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9:拐萝莉的大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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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萝莉的大坏蛋】
宁歌只是讲故事的人,他很喜欢这样讲故事,小时候是长大后也是。[? ([
讲故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要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让听众的内心跟着故事走,伴随故事情节开心而开心,悲伤而悲伤,在讲故事这一活动中,讲故事的人主宰着一切,包括故事和听众。
讲故事也是需要很多要求的,比如恰当的时机,还有合适的听众,再加上脑子中的故事,这就构成讲故事这一整体过程。
时机很重要,也可以把时机看成环境氛围之类的,恰当的时机,可以不需要前奏缓冲就直接进入正题,引人入胜。
这就好比,在一对情侣约会的时候,怎么可以说分手失恋的故事呢。
至于合适的听众,这就是适宜人群,小孩子喜欢的故事大人会觉得无趣,女生爱看的言情故事男生会觉得无聊,老百姓经常说的鸡毛蒜皮的事,对于那些政治精英来说是不屑一顾的,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最后,脑子中的故事,这又是什么。
讲故事的人必须懂得许多故事,他不一定要知识渊博,但是一定要博览群书。就比如现在,宁歌讲的故事叫《掏模》,是一个扒手的故事。
这个故事平时没什么,但放在这里十分应景,不是麽,小萝莉就是一个小偷,所以更能引起她的共鸣。
总之,讲故事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这是宁歌很小的时候学到的,就在一个说书人身上。
讲故事的人,传统的说法就是说书人。
小时候,宁歌就曾遇到这样一位说书人,那是在宁歌父母离婚后,宁歌在每周周六周日放假的时候,就去外面玩漫无目的随处飘荡,遇到说书人说故事就停下来,然后坐在凳子上听故事。
一开始是四大名著,后来从《封神演义》到《说岳全传》,从《山海经》到《聊斋志异》,不仅如此,《搜神记》《镜花缘》《离魂记》《太平广记》《儒林外史》《东周列国志》《儿女英雄传》等等,这些就是宁歌周末的时光。
那时候,别的小孩都有父母带,周末也会回家玩,而宁歌自己一个人,没有人和他玩,就只有去说书人那里听书。
幸好,说书人见宁歌是个小孩,又猜到宁歌是个孤儿,就动了侧影之心,只要宁歌来听书,但分文不取,还给他一个小凳子坐。
宁歌天赋异禀,说书人说的故事一下就记住了,若不是宁歌在上学,说书人几乎要收宁歌为徒了。
就这样一直过了几年,直到宁歌离开上海,然后就再也没见过说书人,尽管那时候已经有了师徒之实。
现在是现代社会,说书人这个职业几乎绝迹了,宁歌之后几年,就再也没见过其他说书人,也没见到那位无名有实的师父。
“喂?你讲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别以为你好心请我吃饭,我会念你的情手下留情。”
一道说话声将宁歌的思绪拉回现实。
小萝莉果然敏感,这只是个故事而已,但是她却想到了别的。
“你想多了,拜托,这也能触景生情,你是有多多愁善感,你是林黛玉麽。”
小萝莉恨恨地盯着宁歌,似乎要用眼神将宁歌杀死,每次占不到便宜,小萝莉几乎都是用这样的眼神,似乎这就能得到什么似的。
这难道是高级精神胜利法,宁歌忽然有些不懂。
“喂?我要走了啊,你保重。”
既然吃了一点东西,宁歌就准备离开了,当下站起身准备走。
“等一等!”
一连串碰撞声传来,宁歌转过身,就现是小萝莉站得太急,撞到了旁边的桌椅。
“干嘛?”
“我没钱回家了。”小萝莉委屈地说。
“你家在哪?”
“杭州!”
“噗!”
宁歌差点一口茶水喷出。瞪大着眼睛看着小萝莉,宁歌十分不懂。
“竟然在杭州,那么远道而来跑到上海,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难道是因为?”
宁歌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当下开口问道。
“你不是不还在上学?杭州精诚中学国中部?”
回答宁歌的,是小萝莉的默然,显然已经默认了。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两个杭州的中学生,竟然在上海这么偶遇了,这运气是有多好。
这样的话,之前的一切都能说通了,小萝莉之前叫宁歌学长并没叫错,即使双方都误以为是在上海精诚中学,可是是在杭州,而换到杭州这些都也是城里的。
这,实在是太过巧合了。
小萝莉就是宁歌的学妹,那么她为什么不在杭州行窃,这就不难理解了,不就是不想让同学知道麽。
果然深谋远虑,女中诸葛,宁歌一下子觉得小萝莉还挺聪明。
“好吧,那我们一起回杭州。”
“嗯?”
“我也没说错啊,我就在杭州精诚中学读书,我真是你学长。”
小萝莉有些惊讶,但仍然呆呆地,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寄人篱下,她默认了这个事实。
别人是卖女孩的小火柴,而宁歌是拐萝莉的大坏蛋,想起这一点,宁歌就觉得很好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宁歌就想要一个妹妹,多好啊,不光是可以陪着玩,零食也可以分一点,两个人的话玩具更多,而且不开心可以欺负一下。
当哥哥的权利,真的很让人羡慕呢。
“不妨碍的话,可以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麽?”
似乎是被宁歌的善意打动,小萝莉这次没有抗拒,断断续续的,宁歌从小萝莉口中知道了完整的故事。
小萝莉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直到有一天,孤儿院的院长过世,孤儿院再也没有经济来源,难以维持下去,一夕之间土崩瓦解。于是,众多的孤儿自谋生路,从此各奔东西。
小萝莉只是其中一个。
从小萝莉记事开始,就一直在孤儿院生活,毫不犹豫的说孤儿院就是她的家,十四年的孤儿生活就是她全部的记忆。
“你一定很可怜我是吧?”
泪眼朦胧的,这一刻的小萝莉如此楚楚可怜,就像是全世界都把她遗弃了。
睁大着眼睛,豆大的眼泪从眼眶滑落,但小萝莉依然骄傲地昂起头,一如既往的倔强,小萝莉直勾勾地盯着宁歌,似乎宁歌回答不能让她满意,一言不合下一刻就会离去。
“哦,我不这样觉得。”
宁歌淡淡地开口,注视到小萝莉脸色稍霁,顿一下继续开口。
“我只是觉得你的父母真可恨,当然若是他们还活着的话。”
大多数孤儿性格都很偏激,少有性格温顺的,小萝莉虽然性格很古怪,但是一样的偏激。就比如现在,当听到父母的时候,小萝莉撇撇嘴,一脸不屑。
“死了的话就算了,没死的话我恨不得他们死了才好。”
(未完待续)
【拐萝莉的大坏蛋】
宁歌只是讲故事的人,他很喜欢这样讲故事,小时候是长大后也是。[? ([
讲故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要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让听众的内心跟着故事走,伴随故事情节开心而开心,悲伤而悲伤,在讲故事这一活动中,讲故事的人主宰着一切,包括故事和听众。
讲故事也是需要很多要求的,比如恰当的时机,还有合适的听众,再加上脑子中的故事,这就构成讲故事这一整体过程。
时机很重要,也可以把时机看成环境氛围之类的,恰当的时机,可以不需要前奏缓冲就直接进入正题,引人入胜。
这就好比,在一对情侣约会的时候,怎么可以说分手失恋的故事呢。
至于合适的听众,这就是适宜人群,小孩子喜欢的故事大人会觉得无趣,女生爱看的言情故事男生会觉得无聊,老百姓经常说的鸡毛蒜皮的事,对于那些政治精英来说是不屑一顾的,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最后,脑子中的故事,这又是什么。
讲故事的人必须懂得许多故事,他不一定要知识渊博,但是一定要博览群书。就比如现在,宁歌讲的故事叫《掏模》,是一个扒手的故事。
这个故事平时没什么,但放在这里十分应景,不是麽,小萝莉就是一个小偷,所以更能引起她的共鸣。
总之,讲故事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这是宁歌很小的时候学到的,就在一个说书人身上。
讲故事的人,传统的说法就是说书人。
小时候,宁歌就曾遇到这样一位说书人,那是在宁歌父母离婚后,宁歌在每周周六周日放假的时候,就去外面玩漫无目的随处飘荡,遇到说书人说故事就停下来,然后坐在凳子上听故事。
一开始是四大名著,后来从《封神演义》到《说岳全传》,从《山海经》到《聊斋志异》,不仅如此,《搜神记》《镜花缘》《离魂记》《太平广记》《儒林外史》《东周列国志》《儿女英雄传》等等,这些就是宁歌周末的时光。
那时候,别的小孩都有父母带,周末也会回家玩,而宁歌自己一个人,没有人和他玩,就只有去说书人那里听书。
幸好,说书人见宁歌是个小孩,又猜到宁歌是个孤儿,就动了侧影之心,只要宁歌来听书,但分文不取,还给他一个小凳子坐。
宁歌天赋异禀,说书人说的故事一下就记住了,若不是宁歌在上学,说书人几乎要收宁歌为徒了。
就这样一直过了几年,直到宁歌离开上海,然后就再也没见过说书人,尽管那时候已经有了师徒之实。
现在是现代社会,说书人这个职业几乎绝迹了,宁歌之后几年,就再也没见过其他说书人,也没见到那位无名有实的师父。
“喂?你讲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别以为你好心请我吃饭,我会念你的情手下留情。”
一道说话声将宁歌的思绪拉回现实。
小萝莉果然敏感,这只是个故事而已,但是她却想到了别的。
“你想多了,拜托,这也能触景生情,你是有多多愁善感,你是林黛玉麽。”
小萝莉恨恨地盯着宁歌,似乎要用眼神将宁歌杀死,每次占不到便宜,小萝莉几乎都是用这样的眼神,似乎这就能得到什么似的。
这难道是高级精神胜利法,宁歌忽然有些不懂。
“喂?我要走了啊,你保重。”
既然吃了一点东西,宁歌就准备离开了,当下站起身准备走。
“等一等!”
一连串碰撞声传来,宁歌转过身,就现是小萝莉站得太急,撞到了旁边的桌椅。
“干嘛?”
“我没钱回家了。”小萝莉委屈地说。
“你家在哪?”
“杭州!”
“噗!”
宁歌差点一口茶水喷出。瞪大着眼睛看着小萝莉,宁歌十分不懂。
“竟然在杭州,那么远道而来跑到上海,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难道是因为?”
宁歌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当下开口问道。
“你不是不还在上学?杭州精诚中学国中部?”
回答宁歌的,是小萝莉的默然,显然已经默认了。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两个杭州的中学生,竟然在上海这么偶遇了,这运气是有多好。
这样的话,之前的一切都能说通了,小萝莉之前叫宁歌学长并没叫错,即使双方都误以为是在上海精诚中学,可是是在杭州,而换到杭州这些都也是城里的。
这,实在是太过巧合了。
小萝莉就是宁歌的学妹,那么她为什么不在杭州行窃,这就不难理解了,不就是不想让同学知道麽。
果然深谋远虑,女中诸葛,宁歌一下子觉得小萝莉还挺聪明。
“好吧,那我们一起回杭州。”
“嗯?”
“我也没说错啊,我就在杭州精诚中学读书,我真是你学长。”
小萝莉有些惊讶,但仍然呆呆地,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寄人篱下,她默认了这个事实。
别人是卖女孩的小火柴,而宁歌是拐萝莉的大坏蛋,想起这一点,宁歌就觉得很好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宁歌就想要一个妹妹,多好啊,不光是可以陪着玩,零食也可以分一点,两个人的话玩具更多,而且不开心可以欺负一下。
当哥哥的权利,真的很让人羡慕呢。
“不妨碍的话,可以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麽?”
似乎是被宁歌的善意打动,小萝莉这次没有抗拒,断断续续的,宁歌从小萝莉口中知道了完整的故事。
小萝莉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直到有一天,孤儿院的院长过世,孤儿院再也没有经济来源,难以维持下去,一夕之间土崩瓦解。于是,众多的孤儿自谋生路,从此各奔东西。
小萝莉只是其中一个。
从小萝莉记事开始,就一直在孤儿院生活,毫不犹豫的说孤儿院就是她的家,十四年的孤儿生活就是她全部的记忆。
“你一定很可怜我是吧?”
泪眼朦胧的,这一刻的小萝莉如此楚楚可怜,就像是全世界都把她遗弃了。
睁大着眼睛,豆大的眼泪从眼眶滑落,但小萝莉依然骄傲地昂起头,一如既往的倔强,小萝莉直勾勾地盯着宁歌,似乎宁歌回答不能让她满意,一言不合下一刻就会离去。
“哦,我不这样觉得。”
宁歌淡淡地开口,注视到小萝莉脸色稍霁,顿一下继续开口。
“我只是觉得你的父母真可恨,当然若是他们还活着的话。”
大多数孤儿性格都很偏激,少有性格温顺的,小萝莉虽然性格很古怪,但是一样的偏激。就比如现在,当听到父母的时候,小萝莉撇撇嘴,一脸不屑。
“死了的话就算了,没死的话我恨不得他们死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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