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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帕纳梅拉与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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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你竟然在华清园?特地来看我的?我怎么不相信呢。”

    孙艳辉说道。

    “在哪?给我发个位置,哥们去找你。”

    孙艳辉没有多说,直接问了吴狄的位置,吴狄把自己的位置给孙艳辉发了过去,坐在了华清园的长椅之上,等待着孙艳辉。

    不得不说,这华清大学真的是太大了,吴狄走了半天,的的确确是有点迷路了,校区太多太大,到处都是俊男靓女,学校档次高不一样,就连学生的质量也都这么高了吗?吴狄心中想到。

    远处正好是操场,风声忽起,黄叶飘落,别有一番雅致的味道,秋千上一个穿着白色卫衣,带着帽子的女孩,手拿着一卷厚厚的书籍,聚精会神的看着。

    虽然很远,但是吴狄能够看到她那清秀的面容,还有那清澈的眼神,白衣胜雪,黄叶落尽,当真是如同一副迷恋秋天的画卷。女孩在秋千上悠悠飘荡,吸引不少过往的男生侧目。

    就连吴狄也忍不住缓缓走去,想要一睹少女真容。

    操场旁边,两个男生挥舞着手中的网球拍,大汗淋漓。

    “看《道德经》的女孩,可不多。”

    吴狄走进秋千女孩身边,低声说道。

    当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也忍不住一惊一叹一笑,这样貌比天人的女孩,的确值得惊讶,而这感叹,则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震惊,感叹造物主的神奇,这个女孩很清秀,很美丽,可以与那个僵尸门的白衣女子相媲美,甚至她眼中的清灵,比起那个女子,都要更加的让人心动。而这笑,则是感慨自己能够与之相逢,纵使只是擦肩而过,也值得淡然一笑。

    吴狄也没想到,女孩手中捧着的不是现代言情剧盛行的纯爱小说,也不是大学里书本不离手的专科学术类书籍,而是一本很少有人问津的《道德经》。在道德经之下,还有着一本《山海经》。

    女孩眼中古井无波,并没有抬头去看吴狄,跟她搭讪的男生有很多,但是不外乎三句话不离本行,都是为了泡妞而泡妞。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姑娘之美是为天下皆知之美,是为美也。”

    吴狄但笑着说道,女孩终于抬起头,看了吴狄一眼。

    “你也读过《道德经》?”

    “读过,但没有看过太多,老子的思想大多是无为而治,适合兴盛之邦,说白了在晚清之前都不太适合,反倒是适应了现在的潮流。”

    “你说的不错,《道德经》更看重的是修身,人乃万物之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后者要看《论语》。”

    女孩看着眼前来来往往不停划过眼前的网球,语气轻缓的说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迭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老子本身就以为刍狗,遂万物皆为刍狗,这样的心态跟意识形态,都决定了他只能是一代大家,而并不能成为像孔子一样的伟人。《道德经》适合修身养性,不二良选。”

    “听你的意思,倒是看《道德经》的人,都是小家子气的人了?”

    女孩看了吴狄一眼。

    “也不能一概而论,存在即为合理,我本人非常喜欢《道德经》,因为它贯穿了人的思想与维度,是一本奇书。天地万物为刍狗,与我何干?我反倒喜欢老子那种独善其身,孑然一身的态度。”

    “你也是个有趣的人。”

    女孩轻轻一笑,发丝微动,三千青丝垂至肩头,帽子上的图案,就跟她的眼神一样,透着一丝灵动。笑起来的她,就像春风沐浴,夏至微雨,秋之澄澈,冬之冰灵。

    “呼——”

    一颗急速转动的网球冲着女孩面前袭来,吴狄单手一握,将那颗网球死死的攥在手中,两个打球的男生,都是吓坏了,脸色有些难看,他们在这里打球,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女孩的注意,但是没想到差点弄巧成拙,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捏了一把汗。

    “谢谢。”

    女孩美眸闪烁,微微一皱,别有一番滋味。

    “举手之劳。”

    女孩刚想说什么,吴狄已经转身,要的就是这样的风骚,让你抓不住哥的寂寥。

    吴狄微微一笑,走向最初的长椅。

    女孩看了吴狄一眼,笑着摇头,在这个大学里,很少有人不认识她,也很少有人不想跟她多聊一句天,但这个男生,似乎是个意外。

    女孩也起身离开,合上了书,拉低了鸭舌帽,踩着金黄的叶子,向着远处走去,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留下两个目瞪口呆的男生,心里没来由的突突起来。

    “你在哪?我怎么没看到你。”

    说话间,孙艳辉已经到了,开着那辆骚气十足的红色保时捷帕纳梅拉,轿跑式的车身线条无比的流畅,比起保时捷的敞篷小跑,更加的吸睛。

    “富二代就是不一样,啧啧啧,我得什么时候能买得起一辆保时捷呢?”

    吴狄一脸鄙夷的说道,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孙艳辉下车之后,一个熊抱将吴狄搂在怀里。

    孙艳辉一米八十多,比吴狄稍微高一点,俊朗帅气,眼中带着一股倨傲的味道,但并不是孤高自傲,而是这种眼神是与生俱来的,吴狄从高中时候就看了好几年。孙艳辉笑起来很阳光,属于那种非常招女孩喜欢的阳光大男孩,而且身材健硕,一看就是为了泡妞常年泡在健身房的那种。

    “五年了,你小子终于舍得来找我了。”

    孙艳辉在吴狄的肩膀之上重重的拍了两下,爽朗的笑道。

    “这不是来了吗?怎么样,华清大学的漂亮妹子多不多?”

    吴狄眉飞色舞的看着孙艳辉。

    “我靠!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猥琐了,难道你不知道我是绝世好男人吗?我可不是那种沾花惹草的人。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梅拉。”

    孙艳辉说着,从车上走下来一个女孩,谨慎的牛仔裤包裹着修长的美腿,身材绝佳,一看就是百里挑一的大美女,波浪式的卷曲头发带着一丝亮紫色,眉开眼笑,一看就是十分容易相处的人,眼中满是对孙艳辉浓浓的爱意,十分满意的挎住了孙艳辉的胳膊,冲着吴狄伸出手。

    “梅拉!”

    “吴狄!”

    “这名字不错,天下无敌,举世无双。”

    梅拉看了孙艳辉一眼,孙艳辉耸耸肩,不置可否。

    “我这哥们属于相当低调的那一类人。”

    “你这车,估计也是为了梅姑娘买的吧?我记得你最喜欢的还是越野车呢。”

    吴狄笑了笑说道。

    “看,不愧是我的好哥们,这都记得。说的没错,帕纳梅拉,这就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孙艳辉一本正经的说道,毫不避讳的在梅拉白皙的脸上亲了一口,惹得梅拉一阵白眼,心道还有人在呢。

    “不错嘛,梅姑娘这么漂亮,你小子可是艳福不浅啊。”

    吴狄在孙艳辉的胸前打了一拳,后者笑的合不拢嘴,五年未见,兄弟情义依旧在。

    “这几年我爸将事业重心转移到了京城,所以天京市我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估计以后想要回去,也难了。”

    孙艳辉掏出一支小熊猫,递给吴狄,吴狄拿着烟,没有抽。

    “没关系,日后回天京市,只要抱上咱的名号,足以让你横着走。”

    吴狄说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梅拉双眼一亮,心道孙艳辉这哥们这么有实力?连这种话都敢说,天京市虽然不像京城这样水深似海,但是却也是相当大的城市,不管是城市发展还是商业贸易,在国内都是首屈一指,不然的话,敢说这话,说明他的实力可是非常雄厚的。

    “不错呀小伙子,混的可以啊,在紫禁城只要你说的出来的地方,我孙艳辉奉陪到底。”

    孙艳辉知道吴狄的家庭一般,所以并没打算让吴狄花钱,他看重的是吴狄的这个朋友,因为当初在高中时期没有人了解他,只有吴狄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朋友心里的伤疤所在。从小就没有母亲的照顾,他的性格其实是很孤僻的,只有对待真正的朋友才能够流露出那样率性真挚的一面。

    “那就天尚人间走起吧?怎么样?”

    吴狄调笑道。

    “那地方不是咱去不起,而是现在大不如从前了,哥们我都很久没去过了。”

    “你们男人,每一个好东西,竟然还想去那种地方,哼哼。”

    梅拉眼神微眯,瞪了孙艳辉一眼。

    “开玩笑的,我哥们可是纯情小处男,你就算是帮着他去,他也不会去。走吧,去三里屯耍耍,那里的酒吧可是整个京城最好的地方。梅拉,叫上苏玫,一块玩一玩。”

    “苏玫?你以为她会来嘛,整一个书呆子,她读的书,我估计一辈子都读不完。华清园四大美女之一,绰号‘小家碧玉’,能拿下她的男人我估计还没出生呢。”

    梅拉嘟囔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