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馋鬼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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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才的回答并没有解决于小草心里的困惑,反而使她更加好奇了。
杨直云吧,近两年生意确实做得风生水起。要说京城里书坊这么多,还真没有几家的实力能比得过浅草堂。浅草谈算不上龙头老大,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平。这竞争激烈了,行业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便多了。别的书坊眼红,暗中陷害浅草堂的事情出了不少。之前售《金瓶梅图文版》纸张出了问题,便是另外一家实力相当的书坊暗中使的计,为的就是毁了浅草堂的名声。
谁知道杨直云气定神闲,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众人的愤怒,并且带领整个书坊加班加点,把这场风波安稳地度了过去。
于小草在浅草堂只呆了十来天,每日都和书坊伙计在一起,与阿才算是走得最近了,而杨直云只有早上会在书坊出现,所以她与杨直云的接触也不多。在她印象里,杨直云是个博学多才、足智多谋的生意人,很讲诚信义气,对手下的伙计都很不错,深得下人的拥护。这样的人,不能把书坊打理好,那才是怪了。
可是,于小草有一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妻子藏在卧房里呢?而且,他们每日都那个啥,他不累死,他妻子也要累个半死吧。
关键,有很多她妻子的传闻,但是杨直云不让伙计们议论。一个人只有做了亏心事,才怕别人猜测议论。
于小草断定,杨直云和他妻子之间,肯定有什么秘密。
嗯?什么东西这么香,这些天她都会闻见,今天终于可以去一探究竟了。
此刻,书坊里冷冷清清,院子里只有寥寥几个老仆在清扫地面。于小草和他们简单打了声招呼,就循着香味,往厨房走去。
刚刚迈进厨房,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灶台一掠而过,快从窗户跳了出去。动作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于小草看了一眼灶台,上面正炖着一个砂锅炉,升腾的白气带着香味“咕噜咕噜”往外跑,快让于小草口水流到地上了。奇怪的是,它的盖子不知道被谁掀开,台面上还有几个被啃得光溜溜的骨头。
是刚刚那个小孩偷吃的吗?怎么感觉他有些眼熟呢。
疑惑一瞬即逝,锅里的东西太香了,她忍不住诱惑,俯身在炉口上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好香啊,尝一口应该没关系吧。”说着就随手拿起一旁的勺子往炉子里舀了一块肉,迫不及待往嘴里送去。
“快放下!”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女子在门外看见这一幕,匆匆赶过来,一把夺过于小草手里的勺子,害得那快要到嘴的肉颠出了勺子,骨碌碌滚到了桌脚。她怒不可遏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没规矩,这是专门炖给老爷吃的,你竟敢偷吃!”
“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我吃的…我刚好看到这里炖着一锅香喷喷的东西,忍不住就……”于小草百口莫辩。
那女子不悦地把炉子盖上,黑着脸道:“不是你还有谁?我只看见你一个人在这里。我说呢,最近怎么老有人偷吃这锅里的东西,没想到是你啊!你这丫头哦,下次再这样,我就告诉老爷!”
这个女人不好惹。于小草脑海中飘过几个字,就匆匆认了错快步离开了充满硝烟味的战场。
“刚刚差点就吃到了,真可惜了那块肉!”
于小草坐在后院的一个无人角落,心里还惦记着那块滚落到桌角的肉。
“嘻嘻,姐姐你好笨。”
头顶的房梁上忽然传来的一个小孩的声音,她错愕地抬头一看,居然是琴那个调皮鬼。
他趴在房顶,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满面笑容道:“姐姐,你得感谢那个人,没让你吃到那块肉。”
什么意思?
于小草臭着脸道:“喂,几日不见,你也学会嘲笑人了吗?”
琴笑嘻嘻道:“姐姐别生气。琴是好心提醒你,那肉不是一般的肉。”琴很满意她一脸吃惊的表情,纵身一跃,便在她面前落地,继续道:“那是鸽子肉,不过鸽子早就被人喂食妖怪的精血,成了精。这样做的人,估计是为了让鸽子的补药功效挥到最大。你要是吃了啊,现在已经流鼻血了。”
于小草似懂非懂:“谁会做这么变态的事,专门吃成精的鸽子?”
“姐姐觉得呢?在这里,谁最有需要吃这个?”
于小草恍然大悟。
刚刚那女人说这是炖给老爷吃的,那就是炖给杨直云吃的啊!这杨直云到底什么来历,喜欢吃这玩意?
“杨老板看上去很正直啊,他为什么这么做?”
鸽子又称“白凤”,因其雌雄交配很频繁,繁殖能力很强。故食用其肉,具有补肾填精、温阳益气的功效——也就是壮阳的功效。这杨直云夜里如此辛苦,估计是得好好补补。
琴看于小草脑子果然不太好使,就不再和她纠结此事。他笑吟吟问道:“姐姐,你能收留我吗?”
于小草一头雾水,这小妖怎么忽然对她这么亲近了?难道他又有什么阴谋吗?
她哪里知道,琴是真的来投靠她的。
那天于小草找不到琴,是因为他看到了有小贩在卖冰糖葫芦。急于想尝尝那个红得可爱的圆球球,他便一路追着小贩而去,当然没有心思搭理于小草。不过,算他还有点良心,自己买了两串,给于小草带了一串。
他边走边吃,不一会儿就啃个精光。等他回到原地,现于小草已经不在了,然而他眼尖,看见了不远处的人群里有她的踪迹。
他看了看手里的糖葫芦,自言自语道:“琴,那个女人不在,你就可以一个人独享这些好吃的了。”
他嘿嘿一笑,三下两下便把剩下的一串也吃了。然后抹一抹嘴,又挤入人群消失不见。
他不打算再和于小草见面。抢了她的钱,说要请她吃东西,结果半路把她丢下,再见面,她估计真要动手打他了。
琴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可是谁想到,凡间的钱太不经花,他根本没买啥吃的,不到一两日,又身无分文。
他想故技重施,把人敲晕了去抢他们的钱袋子,可是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便想着化成恐怖的模样,把人吓晕。可谁想到,凡人还没看清他的样子,早就一溜烟跑没了,度快得让他难以置信(逃命当然快啦)。更可气的是,他没骗到人,居然差点被别人骗了。
那些个人贩子骗他说,他们有吃不完的美食,都可以给他品尝。他也没多想就跟着去了,结果他们把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猝不及防地一闷棍朝他敲下去。等他醒来,已经被关在柴房里,门上链子锁得紧紧的。
不过,这也困不住他。
他机灵着,趁他们给他送饭的时候,卯足了劲在开门的一瞬间一冲而出,直接奔着大街而去,可把开门的人撞得不轻,跌坐在地上哀叫连连。
“活该!”
琴上过一次当,誓再也不会上当第二次了。
“凡间怎么比妖界还要危险呢?还是·····那个女人好······”
琴在外漂泊了几日,孤身一人别提有多寂寞。加上还要提防那些居心叵测之人,修为不足的他实在难以支撑。
他很想念主人,可是他找不到,如果再这样熬下去,他的修为很快就会耗尽,重新变回一把琵琶。
“我不要重新变回去。”琴蜷缩在大街旁的角落里,看着往来的人潮呆。
对,去找那个女人。
他暗淡的眼睛闪了闪,恢复了光彩。
那个女人,和其他凡人不一样。
琴最后离开于小草的时候,她正在浅草堂前,琴记得那个地方,便下定决心去找她。
他来到了浅草堂,又无意中现了这鸽子的不寻常之处,便每日偷吃几块,吸收其中的精血,借以维持他的妖力。
当然,他也暗中观察着于小草。
他现,这个女人似乎和他的主人有一些相像——明明心里装满难过的事情,可是脸上还带满笑容。
心情这种东西,琴最看得懂了。
“主人,琴找不到你,但是琴找到一个和你很像的人呢。”
他趴在房顶,视线穿过底下屋子的窗户,看着于小草和阿才。那两人在一起总是有说有笑的,让旁观者琴也心情欢快。
每次看着他们,他总是忍不住想:
主人,那便是同伴吗?
琴好孤独,琴也想要同伴。
阿才的回答并没有解决于小草心里的困惑,反而使她更加好奇了。
杨直云吧,近两年生意确实做得风生水起。要说京城里书坊这么多,还真没有几家的实力能比得过浅草堂。浅草谈算不上龙头老大,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平。这竞争激烈了,行业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便多了。别的书坊眼红,暗中陷害浅草堂的事情出了不少。之前售《金瓶梅图文版》纸张出了问题,便是另外一家实力相当的书坊暗中使的计,为的就是毁了浅草堂的名声。
谁知道杨直云气定神闲,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众人的愤怒,并且带领整个书坊加班加点,把这场风波安稳地度了过去。
于小草在浅草堂只呆了十来天,每日都和书坊伙计在一起,与阿才算是走得最近了,而杨直云只有早上会在书坊出现,所以她与杨直云的接触也不多。在她印象里,杨直云是个博学多才、足智多谋的生意人,很讲诚信义气,对手下的伙计都很不错,深得下人的拥护。这样的人,不能把书坊打理好,那才是怪了。
可是,于小草有一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妻子藏在卧房里呢?而且,他们每日都那个啥,他不累死,他妻子也要累个半死吧。
关键,有很多她妻子的传闻,但是杨直云不让伙计们议论。一个人只有做了亏心事,才怕别人猜测议论。
于小草断定,杨直云和他妻子之间,肯定有什么秘密。
嗯?什么东西这么香,这些天她都会闻见,今天终于可以去一探究竟了。
此刻,书坊里冷冷清清,院子里只有寥寥几个老仆在清扫地面。于小草和他们简单打了声招呼,就循着香味,往厨房走去。
刚刚迈进厨房,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灶台一掠而过,快从窗户跳了出去。动作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于小草看了一眼灶台,上面正炖着一个砂锅炉,升腾的白气带着香味“咕噜咕噜”往外跑,快让于小草口水流到地上了。奇怪的是,它的盖子不知道被谁掀开,台面上还有几个被啃得光溜溜的骨头。
是刚刚那个小孩偷吃的吗?怎么感觉他有些眼熟呢。
疑惑一瞬即逝,锅里的东西太香了,她忍不住诱惑,俯身在炉口上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好香啊,尝一口应该没关系吧。”说着就随手拿起一旁的勺子往炉子里舀了一块肉,迫不及待往嘴里送去。
“快放下!”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女子在门外看见这一幕,匆匆赶过来,一把夺过于小草手里的勺子,害得那快要到嘴的肉颠出了勺子,骨碌碌滚到了桌脚。她怒不可遏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没规矩,这是专门炖给老爷吃的,你竟敢偷吃!”
“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我吃的…我刚好看到这里炖着一锅香喷喷的东西,忍不住就……”于小草百口莫辩。
那女子不悦地把炉子盖上,黑着脸道:“不是你还有谁?我只看见你一个人在这里。我说呢,最近怎么老有人偷吃这锅里的东西,没想到是你啊!你这丫头哦,下次再这样,我就告诉老爷!”
这个女人不好惹。于小草脑海中飘过几个字,就匆匆认了错快步离开了充满硝烟味的战场。
“刚刚差点就吃到了,真可惜了那块肉!”
于小草坐在后院的一个无人角落,心里还惦记着那块滚落到桌角的肉。
“嘻嘻,姐姐你好笨。”
头顶的房梁上忽然传来的一个小孩的声音,她错愕地抬头一看,居然是琴那个调皮鬼。
他趴在房顶,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满面笑容道:“姐姐,你得感谢那个人,没让你吃到那块肉。”
什么意思?
于小草臭着脸道:“喂,几日不见,你也学会嘲笑人了吗?”
琴笑嘻嘻道:“姐姐别生气。琴是好心提醒你,那肉不是一般的肉。”琴很满意她一脸吃惊的表情,纵身一跃,便在她面前落地,继续道:“那是鸽子肉,不过鸽子早就被人喂食妖怪的精血,成了精。这样做的人,估计是为了让鸽子的补药功效挥到最大。你要是吃了啊,现在已经流鼻血了。”
于小草似懂非懂:“谁会做这么变态的事,专门吃成精的鸽子?”
“姐姐觉得呢?在这里,谁最有需要吃这个?”
于小草恍然大悟。
刚刚那女人说这是炖给老爷吃的,那就是炖给杨直云吃的啊!这杨直云到底什么来历,喜欢吃这玩意?
“杨老板看上去很正直啊,他为什么这么做?”
鸽子又称“白凤”,因其雌雄交配很频繁,繁殖能力很强。故食用其肉,具有补肾填精、温阳益气的功效——也就是壮阳的功效。这杨直云夜里如此辛苦,估计是得好好补补。
琴看于小草脑子果然不太好使,就不再和她纠结此事。他笑吟吟问道:“姐姐,你能收留我吗?”
于小草一头雾水,这小妖怎么忽然对她这么亲近了?难道他又有什么阴谋吗?
她哪里知道,琴是真的来投靠她的。
那天于小草找不到琴,是因为他看到了有小贩在卖冰糖葫芦。急于想尝尝那个红得可爱的圆球球,他便一路追着小贩而去,当然没有心思搭理于小草。不过,算他还有点良心,自己买了两串,给于小草带了一串。
他边走边吃,不一会儿就啃个精光。等他回到原地,现于小草已经不在了,然而他眼尖,看见了不远处的人群里有她的踪迹。
他看了看手里的糖葫芦,自言自语道:“琴,那个女人不在,你就可以一个人独享这些好吃的了。”
他嘿嘿一笑,三下两下便把剩下的一串也吃了。然后抹一抹嘴,又挤入人群消失不见。
他不打算再和于小草见面。抢了她的钱,说要请她吃东西,结果半路把她丢下,再见面,她估计真要动手打他了。
琴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可是谁想到,凡间的钱太不经花,他根本没买啥吃的,不到一两日,又身无分文。
他想故技重施,把人敲晕了去抢他们的钱袋子,可是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便想着化成恐怖的模样,把人吓晕。可谁想到,凡人还没看清他的样子,早就一溜烟跑没了,度快得让他难以置信(逃命当然快啦)。更可气的是,他没骗到人,居然差点被别人骗了。
那些个人贩子骗他说,他们有吃不完的美食,都可以给他品尝。他也没多想就跟着去了,结果他们把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猝不及防地一闷棍朝他敲下去。等他醒来,已经被关在柴房里,门上链子锁得紧紧的。
不过,这也困不住他。
他机灵着,趁他们给他送饭的时候,卯足了劲在开门的一瞬间一冲而出,直接奔着大街而去,可把开门的人撞得不轻,跌坐在地上哀叫连连。
“活该!”
琴上过一次当,誓再也不会上当第二次了。
“凡间怎么比妖界还要危险呢?还是·····那个女人好······”
琴在外漂泊了几日,孤身一人别提有多寂寞。加上还要提防那些居心叵测之人,修为不足的他实在难以支撑。
他很想念主人,可是他找不到,如果再这样熬下去,他的修为很快就会耗尽,重新变回一把琵琶。
“我不要重新变回去。”琴蜷缩在大街旁的角落里,看着往来的人潮呆。
对,去找那个女人。
他暗淡的眼睛闪了闪,恢复了光彩。
那个女人,和其他凡人不一样。
琴最后离开于小草的时候,她正在浅草堂前,琴记得那个地方,便下定决心去找她。
他来到了浅草堂,又无意中现了这鸽子的不寻常之处,便每日偷吃几块,吸收其中的精血,借以维持他的妖力。
当然,他也暗中观察着于小草。
他现,这个女人似乎和他的主人有一些相像——明明心里装满难过的事情,可是脸上还带满笑容。
心情这种东西,琴最看得懂了。
“主人,琴找不到你,但是琴找到一个和你很像的人呢。”
他趴在房顶,视线穿过底下屋子的窗户,看着于小草和阿才。那两人在一起总是有说有笑的,让旁观者琴也心情欢快。
每次看着他们,他总是忍不住想:
主人,那便是同伴吗?
琴好孤独,琴也想要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