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异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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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夕觉得这一生,他活的挺悲惨的。
前段时间,因为无意撞破了公司老总和女同事的好事,他四处当孙子求来的工作丢了。
一周前,和他风雨共渡了三年的女友终于受不了贫穷日子,跟着一个富二代跑了,彻底消失在了他的世界。
昨天,失去对人生希望的迟夕四处买醉,喝到大半夜时,不小心失足掉落在了一条积满水的深沟里。
作为一个吊丝中的吊丝,迟夕原本以为他这悲哀的一生会随着死亡烟消云散,却不曾想,待迟夕再度睁开眼睛时,周围的一切都变了。
地球不叫地球,叫做水球,十四亿人共和国变成了六十亿人的华国,微博变成网博,百度变成千度,QQ变成TC,历史变了,明星变了,电影歌曲变了,一切都变了,就连他这么个年近三十的大叔也变成了一个不足二十的纯情少年。
“这特么算是穿越还是重生……”摸着发胀的脑袋,迟夕望着陌生的出租屋,有些无奈的喃喃道。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是一个与地球相差无几的平行世界,唯一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无论是整体人口还是综合国力都远胜于前世的地球,犹其是他现在重生的华国,其疆域更是浩瀚无际,东到夏威夷,西到里海,北到北冰洋,南到印度洋,国土足足拥有两千万平方公里,雄距欧亚大陆,号称世界第一帝国。
“应该算是重生吧,不然对方的名字为什么和我一样!”迟夕拍了拍脑袋,自答道。
他目前所占据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名字也叫迟夕,不过对方却是华国九龙市的一个准大学生,不久前刚从高考的战场上退下来,顺利的考取了华国水木大学文学系。
原本考取名牌大学对于任何人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对原主却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
因为就在他全心全意冲击高考的期间,最喜欢的女朋友却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好上了,这对原主无疑于一个晴天霹雳。
???????真心喜欢女朋友的背叛本就让原主接受不了,更关健的是,导致这一切的始作俑居然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于是,在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之下,受不了刺激的原主夜夜借酒消愁,最后酒精中毒,在租住的出租屋一命呜呼,恰好让穿越而来的迟夕给占据了身体。
“兄弟,看来我们俩都是天涯沦落人啊。”通过记忆得知这具身体的主人也是因为女人而死,迟夕不禁感概了一句。
只是原主死了是真的死了,而他却幸运的借对方的身体穿越重生……
“不过穿越了也好,至少多了十年的寿命,而且也不需要再过那种备受欺压的生活。”良久过后,迟夕又长叹了一口气。
前世,他只是一个混迹底层的小职员,无房无车,混得不好,每天都忍受着上司的压榨和同事们的排挤,本就活得苦累不堪,谁曾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又因为撞破了上司的好事,不仅被悲剧的开除,女友也在这时离开他,让他失去了为之奋斗的人生意义。
但至少现在不同了,所有的苦痛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虽然换了一个新身份,但他至少离开了那个令人心寒的旧世界,来到了新世界,所有的种种都可以重新开始
“好,从今天开始,我就是迟夕,华国水木大学的高材生。”
因为前世活得不尽如意,让迟夕的性格也变得坦然起来,所以无论是共和国,还是华国,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迟夕站起身来,随便收拾了一下杂乱的房间,然后走到窗前,一把拉开封闭的窗帘,久违的阳光照进房间,顿时让原本昏暗潮湿的房间多了一股暖意。
因为原主这些日子的自暴自弃,使得整个房间已经脏乱的与猪圈无异,就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臭的气味,这样的环境换做任何人都忍受不了,又何况初来乍到的迟夕。
感受着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暖洋洋,迟夕舒服的对着外面伸了个懒腰,然后开始思考着以后的事。
毕竟再怎么穿越,生活也是要继续,毕竟除了比普通人多了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吃饭,喝饭,睡觉还是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别的
想到这里,迟夕开始梳理起原主剩下的记忆……
通过记忆,迟夕得知出了一个不怎么好的信息,由于原主的肆意挥霍,弄得他现在身上已经没几个钱了,加上银行卡,他现在身上满打满算也才二百块钱,这点钱就算他省吃俭用也撑不到大学开学。
所以迟夕目前首要的当务之急,就是想点办法赚些钱,兼济一下经济,否则接下来连吃饭和房租都会出问题。
打开房间唯一的电脑,迟夕边浏览那些招聘工作的网页,边对比两个世界的不同,思索着该从什么方面赚钱才好。
干老本行!迟夕首先想到了在这里重操旧业,不过这一想法很快就被他摇头否决了,前世他都没有拼出什么成就,在这个和前世相差不多的世界估计也一样,白白浪费精力和时间。
想来想去,迟夕最后还是把目标定在了网络小说上,因为他发现,在这些行业当中,小说方面是赚钱最容易也是最快的,只要你编的故事够好够新颖,在稿费上一般都好商量。
“好吧,既然暂时想不到好的办法,那就写网络小说再应付一下吧。”
再有一个多月,水木大学就要开学了,大学的枯燥,前世已经度过一次的迟夕自然是知根知底,像网络小说这样既能赚钱又局限广的职业无疑是最合适他的。
迟夕在网上查了一会儿,然后点开一个名叫苍穹中文网的网站,这是华国目前最大的小说网站,里面云集了一大帮实力派的小说家,在影响力上远远胜于其它的小说网站。
随手点开了网站上排行前十的作品,迟夕开始看了起来!
很快,迟夕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脸色也变得有些错愕。
“这特么也叫小说,我读书少,你可别逗我。”
“我去,就这种小学生文笔居然也有几千万人追看,还能被网站A签,是我傻了还是这个世界傻了。”
“玄幻文里主角一开始就成为强者,作者大人,你难道不知道升级才是玄幻文里最大的看头。”
“还有这位,你到底是写科幻还是仙侠还是玄幻,一会儿能源大炮,末世战舰,一会儿又什么修士大战,异世重生,我都快被你搞蒙逼了。”
……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迟夕万万没有想到,华国的军事和经济号称世界第一,可娱乐文化却如此的落后低迷,尤其是网络文学这版块,简直就是停留在启蒙阶段。
这上面连载的小说,武侠是千篇一律的主角灭门和复仇,玄幻只加了宝物设定和飞天遁地,而科幻只多了个外星人和什么星球大战,完全没有蓝色星球的那些小说的爽点和引人注目的阅读感。
可偏偏就是这些放在迟夕原世界连看都不看的扑街小说,却在这个世界倍受广大读者的青眯,每一本都高高悬挂在各大网站的主打榜上,吸引着无数小说爱好者的点击。
“这样的三流小说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大红大紫,称王称霸,我要是把莫欺少年穷的《斗破苍穹》和科幻潮流者的《吞噬星空》以及凡人修仙流的《凡人修仙传》全部都搬到这里,那这个世界的网络文学岂不是要彻底翻了天。”琢磨到这里,迟夕的心中慢慢有了决定。
“如果真的要抄袭的话,这些经典倒是可以借鉴到这个世界来,但不是现在,毕竟我如今只是一个刚初出茅庐的新人,在网文上没有丝毫的影响力,如果现在把这些经典写出来,或许还达不到前世的成绩,那样的话无疑是糟蹋了经典。”
想来思去,迟夕最终决定还是先退而求次,选择一本二流小说把自己的名气逐渐提上去后,等到时机成熟,再放出前世的经典,到时候一定能引起足够的关注和轰动。
发表小说很容易,只要在网站上注册个作者账号就可以了。
很快迟夕就在苍穹中文网注册好了一个账号,然后进入到作者后台,开始敲击着健盘写下了书名:《天武神话》。
作者:勺光
简介:卷入三十三的一场意外,让一位武道巅峰的强者遭受到数位对手的围攻,最终不幸陨落,当他再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回到了十四岁前……
“恭喜作者,建立好新作品,苍穹中文网在这里提前恭祝作者作品大火。”
随着作者短信箱发来的消息,《天武神话》已经创作成功。
“时间紧迫,开始码字吧!”迟夕敲击着健盘在章节编辑上码字。
《天武神话》在迟夕的前世,算不上一本特别好的玄幻小说,但在网文界的历史上,《天武神话》却是一本不得不提的小说,只因为《天武神话》开创了玄幻小说的强者过去流。
自此以后,强者重生过去的这种元素在玄幻小说里逐渐成为了一个主流,被各种玄幻写手广为运用,一时出现了大批的跟风之作。
虽然这种题材在前世早就被写烂了,成为了烂大街的作品,但在这个文化落后的世界里,却是一本首开新河的创新小说。
一个上午,迟夕都窝在电脑前码字,原本他还害怕自己会记不住这里面的情节而遗漏掉什么。
但码着码着他惊喜的发现,每当自己写到哪里,脑海就会浮现出一段文字,仿佛他就像是对着书上面抄一般。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重生者福利!
想不到任何原因的迟夕,只好将这种能力归结到重生的关系,毕竟前世的那些回到过去当文豪的小说里,主角不都有一个特殊的技能。
“这具身体的手速不行啊,每小时才三千多字,整整一上午也才码好两万多字,慢,真是太慢了。”将《天武神话》的前七章码出来后,迟夕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指,有些不满足的说道。
前世他干文职工作时,手速正常时可是达到一小时一万二的高速,像这种每小时三千的手速对于他来说与蜗牛无异。
“看来必须要把这具身体的十指给练的灵活一些,不然手速跟不上思想,对写作上可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啊,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填满我空虚的胃吧。”
把码好的前七章上传到苍穹中文网的作者后台后,迟夕站起身,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决定去外面去吃饭。
迟夕觉得这一生,他活的挺悲惨的。
前段时间,因为无意撞破了公司老总和女同事的好事,他四处当孙子求来的工作丢了。
一周前,和他风雨共渡了三年的女友终于受不了贫穷日子,跟着一个富二代跑了,彻底消失在了他的世界。
昨天,失去对人生希望的迟夕四处买醉,喝到大半夜时,不小心失足掉落在了一条积满水的深沟里。
作为一个吊丝中的吊丝,迟夕原本以为他这悲哀的一生会随着死亡烟消云散,却不曾想,待迟夕再度睁开眼睛时,周围的一切都变了。
地球不叫地球,叫做水球,十四亿人共和国变成了六十亿人的华国,微博变成网博,百度变成千度,QQ变成TC,历史变了,明星变了,电影歌曲变了,一切都变了,就连他这么个年近三十的大叔也变成了一个不足二十的纯情少年。
“这特么算是穿越还是重生……”摸着发胀的脑袋,迟夕望着陌生的出租屋,有些无奈的喃喃道。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是一个与地球相差无几的平行世界,唯一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无论是整体人口还是综合国力都远胜于前世的地球,犹其是他现在重生的华国,其疆域更是浩瀚无际,东到夏威夷,西到里海,北到北冰洋,南到印度洋,国土足足拥有两千万平方公里,雄距欧亚大陆,号称世界第一帝国。
“应该算是重生吧,不然对方的名字为什么和我一样!”迟夕拍了拍脑袋,自答道。
他目前所占据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名字也叫迟夕,不过对方却是华国九龙市的一个准大学生,不久前刚从高考的战场上退下来,顺利的考取了华国水木大学文学系。
原本考取名牌大学对于任何人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对原主却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
因为就在他全心全意冲击高考的期间,最喜欢的女朋友却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好上了,这对原主无疑于一个晴天霹雳。
???????真心喜欢女朋友的背叛本就让原主接受不了,更关健的是,导致这一切的始作俑居然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于是,在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之下,受不了刺激的原主夜夜借酒消愁,最后酒精中毒,在租住的出租屋一命呜呼,恰好让穿越而来的迟夕给占据了身体。
“兄弟,看来我们俩都是天涯沦落人啊。”通过记忆得知这具身体的主人也是因为女人而死,迟夕不禁感概了一句。
只是原主死了是真的死了,而他却幸运的借对方的身体穿越重生……
“不过穿越了也好,至少多了十年的寿命,而且也不需要再过那种备受欺压的生活。”良久过后,迟夕又长叹了一口气。
前世,他只是一个混迹底层的小职员,无房无车,混得不好,每天都忍受着上司的压榨和同事们的排挤,本就活得苦累不堪,谁曾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又因为撞破了上司的好事,不仅被悲剧的开除,女友也在这时离开他,让他失去了为之奋斗的人生意义。
但至少现在不同了,所有的苦痛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虽然换了一个新身份,但他至少离开了那个令人心寒的旧世界,来到了新世界,所有的种种都可以重新开始
“好,从今天开始,我就是迟夕,华国水木大学的高材生。”
因为前世活得不尽如意,让迟夕的性格也变得坦然起来,所以无论是共和国,还是华国,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迟夕站起身来,随便收拾了一下杂乱的房间,然后走到窗前,一把拉开封闭的窗帘,久违的阳光照进房间,顿时让原本昏暗潮湿的房间多了一股暖意。
因为原主这些日子的自暴自弃,使得整个房间已经脏乱的与猪圈无异,就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臭的气味,这样的环境换做任何人都忍受不了,又何况初来乍到的迟夕。
感受着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暖洋洋,迟夕舒服的对着外面伸了个懒腰,然后开始思考着以后的事。
毕竟再怎么穿越,生活也是要继续,毕竟除了比普通人多了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吃饭,喝饭,睡觉还是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别的
想到这里,迟夕开始梳理起原主剩下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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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迟夕目前首要的当务之急,就是想点办法赚些钱,兼济一下经济,否则接下来连吃饭和房租都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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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老本行!迟夕首先想到了在这里重操旧业,不过这一想法很快就被他摇头否决了,前世他都没有拼出什么成就,在这个和前世相差不多的世界估计也一样,白白浪费精力和时间。
想来想去,迟夕最后还是把目标定在了网络小说上,因为他发现,在这些行业当中,小说方面是赚钱最容易也是最快的,只要你编的故事够好够新颖,在稿费上一般都好商量。
“好吧,既然暂时想不到好的办法,那就写网络小说再应付一下吧。”
再有一个多月,水木大学就要开学了,大学的枯燥,前世已经度过一次的迟夕自然是知根知底,像网络小说这样既能赚钱又局限广的职业无疑是最合适他的。
迟夕在网上查了一会儿,然后点开一个名叫苍穹中文网的网站,这是华国目前最大的小说网站,里面云集了一大帮实力派的小说家,在影响力上远远胜于其它的小说网站。
随手点开了网站上排行前十的作品,迟夕开始看了起来!
很快,迟夕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脸色也变得有些错愕。
“这特么也叫小说,我读书少,你可别逗我。”
“我去,就这种小学生文笔居然也有几千万人追看,还能被网站A签,是我傻了还是这个世界傻了。”
“玄幻文里主角一开始就成为强者,作者大人,你难道不知道升级才是玄幻文里最大的看头。”
“还有这位,你到底是写科幻还是仙侠还是玄幻,一会儿能源大炮,末世战舰,一会儿又什么修士大战,异世重生,我都快被你搞蒙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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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就是这些放在迟夕原世界连看都不看的扑街小说,却在这个世界倍受广大读者的青眯,每一本都高高悬挂在各大网站的主打榜上,吸引着无数小说爱好者的点击。
“这样的三流小说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大红大紫,称王称霸,我要是把莫欺少年穷的《斗破苍穹》和科幻潮流者的《吞噬星空》以及凡人修仙流的《凡人修仙传》全部都搬到这里,那这个世界的网络文学岂不是要彻底翻了天。”琢磨到这里,迟夕的心中慢慢有了决定。
“如果真的要抄袭的话,这些经典倒是可以借鉴到这个世界来,但不是现在,毕竟我如今只是一个刚初出茅庐的新人,在网文上没有丝毫的影响力,如果现在把这些经典写出来,或许还达不到前世的成绩,那样的话无疑是糟蹋了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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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迟夕就在苍穹中文网注册好了一个账号,然后进入到作者后台,开始敲击着健盘写下了书名:《天武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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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作者,建立好新作品,苍穹中文网在这里提前恭祝作者作品大火。”
随着作者短信箱发来的消息,《天武神话》已经创作成功。
“时间紧迫,开始码字吧!”迟夕敲击着健盘在章节编辑上码字。
《天武神话》在迟夕的前世,算不上一本特别好的玄幻小说,但在网文界的历史上,《天武神话》却是一本不得不提的小说,只因为《天武神话》开创了玄幻小说的强者过去流。
自此以后,强者重生过去的这种元素在玄幻小说里逐渐成为了一个主流,被各种玄幻写手广为运用,一时出现了大批的跟风之作。
虽然这种题材在前世早就被写烂了,成为了烂大街的作品,但在这个文化落后的世界里,却是一本首开新河的创新小说。
一个上午,迟夕都窝在电脑前码字,原本他还害怕自己会记不住这里面的情节而遗漏掉什么。
但码着码着他惊喜的发现,每当自己写到哪里,脑海就会浮现出一段文字,仿佛他就像是对着书上面抄一般。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重生者福利!
想不到任何原因的迟夕,只好将这种能力归结到重生的关系,毕竟前世的那些回到过去当文豪的小说里,主角不都有一个特殊的技能。
“这具身体的手速不行啊,每小时才三千多字,整整一上午也才码好两万多字,慢,真是太慢了。”将《天武神话》的前七章码出来后,迟夕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指,有些不满足的说道。
前世他干文职工作时,手速正常时可是达到一小时一万二的高速,像这种每小时三千的手速对于他来说与蜗牛无异。
“看来必须要把这具身体的十指给练的灵活一些,不然手速跟不上思想,对写作上可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啊,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填满我空虚的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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