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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取路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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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歆你还行不行,赔了锁钥赔珂亭。”

    这是沈默为他的小调新填的词儿。我当下无处可去,也不用再纠结吴统和我抢夺锁钥了,只能跟着沈默回明山找师父认罚,想想也是心塞塞的。

    回九曲明山有三条路,一个回到靠山城,二是经过中都,三就是从西南向东。这完全是一道单选题,我一路走来,与叶珂亭一道时把中都闹得鸡飞狗跳,与沈默一道时把靠山城折腾的乌烟瘴气。好在还有西南三公府等着我去祸害,不,是去一探究竟。

    我的小宁远还在那里等着我,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戈壁滩离三公府虽距离甚远,但有沈默在身边我还真的是不孤单。本来回山领罚应该走的不疾不徐的路,在我们和路人的互动中,一路被追着跑。

    我们到了沙坡头的时候,沙壁太过陡峭,人坐在马上难以向下,沈默灵机一动把马鞍解了下来,让我坐到上面,顺着沙壁下滑。我伸直双腿,一溜而下,风吹得我一阵清凉,心情大好。但随着马鞍下滑的速度越来越快,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沈默没告诉我怎么停下来啊。眼看离得坡下卖瓜的棚子越来越近,我只好把用退支撑,却一下子被绊飞在瓜棚上,压得蜜瓜汁水淋漓。我正不好意思地爬起来,只听“呦吼!”一声,沈默随后越过我落在我身边另一片瓜堆上。我看着他兴奋的小表情默默地低下了头。瓜棚主人看着沈默背后背着的苍玖,从盛怒变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我和沈默没有办法,只好把砸碎的瓜都包下了。那一天,我们吃瓜吃的好想哭。

    待到万象城,我们本想找个地方投宿,却正好赶上了彩衣族的太阳节。彩衣族是西域某国的商旅与当地百姓结合的后代的称谓,这个民族的年轻人都个高肤白,高鼻梁蓝眼睛,看着非常漂亮。太阳节是为了感恩太阳带给时间温暖,这个节日大家都身着彩衣盛装出席,围着篝火烤肉和跳舞。这个民族非常好客,看到我们到来,带着我们一起载歌载舞。我被他们的快乐感染,学着他们的舞步,开心得又唱又跳,我的周围是几位彩衣族的年轻人,他们的衣饰后摆夸张,正你挤我我挤你斗舞争奇。沈默仿佛是一匹狼掉到了羊圈里,看着围着他跳舞的外族女子笑成了一朵花。

    歌舞渐停,有一位女子留了下来,拉住沈默的手就要带走他,沈默笑着回头看看我,见我即将被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带走,立马跑了过来制止。一位彩衣族年长的阿莫鄂(巫师)告诉我们,这是他们彩衣族的规矩,由于族里的图腾是雄鸡,所以年轻男女在节日的时候要向雄鸡求偶一样跳起舞来,选中中意的对象可以携手共度春宵,若第二日觉得情投意合,便可对着太阳成婚。所以太阳节的第二日是春光节。

    沈默想用他身侧的女子换我,那个彩衣族的男孩却坚决不同意。眼光还是不错的么。阿莫鄂说这样是不被太阳神允许的,沈默着急和彩衣族的男孩斗舞,可怜他只会武不会舞,只能在彩衣族的年轻人的欢呼中,把归岸三十六式耍了一遍,还是被判了输了。

    沈默上马带着我就跑,剩下一脸无语的外族男女。

    话说,沈默和我跑得远了,跳下马来对着我跳了一段不伦不类的舞蹈。我问他作甚呢,他说这就他一个男子,这会儿是他赢了。我让他去去去,他却告诉我这样太阳神是不会原谅的。

    就这样沈默脸上顶了个巴掌印到天亮。

    这样的惊喜或是是惊吓一路还很多。我们到了一处丘陵时,发现这里的男子只负责招猫遛鸟,每日无事生是非。而这里的女子却终日劳作照看家里,她们最大的荣耀就是自己的男人长得精神且穿着得体。沈默来到村子中,村里的姑娘和小媳妇都疯狂了,我们投宿了几日里,每天开门前都要吆喝一声,这样才不会在开门的时候打到门口真诚等待的痴心女子们。

    而村里的女人以黑胖为美,称作胖金妹。而我这样的瘦瘦白白女子就是村里最丑的,村口要饭的都是我这个类型的。沈默和我走在一起,路上的人都会发出惊呼。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歧视。沈默却待得很是舒服,已经不想走了,被我扯着耳朵才趁着月色而去,不知要伤害多少人心。

    离开村子我才觉得审美是个很有意思的事儿,永远别觉得自己难看,说不定在别处你就是村花了。

    这一路也并不是都是好玩的事情。我和沈默在佛爷岭救下了一个被群殴的孕妇,打她的竟然是他夫家的妾室,只因她腹中有孕,似是双生子,妾室嫉恨,带家丁想除了后患。这位夫人本是官宦家的小姐,与相公私定终身后,陪着他从卖货郎到商铺大掌柜的。没想到有了小妾她便失了宠,多年得子后竟惨被殴打。

    我们救下这位夫人后,他的相公不久赶来,竟不是问候夫人,反而安抚小妾。小妾闹个不休,把他推到在马尾上,马蹄径直踩在这位掌柜的命根子上,看得沈默一抽疼。

    夫人这时却求我们带她相公回府相救,我看着实在理解不了,夫人悲悲戚戚地告诉我,她不能离开夫家,否则会受到千夫所指的。

    我把夫人带到一旁告诉她,她若一味退让,即使有了孩子以后也孩子只能跟着她受气。若听我一言,才能保自己和孩子的一世地位。夫人犹犹豫豫,我不由他多想,带她到不远处的尼姑庵住了下来。并告诉她,你临盆前谁说什么你都不要回去。

    我和沈默临走前看见这位夫人的夫君搀着一位老者颤颤巍巍地向尼姑庵来了,老者嘴里不住咒骂,那位掌柜的低着头不停道歉。看得我心中一阵畅快。希望这位夫人被哄几日,能发现自己的价值。一位放低自己,只能让别人轻贱了。

    一路走走停停,风景还未看透,人心还未看遍,我们的银两却用光了。离三公府还有百余里的距离,我和沈默蹲在街角一脸惆怅。沈默问我有什么特长,我表示我会卖傻。我又问沈默,沈默表示他会卖身。

    后来我们选择卖个艺。沈默拉二胡,我唱小曲儿,可能是我们表演的实在不怎么样,表演了半天把旁边要饭的大哥都唱走了。但我们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们引来了收份子前的恶霸。

    他们告诉我,他们生长在这里,对每一寸土地都有感情,我们踩了就要付钱。沈默依然拉着跑掉依然跑调的二胡,问他们没钱另当如何。恶霸把手搭上了我的肩膀,要用我抵债。

    沈默微微一笑,把他们每个人的手敲折,顺便劫了他们的钱财。后来我们坐在面馆吃面的时候,沈默告诉我他找到自己的能力所在,这一路是不会饿到我了。

    我叹了口气,再走走怕是要落草为寇了。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初歆?”

    我抬头,正看到扶着高予宵的宁远。我扑过去想挂在宁远身上,她却拦了拦我,怕我推到高予宵。

    我把手在高予宵眼前晃了晃,发现他还是看不到。但高予宵听到我的声音,和气地和我打招呼。宁远扶着高予宵和我们一桌,询问我们怎么到了这里。

    我略略地把这一路经过和他们说了,逗得宁远和高予宵笑个不停。我特意略过叶珂亭的那段,宁远还傻了吧唧地问我。我只好告诉她叶珂亭留在靠山城了。

    或许是我的神情有异,桌面安静了一会儿。

    高予宵虽然看不见,但还是非常明白事理的,及时转变了话题:“初歆,你和沈公子来到三公府,可就是到了我的地方了。我一定好好招待二位。”

    我有点担忧的看着他的眼睛:“高大哥,你的眼睛不便,怎么还走了这么远?”

    “哦,父亲请了许多名医看眼睛,并不见好。宁儿说药师寨有药可医,我就瞒着父亲和宁儿出来了。哪成想在这里还能遇见你们。”

    宁儿?我嗅到的八卦的味道,意味深长的对着宁远一笑,宁远整个心思都在给高予宵盛面条上,根本没有看到。

    我询问了一下高予宵的症状,知他是毒素太深,所以一直看不到。我也没个好的解决办法,打算陪着他们一道去药师寨。

    入夜。集市里热闹异常。高予宵虽看不到,但听到我想出去走走,也愿意相陪,真是一位教养好,性情温和的公子。宁远虽然照顾高予宵照顾的好,但明显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丫鬟了,完全没有看着叶容川的那种一往情深。但我一个外人都能感觉到高予宵对宁远的细致和呵护。我真替高公子愁得慌。

    沈默看着却在一旁嘲笑我咸吃萝卜淡操心,是宁远还没有开窍,需要点化。气的我对着宁远的头上一顿点,宁远看着我莫名其妙的。

    我们走到鸳鸯桥附近,今儿正好是十五,桥上离得十米开外站着含羞带臊的正是一对对的小情侣。朦胧的月光,暧昧的气氛。适合签手,适合甜蜜,适合更进一步。

    我走到河边,指着色彩斑斓的河灯惊叹:“这么多的莲花灯,好漂亮啊。”宁远也跟着附和。

    高予宵淡淡一笑:“是么,那湖面一定是五彩琉璃的模样,可惜啊可惜,今日我是看不到了。”

    宁远实在的说:“那我说给你听吧,这一盏是绿色的,绿色还是满多的,一盏、两盏......”

    看着宁远的傻样,我心里也觉得很温馨,坐在宁远和高予宵身侧,感受他们只见暖暖的小温情。

    赶了这么些天的路,今日难得安静下来,心里却突然浮起了一个人的影子。那一路,他也曾全心全意地护着我。其实自离开西北,我就时不时的会想到叶珂亭,只是我很不愿意面对而已。以前想起他心里是甜甜的,现在却有些酸苦,我就像个被遗弃的孩子,有点委屈,有点不舍,有点迷茫。

    想到这,我不经意间把下巴靠在膝盖上,书上说,这个姿势代表心里没有安全感。

    这时我的眼前却出现了一个酒瓶子。我随手接过,庆幸,好在我还有朋友。

    沈默半仰在我的旁边,大口地把烧刀子灌进嘴里,眼睛微眯,并不说话。

    看他潇洒的样子,我也大口入肚,何必情伤,是酒不好喝,还是朋友不好玩?

    待回去后,我问宁远:“你这节奏也太快了,这就和高大哥出来了,你的叶大哥呢?”

    “看你说的,高大哥也是为了我去的中都,他受了这么重的伤,我得治好他。他虽然从未怪罪过我,和平常一样,还总是谢谢我的照顾,但我知道,他为他的眼睛付出了不少努力,却不见起色。让他很是心焦。至于叶大哥,他不知从哪知道我救过他多次,现在经常跟着我。初歆,我不想他这样。他若对傅晓卿有意,尽管去为她鞍前马后,与我无分毫关系。但我不屑任何人对我的感情施舍。”

    这才是我们的宁远,不纠结,不纠缠。

    宁远倒是有些好奇:“你怎么和沈默回来了,叶珂亭呢?”

    “高床暖枕,美人相伴。”

    “啥?怎么可能,叶珂亭那么在意你。”

    我好笑:“你个木头,懂什么啊?那你知道你让高予宵多上火了么?”

    “真的。叶珂亭对其他人都疏离和礼貌,却偏偏被你气的跳脚,自从遇见了你,他说话都不是字正腔圆的了。”

    “是啊,我对他有智力压制。小宁远啊,你下趟山,眼神好使多了,那你说说,你还看出来什么了?”

    宁远想了想告诉我:“沈公子对你也不错啊,一直陪在你身边。和你说话眼睛都亮亮的。”

    我哈哈一笑:“孩子,你还是太年轻啊。对于沈默来说,其他女子都是肉,而他是狼,狼见到肉,别说眼睛亮亮的,就是眉飞色舞了你都不要奇怪,这是天性。”

    我不由好笑。眼睛果然是长在前面的,看到别人头头是道,看待自己云里雾里。

    缺乏自知力,是我们共同的缺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