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超级医生 > 第684章 习惯不了的风俗

第684章 习惯不了的风俗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不说曹操曹操就到。”

    金不换指了指门口,只见慕云的老婆赶了回来,急急忙忙的。

    “去哪儿了,咋这么久才回来啊。”

    慕云嚷了起来,慕云老婆似乎没有空搭理他,从家里拿起一个大脸盆,“嚷什么呢,我这刚从山里回来。”

    慕云的老婆说着,抱着大脸盆,对着慕云叫了起来,“还愣着干嘛啊,虎子刚给打了只小野猪,你不得过去给你弄点骨头来。”

    小丫满脸好奇的站了起来,“婶子,我们可以去看看吗?”

    “走呗。”

    慕云招呼了一声,金不换想了想,人家家人都不在了,自己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好耍的,倒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杀野猪的,也过去凑个热闹。

    一行人来到了一户村民的家里,野猪就随意的丢在院子里面,已经有七八个人在忙活了,一个巨大的锅直径应该有两米,这么大的锅里面已经热气腾腾的在烧水了。

    这时候一个近五十岁的大汉从屋子里出来,背着一个小竹篓,小竹篓往地上一倒,起码二十把大大小小的刀,散乱在地上。

    “这就是虎子他爹了,是村子里的厨子,也是屠夫,村子里打了什么大东西,都得要他来处理。”

    慕云给金不换介绍了起来。

    “慕云哥,你来了。”

    虎子爹跟慕云打着招呼,慕云点了点头,“要帮手吗?”

    “得了,你那手还是别添乱了,一边看着吧,晚点儿,我让嫂子给你割些肉回去。”

    虎子爹说着,拿出一把尖刀,在磨刀棒上磨了两下,“虎子,出来帮忙了。”

    “可真热闹啊。”赵冬青忍不住的赞叹了起来,村子里有不少的人来帮忙了,这头野猪不算大,百来斤多一点儿,估计多的也有限儿,不过够分一顿好的了。

    “水烧开了没有?”

    虎子爹问了一句,慕云的老婆跟另一个妇女正在那里打着水,“开了,马上就可以用了。”

    “弄上来。”虎子爹叫上虎子,两个人把野猪给抬到了一块门板架起来的平台上面,野猪上板了,虎子爹的尖刀就在猪身上刮了起来。

    “虎了,你去把热水给弄来,太硬了。”

    看着一边浇热水,一边刮猪毛,金不换好奇的抓了一下猪毛,“真的好硬啊。”

    “这跟我们那里搞的不同。”

    赵冬青看了一眼,这里跟他们那里弄不同,在大草原很少能吃得野猪,但是到天山去,还是能打到野猪的,不过他们不刮猪毛,直接剃猪皮,现在看虎子爹他们是刮猪毛,显然皮还是要吃的。

    刮毛是个大工程,拆腾的天都要黑了,这才刮完了毛,然后虎子爹,拿着尖刀,直接开膛破肚。

    野猪的肚子一破开,金不换就捂住了鼻子,要说这野猪肉金不换也不是没有吃过,可是真没有想到,在杀野猪的时候,会这么臭。

    “受不了,就出去呆着吧。”慕云看样子倒是习惯了,见到金不换三人捂着鼻子,示意金不换三人要是受不了的话,就去院子外面呆着去,这里忙的很,野猪刚剖开是最臭的时候。

    金不换三人退了出去了,赵冬青这才深吸了一口气,“他们为什么不先放血啊。”

    “我哪知道啊。”

    金不换摇了摇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不先放血。

    等了十几分钟了,慕云出来对着金不换三人招了招手,“进来吧,吃好东西了。”

    进到院子里,臭味已经没有那么浓了,不过还是有一股味道,那些野猪的内脏已经丢在了一个大盆里,用热水泡着了。

    这时候慕云端着一碗野猪血递到了金不换的面前,“喝了吧,这可是大补的东西,平常很难吃得到的。”

    “不要,不要。”金不换赶紧的摆着双手,开玩笑,这是刚取的猪血,就这样的喝么,要是野猪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血里带病毒怎么办啊,怎么着也要煮熟了才能吃吧。

    “你们呢。”

    慕云把碗又送到了赵冬青的面前,赵冬青也是摇了摇头,这他可喝不下,小丫直接退了一步表示不喝。

    可是看着院子里的村民,十来个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端着野猪血就喝,那场面叫一个血腥啊,真的让金不换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茹毛饮血了。

    “几位朋友,不喝一碗吗?这可是好东西啊,比药可灵光多了。”虎子爹见到金不换三人不喝,不由的叫了起来,他嘴角的鲜血还在那里挂着没有擦掉,说话的时候真让人看着不舒服。

    “不喝了,我们不习惯。”

    金不换摇了摇头,开玩笑,这怎么喝得下去,金不换喝过蛇血,可是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猪血。

    “你们城里人就是没福气,有好东西不会吃,穷讲究。”虎子爹说了一句,又弄了一碗猪血,喝了起来。

    “野人啊。”赵冬青也忍不住的叹了一口气,他们那里已经够野了,可是跟东西至少是烤熟了吃吧,然而像这村子里的人,竟然直接喝生血。

    然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喝了一碗的猪血后,虎子爹,直接拿刀,把剖开的猪身上割下来一块肉,直接放在嘴里就吃了起来。

    “那是什么东西?”

    金不换看向慕云,慕云笑了笑,“那叫猪閪,是块熟肉,要趁刚杀的时候,趁热才能吃。”

    “要尝尝吗?”慕云询问着金不换,金不换摇了摇头,看着刚取下来的生肉就吃,开什么玩笑啊。

    “呵呵,好东西啊。”慕云笑了笑,直称赞是好东西,不过慕云自己不吃,其他的人也不吃,只有虎子爹一个人才吃那块肉。

    似乎享受完了,至少对于虎子爹而言,他是在享受,然后开始解剖起猪肉来了,脑袋先被切了下来,接着就是分成两边。

    看着那一道道流利的流程,金不换都不知道这家伙杀了多少的屠宰了多少的东西,才会有这么熟练的手法。

    一只猪条丢进了慕云家的盆子里,“慕云哥你拿回去吧,晚点我剔了骨头,再给你送过去。”

    现在虎子爹也没有多少时间去搭理慕云,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马上就要打灯了,他得趁着还能看得清,早点把猪肉给处理好了,该分的分了,该做菜的也拿出来,去做菜了。

    “来,再给你个好东西。”

    虎了爹从内脏里抓出一个猪心丢到盆子里,“给我们的客人朋友好好的尝尝,这是他们在城里吃不到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