三天了,她还要逃避到什么时候?乐璇轻轻将手放在胸口,十年未见,她以为她会恨透了他,可这三天,她却并不曾为他心痛半分,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良药吧?她竟然也有放开的一天。
“不要将背叛我们的人想的那么坏,也许,他们也不曾料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乐璇不知为何会突然想到玄凌珏的话,那深邃沉静的眼眸中散发的光芒会让乐璇格外心安,也许他说的没错,她不该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楚乔。
乐璇想着,终究决定再一次去叩开了楚乔的房门。
“璇!”楚乔扯开一抹笑意,“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绝情,上次奥运会的事情,我还没来得急解释,就穿越到这个鬼地方了,十年了,我以为我没机会再对你解释,还好,我还是又见到你了。”
乐璇直直地看着这个在她梦中纠结了十年的男子,他们相见的时候他才十九岁,是那么意气风发、目空一切的年纪,而如今,他的脸上也有了些世故和圆滑,眉眼之间的笑意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张扬。
乐璇不禁问自己,十八岁的乐璇遇见了十九岁的楚乔,是那么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恨情仇,可若是二十八岁的乐璇遇见二十九岁的楚乔呢?
会是共战商界的伙伴?会是竞争资源的对手?还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璇,当年那杯饮料,是你外公给的,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外公会……看来他是为了让你接任他的公司,故意要取消你参加奥运会的资格……”
乐璇抬眼,轻轻抿唇:“是啊,果然是一箭双雕,从那天起,我就恨透了射箭,也恨透了你。反而答应了他的要求,掌管了公司,做了十年的商人。”乐璇忽然发现,她十年来所有的商计、心计都是从她外公那儿学来的,她已然越来越像她的外公了。
“璇!”楚乔伸手去拽乐璇,“现在没有你外公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再不有有人敢拆散我们。”
乐璇面色平静地抽手:“楚乔,十年了,我们在不一样的环境下成长了十年,早就不是彼此心里的那个人了。在这个时代,你是西陵国的三皇子,我是天朝乐相的私生女,我们的距离比原来更远,你最好趁早断了与我复合的念想。还有,我已经有了身孕,请别再对我动手动脚!”
“璇?”楚乔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个平静决绝的女人,真的是他的乐璇吗?
乐璇并没有给楚乔再开口挽留的机会,便转身离开。
萧山的竹林中,玄凌珏一袭白色僧袍,长身而立,如周围的翠竹一般挺拔,深邃的眼眸始终凝望着远方,再有三天,他便要离开萧山。他为了找出谋害母后的凶手隐忍了十五年,他所获得的证据都将矛头指向如今的上官将军。
上官将军是母后的青梅竹马,当年清君侧辅佐恭亲王登上皇位,上官将军立了汗马功劳。玄凌珏曾也不相信会是他杀害了母后,他甚至曾经以为上官将军会帮助他父皇对付他也是因为有母后的感情在,结果事实揭晓,原来他为的不过是自己的前途。
十五年来,上官始终手握重兵,贸然攻克不仅会两败俱伤,更容易使军心动荡,反而让乱臣贼子钻了空子。玄凌珏运作了许久,才让上官交出了部分兵权,年初,皇帝下旨派上官去西南戍守,如今正在路上,正是玄凌珏去擒获的最佳时机。
玄凌珏微微抿唇,等他为母后报了仇,便去找乐璇吧!皇位之事还有很多步要准备,他总不能一直将乐璇搁在驼城。
“王爷,十四爷截了西陵国节度使的驼队,在队伍里发现了西陵国三皇子褚乔,属下猜测,十四爷是准备要以西陵国三皇子为质子,要挟西陵国。但是很奇怪,乐小姐似乎认得这个三皇子。”天鹰有些纠结,王爷已经为了擒获上官将军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听他汇报关于乐璇的事情吗?
玄凌珏突然皱眉:“西陵国三皇子?褚乔?”
山风呼啸,吹得竹林一阵萧索,也吹得玄凌珏微微闭了双眼。
四月的驼城,天气总是格外难测,一连几天的大风竟吹来了入春来的第一场大雨,不过两个时辰,便已经将全城的花瓣、杨絮洗刷干净。瓢泼大雨肆意地下着,下了一天一夜也不见停歇,竟如同进了梅雨季节一般,黏腻得让人心烦。
城中迎宾楼的顶层上,乐璇倚在窗棂边儿望着雨帘,十四约她在这里见面,说是有一场好戏要邀她一同观赏。她按着十四约定的时间到了迎宾楼,却不见十四的踪影。乐璇不禁打了个哈欠,这个十四果然没有按时过,她最讨厌迟到的家伙!
隔壁几个壮汉的聊天声透过屏风穿到乐璇耳中:“听说了吗,前几天在节度使的驼队里发现的西陵国三皇子一会儿就要被送往京城了!”
“你说咱们驼城里这些个西陵国的人,能让他们这么顺利地把三皇子带走吗?”
“不知道,不过要是真送到了京城,这三皇子就再没有回西陵国的机会了吧?”
“那不是挺好,省着西陵国这群家伙在咱驼城嚣张!”
乐璇微微皱眉,十四要把楚乔送到京城去?从没听十四提及啊!
“快看快看,囚车来了!”乐璇被叫得回神,低头向雨幕下的石板路上望去,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头囚车中,楚乔正被锁在中间,头发披散着,因为没有伞,雨水直接浇在他身上,头发、衣物都湿哒哒地黏在他身上。
乐璇皱眉,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楚乔这么落魄的样子。
真的要将他送到京城中去吗?他是西陵国三皇子,若是真的到了京城,恐怕逃不出软禁一生的命运,骄傲自负如楚乔,真的受得了这样的人生吗?
乐璇想着,不禁猛地起身下楼……
“哎呦,乐璇,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外面可下着大雨呢!”乐璇才推开门,便被百里失歌拦了下来。
“十四爷为何要把三皇子送到京城?”乐璇皱眉,问话还未得到答复,便被百里失歌一双葱白的手指堵了她的嘴,只是一脸神秘地笑,低声开口:“别急嘛,你只管看就是,好戏才开始呢!保准你看了以后,倾慕我们家十四爷!”
乐璇扬眉,便随着百里失歌坐在窗边。
虽然是雨天,过来看热闹的人却是不少,道路两旁几乎都堵满了人,囚车在两道人墙之间走得很慢,仿佛是在等什么人。
正走到迎宾楼时,便见两道黑影从迎宾楼中窜出,直直往囚车冲去,四外的百姓便已经慌乱逃窜,才一眨眼的功夫,整个街道便已然空了,驼城的百姓向来是不凑是非的,他们在这两国交界的地儿生活,最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
留下的几个围到了囚车周围,显然是混在人群中的劫囚者,守在囚车旁的卫兵慌忙防卫,却似乎完全不及众人,雨幕一阵花白,不过片刻,便已经解开了囚车。
“不是三皇子!”一个黑衣男子惊呼,便见所有人慌了手脚四外逃窜,几个卫兵装模作样地追赶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似乎并不想马上抓住他们。
乐璇微微皱眉,好不容易把人给引来了,为何这么容易的就放走了?
细细瞧去,便见那雨帘之下的囚车忽而闪过一道奇异的光,仿佛囚车上铺了一层透明果冻一般,乐璇不由得浅笑,原来十四打的是这个主意。
那囚车上沾了一层叫做“晴天错”的驼城特有颜料,这种颜料在饱水的状态下会形成一层白色透明胶体,不溶于水,却粘性极大,只要稍微碰到便会沾到厚厚一块,而等水分完全蒸发,便成为一种红色漆状物,防水且极难去除。
这些劫囚之人,一旦触碰囚车,便会沾染这种“晴天错”,一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等天晴了沿着“红漆”便清晰可见。而等到这些劫囚的人发觉这“红漆”时,鞋上亦早就干透,再想伪造新的痕迹便需要些功夫。
乐璇对这个计策是点头认可的,这些来劫囚的只是西陵国的死士,抓住了并无太大作用,但收留这些死士的却必定是幕后动脑的人,一般,都是些埋藏比较深的细作。
乐璇撇嘴:“十四爷不怕这天永远不晴?”
百里失歌兰花指微微遮唇:“赫连先生说今天下午天会放晴,下午就必定会晴!”
乐璇皱眉,天气预报都不敢说一个必定,这个赫连先生又是何方神圣,敢这么笃定地打包票?乐璇抬头见那丝毫不见弱势的雨帘,现在已近午时,这雨下午真的会停?
百里失歌轻轻揉了揉肚子:“哎呀,好饿,我们边吃边等吧!”不等乐璇点头,百里失歌已经点了一大桌子菜,并指着那一盘子鱼开始教育乐璇:“我跟你讲,怀孕的女人要吃鱼眼睛,这样生出来的小孩儿才能有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要吃猪爪,这样小孩子的手才会白嫩柔软;千万不能吃麻圆,否则生出来的小孩肯定是一脸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