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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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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甘明福瞪着满是血丝的眼,指着她的脑袋,激动得大叫:

    “姐,姐,你是大好了吗?”

    “因祸得福,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一记......”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甘明福已经冲上来给了她一个熊抱。

    十八岁的小伙子,不同于一般的白面书生。

    他身材修长有力,棱角分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除了眼睛,五官和原身有个五分像。

    甘明兰的后背,被快被他的泪珠子给烫伤了。

    扎着手,有些手足无措。

    不是说古人的情绪,都是很内敛的么?

    刚被弟弟熊抱,又被她亲爹揉脑袋。

    甘洪真的络腮胡一抖一抖的,问话也是语无伦次:

    “新伤在哪里?闺,闺女,还,还痛不痛啊?你肚子的孩子怎么样?”

    哄她的语气,就和刚才哄肥仔的一模一样。

    “好了,全好了!你外孙女好着呢,一点反应都没有。”

    得到闺女的反复确认后。

    父子俩在油锅里煎熬的心,才算是降了降温。

    正当父女、姐弟闲话彼此的情况时。

    远远的,就有一群乡绅模样的男人,抬着数块牌坊状的东西迎面而来。

    所有在十里长亭送行的人,都被这个阵仗吸引了目光。

    只见最前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先是对着周围的人拱了拱手。

    直直的走到一个妇人的前面。

    指着他身后的牌坊高声道:

    “佘氏,你既然出生于我佘家,为何夫婿被斩后不随后自尽?凭你之能流放到边城,如何能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

    我们佘氏一族近百年来,一共有朝廷褒奖的十二座贞洁牌坊,不管是佘家妇还是佘家女,就没有一个给佘家抹黑的。

    你是要置佘家百年的清誉不顾了吗?你还是不是我佘家女!”

    此话一出,那妇人的身体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