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没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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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狗狗极通灵性,那位姑娘也说如果公子没有办法照顾小家伙,就把它留在这里,她会派人前来接它。”

    王行之满脸黑线,还好狗狗没有因此舍他而去,也不枉自己救它一回。

    夜深人静之时,王行之躺在床上眼睛微闭,脑子却异常清醒,思索今天的暗算究竟是出自谁的手。

    几个身着夜行衣的黑衣人一跃而下,从窗户飞身而入。

    “主上,末将救驾来迟,请主上责罚。”

    “行了,都起来吧。”

    如果不是他大意遭了暗算,就那几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末将寻到主上的时候,主上身边已经有人,所以……”

    王行之摆摆手,他自然明白,如今已经到了京城,人多口杂,自然是要隐匿行踪的,手下的人确实不方便出来。

    不过秦风他们一直暗中盯着沈锦月他们,如果沈锦月胆敢对王行之下黑手,铁骑兵也顾不得太多一定会飞身而下就回主上。

    “救我的是谁?”

    “是毅远侯府少夫人,也是‘万古一方’的嫡女沈锦月。”

    王行之听到“毅远侯府”四个字的时候不由得瞳孔暗了几分,沈锦月?少夫人?她是否是提前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呢?亦或者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秦风思索了一下,救下主上的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自称是您的表妹,曾经的松城县令之女苏玉婉,不过三年前苏怀远贪脏赈灾的十万两白银获罪,如今是贱籍之身。”

    话语间秦风对苏玉婉还有几分不屑,一个贱籍之女凭什么敢自称是皇子的表亲?

    “查一下苏玉婉都知道些什么。”

    ——

    “小姐竟然喜欢那只狗,而且大师都说它与你有缘,为何不带走?”李嬷嬷还惦记着沈锦月所说的那句话。

    “是啊,那个小家伙也是忘恩负义!您救了它,它竟不愿跟您走,守着那乞丐,早晚被人填进肚子里!”

    白桃一脸愤懑,想着刚刚无论她如何威逼利诱,那狗子始终无动于衷,心里就气闷的不行。

    沈锦月无奈地敲了敲白桃的脑袋,遮住眼神中的不舍,勉强笑道:“那男子是它的主人,它丢下主人跟咱们离开,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其实金柱不想跟她走,她心里比谁都难过,可她知道金柱有多忠诚,即便强行把那小家伙抱回府,它也会偷偷跑回男子身边的。

    毕竟,它不像她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

    这样也好,比起外头,孟家才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未必能护它周全。

    而且金柱那么不舍得离开那男子,说明男子对它很好,只要金柱平安活着,便是她所求,她不该贪心的!

    白桃会生气,是觉着沈锦月真的很喜欢那只小毛球,见小姐比她看得开,便也不再劝了。

    几人回到马车,飞龙已经在此处等候,“小姐,你让我找的人找到了。”

    “带我去。”

    沈锦月跟着飞龙走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里面的阵阵鞭声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小姐,就是这里了!”

    白桃看着周遭的环境有些惴惴不安,她六岁进了沈府从此一直陪伴小姐,做小姐的丫鬟,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如此脏乱差的环境。

    “小姐,真的要进去吗?”

    沈锦月倒是淡定自若,前世什么没有经历过,流民大逃亡的场景比这可怕多了,“放心,有飞龙和天虎在。”

    飞龙和天虎都是以前沈家保护沈锦月的护院,她相信他们的武艺。

    飞龙皱着眉头朝院子看了一眼,“奴才已经打问清楚了,那脸上带刀疤的男子叫钱有财,干的是给牙行送人的买卖,我与他说咱们要在北方开牙行,这才与他搭上话。”

    沈锦月点点头,飞龙立即跑去敲响了院门。

    院子里的鞭打声很快停了下来,没多久,木门被人从里面推开。

    “呦,兄弟!快请进,快请进!”

    开门的正是脸上带着刀疤的钱有财,沈锦月透过帷幔的轻纱看着男人的脸,前世的记忆也接踵而至。

    那时,她与孟宴修外出,在路边遇见一个可怜的小姑娘被这男人追着抽打,心生不忍,便让人将男人拦了下来。

    谁能想到,这一切都是一场戏,一场针对她的戏!

    钱有财见飞龙带来一个女子前来,不由蹙眉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们的东家!”飞龙说着拿出了一块儿银牌,上面刻着“万古一方”的字样。

    看到这块银牌,钱有财的态度立即恭敬起来。

    “万古一方”的沈家富可敌国,在整个大魏遍布都是商行,可以说茶、粮、碳、药、布、酒、瓷、香料等各大行业都有沈家的产业。

    能拥有这银牌的,都是“万古一方”的重要人物,这小娘子许是沈家的家眷,这他可惹不起!

    “娘子想选什么样人?我这里调教出的绝对可以放心,听话又勤快!”

    他回头给手下打了个眼色,立即有人拉着几个六七岁的男孩走了过来。

    “这几个长得周正,最适合当小厮,还有几个是长工的料,干活很麻利的。”

    沈锦月看了那几个孩子一眼,一个个都瘦弱得不成样子,哪里看得出周正不周正。

    她不是来买这些孩子的,看着钱有财问:“就这几个么?没有其他的吗?”

    “娘子莫不是想要买女娃娃?”

    钱有财搓了搓手,他与城南花街的老鸨是相好,有姑娘都送去了花街,所以手中没有女娃。

    沈锦月点点头,钱有财的手下忙道:“钱哥,还有一个!就是那个不听话的!”

    钱有财拧紧了眉头,那个不听话的是姿色最好的一个,小小年纪已经出落得颇为标致,长大了定是个摇钱树,他怎舍得就这么卖出去。

    他正犹豫时,一个男孩突然扑了过来,一下子跪在了沈锦月面前,“夫人,丫丫很听话的,求您买了她吧,她什么都会,一定可以伺候好您的!”

    这男孩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原本的样貌,但他眼睛极为明亮,看着沈锦月时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眼中的迫切看着让人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