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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庞统的爱情观

作者:扛大刀的厨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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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当我走到庞麦郎的房间门口时,却从里面听到了黑猩猩道歉的声音。

    “对不起,是俺不对,俺伤害了你,希望你能原谅俺,俺再也不会像昨晚那样了……”

    不得不说,这番话的信息量略大。

    我一边思索的同时脑海中也自动浮现了这样的一副画面。

    那是在昨晚我和大红脸讨论样板的时候,喝了点酒的庞麦郎早早回房休息,也许是舟车劳顿,所以,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门外,有一双色眯眯的眼睛已经锁定了他。

    接着,确保他熟睡,周围又没人察觉时,那人悄悄的走了进去。

    然后,掀开了他的被子。

    脱下了他的裤子。

    摆好了一个有爱的姿势。

    展开了十二秒的冲刺。

    是的。

    讲究的就是押韵。

    可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没错,他就是我的好三弟黑猩猩。

    只是都这么多年了,我竟然没看出来他还有这取向。

    哼哼!

    什么?

    你们问我接下来还发生了什么?

    这还用说吗?

    听黑猩猩的台词就能猜到大概,肯定是他做完了羞羞的事之后力所不逮所以睡下了。

    接着深受重创的庞麦郎从疼痛中惊醒,却发现自己的贞操已经被一个动物给夺走了。

    于是,他开始了哭泣,或者还有过轻生的念头。

    而黑猩猩则愧疚难安,决定承担起一只动物该有的责任。

    所以,他道歉了。

    可是他不知道,对于男人来说,第一次是多么的宝贵。

    他怎么可以连安全措施都不做就把别人一血给拿了……

    唉,三弟,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这回,连大哥都不好替你说清了。

    但是,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

    因为,正当我一脸猥琐的笑容YY的时候,门开了。

    庞麦郎春风得意的走了出来,步伐也很稳健,丝毫没有受伤的痕迹。

    而黑猩猩,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一脸我就是逗比没错我就是逗比的憨厚表情跟在后面。

    看到我,他俩还跟我打了个招呼。

    “额,庞兄,昨晚睡得可好?”我觉得自己这个问题问的很棒。

    一来比较隐晦,二来也问出了我想了解的。

    “美滴很美滴很!”庞麦郎嘿嘿笑着说道。

    笑完,这货就往前堂走去了。

    而我,只好把好奇心放在了黑猩猩身上。

    “三弟你昨天晚上在哪里睡的?”我看着黑猩猩问道。

    “在床上睡得呀。”

    “哪里的床?”

    “房间里的床。”

    不得不说,他的回答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所以,我干脆直接问道:“说吧,你刚才在庞老板房间里做了些什么?”

    “没做什么呀,俺只是给庞老板道歉。”

    “没做什么道什么歉?”我不解道。

    “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昨天俺太过于急功近利得罪了庞老板,俺怕他生气所以今日一早就负荆请罪来了。”

    “所以他就不生你的气?刚才出门的时候才会笑的那么开心啦?”我还是有些不相信的问道。

    “恩,庞老板不仅没有生俺的气,还跟俺说了,只要俺有恒心,总有一天,能感受到神针的心跳的。”

    “就这些吗?”

    黑猩猩点了点头。

    好吧,既然得不到我想要的答案,那我还和他聊个屁。

    所以,我当下就想转身,跟着那庞麦郎一起去完成他侄女嘱咐给他的事去。

    可是,就在我转身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猛地大变。

    “三弟,你刚才说大早上你是负荆请罪来的?”我看着黑猩猩,陡然问道。

    “恩。”黑猩猩咧嘴笑了笑。

    哈出了一口臭气。

    这酸爽……

    我捂住鼻子,继续问道:“是背的荆条吗?”

    “对呀,是背的金条啊!”说完,黑猩猩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根货真价实的金条。

    把我给气的哦!

    当下一把抢了过来,这个时候,我也知道刚才那姓庞的老小子为什么会这么高兴了,换做谁一大早上有人敲门给你送金条你都会高兴。

    也难怪他会和黑猩猩说什么将来会感受到神器这番动物才会信的话的,原来是占到了不少便宜啊!

    一想到此,我对这个老王八蛋的不满就多了起来。

    所以,很快我就往衙门外赶去。

    还好,那庞麦郎似乎还记得跟我之间约好的事,所以在衙门口等我,说是要请我吃早餐。

    我当时心想骗了我三弟那么多金条一顿早餐就想把我给打发了吗?

    在你眼里我刘备难道就这么没骨气吗?

    可是,当他把我领进挂着沙县小吃牌子的早餐店,并且给我点了一盒酸奶还告诉我不用舔盖之后,我之前的那些埋怨立马消失的干干净净。

    就这样,一顿早餐之后,我们又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接下来,我又陪着他在平原县四处逛了一下。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周围的老百姓们一个个聊天的内容,竟然都是和昨天那场比赛有关的事,而且我还看到了他们几乎是人手一份报纸,也是到了这个时刻,我才充分感受到了老百姓对这场比赛的关注度之高。

    同时,我心里也是松了口气。

    因为看目前的样子,我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老百姓确实被比赛给吸引了,而且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而到了下午的时候,我这才随着庞麦郎来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他说那个地方是他侄女嘱咐他去的。

    说那里有她深爱的人。

    所以,他一定要去那个地方找到那个人。

    这是他的承诺。

    我心里也好奇着,所以,我就跟过去了。

    可谁曾想——

    走了没多久,庞麦郎这老王八蛋就迷路了。

    于是,他拿出了百度地图。

    好吧,我们这个朝代并没有那种东西。

    而且他好像并不是找不到正确的地方而是记不得他侄女所说的那个地方是在哪里了,或者说,他根本不记得他侄女究竟说了些什么,于是,他随随便便找了一个鱼塘,然后指着鱼塘跟我认真的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

    我心里当时就呵呵了。

    你特么住鱼塘啊?

    你见过有人住在水里面的呀?

    什么?

    美人鱼?

    那也是鱼啊,跟剁椒鱼头豆瓣鲫鱼是没什么区别的。

    可是,好好的一个人你不记得地方就算了,你给我说他住在水里,你以为我是黑猩猩那傻逼了?

    “你确定?”我看着庞麦郎问道。

    庞麦郎也陷入了思索,估计觉得人住在水里可能性不高。

    所以,半响之后,他终于想到了,并朝我说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啊……”

    妈蛋,我觉得是个什么鬼?

    你侄女托你找人你不记得地方了问我,我怎么知道?

    我又不是神仙!

    “那既然这样,这人怕是找不到了啊,唉,也罢,找不到就算了吧,毕竟人生嘛,岂能事事如意。”

    我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看到一眨眼他就把自己安慰的这么好。

    我就觉得,我可以闭嘴了。

    然而,正当我以为这件事就要这么完了的时候,庞麦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岸边,目光深沉的看着鱼塘,缓缓,才冲我说道:“刘兄,不如我们来谈谈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