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菜鸟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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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是有哥布林的游戏里,哥布林都是作为怪物出现,并且要被玩家杀死,然后给玩家贡献经验、装备、道具什么的。
但是今天林远征接的任务却是要保护哥布林!
哥布林懂得发布任务寻求人类保护自己?
设计这个游戏的人一定是一朵含苞欲放的千年奇葩!
更奇妙的是这只哥布林不但还会写字,而且写的还是汉字!
好吧,吐槽归吐槽。
其实林远征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接下这个委托,他不但避免了被抓去修长城挖运河的人间悲剧,而且还可以赚上一笔。
三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
林远征不知道。
应该不是很多,但是精打细算,这三两银子应该还是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了。林远征喜滋滋地想着,在花光银子之前,最好他就找到了回去的方法。
沉浸在喜悦中的林远征大概这时候是不会想到那句流传已久的江湖名言:好处越多,风险(危险)就越大。
目前严重困扰他的问题只有一个:
所谓的保护哥布林——是像保镖一样跟在哥布林身后呢?还是应该把这只哥布林拎起来丢进棺材,盖上棺盖,然后数着手指头过完这三天?
这当然是一句废话了,按林远征的想法,自然最好是把哥布林丢进棺材里“保护”起来,然后自己躺在旁边的草铺里睡觉就能领奖赏。
谁愿意跟在这种怪物后面当保镖?!——比村子周围的野怪,哥布林才更像真正的野怪。
当然了,以上只是他单方面的想法。
有一句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林远征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他只有一个选择——
像一个小马仔一样鞍前马后地围着眼前这只只有他一半高的哥布林转。
没办法啊,谁让这只哥布林现在是他的老板?老板嘛,自然是不能随便得罪的。
更何况,这只哥布林的气场还那么强大!
——比如,它走路时从来都是高昂着头,大摇大摆,从来不正眼瞧周围的人物(其实主要还是林远征)一眼;
——又比如,它看到有卖冰糖葫芦的路过时,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铜钱让林远征买上一串。当林远征一路小跑把糖葫芦递过来时,我们的哥布林大爷立即豪迈地摆摆手,那意思是:不用客气,那是买给你吃的。
——再比如,它带着林远征同学去小乔妹妹的酒楼里消费。我们小乔妹妹一见是林远征,立即丢出了她的绝技——势利眼,俏脸上的意思和千年雪山一样冷。
结果咱们的哥布林大爷一锭大大的银元宝丢过去,立刻让小乔从麻木不仁的面瘫脸变成了春意浓浓的桃花脸。
大吃大喝完了以后,哥布林大爷打了个指响,比划几下后,小乔就在它的示意下给林远征来了一次捶腿服务。
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这就叫做有、气、场!
尼玛,到底你是大爷,还是我是大爷?!一只小小的哥布林也敢如此张狂!林远征心里抗议了。
当然,一开始抗议是很强烈的,不过后来这抗议就慢慢微弱了。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连林远征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从早晨到中午,他就一直陪着这只哥布林在干两件事——逛街、购物。
虽然这个偏僻的小村子连条像样的街道都没有,但是店铺还是有四家——一家铁匠铺,一家草药铺,一家杂货店,还有小乔的酒楼兼客栈。
清早,哥布林就带着林远征直奔铁匠铺,里面有农具也有武器。哥布林拿起这柄匕首看了看,又拎起那把长剑试了试,看完了马蹄铁又看小长钉,磨磨蹭蹭过去了大半天,弄得林远征一头雾水。
从铁匠铺出来,哥布林就去了杂货店。看完胭脂水粉又看布料,看完布料又看衣服,最后却买了一张大渔网。
在草药铺,林远征更不知道哥布林要做什么。它对草药铺里面用纸包好的一副副配方丝毫不感兴趣,也不看一眼铺子里熬好的药膏。去了店铺就直奔后院,抓起后院正在晾晒的药草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真是一只奇怪的哥布林。
不过更奇怪的是小村的村民。
他们似乎对这只哥布林的存在丝毫都不感到奇怪,也没人上去表示认领这只意外闯入村子的哥布林野怪做宠物,他们对哥布林甚至比对同样作为人类的林远征还热情。
这太奇怪了。
林远征几次感觉到背后有人似乎在指指点点,等他回过头去就发现,这些人其实都在议论他,而不是在议论哥布林——因为他们的眼光都是在看着他,似乎还有嘲笑的意思。
唉,不管这么多了。
在小乔的酒楼里吃饱喝足以后,林远征发现原先觉得丑陋不堪的哥布林变得顺眼多了。
下午是去河边捞鱼。
哥布林拿出上午在杂货店买来的渔网在河里撒来撒去,那笨手笨脚的动作看得林远征在旁边暗笑:谁下网捕鱼会选择这么一个有急流险滩的地方?
不过当他跑过去要帮忙的时候,哥布林却很固执的挥手让他走开。所以他只好看着这只品味独特的哥布林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不断地撒网、撤网,最后又一条鱼没捞到,双手空空地回去了。
这只来路不明的哥布林似乎相当有钱,而且相当爱干净——走在路上,有灰尘掉它身上,它一定要拍得干干净净才肯重新上路——所以晚上它就住小乔的客栈,连带林远征都一块沾福住了进去,当然是不同房间。
终于不用住潮湿简陋的义庄了。
林远征来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第一次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第二天一醒来他下楼打水准备洗脸,眼前看到的情景却差点惊掉了下巴——
那只哥布林正一屁股坐在高高的柜台上和小乔在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当然,哥布林是不会说人话的,但是它口中不断发出奇怪的声音,手脚还来回地比划着滑稽笨拙的动作,逗得一直面瘫的美女小乔不断发出一波又一波没心没肺的大笑。
逆天啊!这哥布林!
会写字就算了,会逛街购物也算了,不会撒网捞鱼也算了,可是——
它居然还会撩妹!
而且还是在语言完全不通的情况下撩妹!!!
汗!大汗!!真是令人汗颜!
林远征在大感自愧不如的时候,对这只哥布林的敬仰一下变得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哥布林和小乔当然也看到林远征的反应了,不过,他们直接选择了无视。
就这样,美女与怪物,或者说NPC和野怪,就这样在开心的聊天中度过了一整天。
不过,这对林远征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甚至求之不得。
起码这样一来,他不用一直跟在那只哥布林身后当小弟,也不用整天陪它跑来跑去,当然更别提什么保护啦、保镖啦。
轻松幸福的又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真有这种能吃着火锅唱着歌、顺便还能把钱挣了的好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还得住吃饭的时候不得不对着一只长鼻子、尖耳朵、绿皮肤,集邪恶和丑陋于一身、名叫哥布林的怪物——多多少少都影响了胃口。
随着太阳的升起,当保镖的最后一天来了。
很不幸,噩梦开始了。
林远征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窗——虽然昨晚隔壁的哥布林一直在鼓捣什么不断制造噪音,不过依然丝毫没有影响到林远征的高质量的睡眠——清晨,还有什么能比打开窗户呼吸一口新鲜空气更美妙的事情了?
“嗖!——”
窗户还没完全支起呢,一支利箭擦过他的脸钉在了旁边的窗楞上,箭风劲烈,尾杆还在轻轻颤动:这一箭差点没让他破相!
林远征被吓出了一身冷汗,随后一股怒火腾的起来了。他往下面一看,是一个弓箭手打扮的年轻人。骑着一匹火红的高头骏马,劲装,戴护臂;一手持弓,一手拈箭,嘴角还有一个得意的微笑——显然刚才那箭是故意的。
还没等林远征开口,那名弓箭手就抢先发问了:“楼上的小兄弟,告诉上面那个人,叫他乖乖地把东西送下来,再来了一场千人道歉大会,我们就既往不咎了。不然,嘿嘿。”
“妈的,谁是你小兄弟!”林远征毫不客气地回击。哦,等等,他说楼上“那个人”,楼上哪有人啊,不就他一个吗?
这时,马蹄声响起,一个江湖刀客打扮的人骑着马飞奔过来,远远地就问弓箭手:“蓝猫,你能确定他就在这里?”
弓箭手指着林远征这边非常肯定的说:“错不了!我已经用鹰眼追踪术看过了——你们又不是没见识过,什么时候出过错?”刀客听了,呼哨一声,村子外面传来杂乱马蹄声,显然来了不少人呢。
林远征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楼下一个绿色的身影悄悄地溜到门边,趁着弓箭手回过头去和江湖客说话的时候,肩膀一缩、脑袋一埋大步大步地往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走去。
——咦,那不是他要保护的哥布林吗?怎么不和他招呼一声自己就跑了?
虽然没明白怎么回事,不过林远征第一个念头是赶紧追上那只哥布林。虽然他没什么武功之类的,外面也似乎相当危险。不过既然接受了请托,起码就得遵守承诺吧。
林远征身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敬业精神。
所以他脸都没洗,立马就“当当当”地飞跑下楼梯,然后甩开两条腿拼命地朝着哥布林刚才消失的那个方向追去。
弓箭手和江湖刀客本来他们也瞧见哥布林了,不过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到看到林远征突然从客栈里狂跑出来,他们才发觉情况有点不妙。
刀客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客栈二楼,在一口气踹开所有房间都没发现人影后,立刻明白过来了:“抓住刚才那个人!那人不对劲!——还有那只哥布林!”
这时,他们的同伴也赶了过来了,一行人连忙策马狂追。
就这样,林远征追着哥布林,一群骑马客在后面追林远征。
那只哥布林十分机灵,一边跑,手里还一边抛出一些细小的钉子一样的东西,然后一个转弯,遁入树林里了。
林远征只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唉哟、唉哟”骑马客落马的声音和叫骂声,不过他可不敢回头看上一眼,只顾紧紧盯着前面的哥布林。幸好那只哥布林长的矮,腿短,所以进入树丛不久还是被林远征追上了。
哥布林看着气喘吁吁的林远征,跳着脚“呜哩哇啦”一阵乱叫,看上去十分生气,仿佛在说:“都怪你,把他们都招引过来了!”
林远征这时明白过来了,心里也是十分欠疚。唉,当一个保镖原来这么难!
“无论如何,我都会尽力保护你的。”
林远征知道这时候这样的话说起来十分苍白无力,不过还是说了。
听了他的话,那只哥布林忽然一拍额头,随后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小的瓶子递给林远征,手脚不断比划着,似乎要他喝下去。
“难道这玩意喝下去就能把我变成武林高手?立马可以一个打十个?”
林远征这时候还在大开脑洞——既然这是个游戏世界,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过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疑惑。
目前也没别的办法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于是按照那只哥布林的指示喝了一小口。
味道十分苦涩,有股中草药的味道。
那只哥布林又朝一边指了几下,似乎让林远征往那边跑。
林远征跑了几步,越往前,越感觉周围的树林在慢慢的不断变高、变大。
他感觉十分奇怪,停下脚步一看,这一惊非同小可——
原来是自己变成了一只矮小丑陋的哥布林!!!
再回头一看,那只哥布林已经不见踪影了!
在凡是有哥布林的游戏里,哥布林都是作为怪物出现,并且要被玩家杀死,然后给玩家贡献经验、装备、道具什么的。
但是今天林远征接的任务却是要保护哥布林!
哥布林懂得发布任务寻求人类保护自己?
设计这个游戏的人一定是一朵含苞欲放的千年奇葩!
更奇妙的是这只哥布林不但还会写字,而且写的还是汉字!
好吧,吐槽归吐槽。
其实林远征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接下这个委托,他不但避免了被抓去修长城挖运河的人间悲剧,而且还可以赚上一笔。
三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
林远征不知道。
应该不是很多,但是精打细算,这三两银子应该还是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了。林远征喜滋滋地想着,在花光银子之前,最好他就找到了回去的方法。
沉浸在喜悦中的林远征大概这时候是不会想到那句流传已久的江湖名言:好处越多,风险(危险)就越大。
目前严重困扰他的问题只有一个:
所谓的保护哥布林——是像保镖一样跟在哥布林身后呢?还是应该把这只哥布林拎起来丢进棺材,盖上棺盖,然后数着手指头过完这三天?
这当然是一句废话了,按林远征的想法,自然最好是把哥布林丢进棺材里“保护”起来,然后自己躺在旁边的草铺里睡觉就能领奖赏。
谁愿意跟在这种怪物后面当保镖?!——比村子周围的野怪,哥布林才更像真正的野怪。
当然了,以上只是他单方面的想法。
有一句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林远征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他只有一个选择——
像一个小马仔一样鞍前马后地围着眼前这只只有他一半高的哥布林转。
没办法啊,谁让这只哥布林现在是他的老板?老板嘛,自然是不能随便得罪的。
更何况,这只哥布林的气场还那么强大!
——比如,它走路时从来都是高昂着头,大摇大摆,从来不正眼瞧周围的人物(其实主要还是林远征)一眼;
——又比如,它看到有卖冰糖葫芦的路过时,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铜钱让林远征买上一串。当林远征一路小跑把糖葫芦递过来时,我们的哥布林大爷立即豪迈地摆摆手,那意思是:不用客气,那是买给你吃的。
——再比如,它带着林远征同学去小乔妹妹的酒楼里消费。我们小乔妹妹一见是林远征,立即丢出了她的绝技——势利眼,俏脸上的意思和千年雪山一样冷。
结果咱们的哥布林大爷一锭大大的银元宝丢过去,立刻让小乔从麻木不仁的面瘫脸变成了春意浓浓的桃花脸。
大吃大喝完了以后,哥布林大爷打了个指响,比划几下后,小乔就在它的示意下给林远征来了一次捶腿服务。
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这就叫做有、气、场!
尼玛,到底你是大爷,还是我是大爷?!一只小小的哥布林也敢如此张狂!林远征心里抗议了。
当然,一开始抗议是很强烈的,不过后来这抗议就慢慢微弱了。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连林远征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从早晨到中午,他就一直陪着这只哥布林在干两件事——逛街、购物。
虽然这个偏僻的小村子连条像样的街道都没有,但是店铺还是有四家——一家铁匠铺,一家草药铺,一家杂货店,还有小乔的酒楼兼客栈。
清早,哥布林就带着林远征直奔铁匠铺,里面有农具也有武器。哥布林拿起这柄匕首看了看,又拎起那把长剑试了试,看完了马蹄铁又看小长钉,磨磨蹭蹭过去了大半天,弄得林远征一头雾水。
从铁匠铺出来,哥布林就去了杂货店。看完胭脂水粉又看布料,看完布料又看衣服,最后却买了一张大渔网。
在草药铺,林远征更不知道哥布林要做什么。它对草药铺里面用纸包好的一副副配方丝毫不感兴趣,也不看一眼铺子里熬好的药膏。去了店铺就直奔后院,抓起后院正在晾晒的药草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真是一只奇怪的哥布林。
不过更奇怪的是小村的村民。
他们似乎对这只哥布林的存在丝毫都不感到奇怪,也没人上去表示认领这只意外闯入村子的哥布林野怪做宠物,他们对哥布林甚至比对同样作为人类的林远征还热情。
这太奇怪了。
林远征几次感觉到背后有人似乎在指指点点,等他回过头去就发现,这些人其实都在议论他,而不是在议论哥布林——因为他们的眼光都是在看着他,似乎还有嘲笑的意思。
唉,不管这么多了。
在小乔的酒楼里吃饱喝足以后,林远征发现原先觉得丑陋不堪的哥布林变得顺眼多了。
下午是去河边捞鱼。
哥布林拿出上午在杂货店买来的渔网在河里撒来撒去,那笨手笨脚的动作看得林远征在旁边暗笑:谁下网捕鱼会选择这么一个有急流险滩的地方?
不过当他跑过去要帮忙的时候,哥布林却很固执的挥手让他走开。所以他只好看着这只品味独特的哥布林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不断地撒网、撤网,最后又一条鱼没捞到,双手空空地回去了。
这只来路不明的哥布林似乎相当有钱,而且相当爱干净——走在路上,有灰尘掉它身上,它一定要拍得干干净净才肯重新上路——所以晚上它就住小乔的客栈,连带林远征都一块沾福住了进去,当然是不同房间。
终于不用住潮湿简陋的义庄了。
林远征来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第一次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第二天一醒来他下楼打水准备洗脸,眼前看到的情景却差点惊掉了下巴——
那只哥布林正一屁股坐在高高的柜台上和小乔在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当然,哥布林是不会说人话的,但是它口中不断发出奇怪的声音,手脚还来回地比划着滑稽笨拙的动作,逗得一直面瘫的美女小乔不断发出一波又一波没心没肺的大笑。
逆天啊!这哥布林!
会写字就算了,会逛街购物也算了,不会撒网捞鱼也算了,可是——
它居然还会撩妹!
而且还是在语言完全不通的情况下撩妹!!!
汗!大汗!!真是令人汗颜!
林远征在大感自愧不如的时候,对这只哥布林的敬仰一下变得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哥布林和小乔当然也看到林远征的反应了,不过,他们直接选择了无视。
就这样,美女与怪物,或者说NPC和野怪,就这样在开心的聊天中度过了一整天。
不过,这对林远征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甚至求之不得。
起码这样一来,他不用一直跟在那只哥布林身后当小弟,也不用整天陪它跑来跑去,当然更别提什么保护啦、保镖啦。
轻松幸福的又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真有这种能吃着火锅唱着歌、顺便还能把钱挣了的好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还得住吃饭的时候不得不对着一只长鼻子、尖耳朵、绿皮肤,集邪恶和丑陋于一身、名叫哥布林的怪物——多多少少都影响了胃口。
随着太阳的升起,当保镖的最后一天来了。
很不幸,噩梦开始了。
林远征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窗——虽然昨晚隔壁的哥布林一直在鼓捣什么不断制造噪音,不过依然丝毫没有影响到林远征的高质量的睡眠——清晨,还有什么能比打开窗户呼吸一口新鲜空气更美妙的事情了?
“嗖!——”
窗户还没完全支起呢,一支利箭擦过他的脸钉在了旁边的窗楞上,箭风劲烈,尾杆还在轻轻颤动:这一箭差点没让他破相!
林远征被吓出了一身冷汗,随后一股怒火腾的起来了。他往下面一看,是一个弓箭手打扮的年轻人。骑着一匹火红的高头骏马,劲装,戴护臂;一手持弓,一手拈箭,嘴角还有一个得意的微笑——显然刚才那箭是故意的。
还没等林远征开口,那名弓箭手就抢先发问了:“楼上的小兄弟,告诉上面那个人,叫他乖乖地把东西送下来,再来了一场千人道歉大会,我们就既往不咎了。不然,嘿嘿。”
“妈的,谁是你小兄弟!”林远征毫不客气地回击。哦,等等,他说楼上“那个人”,楼上哪有人啊,不就他一个吗?
这时,马蹄声响起,一个江湖刀客打扮的人骑着马飞奔过来,远远地就问弓箭手:“蓝猫,你能确定他就在这里?”
弓箭手指着林远征这边非常肯定的说:“错不了!我已经用鹰眼追踪术看过了——你们又不是没见识过,什么时候出过错?”刀客听了,呼哨一声,村子外面传来杂乱马蹄声,显然来了不少人呢。
林远征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楼下一个绿色的身影悄悄地溜到门边,趁着弓箭手回过头去和江湖客说话的时候,肩膀一缩、脑袋一埋大步大步地往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走去。
——咦,那不是他要保护的哥布林吗?怎么不和他招呼一声自己就跑了?
虽然没明白怎么回事,不过林远征第一个念头是赶紧追上那只哥布林。虽然他没什么武功之类的,外面也似乎相当危险。不过既然接受了请托,起码就得遵守承诺吧。
林远征身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敬业精神。
所以他脸都没洗,立马就“当当当”地飞跑下楼梯,然后甩开两条腿拼命地朝着哥布林刚才消失的那个方向追去。
弓箭手和江湖刀客本来他们也瞧见哥布林了,不过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到看到林远征突然从客栈里狂跑出来,他们才发觉情况有点不妙。
刀客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客栈二楼,在一口气踹开所有房间都没发现人影后,立刻明白过来了:“抓住刚才那个人!那人不对劲!——还有那只哥布林!”
这时,他们的同伴也赶了过来了,一行人连忙策马狂追。
就这样,林远征追着哥布林,一群骑马客在后面追林远征。
那只哥布林十分机灵,一边跑,手里还一边抛出一些细小的钉子一样的东西,然后一个转弯,遁入树林里了。
林远征只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唉哟、唉哟”骑马客落马的声音和叫骂声,不过他可不敢回头看上一眼,只顾紧紧盯着前面的哥布林。幸好那只哥布林长的矮,腿短,所以进入树丛不久还是被林远征追上了。
哥布林看着气喘吁吁的林远征,跳着脚“呜哩哇啦”一阵乱叫,看上去十分生气,仿佛在说:“都怪你,把他们都招引过来了!”
林远征这时明白过来了,心里也是十分欠疚。唉,当一个保镖原来这么难!
“无论如何,我都会尽力保护你的。”
林远征知道这时候这样的话说起来十分苍白无力,不过还是说了。
听了他的话,那只哥布林忽然一拍额头,随后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小的瓶子递给林远征,手脚不断比划着,似乎要他喝下去。
“难道这玩意喝下去就能把我变成武林高手?立马可以一个打十个?”
林远征这时候还在大开脑洞——既然这是个游戏世界,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过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疑惑。
目前也没别的办法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于是按照那只哥布林的指示喝了一小口。
味道十分苦涩,有股中草药的味道。
那只哥布林又朝一边指了几下,似乎让林远征往那边跑。
林远征跑了几步,越往前,越感觉周围的树林在慢慢的不断变高、变大。
他感觉十分奇怪,停下脚步一看,这一惊非同小可——
原来是自己变成了一只矮小丑陋的哥布林!!!
再回头一看,那只哥布林已经不见踪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