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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我已是那人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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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大爷沉着一张俊脸,走过去:“江夏初啊,你好本事啊,看看把我的脸都毁成什么样子了。”左右对着镜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照一遍,最后爆了句粗口,“丫的,都肿了,还怎么上镜。”

    都罢演了,还怎么上镜?这厮就喜欢雷声大雨点小。

    难得江夏初脾气好,放下手里的咖啡,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脸很好。”说着还细细看来几眼。

    就这么几眼,居然叫这靠脸吃饭的妖孽不好意思了,不过心里倒是乐滋滋的,对着镜子笑得颠倒众生,还是分不谦虚地应了一句:“自然是最英俊的。”

    这厮,脸皮厚度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是说没受伤。”

    前一秒还风情万种俊脸,黑了几分,桃花眼睃过去,却见对面那人抿着咖啡的唇边,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俊脸更黑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受伤了?”指着侧脸几处,“看这里,看这里,这里都受伤了。”

    比起张柏芝,那个银鹭的广告,叶在夕好像更适合,这广告词念出另一番滋味啊。

    “哧。”旁边拿着化妆盒的经纪人小月没忍住,硬是笑出了声。

    叶在夕一个冷眼睃过去,小月立马低头装乌龟,心里还不忘腹诽:受伤?那是被你揉得粉底掉了好不好。

    江夏初没怎么说话,就顾着喝咖啡,先被伤着脸,现在又被晾着,叶在夕有点不爽,啪地放下镜子,端起咖啡灌了一口:“说吧,弄得兴师动众有什么大事。”

    倒打一耙的本事高超啊,弄得兴师动众好像是某人吧。

    “你的七辑我会做。”看着叶在夕的眸子,江夏初认真的时候,便有这个习惯。

    叶在夕挑挑妖娆的眸子,竟笑得比女人还妖上三分:“怎么不解约了?”没有讶异,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她笑,笑中本就只有三分真,还全是苦涩:“被你说准了,我走不出这个圈子。”

    左城的圈子,作曲的圈子。这么些年,兜兜转转,她已经学会了认命二字。

    江夏初敛了眸子,不淡不雅,不寒不凉,只是让人瞧不出一丝情绪来。叶在夕举着杯子,却未动,抬着眸看她:“我就知道会这样。”

    话里有话,弦外有弦。

    江夏初的圈子有个名字——左城。

    终于,江夏初跳进了那个圈子,多多少少,有他的推波助澜。

    心,莫名其妙的抽了一下,口中的咖啡很苦,他艰涩咽下,不看她。

    稍稍沉默了一会儿,咖啡已经凉了,有些苦,面上蒙了一层暗灰,像极了江夏初眸子的颜色:“主题有要求吗?”

    眸子敛了敛,恢复潋滟微光,抬头:“没有,随你,反正以前都是你决定,反响也都不错。”

    江夏初只是淡淡颔首。

    叶在夕名气虽大,但是他的专辑却是最好做的,其实不管是什么主题,那人名气摆在那里,只要他唱了,火是必然的。

    要是叶在夕知道江夏初是这么想的,该火冒三丈了。

    叶在夕忽然、想起一茬,说话一本正经的:“这次我的七辑用点心,我要我的曲子。”说话,还特意着重强调了一句,“专门为我做的。”

    曾经有个音乐家评论过,江夏初的曲子完美无缺的很多,有灵魂的确实很少。

    而叶在夕向来不是个大方的人,他可是一直记着,这个女人说过,她的曲子没有一首是专门为他写的。

    江夏初这一次倒是很爽快:“好。”

    这个女人有个让叶在夕很受不了的习惯,说话留三分,从来不许诺。

    突然,这个习惯暂停了,叶在夕反而不适应了,好生盯着江夏初看了好几眼,笑说:“变乖顺了,还真是不习惯。”

    这人,就是个贱骨头。要是那一天江夏初对他温柔了,他一定会浑身不自在的。

    江夏初淡淡浅笑,叶在夕端着咖啡的手顿了一下。

    原来不爱笑的人,笑起来叫人这么移不开不眼。

    叶在夕看得怔愣了,江夏初突然抬眸看他,闪躲不及,撞个正着,比女人还好看的长睫毛颤啊颤,脸上有一丝可以的绯色。

    江夏初细细看了几眼,欲言又止。

    某人大抵是做贼心虚,连忙欲盖弥彰,虚张声势:“看什么看。”又觉得理亏,便补了一句,“是不是发现还是我最帅,算了,你尽管看个够,不收入场费。”

    江夏初哭笑不得,这家伙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记自卖自夸一番,也只有江夏初对上这妖孽还能这么面不改色,面无表情:“等会儿,还要拍戏吗?”

    她随口问,并无什么情绪表露。叶在夕也揣测不透,随口回答:“拖了你的福,这脸上不不了镜。”

    说完,一手拿起桌上的镜子端详起自个的俊脸,另一手端起咖啡往嘴里送。

    一口咖啡还没来得及咽下,江夏初不温不火的来一句:“带我走吧!”

    “噗——”一口咖啡,华丽丽地全数喷在了身旁的小月身上,长长的刘海上还挂了几滴,是在滑稽。

    喷完咖啡的某人手一抖,杯子落下,脸都憋红了:“你没发烧吧。”

    江夏初但笑不语。

    最后两人一起离开片场的时候,小月经纪人还杵在原地,叶在夕还不忘嘱咐一句:“我脸伤了,上不了镜,记得多请几天假。”

    小月在风中气得颤抖了,抹了一把脸上的咖啡:“丫的,谁给加这么多糖了。”

    似乎小月忘了,这咖啡出自她自己的手:六勺糖,三勺奶。某厮万年不变的口味。

    出了雨后,车开到了国道上,叶在夕恍恍惚惚的,脑中就无限循环江夏初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

    叶在夕第N次转过头去看江夏初,对方一脸无痕,他欲言又止,发现不知道问什么?

    江夏初很恰时宜地先开了口:“去长陵”

    江夏初开口之前,叶在夕本想,天涯海角,随她去好了,可是一开口,他的恍惚突然清醒了。

    长陵啊,那里葬着的人,是他不能放下的行囊,却在上一秒他妄想一身轻松的跟她去任何地方。

    他转开眸,问:“去见谁?”他明知故问,不是在求证,便是在提醒。

    “故人。”江夏初这样回答。

    故人,已故的人。

    她神色惘然,眼中眺着窗外的远处,眸光沉沉浮浮的。

    变了道,离长陵越发近了,他的心脏渐进变得沉甸甸,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又紧。半响,他又问:“很重要的人?”

    “嗯。”她缓缓点了头,说,“很重要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放下忘记的人。”脸上隐约浮出淡淡的忧悒,散于眉间。

    她念起他的时候,总是怀念的,叫人看了,会忍不住觉得心疼,不知道为什么。

    他好像也如此心疼了。

    “要记一辈子,念一辈子的理由是什么?”他是脱口而出的,说完便意识到他多言了。有些话,是漏洞,说了就补不全了。

    本以为依着江夏初沉闷的性子不会解释的,却不想她很快回答:“因为在意,因为想起、念起的时候,会庆幸曾经遇上了,拥有了。”看着窗外,声音随着风散开。

    擅长面无表情的人,一旦满腹情感,便是不堪负载,到处都是酸酸涩涩的情绪,会发酵,会传染,似乎要一次宣泄个够。连他的心都酸了,软了。

    心脏,真是个不受控制的器官呢,尽管理智一直在提醒,不要心软。

    猛地,他踩了油门,窗外猛烈的风刮进来,他清醒了不少,风声很大,他提高了嗓音:“江夏初,惆怅忧郁不适合你。”看着前面的眸中,藏了惊涛骇浪,语气只是平平,“我不习惯了。”

    “我也不习惯。”

    江夏初附和了一句,便不再说话了。

    车速很快,车里只剩下风声,驶进了长陵墓地,他们一直沉默,这墓地,渲染的人都阴沉阴翳了。

    只是江夏初一个人下了车,叶在夕从窗户里看她走远,消瘦的背影,站在那高高的山头。

    头探出车窗外,叶在夕看着天空,明媚阳光,在他眼里有些阴暗:“看到了吗?她来了,只是你还想见她吗?”

    远远的山头,那人身影萧条,背对着一抹阳光。

    缓缓地,她靠近那墓碑:“谦成,我来看你了。”再走近,知道触手可以即到墓碑,她只是迎着风站着,看着墓碑上的照片,“你会怪我吗?五年都不敢来看你。”

    那墓碑上的照片已经泛黄破旧,辨不出原来的样子,只是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少年浅浅莞尔,眸光正好对上她的。

    她坐在石板上,冰凉冰凉的,伸手,拂着墓碑上的照片,风撩起她的发,看见她眸光清幽,淡淡涟漪皱起:“记得吗,你说,你总是舍不得责怪我,不管我有多荒唐胡闹。若这话还算数,谦成,这次一定不要原谅我。”

    儿时,她的谦成总是纵容着她,将她宠成那般无知任性,那般纯真无邪。

    如今,不可原谅了,才后知后觉。

    该哭该笑,她不知何颜以对,触手,是墓碑的冰冷,她俯身,脸靠着那石碑,声音清幽:“是那个人让你躺在这个冷冰冰的地方,你一定恨极了他,现在也一定恨极了我。”她笑得荒诞,“我已是那人的妻子,谦成,十六岁那年的约定,我们都忘了吧。”一滴眼泪,顺着墓碑,滑过了那人的名字。

    季谦成,已故的少年,她放不下却必须放下的人,

    彼间年华,那时,季谦成十六,她亦是一般大小。他们坐在天台,抬头,看星星,看月亮,谈天说地,许下诺言

    当时她太小,是任性的年纪,对着他撒娇耍赖:“谦成,你会一直对我一个人好吗?”眨巴眨巴的眼睛和星星一般亮。

    “会。”少年牵着她的手,回答。

    她不肯死心,亮晶晶的眸子缠着他不放:“娶了别的女人当妻子也会吗?”唇边的梨涡,较真嘟嘴的时候,总是深深的。即便是不懂婚姻,不懂爱情的年纪,说起这个的时候,还是一脸的赌气。

    “会。”少年还是一如既往的答案。

    “我不信。”蹬蹬腿,年少的女孩低着头生闷气。

    “那我娶你。”片刻安静,等来这么一句话,虽然十六岁的嗓音还稚嫩,语气却笃定。

    女孩儿立马抬起头,连眸子看着都是笑吟吟的,立马点头说:“好。”

    那时他们真的只有十六岁,不懂爱,私自许了婚姻的约定。

    匆匆七年,当初的童言无忌都面无全非了。

    风吹过,散了脑中久远的记忆,她站起身,眼角的湿润已经风干,她涩涩的眸子,看着墓碑:“对不起,谦成。”深深弯下腰,她合上干干的眸子,低首,声音细微,“还有,不要原谅我。”

    起身,取下颈上的项链,垂挂在墓碑的一角,她不曾多看一眼,似乎不留恋,转身,离开。

    那人走远了,那墓碑上的角上,孤零零的戒指泛着冷冷的光。

    那是她许的约定,他送她的戒指。

    她从不离身,如今,丢弃了,因为要不起了。

    天何时暗了,碑上,一滴雨水坠下,像极了离人的泪。

    已是黄昏时分,天暗的快,不出一会儿就完全黑了。

    叶在夕一直在山下等着,见她下来,只是看了几眼,什么也没说。

    她坐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转过头去,风吹得脸微红,她说:“回去吧。”

    “回哪?”他看她的侧脸,比这夕阳西下了的天还暗沉几分。

    她总能把自己弄得这么颓败,让他忍不住心软。

    面露倦色,她沉吟了一下,才合上眸子,回答:“雨后。”

    叶在夕握着车钥匙的手一顿,竟是鬼斧神差地回了一句:“如果不想回去,什么地方都可以,我带你去。”唇边自嘲地抿着僵直的线条,灼灼的眸子中间一点别样的情绪在铺天盖地的散开。

    有人说,理智是归大脑支配,而情绪是由心脏决定。

    这个时候,他的大脑短路了,心脏喧嚣了,所以,理智战胜了情绪。不舍胜了怨恨。

    然而,这一切都发生的时候,他根本不知所然,只是后知后觉地懊恼。然后转眸就忘了懊恼的理由,看着她,小心翼翼地等着她的回答。

    她眸子看着那远处的山头,侧脸的线条冷淡,她说:“该回去了,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债,逃不掉的。”

    叶在夕忽然苦笑。

    原来只是他一个人的一时糊涂啊,该清醒了。

    唇角冷笑一敛,猝然转头,又是那个连生气都妖娆万种的妖孽,幽怨得很别扭,很嚣张大爷:“你个女人脑袋抽风啊,还以为要我带你私奔呢,绕了大半个城市,就跑这荒郊野岭来兜风。我更抽风,放下几千万的电影不拍,来陪你抽风。”

    很有自知之明嘛!他今天还真干了不少抽风的事情。

    这才是他嘛,大吼大叫,半真半假,理智凌驾于情绪,幸亏,他还没有忘记。

    江夏初垂着睫毛,看起来倒像乖顺。

    人善被人欺,叶在夕就蹬鼻子上脸了,越说越走火了:“我说你这个女人是那个筋搭错了,学什么不好,学人家多愁善感,悲天悯人,还非要选这个鸟不生蛋——”

    “我没有可以找的人了,除了你。”

    江夏初接过叶在夕的劈头盖脸,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而且说得平腔平调,没有多愁善感,也没有悲天悯人,只是不温不火的几个字的组合。

    可偏生,平淡的几个字组成的一句话叫叶在夕所有到了嘴边苛责斥骂的话全数偃旗息鼓了。

    江夏初说完,转过脸去,不说话,叶在夕怔愣了一会儿,讪讪收嘴:“算了,不骂你了,反正我的脸受伤了,也不能上镜。”

    这厮,原来吃软不吃硬啊,什么嚣张大爷,一句‘疑似示弱’的话就悉数溃不成军了。

    车窗上倒影出淡然静默的脸上,有似笑非笑的弧度。

    回到雨后的时候,华灯已经初上,天下起了朦朦的小雨。

    才刚停车,叶在夕就开始碎碎念个不停:“这么晚了,还来什么雨后。”一脸的幽怨,叶大少爷脾气很大。

    江夏初也不说什么,向窗外张望了几眼,眉头忽地紧皱,推开门便下去。

    “还是我干脆送你回去好了。”叶在夕转头询问,见人已经下了车,一张俊脸瞬间就垮了,“你怎么就这样出去了,没看见下雨了吗?”

    对方置若罔闻,走到正中央,眼睛直直看着前面。

    “操!”叶在夕忍不住爆粗口,还是拿了把伞跟着下车,“你倒是说句话,你这个女人到底在——”

    话到嘴边,全数凝固,眸光定在前方那人身上。

    左城……

    从没想到,这样碰面了,他不曾算计,他也不曾预期,猝不及防,让叶在夕想到了一个词叫狭路相逢。

    露天的停车场,空旷只有左城一人,撑着一把纯黑色的伞,一步一步缓缓地走进,凉眸只看着江夏初。

    “在等吗?”江夏初站在原地,看着那人走进,平淡开口。

    走近,左城伸手,不曾练习的熟悉自然,揽着江夏初到黑色的伞下,微微俯身,对着她回答:“我刚才在想,你到底是回来这里,还是左家,或者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