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chapte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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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煜闻言,呼吸一滞,犹如被一盆凉水迎头浇下,条件反射性地打了个冷颤,手指停在金属拉链的根部,七年前的那天晚上,他对何以夏做的事,几乎成了他这一生的噩梦,这七年,他没日没夜地想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但却很少想起那个晚上,就在他以为自己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眼前的女人,彻底给了她一个透心凉。
模糊不清的影像犹如决堤般的洪水汹涌而来。
我要你肚子里的孩子偿命......
野种没有活下来的权利......
这是背叛的代价......
......
昏暗的房间里灯光幽蓝,即使看见何以夏眼角挂着的清泪以及眼睛里的怨毒和死寂,他也忍不住卷土重来,执拗地不肯放过她......想到这里,楚煜的肩膀剧烈起伏着,他眉心拧成结,咬着牙笑,胸闷心慌,几近窒息,所有的情.欲欢爱都被她那句话搅得荡然无存。
其实,早在何以夏开口求楚煜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像她那样把自尊心视为生命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如此迎合他,不惜一切地取悦他,甚至是乖巧地臣服于他,绝不可能是因为*上得不到满足而甘愿把尊严捧在他面前任由他践踏那么简单。
而他,竟然失去了所有冷静和理智,甘愿深陷在她的风情万种和慵懒魅惑的身体里。
楚煜忽然笑了,他好像知道何以夏到底想怎么样了。为了报复他,她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身体。
在这场男欢女爱的战争中,他的确输了,而且输得一塌糊涂。
楚煜收整好黑色西裤,眼窝忽然就有些发热,只能眯着眼睛看她,深邃的眸里夹杂着些难以辩清的情绪,轻吐出三个字,“你赢了。”
何以夏亲眼目睹了那又挺又翘的一棒是如何在短短数秒软下去的全部过程,报复的快感袭上心头,她眯着眼笑,精致的五官近乎有种妖冶妩媚的风情。科学研究显示:男人强忍着不喷出来,时间过长就会诱发疾病,比如无菌性前列腺炎,比如阳wei,又或者频繁和异常遗jing。
但无论是哪种结果,于何以夏而言,都是不小的胜利,虽然只有一次,但来日方长,她并不着急。
“承让。”在和楚煜擦肩而过的刹那,她难掩喜色的回答他。
楚煜一把拽住她的手臂,微微颔首,温热的鼻息喷在她耳蜗里,抿嘴轻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风水轮流转。”
何以夏静默片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开他的钳固,眉语目笑地看着他,“我很期待,但是现在,麻烦你从我家滚出去!”
她似乎不再想多看楚煜一秒,步履疾速地往玄关处走,然后敞开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楚煜也不多做停留,径直往门口走,刚迈出门槛,又突兀地停下,偏着头往右边看,露出诡异的笑。
何以夏跟出去。
看见了蹲在地上的沈浩初。
他穿着白色的中袖制服,军绿色的帽子被他规规矩矩地端在掌心里,前面的头发快要贴到额头上,大概是被帽檐压得太久的缘故。
沈浩初站起来,同楚煜的视线交汇。
两个男人对峙,一个女人旁观。
气压低得连空气都凝固了。
平心而论,楚煜的气场更强些,他薄唇微抿,双手插在兜里,在建筑行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他,此刻更懂得如何居高临下运筹帷幄,而沈浩初不同,他虽出生在名门望族,但不曾端过一点架子,属于开着宝马也能坐在路边苍蝇馆子吃饭的那类人,他此刻仍然将帽子规规矩矩地端在掌心,另一只手自然垂放在制服裤的中心线上。
楚煜是笑着的,但那笑意让人毛骨悚然,唯独一双卧蚕眼格外柔和;相比楚煜的冷,沈浩初就柔软多了,他笔直地站着,像戈壁滩上的小白杨,颇有几分风骨。
“你说的对,是我活该。”楚煜薄唇轻启,这句话是对沈浩初说的,但他却看着何以夏。
何以夏不懂,但沈浩初明白了。
这是他七年前,在机场对楚煜说过的话。
电梯停在十八楼,楚煜走进去,电梯门缓缓合上,下行。
沈浩初转身往屋走,他把帽子挂在落地衣架上,弯下腰在玄关处换鞋。
何以夏跟在他身后,试探性地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笑着说:“你们刚亲上的时候。”所以退到走廊上等。
她有些尴尬,但还是不依不饶,“那你为什么不走?”
“怕你吃亏,留下来帮你揍他。”沈浩初挑眉,笑了一声。
何以夏忽然停下来,目光在他身上逡巡,“你还会揍人?”她揉着眉心,想他们小时候的事情,试图找到点什么,但徒劳无功,眼前的男人,就连真正生气的时候都屈指可数,更别谈动手打人了。
“会。”他回答的简短。
她的确很感兴趣,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让温润如玉的沈浩初拳脚相向,继续问:“那你都揍过谁?”
他静默几秒,“楚煜,还有陈秉克。”利落得不带一点隐瞒。
何以夏足足愣了半分钟,才开口问:“为什么揍楚煜?”
沈浩初眉心蹙拢,“你走后的第六天,他来机场找我,就揍了。”
他来机场找我,就揍了。何以夏轻笑一声,这人,揍人这种事,在他喉咙里一转,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记得这么清楚?那你赢还是他赢?”
沈浩初也跟着笑,“我赢。”因为楚煜根本就没有还手,但他没说。
沈浩初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揍了楚煜之后被公司的高层领导带走,写报告写检讨接受调查,最后被公司停飞三个月,转为地面工作。他那时还是一个d类副驾驶,向往蓝天和自由,结果因为楚煜,被活生生折断了翅膀,他记恨了楚煜三个月,但却一点都不后悔。
他不仅记得这些,还记得楚煜为什么来找他。
楚煜来的时候正接近黄昏,停机坪星星点点的灯光挨个儿被点亮,沈浩初那天晚上有个飞拉萨的航班,但在上飞机之前还是抽出时间去见他。
楚煜站在他面前,“何以夏究竟在哪里?”
沈浩初什么都不肯说,楚煜在走投无路之际说了很多混账话,他当然忍无可忍,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打着打着,楚煜就不还手了,他蹲在地上,几近绝望地看着他,“求你,告诉我她的下落。”
听他说那些混账话的时候,沈浩初就已经憋了一肚子的火,但当楚煜说到“求”这个字的时候,火气就蹭蹭蹭地控制不住了。
“你懂不懂什么叫求?你知不知道她为了离开你,竟然低声下气的求我!楚煜,活该你失去她,活该你孤独终老一辈子!”沈浩初替何以夏感到不值和惋惜,但他更懂何以夏,楚煜于她而言,爱比恨,多一些。
所以,沈浩初最终还是把何以夏在澳洲的落脚点告诉了楚煜。
而方才楚煜离开时说的那句话,是对他七年前的质问所给出的一个回答。
你说的对,是我活该,活该我失去她,活该我孤独终老一辈子。
沈浩初替楚煜感到高兴,高兴他已经意识到什么了,所以在楚煜说完那句话的时候他就已经懂了。
何以夏不想深究沈浩初为什么揍楚煜,将话题扯到另外一个人身上,“那你揍陈秉克是因为赵孜楠?”
陈秉克是赵孜楠的先生。
“是,但我只揍过他一次。”因为他揍陈秉克,陈秉克回家后就会连本带利地报复在赵孜楠身上,所以,沈浩初后来也就不再打他了。
说起陈秉克,何以夏实在想不通赵家老爷子怎么就看上这个窝囊废了。陈家在g市是出了名的暴发户,所谓暴发户,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财大气粗和三教九流的低俗气味,家境虽然算得上殷实,但与名利和权势都独占鳌头的沈家相比,不知矮了人家多少截。
为了沈浩初和赵孜楠的婚事,沈烨梁和贺欣彤不止一次地登门拜访赵家,但都被赵家老爷子一口回绝了,若要探究其中缘由,大概得归溯到十多年前。
赵家的祖业是靠建筑材料起家,传承到赵家老爷子手上的时候已经转型为建筑公司,因赵家有些人脉,业务以市政工程居多。
那时候的g市为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引进投资方,促进其经济发展,其中有一个市政工程项目,造价高达上百亿,在那个时候,无论对谁而言,都是块令人垂涎的肥肉。
其中,以赵家老爷子为首,他千方百计地搭上沈烨梁这根高枝儿,又是塞红包又是请吃饭,折腾得沈烨梁一个头两个大,凡是遇到和赵家有点关系的人都巴不得绕道走。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才答应见赵家老爷子一面,起初,这赵家老爷子给沈烨梁的印象的确不错,但在后来的接触过程中,赵家老爷子渐渐流露出市侩本性,不仅心眼小,更是个耍滑头的地痞无赖,沈烨梁原本有心帮他一把的念头就此打消。
最后,这个上百亿的市政工程项目花落陆家。
赵家便从此在g市抬不起头,赵家老爷子以为攀上了沈烨梁这根高枝儿就势在必得,在开标之前就已经放出内定赵家的消息,结果,评标会一结束,赵家老爷子就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赵家老爷子一直怀恨在心,梁子也就理所当然的结到至今。
其实,私底下何以夏也替沈浩初分析过,赵家老爷子不选择沈家结为姻亲,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在沈家捞不到什么油水。沈烨梁这个人,与何有成的要面子端架子大不相同,他从不滥用职权,讲究实事求是,更不会有什么把柄能被人任人拿捏。
而刚刚崛起的陈家不同,陈家掌权人没念过多少书,太过忠厚老实,这样的人,不仅好拿捏,还能捞到不少好处,而陈家小儿子陈秉克,最得陈家掌权人宠爱,似是有意让他继承家产,更何况,传闻陈秉克怕女人怕得要命,这样一来,赵家老爷子还能让女儿吹吹枕边风,想要什么好处得不到呢。
在嫁女儿与卖女儿之间,赵家老爷子选择了后者。
但赵家老爷子的如意小算盘,在赵孜楠嫁入陈家不久后就成了泡影。
陈秉克不仅没有像传闻中那样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还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其中以嫖和赌最为拿手。
楚煜闻言,呼吸一滞,犹如被一盆凉水迎头浇下,条件反射性地打了个冷颤,手指停在金属拉链的根部,七年前的那天晚上,他对何以夏做的事,几乎成了他这一生的噩梦,这七年,他没日没夜地想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但却很少想起那个晚上,就在他以为自己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眼前的女人,彻底给了她一个透心凉。
模糊不清的影像犹如决堤般的洪水汹涌而来。
我要你肚子里的孩子偿命......
野种没有活下来的权利......
这是背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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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房间里灯光幽蓝,即使看见何以夏眼角挂着的清泪以及眼睛里的怨毒和死寂,他也忍不住卷土重来,执拗地不肯放过她......想到这里,楚煜的肩膀剧烈起伏着,他眉心拧成结,咬着牙笑,胸闷心慌,几近窒息,所有的情.欲欢爱都被她那句话搅得荡然无存。
其实,早在何以夏开口求楚煜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像她那样把自尊心视为生命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如此迎合他,不惜一切地取悦他,甚至是乖巧地臣服于他,绝不可能是因为*上得不到满足而甘愿把尊严捧在他面前任由他践踏那么简单。
而他,竟然失去了所有冷静和理智,甘愿深陷在她的风情万种和慵懒魅惑的身体里。
楚煜忽然笑了,他好像知道何以夏到底想怎么样了。为了报复他,她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身体。
在这场男欢女爱的战争中,他的确输了,而且输得一塌糊涂。
楚煜收整好黑色西裤,眼窝忽然就有些发热,只能眯着眼睛看她,深邃的眸里夹杂着些难以辩清的情绪,轻吐出三个字,“你赢了。”
何以夏亲眼目睹了那又挺又翘的一棒是如何在短短数秒软下去的全部过程,报复的快感袭上心头,她眯着眼笑,精致的五官近乎有种妖冶妩媚的风情。科学研究显示:男人强忍着不喷出来,时间过长就会诱发疾病,比如无菌性前列腺炎,比如阳wei,又或者频繁和异常遗jing。
但无论是哪种结果,于何以夏而言,都是不小的胜利,虽然只有一次,但来日方长,她并不着急。
“承让。”在和楚煜擦肩而过的刹那,她难掩喜色的回答他。
楚煜一把拽住她的手臂,微微颔首,温热的鼻息喷在她耳蜗里,抿嘴轻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风水轮流转。”
何以夏静默片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开他的钳固,眉语目笑地看着他,“我很期待,但是现在,麻烦你从我家滚出去!”
她似乎不再想多看楚煜一秒,步履疾速地往玄关处走,然后敞开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楚煜也不多做停留,径直往门口走,刚迈出门槛,又突兀地停下,偏着头往右边看,露出诡异的笑。
何以夏跟出去。
看见了蹲在地上的沈浩初。
他穿着白色的中袖制服,军绿色的帽子被他规规矩矩地端在掌心里,前面的头发快要贴到额头上,大概是被帽檐压得太久的缘故。
沈浩初站起来,同楚煜的视线交汇。
两个男人对峙,一个女人旁观。
气压低得连空气都凝固了。
平心而论,楚煜的气场更强些,他薄唇微抿,双手插在兜里,在建筑行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他,此刻更懂得如何居高临下运筹帷幄,而沈浩初不同,他虽出生在名门望族,但不曾端过一点架子,属于开着宝马也能坐在路边苍蝇馆子吃饭的那类人,他此刻仍然将帽子规规矩矩地端在掌心,另一只手自然垂放在制服裤的中心线上。
楚煜是笑着的,但那笑意让人毛骨悚然,唯独一双卧蚕眼格外柔和;相比楚煜的冷,沈浩初就柔软多了,他笔直地站着,像戈壁滩上的小白杨,颇有几分风骨。
“你说的对,是我活该。”楚煜薄唇轻启,这句话是对沈浩初说的,但他却看着何以夏。
何以夏不懂,但沈浩初明白了。
这是他七年前,在机场对楚煜说过的话。
电梯停在十八楼,楚煜走进去,电梯门缓缓合上,下行。
沈浩初转身往屋走,他把帽子挂在落地衣架上,弯下腰在玄关处换鞋。
何以夏跟在他身后,试探性地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笑着说:“你们刚亲上的时候。”所以退到走廊上等。
她有些尴尬,但还是不依不饶,“那你为什么不走?”
“怕你吃亏,留下来帮你揍他。”沈浩初挑眉,笑了一声。
何以夏忽然停下来,目光在他身上逡巡,“你还会揍人?”她揉着眉心,想他们小时候的事情,试图找到点什么,但徒劳无功,眼前的男人,就连真正生气的时候都屈指可数,更别谈动手打人了。
“会。”他回答的简短。
她的确很感兴趣,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让温润如玉的沈浩初拳脚相向,继续问:“那你都揍过谁?”
他静默几秒,“楚煜,还有陈秉克。”利落得不带一点隐瞒。
何以夏足足愣了半分钟,才开口问:“为什么揍楚煜?”
沈浩初眉心蹙拢,“你走后的第六天,他来机场找我,就揍了。”
他来机场找我,就揍了。何以夏轻笑一声,这人,揍人这种事,在他喉咙里一转,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记得这么清楚?那你赢还是他赢?”
沈浩初也跟着笑,“我赢。”因为楚煜根本就没有还手,但他没说。
沈浩初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揍了楚煜之后被公司的高层领导带走,写报告写检讨接受调查,最后被公司停飞三个月,转为地面工作。他那时还是一个d类副驾驶,向往蓝天和自由,结果因为楚煜,被活生生折断了翅膀,他记恨了楚煜三个月,但却一点都不后悔。
他不仅记得这些,还记得楚煜为什么来找他。
楚煜来的时候正接近黄昏,停机坪星星点点的灯光挨个儿被点亮,沈浩初那天晚上有个飞拉萨的航班,但在上飞机之前还是抽出时间去见他。
楚煜站在他面前,“何以夏究竟在哪里?”
沈浩初什么都不肯说,楚煜在走投无路之际说了很多混账话,他当然忍无可忍,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打着打着,楚煜就不还手了,他蹲在地上,几近绝望地看着他,“求你,告诉我她的下落。”
听他说那些混账话的时候,沈浩初就已经憋了一肚子的火,但当楚煜说到“求”这个字的时候,火气就蹭蹭蹭地控制不住了。
“你懂不懂什么叫求?你知不知道她为了离开你,竟然低声下气的求我!楚煜,活该你失去她,活该你孤独终老一辈子!”沈浩初替何以夏感到不值和惋惜,但他更懂何以夏,楚煜于她而言,爱比恨,多一些。
所以,沈浩初最终还是把何以夏在澳洲的落脚点告诉了楚煜。
而方才楚煜离开时说的那句话,是对他七年前的质问所给出的一个回答。
你说的对,是我活该,活该我失去她,活该我孤独终老一辈子。
沈浩初替楚煜感到高兴,高兴他已经意识到什么了,所以在楚煜说完那句话的时候他就已经懂了。
何以夏不想深究沈浩初为什么揍楚煜,将话题扯到另外一个人身上,“那你揍陈秉克是因为赵孜楠?”
陈秉克是赵孜楠的先生。
“是,但我只揍过他一次。”因为他揍陈秉克,陈秉克回家后就会连本带利地报复在赵孜楠身上,所以,沈浩初后来也就不再打他了。
说起陈秉克,何以夏实在想不通赵家老爷子怎么就看上这个窝囊废了。陈家在g市是出了名的暴发户,所谓暴发户,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财大气粗和三教九流的低俗气味,家境虽然算得上殷实,但与名利和权势都独占鳌头的沈家相比,不知矮了人家多少截。
为了沈浩初和赵孜楠的婚事,沈烨梁和贺欣彤不止一次地登门拜访赵家,但都被赵家老爷子一口回绝了,若要探究其中缘由,大概得归溯到十多年前。
赵家的祖业是靠建筑材料起家,传承到赵家老爷子手上的时候已经转型为建筑公司,因赵家有些人脉,业务以市政工程居多。
那时候的g市为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引进投资方,促进其经济发展,其中有一个市政工程项目,造价高达上百亿,在那个时候,无论对谁而言,都是块令人垂涎的肥肉。
其中,以赵家老爷子为首,他千方百计地搭上沈烨梁这根高枝儿,又是塞红包又是请吃饭,折腾得沈烨梁一个头两个大,凡是遇到和赵家有点关系的人都巴不得绕道走。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才答应见赵家老爷子一面,起初,这赵家老爷子给沈烨梁的印象的确不错,但在后来的接触过程中,赵家老爷子渐渐流露出市侩本性,不仅心眼小,更是个耍滑头的地痞无赖,沈烨梁原本有心帮他一把的念头就此打消。
最后,这个上百亿的市政工程项目花落陆家。
赵家便从此在g市抬不起头,赵家老爷子以为攀上了沈烨梁这根高枝儿就势在必得,在开标之前就已经放出内定赵家的消息,结果,评标会一结束,赵家老爷子就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赵家老爷子一直怀恨在心,梁子也就理所当然的结到至今。
其实,私底下何以夏也替沈浩初分析过,赵家老爷子不选择沈家结为姻亲,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在沈家捞不到什么油水。沈烨梁这个人,与何有成的要面子端架子大不相同,他从不滥用职权,讲究实事求是,更不会有什么把柄能被人任人拿捏。
而刚刚崛起的陈家不同,陈家掌权人没念过多少书,太过忠厚老实,这样的人,不仅好拿捏,还能捞到不少好处,而陈家小儿子陈秉克,最得陈家掌权人宠爱,似是有意让他继承家产,更何况,传闻陈秉克怕女人怕得要命,这样一来,赵家老爷子还能让女儿吹吹枕边风,想要什么好处得不到呢。
在嫁女儿与卖女儿之间,赵家老爷子选择了后者。
但赵家老爷子的如意小算盘,在赵孜楠嫁入陈家不久后就成了泡影。
陈秉克不仅没有像传闻中那样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还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其中以嫖和赌最为拿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