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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抉择

作者:轮回我们回家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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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世界。

    戴明有一个烦恼。这个烦恼让他有些厌世。在没有这个烦恼之前,他是不厌世的。

    风,吹的很长。落叶大多是红色。秋季,显得大街上很萧瑟。虽然人的脚和汽车的轮胎依旧有很多踏压在大街上,但,现在的大街就是给戴明一种萧瑟的味道。

    往日的喧嚣大街,现今很凄凉。长风吹,落叶飞,飞到了戴明的头上。

    独自徘徊。独自等待。人已走,不再见。

    戴明有一个朋友,很多年的朋友。他们做贼,偷东西,潇洒度日。很多年,都是这样过的。过的确实很潇洒。

    前些天,这一切,都改变了。戴明爱上了一个女人。朋友,也爱上了一个女人。朋友,跟那个女人回到了那个女人的老家。戴明爱上的那个女人不知去了哪里。他再也找不到。

    爱情,和友情,他唯一拥有的东西,忽然间全没有了。是谁,雨打这样的境况,大约都会感觉到痛苦。他很痛苦。

    独自一人,怎么在这孤独的世上,活下去?

    此时,他的心情很彷徨。很孤独。很无助。一个人,怎么会体验到这种感觉呢?当下的状况,极其让他感觉不好。

    喧嚣的大街,长风吹落叶,萧瑟的景象入眼。泪,再也止不住的涌出眼眶。他想不到,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感受到这样一番痛苦的情绪。他没有做好准备迎接这痛苦。他想到了死。

    没有办法了。非死不可了。活着,真的是痛苦难耐。

    “不行。如果我死了,我爱的她找不到我怎么办?那她不是会跟我现在一样痛苦?”戴明想。

    “别傻了,人家不喜欢我,才会不让我的眼看到她的脸。若喜欢我,怎么会不给机会让我的眼看到她美丽的脸呢?这么想来,真的非死不可了。世间还有什么比所爱之爱不爱自己更痛苦的事情么?大约是没有了的。”

    长风吹,吹落叶,吹痛苦孤独人的发,和衣。戴明喜欢穿深色的大衣,把衣领束的高高的,整个身体都被大衣裹住他才感觉得到安全感。发,是长发,披肩长发,散开的披肩长发。长发的安全感,甚至比大衣的安全感还重要。

    夏天穿不了大衣,所以戴明不喜欢夏天。以前,一到夏天,戴明就躲在屋里不出门。直到到了能穿大衣的季节,戴明才会投身到广袤的世界中去。

    “卧槽,真的是太糟糕了。我的处境真的是很绝望啊。”戴明说。

    “绝望就去死。不要到我这里哭丧,我还要活着。”柳梦琪说。

    柳梦琪是一个脸长的很普通,但胸很大的女人。她又矮,略肥,脸又黑,和美女之间的差距很大。

    柳梦琪和戴明在初中,是同一个学校,但不同班。戴明在10班,她在9班。他们是在考场认识的。作弊的时候。

    “我以前暗恋过你。”柳梦琪看着戴明绝望的脸说。

    戴明在绝望的时候想到了眼前这个女人。他们曾经在一起散过步。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她的家还没有变,戴明也有些诧异自己能找到她。

    夜黑,明月高挂。老式的爬满爬山虎的七层楼房下有几棵桑树。戴明和柳梦琪就站在桑树下。

    “以前也是,你只有难过的时候才会想到我。”柳梦琪抬起头看了眼自己的家所在的五楼。五楼亮着灯,窗前有一个男人的身影。

    “我不了解你的人生,你也不了解我的人生,我们除了知道彼此的名字外,完全是陌生人,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柳梦琪的眼很冷漠,语气很坚定,不过她的身体在颤抖。

    戴明苦笑,目送她的离开。

    “我确实是一个自私的人啊。谁不是自私的?对,我没有参与了解你的人生,我在我需要你的时候才找你。”戴明自语,抬头望了眼明月。

    “我需要你做什么?我只是想找到一个曾经我认识的人,来排解当下的痛苦么。慰藉能维持几分呢?不能。但我就是需要啊。需要……呃……哈哈哈……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戴明的双手掩在痛苦的面上,他的眼,在造泪。心,在躁动。

    路灯下的喧嚣叫卖声。行人来往。男人女人,小孩。欢笑追逐,牵手开心。

    “买些菜回去做饭吃吧。”戴明忽然不痛苦了,他突然做了这个决定。

    “好!就买些菜回去做饭吃吧。”戴明对自己说。

    口袋里还有三百五十七元。房租还有七天到期。家里有啤酒两瓶。

    戴明不会做饭,以前都是戴明的那个多年好友做饭。他们以前住一起。但戴明就是突然想做饭。

    大约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两颗白菜、两斤芹菜、一颗包菜、一把韭菜。

    回到只有三十来个平米的家中,戴明想把这些菜处理一下的时候,发现停了水。菜刀也找不到,油也没有。

    “罗天这混蛋居然连菜刀都带走了。真的是看透你这个混蛋了!”戴明双手握拳,双腿蹲成马步状,对着冰冷的墙壁大叫。

    “隔壁或许没有人,我或许可以去隔壁偷把菜刀和油盐来。但水呢?我可以到楼下的拐角的那个水龙头打。水桶也没呀,到隔壁去偷吧。火呢?煤气没气啊!偷吧。老子就是要做出这顿饭出来!我发誓!我就是要做出来!”

    戴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实现自己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他很少下定决心做什么。他为自己下的这个决心感到开心。

    “为什么我会开心?因为我有事可做了么?好像是这样的。人活着,总是要做点什么的。不管做什么,只要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可做,就会感觉到开心。对啊!一定是这样的。以前我偷东西的时候,我想有钱去嫖妓,现在我偷东西是为了实现自己给自己做一顿饭吃!”

    戴明的脸笑的极其开心。

    隔壁的人果然上班去了。戴明用极其高明的开锁手法进入了宽敞明亮好看的隔壁邻居的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