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回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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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没有结为伴侣前,雄性和雌性睡一起是不合适的,林剑身为男子汉,才不管这些,大大方方地和蒙瑞斯一起睡,当然,只是单纯的一起睡而已,即使两人已经是恋人的关系了,林剑还是大大咧咧的,认为两个男人一起睡很正常。

    因为蓝狐的事,两人都睡的不好。

    林剑半夜还做了个噩梦,梦到那时候在美丽的花海中,葬着很多蓝狐尸体的树洞里,看到小蓝狐可怜地缩在一边。

    接着那个那时候袭击过蓝狐的猛兽出现了,它找到小蓝狐,然后把蓝狐给咬死了。

    感受到身边人睡的很不安稳,嘴里一直说着‘不行,不要,不要吃蓝狐’之类的话,蒙瑞斯知道林剑可能梦魇了,赶紧叫醒他,为他擦去头上冒出来的冷汗,抱着安慰他。

    林剑会做噩梦,说明他很在乎蓝狐,蒙瑞斯知道他一直很自责那时候没有照顾好蓝狐才会让它不见的。

    惊醒过来后林剑发现自己在蒙瑞斯的怀里,心慢慢静下来,刚刚的噩梦令他非常害怕。

    一晚上,林剑都没有睡好,那个梦让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

    第二天,蒙瑞斯和林剑早早的就出去寻找蓝狐,斯未雷不知道去哪里了一晚上都没有回来。

    外面太多猛兽,林剑和蒙瑞斯只能一起寻找,蓝狐身上的气味实在太淡了,留在空气中的气味几乎没多久就会消散,找了一天,一无所获,而且林剑在沼泽处差点被沼泽里的巨鳄给拉下去,幸好蒙瑞斯反应及时,将林剑带离了危险区域。

    到了晚上,蒙瑞斯猎了一头獐子回到斯未雷的家,看到斯未雷一脸忧郁地坐在凳子上,丝毫没有以往的活力,见到他们也不打招呼,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后就继续忧郁地坐在那不说话。

    “怎么了?”虽然林剑因为没有找到蓝狐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斯未雷看上去很反常,毕竟他对蒙瑞斯和自己都挺好的,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唉~”斯未雷叹了口气,有些欲言又止,这种事不知道要不要对他们说,张了几下口,摇了摇头,还是决定不说出来了,因为实在太让人难以启齿了,这种事还是不要告诉别人的好。

    “……”林剑见他不想说,也难过地坐在另一边的凳子上。

    蒙瑞斯回来时说过蓝狐除非它自己出现,不然几乎不可能找到,明天他们就要回部落了,蓝狐的事,虽然难过,却毫无办法。

    找不到蓝狐,林剑觉得这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在以后的日子里那根刺绝对会时不时扎一下他,让他想到蓝狐。

    林剑很懊恼,当时为什么就想不到蓝狐那么小,还要自己的照顾,看蒙瑞斯的表情也知道他心里也很不好受。

    毕竟是他刚认的儿子,却自己被弄丢了,林剑心里闷闷的,连回到部落后能和蒙瑞斯结为伴侣这件事都没有令他开心起来。

    蒙瑞斯将獐子肉烤好后三人吃完又到部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蓝狐的踪影。

    终于,林剑他们只能放弃,放弃就代表蓝狐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夜里,林剑和蒙瑞斯都没有睡着,心里想着蓝狐的事,那只只有才一两周岁的蓝狐,第一次见到林剑时非常激动,一张小脸十分生动,亮晶晶的眼睛兴奋地盯着他,后面的大尾巴即使被笼子挡住却还是开心地甩来甩去。

    在听说林剑要吃它的时候,被吓的全身发抖,甚至吓晕过去,那么纯真可爱,毫无掩饰的反应。

    在山洞里盯着肉香味的那双渴望的眼神和不断咽口水的声音,得到烤肉后小心翼翼地躲在角落才吃,即使吃不下了还一直硬撑着往下塞的场景。

    睡觉时永远都是缩成一团,即使周围很安全,有时候还是会因为做噩梦而睡着浑身发抖,夜晚的荒漠里蓝狐身上那唯一亮起的蓝光是那么好看,柔和不刺眼,看上去神秘又迷人。

    天亮了,蒙瑞斯林剑和斯未雷告别后就往自己的部落飞去,蓝狐注定要成为他们的遗憾。

    飞了四天,他们终于回到了部落,这时,部落里几乎一半以上的草房都建好了,还有小半部分的草房依旧没有动工。

    来到族长那里报平安却得到大巫和尼尔还没有回去的消息,很多勇士都出去找过了,却依旧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

    蒙瑞斯和林剑决定明天出去帮忙找,先不说一个巫医对部落有多重要,单单就林剑和大巫的交情来说,出去寻找是肯定要的,而且蓝狐的丢失已经让林剑心里难过了,要是大巫他们再出点什么事,他一定会更难过。

    如果找到了大巫,至少心里还能高兴点,大巫算是林剑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有他在,和蒙瑞斯举行伴侣仪式的时候还有朋友一起见证,不会让人觉得孤零零的。

    回到山洞,看到那辆货车,林剑差点没抓狂,自己只不过离开了十几天而已,那车不但最后一个后视镜没有了,就连车头上的铁皮都不见了,那被拆的乱七八糟的车头令人不忍直视。

    蒙瑞斯上前闻了闻味道说道:“是老虎的气味,应该是凯库留下的”

    “凯库?”林剑没听过这个兽人的名字

    “是我们部落一个还未成年的雄性兽人,他喜欢收集各种奇怪的东西,这个应该就是他做的,要去找他要回来吗”即使蒙瑞斯和部落里的兽人相处不多,却记得每一个兽人的气味,了解他们的性格。

    “算了,反正也不打算回去了,这些东西在这里也没用了,轮子都破了,也不能开了,他既然喜欢,就让他拿走好了”无法理解那个叫凯库的兽人怎么对这些硬邦邦的铁块有什么兴趣,不过既然对自己没有用处,其他兽人想要就给他好了。

    “恩,你还没吃饭,我去别的兽人那拿点水果给你吃”说完,蒙瑞斯想走出洞外却被林剑拉住了。

    “我们的伴侣仪式等找到大巫后在举行好吗”林剑有些愧疚地问道,本来是自己说等蒙瑞斯伤好后就和他结为伴侣的,但是现在,部落的草房没有建好,大巫又不知所踪,真的不适合现在举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建好房子后部落会举行一场大型的火舞会,我们可以在那天结为伴侣”蒙瑞斯很赞同林剑的提议。

    “恩,你不反对就好”林剑很开心蒙瑞斯同意他的意见,等他出去拿水果时,将车头里的零食还有各种调料和小物件拿出来,这些都是妹妹让他买的,现在不回去了,这些就变成他的了,虽然会竟然思念妹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妹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这些年自己的奖金和妹妹的奖金,足够她缴学费和生活了。

    高一时就突然失去双亲的林剑活得一直很累,比他小两岁岁的妹妹林云那时才读初二,兄妹俩相依为命,做哥哥的总是想方设法让妹妹能过得好一点,家里积蓄也不多,父母死亡得到的赔偿也不多,还好兄妹俩都很争气。

    尤其是林剑,从小就是个实心眼,因为经常和父母去田里干活,所以对种田很有兴趣,生在南方的他,每年夏天暴雨台风来临,都会让水田的稻谷倒下,收割的时候很辛苦,他那时就希望能种出一种不需要在水田里也能活下去的水稻。

    随着接触的越多,林剑对这些农作物越有兴趣,后来知道袁隆平叔叔的杂交水稻那么厉害后,他也立志要成为能种出比杂交水稻更好的农民科学家。

    凭着勤奋务实的想法,林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些农作物,了解的越多,在农业方面越来越突出,最后终于在导师的指导下成名于农业领域。

    这其实也多亏了妹妹当时替她赶走了那些女生,妹妹因为是个腐女,为了帮自己接受男生,义不容辞地在外宣称以后要当自己的老婆,结果大家都望而却步,妹妹也变得没什么男生追。

    妹妹大学时选的是医学专业,林剑知道学医是很辛苦的,因为它不但是一个学科,更是一种责任,既然选了医学,代表有可能当医生,要治疗病人,只能认真对待,谁也不想当一个庸医,妹妹更是如此。

    父母车祸治疗不及时去世给妹妹留下阴影,也许她那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当医生了,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选了医科大学。

    拿出十字绣,林剑突然笑了笑,即使妹妹有时候会任性,却依旧是个心肠很好的人,尤其爱打抱不平。

    想起那时候两兄妹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遇到不良店主卖劣质产品,还不准别人退货,那时妹妹就像泼妇一样和店主理论,吓坏了围观的一群人,他们惊讶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竟然比母老虎还凶,要不是林剑及时将妹妹拉走,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

    “林,在笑什么呢”蒙瑞斯一进山洞就看到林剑拿着奇怪的东西笑得温柔,心里有点嫉妒,因为印象中林剑似乎没有对他这样笑过。

    “啊,蒙瑞斯你回来啦”林剑放下手中的十字绣说道:“没事,就是想起妹妹了”

    “妹妹?是什么,是一个名字吗”蒙瑞斯有点忐忑地问道,他没听到这个东西,看林剑笑得那么温柔,他猜测‘妹妹’可能是谁的名字,应该是他家乡的人,难道林剑在家乡有喜欢的人吗。

    “噗,它不是谁的名字,而是一个总称”看出蒙瑞斯的担心,林剑笑着说道:“就算你们这里的维多恶一样,是一个集体的名字,就像弟弟哥哥一样,而我所说的妹妹就像你们这里的弟弟一样”说完,林剑觉得心里有点别扭,毕竟把妹妹比喻成弟弟是有点奇怪的

    “林,你还有弟弟吗,来吃水果吧,吃完早点睡,明天要去找大巫”蒙瑞斯听到‘妹妹’并不是林剑喜欢的人,心里也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