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早恋的兔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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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兔肉大宴让剑鸣解馋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尽的称赞,稚幼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人的童年就是这般,大人们的称赞永远是孩子们创造奇迹的动力,为了得到更多夸赞,他们总会敬业的去努力,这无疑是开发智慧的最佳模式。
因此,当第二天吃完早饭,剑鸣与林成犹如最敬业的职工,快速的跑进山区狩猎,拼命的追逐每一只遇到的野兔。
也许兔一哥笨死的事件,让野兔家族长了智慧,它们再不肯钻裆逃逸了,此举害得剑鸣与林成跑断了腿,一上午除了拔了些许兔子毛,一只战利品都没有猎到。
好在两人足够敬业,吃过午饭后,他们再次来到狩猎场‘上班’,锲而不舍的继续追逐与围捕。
“呼……,哥,光这么追可不行,咱们跑不过兔子的。”
“呃,那咋办啊,有好几次我都快抓住它们了。”
“嗯?咱们先捡点小石头,碰到野兔子就砸,只要砸伤它们,抓起来就不会这么难了。”
正如当年人类的祖先一样,在被其它族揍的鼻青脸肿的时候,胡抓乱抓就抓到了石头,一通狠砸便砸出了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剑鸣在万般失利之中,也想到人类最忠实的革命伙伴——石头,这无疑重申了几千年来最可靠的革命友谊。
在山区中不缺的就是石头,不一会儿功夫,两人不仅在草木最葱郁的地方堆起石头堆,还把自己的口袋装得满满的,只等待傻兔子的到来。
逗弄了两个小屁孩近一天的野兔子们,变得有了些许骄狂,其中一只和兔一哥一样,轻蔑的靠近剑鸣与林成,灰色的眼珠子里全是嘲笑:“小屁孩们,快回家吃奶吧,就凭你们还想抓到兔二哥,也不怕跑折了腿?”
“小……”
“嘘!哥,先准备好,一会儿听我口号,咱们一起一把一把的扔,省得砸不到!”
“嗯,准备好了。”
“好,扔!”
嗖嗖嗖……
“吱吱吱……”
贪吃中的兔二哥,听到嗖嗖的声响,正自竖起耳朵分辨声音的制造者,却不想石雨竟忽然笼罩。尽管它使出了吃奶的劲闪躲,依然被砸伤了腿,只有在悔恨中踉跄的逃跑。
“唉,真后悔没好好学习,我兔二哥竟然忘了石头的破空声!该死啊,真该死啊,想当年多少前辈死在石头之下,血写的历史我都能忘,真的该死啊,如果……,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哥,快追,狠狠的砸,别让它跑了!”
“好嘞,我口袋里的石头可多了,它跑不了!”
剑鸣与林成边追边丢石头,尽管准头有限,却还是有几颗顽强的石头,不负使命的撕咬兔二哥。
嗖嗖声中,兔二哥的伤势越来越重,逃跑的步伐越来越乱,眼眶中的泪水越来越多,内心中的悔恨越来越深——
“唉,倘若当初我好好学习,怎会如此凄惨!倘若当初我不早恋,怎会如此悲催!晚了,一切都晚了,真像老祖宗说得一样,书到危时方恨少!”
悔恨的兔二哥越来越虚弱,神智越来越不清晰,仓促奔命之时,它惯性的去了情人家。
追逐中的剑鸣与林成越来越亢奋,手中的石头也越来越有准头,离兔二哥的距离越来越近——
“哼,我让你逃,我跺死你!”
林成率先追上兔二哥,将近一天的追逐,让他疲惫的心中迸发了腾腾怒火,及至追上,一脚便踩死了重伤的兔二哥。
“咯咯……”
这一幕落在了鸡一姐眼中,老情人的死亡,令它撕心裂肺,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这无疑惊动了两个恶魔!
“哥,快砸死它,别让它跑了!”
瞧及鸡一姐,体力不行的剑鸣,只能大声吆喝林成,他气喘吁吁的再次驱动小腿急奔,朝新的猎物攻击。
“哈哈,瞧好吧,我这就砸死它!”
胜利令林成变得开朗,手中的石头依然有力,嗖嗖的急射而出,剽悍的他随之进攻,飞一般的攻向鸡一姐。
老情人的死令鸡一姐痛碎心肠,无限的哀伤迟钝了大脑,再加上山鸡家族的天生胆怯,面对飞石及林成,它不由呆了。
当石头击中身体,反应过来的鸡一姐连忙把头颅藏入草丛,选择了山鸡家族最常规的逃避方式。
“哼,我让你跑,我跺死你!”
“哥,别踩,这个抓活的。”
“呃,这是为啥啊?”
“呼……,我要把它送回家给爸妈吃!”
剑鸣终于跑了过来,不顾气喘吁吁,忙从恶魔林成脚下救出了鸡一姐,他想把活猎物送回家。
就这样,兔二哥死了,鸡一姐被生擒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终于尝到了早恋的恶果——
想当年,兔二哥与鸡一姐相逢,彼此一见钟情,它们不听长辈们的劝诫,竟为了贪食爱情的甘甜,而荒废了各自的学业。
念而今,兔二哥因本领不及,惨死在兔族常识的暗器中。而鸡一姐呢,因贪欲而疏于练习飞翔,竟然被两个小屁孩活捉,即将成为人类口中的美食。
“唉,世间最悲莫过于早恋,贪一时欢娱而遗千古恨,若有来生,我鸡一姐坚决不早恋。”
鸡一姐虽然悟了,但一切都晚了,残忍的剑鸣与林成决不会放过它。
“哈哈,今天运气不错呢,追一只笨兔子,还能碰到一只傻鸡,真是太好了!”
“哥,不是兔子笨,而是咱们聪明,也不是鸡傻,而是咱们胆子大。唉,先回去吧,要是能早一点想到用石头砸,没准可以多抓几只野兔呢。”
“哈哈,明天多抓也一样啊,今天真的有点累了。”
“嗯,我也累了,咱们先回去吧!”
剑鸣与林成抬着兔子架着鸡,雄纠纠,气昂昂的下山。此刻正是大人们收工的时候,过往的路人见状好奇的询问,其中就有昨天的大婶。
“呦呵,小家伙们,今天的收获不小啊,竟然多抓了一只野鸡。”
“哈哈,是啊,婶子。”
“呵呵,这只野兔子也是你用腚蹲死的?”
“不是,这个是我哥哥用脚跺死的!”
大婶:“……”
剑鸣轻描淡写的话,令路人们有了无限的馋涎,这两小屁孩用腚、用脚都能猎到兔子,自己的孩子更壮实、更聪明、更灵活,若也让他们上山去抓,岂不是天天都有兔肉吃了?
一餐兔肉大宴让剑鸣解馋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尽的称赞,稚幼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人的童年就是这般,大人们的称赞永远是孩子们创造奇迹的动力,为了得到更多夸赞,他们总会敬业的去努力,这无疑是开发智慧的最佳模式。
因此,当第二天吃完早饭,剑鸣与林成犹如最敬业的职工,快速的跑进山区狩猎,拼命的追逐每一只遇到的野兔。
也许兔一哥笨死的事件,让野兔家族长了智慧,它们再不肯钻裆逃逸了,此举害得剑鸣与林成跑断了腿,一上午除了拔了些许兔子毛,一只战利品都没有猎到。
好在两人足够敬业,吃过午饭后,他们再次来到狩猎场‘上班’,锲而不舍的继续追逐与围捕。
“呼……,哥,光这么追可不行,咱们跑不过兔子的。”
“呃,那咋办啊,有好几次我都快抓住它们了。”
“嗯?咱们先捡点小石头,碰到野兔子就砸,只要砸伤它们,抓起来就不会这么难了。”
正如当年人类的祖先一样,在被其它族揍的鼻青脸肿的时候,胡抓乱抓就抓到了石头,一通狠砸便砸出了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剑鸣在万般失利之中,也想到人类最忠实的革命伙伴——石头,这无疑重申了几千年来最可靠的革命友谊。
在山区中不缺的就是石头,不一会儿功夫,两人不仅在草木最葱郁的地方堆起石头堆,还把自己的口袋装得满满的,只等待傻兔子的到来。
逗弄了两个小屁孩近一天的野兔子们,变得有了些许骄狂,其中一只和兔一哥一样,轻蔑的靠近剑鸣与林成,灰色的眼珠子里全是嘲笑:“小屁孩们,快回家吃奶吧,就凭你们还想抓到兔二哥,也不怕跑折了腿?”
“小……”
“嘘!哥,先准备好,一会儿听我口号,咱们一起一把一把的扔,省得砸不到!”
“嗯,准备好了。”
“好,扔!”
嗖嗖嗖……
“吱吱吱……”
贪吃中的兔二哥,听到嗖嗖的声响,正自竖起耳朵分辨声音的制造者,却不想石雨竟忽然笼罩。尽管它使出了吃奶的劲闪躲,依然被砸伤了腿,只有在悔恨中踉跄的逃跑。
“唉,真后悔没好好学习,我兔二哥竟然忘了石头的破空声!该死啊,真该死啊,想当年多少前辈死在石头之下,血写的历史我都能忘,真的该死啊,如果……,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哥,快追,狠狠的砸,别让它跑了!”
“好嘞,我口袋里的石头可多了,它跑不了!”
剑鸣与林成边追边丢石头,尽管准头有限,却还是有几颗顽强的石头,不负使命的撕咬兔二哥。
嗖嗖声中,兔二哥的伤势越来越重,逃跑的步伐越来越乱,眼眶中的泪水越来越多,内心中的悔恨越来越深——
“唉,倘若当初我好好学习,怎会如此凄惨!倘若当初我不早恋,怎会如此悲催!晚了,一切都晚了,真像老祖宗说得一样,书到危时方恨少!”
悔恨的兔二哥越来越虚弱,神智越来越不清晰,仓促奔命之时,它惯性的去了情人家。
追逐中的剑鸣与林成越来越亢奋,手中的石头也越来越有准头,离兔二哥的距离越来越近——
“哼,我让你逃,我跺死你!”
林成率先追上兔二哥,将近一天的追逐,让他疲惫的心中迸发了腾腾怒火,及至追上,一脚便踩死了重伤的兔二哥。
“咯咯……”
这一幕落在了鸡一姐眼中,老情人的死亡,令它撕心裂肺,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这无疑惊动了两个恶魔!
“哥,快砸死它,别让它跑了!”
瞧及鸡一姐,体力不行的剑鸣,只能大声吆喝林成,他气喘吁吁的再次驱动小腿急奔,朝新的猎物攻击。
“哈哈,瞧好吧,我这就砸死它!”
胜利令林成变得开朗,手中的石头依然有力,嗖嗖的急射而出,剽悍的他随之进攻,飞一般的攻向鸡一姐。
老情人的死令鸡一姐痛碎心肠,无限的哀伤迟钝了大脑,再加上山鸡家族的天生胆怯,面对飞石及林成,它不由呆了。
当石头击中身体,反应过来的鸡一姐连忙把头颅藏入草丛,选择了山鸡家族最常规的逃避方式。
“哼,我让你跑,我跺死你!”
“哥,别踩,这个抓活的。”
“呃,这是为啥啊?”
“呼……,我要把它送回家给爸妈吃!”
剑鸣终于跑了过来,不顾气喘吁吁,忙从恶魔林成脚下救出了鸡一姐,他想把活猎物送回家。
就这样,兔二哥死了,鸡一姐被生擒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终于尝到了早恋的恶果——
想当年,兔二哥与鸡一姐相逢,彼此一见钟情,它们不听长辈们的劝诫,竟为了贪食爱情的甘甜,而荒废了各自的学业。
念而今,兔二哥因本领不及,惨死在兔族常识的暗器中。而鸡一姐呢,因贪欲而疏于练习飞翔,竟然被两个小屁孩活捉,即将成为人类口中的美食。
“唉,世间最悲莫过于早恋,贪一时欢娱而遗千古恨,若有来生,我鸡一姐坚决不早恋。”
鸡一姐虽然悟了,但一切都晚了,残忍的剑鸣与林成决不会放过它。
“哈哈,今天运气不错呢,追一只笨兔子,还能碰到一只傻鸡,真是太好了!”
“哥,不是兔子笨,而是咱们聪明,也不是鸡傻,而是咱们胆子大。唉,先回去吧,要是能早一点想到用石头砸,没准可以多抓几只野兔呢。”
“哈哈,明天多抓也一样啊,今天真的有点累了。”
“嗯,我也累了,咱们先回去吧!”
剑鸣与林成抬着兔子架着鸡,雄纠纠,气昂昂的下山。此刻正是大人们收工的时候,过往的路人见状好奇的询问,其中就有昨天的大婶。
“呦呵,小家伙们,今天的收获不小啊,竟然多抓了一只野鸡。”
“哈哈,是啊,婶子。”
“呵呵,这只野兔子也是你用腚蹲死的?”
“不是,这个是我哥哥用脚跺死的!”
大婶:“……”
剑鸣轻描淡写的话,令路人们有了无限的馋涎,这两小屁孩用腚、用脚都能猎到兔子,自己的孩子更壮实、更聪明、更灵活,若也让他们上山去抓,岂不是天天都有兔肉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