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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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古先生。但我在新城习惯了,而且我家在这里,旧城离家远,可能不太方便。”
古离轻笑道:“没关系,我唐突了,没注意到这些。”
“不过,我是说真的,即使你没兴趣到我的书馆工作,也可以来书馆瞧瞧。”古离诚恳地对她说道:“不是我自夸,我的书馆环境确实不错,而且,其中还有不少珍本,你会喜欢的。”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了,何况她也爱书,有珍本就更不能错过,于是她难得爽脆的应了下来:“好的,到时候肯定会去叨扰。”
饭菜上桌,古离很体贴地给她盛好汤,叮嘱她小心烫,然后才动筷给自己夹菜,十足的暖男范,不得不说,这种类型的男人很容易获得女性的好感。就连宁思以都觉得在跟他相处得很自然很舒服。即使刚开始的时候被他吓着了,下意识的防备、不安,却也没有她与陌生人相处时产生的恐惧、不适。
这对有轻微社交恐惧症的她来说,是十分难得的。
''我很久都吃过这么新鲜的饭菜了。''
古离一手端着饭碗,另一只手夹了一块青椒炒牛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那满足的模样完全不像是在吃牛肉,而是在吃什么山珍海味。
宁思以边扒饭边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对方,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她觉得味道一般般的饭菜也变的好吃起来了。
''果然还是2个人一起吃饭,饭菜更香。''
宁思以一愣,停下了夹菜的手:“古先生平时也是一个人吃饭吗?“
“是的,我是孤儿。”古离神色不变的回答。
“你刚才说了也,难道你跟我一样?”
宁思以下意识的想要点头,后来想想尚在人世的双亲摇了摇头,”不是,但也差不多吧。”
古离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异色,轻声笑道:“我们还是挺有缘的。”
“什么意思?”宁思以不明所以,怎么扯到有缘这个话题上来了?
古离放下碗筷笑着给她分析:“你看,我们一个在新城、一个在旧城,本来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人,但我掉丢失的怀表偏偏被你捡到了,我正打算到派出所挂失让他们协助我,你就带着我的怀表出现了。还有你我的背景也挺像的,平日里都是一个人。”说罢两手一摊,无奈地看着她,那神色仿佛在说:看!这不摆明咱俩有缘分么?
宁思以被他的样子逗笑了,也不争辩。正如他所言,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却因为他昨天遗落下的怀表,造就今天的相遇,也唯有缘分一词能概括了。
她忽然想起了昨天古离形容狼狈的背影,还有蹭了她一胳膊血的事情来,有些踌躇不知道应不应该问。可回想起昨天下午那个奇怪的梦,还是决定问问吧。虽说不想惹麻烦上身,但她总觉得对方不是坏人,昨天的事情可能是自己误会了也说不准,她难得遇到一个不无视她,有耐心跟她聊天的人,她不希望自己误会了人家。
“古先生,你为什么会到我们这儿来?昨天,你好像受伤了,没大碍了么?”
古离一头雾水:“受伤?我没受伤呀。我是为了取回一本书才来的。”
这下轮到宁思以糊涂了,她明明就被古离蹭了一肩膀的血,那件带血迹的T恤都还泡在桶里呢。可古离的表情又不像是说谎,难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看她兀自困惑不解,古离撩起了两个手臂上的衣袖笑道:“你看,我两只手都好好的,哪里像是受过伤?”
宁思以看着对方两只光溜溜、白嫩嫩的手臂,上面别说伤口,连根粗点的汗毛都没有,完全没有受伤的半点痕迹。
古离接着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取回以前借出去的一本书,非常珍贵,原来与客人约定月前归还,结果客人一直拖着,如今他没办法主动还给我了,我只好自己跑一趟,亲自来取。”
“但我不认识路,从昨天开始就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找不到地,问路也没人愿意搭理我。”说到这他难得有些惆怅,手指划过自己的脸颊停在下巴处摩挲了几下,“没想到,现今连帅哥的脸都不好使了,真让人郁闷呐。”
宁思以用餐巾纸捂着抽搐的嘴角,真是太意外了,原来古先生一本正经说笑话还是挺好笑的。
“附近一带,我挺熟的,知道地址的话,我或许能带你过去。”7区地处偏僻,民房集中,小巷小道特别多,纵横复杂,外来人迷路是常有的事。她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热血青年,但对帮助古离却不抗拒。
古离很高兴:“那可真是帮大忙了呢,不着急,先吃完饭再说吧。”
······
解决了午餐,两人一道离开了餐厅,眼下正是一天最热得时刻,往路面上打个鸡蛋都能烤焦。宁思以撑着小阳伞在大街上逛了好几分钟,她瞄了一眼走在旁边的古离问:“古先生,你说的那位借书不还的客人住在哪里?”
“不急。”
古离果真是一点都不着急,热浪滔天的大街愣是被他走出了闲庭信步的悠闲姿态,一会儿停下来看看街边小摊,一会儿又驻足在商店的橱窗前,对橱窗内展示的新款智能手机新奇不已,尤其是当一辆自带LED屏幕的宣传车缓慢驶过跟前的时候,他眼睛都亮了,啧啧称奇。
宁思以无语了,为毛她总觉得古先生画风不对?
“真是抱歉。是我耽误你的时间了吧。“
“没有,我只是奇怪,古先生好像······”好像个土包子进城似的。这也好奇,那也新鲜,旧城再算落后,这些东西也不至于没有啊。当然这句话她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好像土包子进城似的?”古离就像有读心术似的,言笑晏晏地补刀。
宁思以哪敢承认,连忙摇头,换得对方一阵大笑。
“宁小姐是位很有趣的人呢!”什么想法都摆在脸上,偏偏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
“虽然看起来不像,但我其实是个宅男,平日轻易不能出门的,我上一次来新区都是10年前的事了,难免有失礼的地方,宁小姐多多包涵。”
10年前?不正是新区刚刚被政/府规划出来,准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的时期嘛。短短十年,新区从一块烂地蜕变成现在的时尚之都,本省经济重点区,可见当中的改变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也过犹不及。
这么说来他岂不是一直没离开过旧区?甚至没离开过书馆?
宁思以不禁咋舌,这位家里蹲可真是敬岗爱业啊,难怪肤色这么白呢!自己跟他一比,两者高下立见,她看着还不错的白皙肌肤就显得有些发黄了,一点都不通透。宁思以默默地将小阳伞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心里暗暗吐槽:你一个大男人,皮肤比女人都好,还给不给女人活路了?
好吧,此刻,她的关注点明显歪楼歪到外太空去了。
待古离心满意足的收回了新奇的目光,宁思以也正好将开到外太空的脑洞给填好,并调整好自己的脸部肌肉,不得不说在某些奇怪的点上,双方真是默契十足呢!
古离从裤兜里找出一张便条,递给了宁思以道:”那位客人应该不在了,不过书倒还留在这个地方。”
宁思以接过纸条一看:沙里西路3011号XXXX力车厂仓。
呵呵,这不是今早那个闹出人命的废弃厂房吗?
心里顿时升起一种不太美妙的感觉,她尽量保持自己的声线听起来如常:“古先生,你今早看了新闻吗?“
“没看,怎么了?这地方跟今早的新闻有关系吗?“
可不是么,关系可大了去!
“今早在这个仓库出了一宗凶杀案。”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么?”古离奇怪地问。
“······”
宁思以有个毛病,她不怕虫子、不怕蟑螂、不怕老鼠,甚至妖魔鬼怪也不怕,但非常害怕血,倒不是说她有晕血症之类的心理障碍,确切点说是恐惧血腥的场面。她也说不准是为什么,只知道自己从记事开始就对大片大片的凌乱血迹有深深的恐惧,因此她敢孤身一人看恐怖片、灵异片,却不敢看有暴力血腥镜头之类的警匪片、灾难片。
同理,她对凶杀案、车祸现场之类的新闻也很敏感,对发生这类事件的地方更是躲之不及。
然而······
“带路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我在这人生路不熟的,如果不是有宁小姐,能不能把书取回来还是其次,恐怕我就先把自己给弄丢了!”古离扬起了他那招牌式的温暖笑容,诚恳地对她说:”宁小姐,你不但帮我找到了怀表,还愿意为我引路,你真是我命中注定的贵人!太感谢你了!“
呵呵,她还能说什么呢?!自己作的死,哪怕是用爬的也要把它爬完。
“谢谢你,古先生。但我在新城习惯了,而且我家在这里,旧城离家远,可能不太方便。”
古离轻笑道:“没关系,我唐突了,没注意到这些。”
“不过,我是说真的,即使你没兴趣到我的书馆工作,也可以来书馆瞧瞧。”古离诚恳地对她说道:“不是我自夸,我的书馆环境确实不错,而且,其中还有不少珍本,你会喜欢的。”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了,何况她也爱书,有珍本就更不能错过,于是她难得爽脆的应了下来:“好的,到时候肯定会去叨扰。”
饭菜上桌,古离很体贴地给她盛好汤,叮嘱她小心烫,然后才动筷给自己夹菜,十足的暖男范,不得不说,这种类型的男人很容易获得女性的好感。就连宁思以都觉得在跟他相处得很自然很舒服。即使刚开始的时候被他吓着了,下意识的防备、不安,却也没有她与陌生人相处时产生的恐惧、不适。
这对有轻微社交恐惧症的她来说,是十分难得的。
''我很久都吃过这么新鲜的饭菜了。''
古离一手端着饭碗,另一只手夹了一块青椒炒牛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那满足的模样完全不像是在吃牛肉,而是在吃什么山珍海味。
宁思以边扒饭边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对方,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她觉得味道一般般的饭菜也变的好吃起来了。
''果然还是2个人一起吃饭,饭菜更香。''
宁思以一愣,停下了夹菜的手:“古先生平时也是一个人吃饭吗?“
“是的,我是孤儿。”古离神色不变的回答。
“你刚才说了也,难道你跟我一样?”
宁思以下意识的想要点头,后来想想尚在人世的双亲摇了摇头,”不是,但也差不多吧。”
古离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异色,轻声笑道:“我们还是挺有缘的。”
“什么意思?”宁思以不明所以,怎么扯到有缘这个话题上来了?
古离放下碗筷笑着给她分析:“你看,我们一个在新城、一个在旧城,本来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人,但我掉丢失的怀表偏偏被你捡到了,我正打算到派出所挂失让他们协助我,你就带着我的怀表出现了。还有你我的背景也挺像的,平日里都是一个人。”说罢两手一摊,无奈地看着她,那神色仿佛在说:看!这不摆明咱俩有缘分么?
宁思以被他的样子逗笑了,也不争辩。正如他所言,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却因为他昨天遗落下的怀表,造就今天的相遇,也唯有缘分一词能概括了。
她忽然想起了昨天古离形容狼狈的背影,还有蹭了她一胳膊血的事情来,有些踌躇不知道应不应该问。可回想起昨天下午那个奇怪的梦,还是决定问问吧。虽说不想惹麻烦上身,但她总觉得对方不是坏人,昨天的事情可能是自己误会了也说不准,她难得遇到一个不无视她,有耐心跟她聊天的人,她不希望自己误会了人家。
“古先生,你为什么会到我们这儿来?昨天,你好像受伤了,没大碍了么?”
古离一头雾水:“受伤?我没受伤呀。我是为了取回一本书才来的。”
这下轮到宁思以糊涂了,她明明就被古离蹭了一肩膀的血,那件带血迹的T恤都还泡在桶里呢。可古离的表情又不像是说谎,难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看她兀自困惑不解,古离撩起了两个手臂上的衣袖笑道:“你看,我两只手都好好的,哪里像是受过伤?”
宁思以看着对方两只光溜溜、白嫩嫩的手臂,上面别说伤口,连根粗点的汗毛都没有,完全没有受伤的半点痕迹。
古离接着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取回以前借出去的一本书,非常珍贵,原来与客人约定月前归还,结果客人一直拖着,如今他没办法主动还给我了,我只好自己跑一趟,亲自来取。”
“但我不认识路,从昨天开始就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找不到地,问路也没人愿意搭理我。”说到这他难得有些惆怅,手指划过自己的脸颊停在下巴处摩挲了几下,“没想到,现今连帅哥的脸都不好使了,真让人郁闷呐。”
宁思以用餐巾纸捂着抽搐的嘴角,真是太意外了,原来古先生一本正经说笑话还是挺好笑的。
“附近一带,我挺熟的,知道地址的话,我或许能带你过去。”7区地处偏僻,民房集中,小巷小道特别多,纵横复杂,外来人迷路是常有的事。她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热血青年,但对帮助古离却不抗拒。
古离很高兴:“那可真是帮大忙了呢,不着急,先吃完饭再说吧。”
······
解决了午餐,两人一道离开了餐厅,眼下正是一天最热得时刻,往路面上打个鸡蛋都能烤焦。宁思以撑着小阳伞在大街上逛了好几分钟,她瞄了一眼走在旁边的古离问:“古先生,你说的那位借书不还的客人住在哪里?”
“不急。”
古离果真是一点都不着急,热浪滔天的大街愣是被他走出了闲庭信步的悠闲姿态,一会儿停下来看看街边小摊,一会儿又驻足在商店的橱窗前,对橱窗内展示的新款智能手机新奇不已,尤其是当一辆自带LED屏幕的宣传车缓慢驶过跟前的时候,他眼睛都亮了,啧啧称奇。
宁思以无语了,为毛她总觉得古先生画风不对?
“真是抱歉。是我耽误你的时间了吧。“
“没有,我只是奇怪,古先生好像······”好像个土包子进城似的。这也好奇,那也新鲜,旧城再算落后,这些东西也不至于没有啊。当然这句话她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好像土包子进城似的?”古离就像有读心术似的,言笑晏晏地补刀。
宁思以哪敢承认,连忙摇头,换得对方一阵大笑。
“宁小姐是位很有趣的人呢!”什么想法都摆在脸上,偏偏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
“虽然看起来不像,但我其实是个宅男,平日轻易不能出门的,我上一次来新区都是10年前的事了,难免有失礼的地方,宁小姐多多包涵。”
10年前?不正是新区刚刚被政/府规划出来,准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的时期嘛。短短十年,新区从一块烂地蜕变成现在的时尚之都,本省经济重点区,可见当中的改变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也过犹不及。
这么说来他岂不是一直没离开过旧区?甚至没离开过书馆?
宁思以不禁咋舌,这位家里蹲可真是敬岗爱业啊,难怪肤色这么白呢!自己跟他一比,两者高下立见,她看着还不错的白皙肌肤就显得有些发黄了,一点都不通透。宁思以默默地将小阳伞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心里暗暗吐槽:你一个大男人,皮肤比女人都好,还给不给女人活路了?
好吧,此刻,她的关注点明显歪楼歪到外太空去了。
待古离心满意足的收回了新奇的目光,宁思以也正好将开到外太空的脑洞给填好,并调整好自己的脸部肌肉,不得不说在某些奇怪的点上,双方真是默契十足呢!
古离从裤兜里找出一张便条,递给了宁思以道:”那位客人应该不在了,不过书倒还留在这个地方。”
宁思以接过纸条一看:沙里西路3011号XXXX力车厂仓。
呵呵,这不是今早那个闹出人命的废弃厂房吗?
心里顿时升起一种不太美妙的感觉,她尽量保持自己的声线听起来如常:“古先生,你今早看了新闻吗?“
“没看,怎么了?这地方跟今早的新闻有关系吗?“
可不是么,关系可大了去!
“今早在这个仓库出了一宗凶杀案。”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么?”古离奇怪地问。
“······”
宁思以有个毛病,她不怕虫子、不怕蟑螂、不怕老鼠,甚至妖魔鬼怪也不怕,但非常害怕血,倒不是说她有晕血症之类的心理障碍,确切点说是恐惧血腥的场面。她也说不准是为什么,只知道自己从记事开始就对大片大片的凌乱血迹有深深的恐惧,因此她敢孤身一人看恐怖片、灵异片,却不敢看有暴力血腥镜头之类的警匪片、灾难片。
同理,她对凶杀案、车祸现场之类的新闻也很敏感,对发生这类事件的地方更是躲之不及。
然而······
“带路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我在这人生路不熟的,如果不是有宁小姐,能不能把书取回来还是其次,恐怕我就先把自己给弄丢了!”古离扬起了他那招牌式的温暖笑容,诚恳地对她说:”宁小姐,你不但帮我找到了怀表,还愿意为我引路,你真是我命中注定的贵人!太感谢你了!“
呵呵,她还能说什么呢?!自己作的死,哪怕是用爬的也要把它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