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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心疼

作者:东方红不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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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清也在盘算这个问题,今年钱花得太多了,啥时候赚回来啊!

    就为效仿一下范仲淹,动用灾民建酒楼、铺砖路,让他们有个能得到粮食和银钱的机会,小手一挥,钱哗哗流出去了!

    我的天哪!楚清拍着脑门后悔不迭。

    不过也有好处,这路修的跟青瓦台的色彩十分契合,不论远观还是近看,融为一体,从路的一端走来,自然而然就想进青瓦台坐坐。

    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自家的商队进城。

    可是,钱哪!

    楚清掰着手指头算,没灾家的鸡已经卖出去一批了,别的百姓没有她们家的多,也没有她们家养的早,想收来赚钱估计还要等上一个月。

    可是收购鸡鸭,还是需要花钱!真是心绞痛的花法!

    楚清没有商人的头脑,却“传染”到商人的思考模式:花出去的钱没有翻倍回来,就是浪费。

    郑小柔一进屋,就看见楚清把脑门拍得“啪啪”作响,赶紧过来问哪里不舒服。

    楚清一会儿指着脑门:“头痛!”一会儿指着心脏:“心痛!”

    卓耀也跟进来,把楚清的肢体语言翻译过来:“花钱花的!”

    “啊!”郑小柔呼道:“那完了!姐,你再痛痛吧,痛麻了就不觉得痛了。”

    “咋了?”楚清问,一般郑小柔不安慰她的时候,准没好事。

    郑小柔去里屋取出一个盒子交给楚清,打开一看,里面是好几张……房契和地契。

    楚清接过来看:“这是啥?你买的?”

    郑小柔点头:“那时候你说要修路,得先找高知府签字,我想着要修路,那路两边的房子、土地以后会值钱;

    要是等铺完了再找,那可就贵了,找到人家也不一定肯卖,就得趁没人知道的时候下手;

    我就出去找,还真给我找到了!

    今年年景不好,好多铺子干不下去转让,还有一些农民卖地换粮食,我就一路给收了,这好机会难得,不收对不起我的良心。”

    郑小柔说着还把双手圈在一起捧着心口,表示她的良心。

    良心?狼心吧!

    看着一沓子票据,虽然每张都没花多少钱,可加起来也快一万两了!

    楚清也捧心——心都疼的快不跳了。

    “姐,你看这两处地,”郑小柔拿着地契和楚清桌上的地图作比对:“看见没,连着的!做个庄子多好!离咱铺的路这么近!

    你再看这几处房子,是住、还是做仓库都行,也在路边上!

    还有还有……”

    “这么长时间了,你咋现在才告诉我?”楚清问。

    “我忘了呀!天天这么多事,我办完文书就放盒子里,转头就给忘了……”郑小柔说道,还贼兮兮地看着楚清:“不过早告诉你也不好……”

    楚清:“为啥?”

    郑小柔:“早告诉你早心疼钱呗!”

    楚清:“……”

    行吧,小柔说得对,现在真的不心疼了,麻木了。

    楚清掏出一叠银票往桌子上一拍:“花钱爽不?继续花!把你买的这些地方,看适合干些什么,现在就张罗,再留出几间小店面,做烤鸭店!”

    修路的钱,路上赚。

    义斌府在南方各州府中,经济上算是中等偏下的地域。

    东伦国存在的时候,这里是边区,留不住富人,土地也不好,丘陵较多,不利耕种。

    其实这里有一定的地理优势的,比如,这里有通往几个州府的渡口,又是水路运输通往新伦州这个“经济特区”的水陆交汇处。

    只是路不好,地域穷,过客不愿意在这里停留,就像好多小火车站,除了车站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永远都是“经过”,而不停留。

    既然郑小柔给买下不少地皮和铺面,那就给用起来,路不能白修。

    楚清真觉得自己不适合经商,头脑不如人家,心里素质还不行,患得患失,尽管现在不缺钱,但是花出去的钱没听到声响,心不甘。

    索性不理这些事,粮食堆满库房,楚清准备亲自带着粮食回吉州和新伦州看看情况。

    家里小子们是偷偷把粮食从宝清盛货栈运出来给自己演戏的,这件事除了王副千户,外人都不知道,所以要尽快把粮食送回去。

    高知府已然被自己得罪了,王副千户也正在暗地里调查他,现在没人能再把自己绊在义斌府,正好趁机走开。

    只是“蝗神”之事并不算解决,毕竟这是百姓的“信仰”,楚清让卓耀留下来配合王副千户。

    当初让王副千户负责“蝗虫换粮”,也是因为用密侦司的名义做这件事,能镇压一下老百姓的情绪。

    但是老百姓不敢砸密侦司的理事处,会不会砸自己家的产业就不好说了,百家兴要照顾生意,武力值也不够,还是留下卓耀合适。

    尽管卓耀很想小宝,但眼下情况如此,也只好留下,不过让楚清给小宝带了不少他攒下的小玩意儿。

    路都铺都渡口了,很是方便运粮食。

    由水路走,能经过崇鱼府,要看看小宝,再看一下那边的灾情,然后由崇鱼府上岸走陆路去吉州。

    这条线路有些绕远,但是能突击“检查”小宝的生活,嘿嘿。给他个惊……吓!

    *********

    崇鱼府,三顺镖局后院。

    小宝正和水毛毛喝酒,旁边的侯泽闷头大嚼油炸蝗虫。

    小宝面前一堆小酒杯,一杯一口的容量,挨个倒满,取过一杯往水毛毛面前一推:“明明蝗虫那么好吃,我发动大家去抓,凭啥都骂我?蝗神算个什么玩意儿,你不吃它就不来?”

    “瓜娃子!”水毛毛斜他一眼,把小酒杯里的酒一口喝干:“多大个事儿啊你就生气。”

    小破杯子太小,一口下去都不够嘬牙花子的。

    小宝往他碗里夹一只炸蝗虫:“明明是好事,就算不当饭吃,也能给田地里捉虫吧?他们能捉菜虫,也吃菜虫,为什么就不能吃蝗虫?!”

    水毛毛眼睛盯着小宝手边的酒坛子,不甘心地把蝗虫吃了:“你能不能把酒坛子给我?”

    “不能!”小宝果断拒绝:“喝酒可以,喝一口得吃三口菜!”

    说着又给夹一大筷子青菜。

    这人这么大岁数了,吃个饭还得看着,健康饮食不知道吗!

    侯泽偷眼看水毛毛,该!真是一物降一物。

    水毛毛抻着脖子把青菜咽下去,抗议:“你好歹给块肉!青菜咽不下去啊,拉[lá]嗓子!”

    于是又一只蝗虫到了碗里。

    “头发都没了,还吃肉!”小宝说。

    “我再说一遍:这不是脱发,是剃的,剃的!”水毛毛咆哮。

    小宝无所谓地耸肩:“行,剃的!你说,为什么他们不吃蝗虫?为了活命都能‘易子相食’,孩子都吃,怎么就不吃蝗虫?”

    水毛毛点着青菜说:“你看我,有肉就不吃青菜,因为有选择呗。等到既没肉也没菜,只要不饿,还是不吃虫子;

    但是真饿了,你说,蝗虫能飞,人能追得上不?捉半天不够吃两口的,反而把自己搞得更饿,你说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