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39 要挟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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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境边界,牛头山。
山脚下,蜀都正背着雨默前进,至于为什么会是用背的,这就得源于雨默那发自内心不想让蜀都好过的心态,他既然要她救人,就得接受她开出的条件,逃她是不指望了,逃了她也不知道这是哪里,离犬境有多远,万一遇上歹人更糟糕。
行到一处溪水旁时,雨默拍拍他的脑门,“停下。”
“你又要干什么?”
“休息!”
“又休息?从早上到现在你都休息七八回了。”
山洞出来开始,她就诸多借口,一会儿说累,一会儿说热,一会儿又说饿了,各种折腾的要休息,照这个速度走,一年都走不回狼族去。
“口渴了行不行?”
“水壶里有水。”知道她是人类,不比他们妖强大,脆弱得很,没水喝就会死,所以他早早就备好了。
“谁要和你共用一个水壶,你喝过的,我不要!放我下来,不然我咬你!”先前他死都不肯让她休息,她直接往他耳朵上咬,谁知他特别敏感,从耳根子红到了脸,差点将她摔在地上,这次她晓得了,咬前得先抓紧了。
一听到她要咬他,蜀都的脸莫名的一阵燥热,“你别乱来啊!”这丫头明明是人类,牙齿却厉得很。
“那你放不放?”
蜀都怕了她了,只好由着她,“先说好,只准休息一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是多久?我不懂。”其实她懂,不过是装不懂,存心和他对着干罢了,想想这古人也真有趣,怎么就算出一盏茶的功夫等于十五分钟的?
“你不懂没关系,我懂就行,我说走了,你就得走。”
“哼,那得看我高不高兴。”现在她才是老大,他得听她的。
“那就一炷香的时间,不能再多了。”
一炷香就是三十分钟,他也算是够迁就她的了。
雨默起初也没想到蜀都的脾气会那么好,可见那个妹妹对他的重要性,重要的能让他如此委曲求全,不过挺好的,越是重要,她要挟的底气就越硬。
她裹着被单往溪边走,这身装扮走起来挺麻烦的,但她忍了,不然岂不是便宜了这只臭狼。
基于先前被璃王欺负遇到过溪里有食人鱼的情况,她有了点阴影,没敢靠近溪水太近,遥望了一会儿,确定不会有什么怪物后才敢靠近,她掬了点水洗脸,正想用被子擦擦干,蜀都却主动送了条手绢过来。
“喏,拿去,我没用过!”
这服务态度是相当的好啊。
她接了过去,“谢了!”
擦脸的时候,身上的被单各种不服帖,闹得她不停的皱眉头,一会儿扯左边,一会儿扯右边,格外费劲。
蜀都觉得她这样子特别像只小白兔,怪可爱的,想想真不可思议,那么只丑不拉几的小土狗,怎么就变成个美人了,是他眼浊,早知道先前该对她好点,也省得像现在这样,她老看他不顺眼。
见她还在扯被单,模样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绷紧的唇线忍不住的微微一扬,朝着她说道:“下了山后我们会路过个小镇,是鼠族的地盘,我给你买身衣服。”
“你会那么好心?”这混蛋昨天等她吃完果子后,又用被单捆了她一个晚上,说这样她才不会逃跑。
“那是,我们男人哪有你们女人这么小心眼,这么记仇,我看衣服就买被单上的这个颜色好了,挺衬你的。”她皮肤很白,和桃红色的被单色特别衬,杨柳春风,伊人娇媚,分外赏心悦目。
他又偷瞟了她一眼,心下决定对她好点,扭转一下她对他的印象。
有衣服换,还不用自己掏钱,雨默自然愿意,“别买那种花里胡哨的,简单的就好。”
她可不想再穿那种袖子像蝴蝶大翅膀似的衣服了。
“行,到时你自己挑,这鼠族最会织锦造缎了,女人都爱他们做的衣服。”他家乐显贵为狼族的公主,每年都会订做百来套鼠族做的衣服,可见品质是有口皆碑的。
“你刚才说鼠族,是什么鼠?”她问的是品种。
鼠的品种多了去了,龙猫也是鼠,不知道这鼠族人会是什么模样的,别是家里那种常见的老鼠,要是妖的话,肯定很大只,想想有点吓人,她忍不住抖了抖。
蜀都以为她是担心路上会遇到危险,投了颗石子进小溪,“管他什么鼠,你放心,他们很弱,欺负不了你。”
有他在,断不会让人欺负了她。
一炷香后,雨默还想赖着不走,蜀都二话不说扛起她直接下山,任她、捶、打、抡,他都不放。
下了山,两人来到一条小径,走了一会儿就出现了个岔子口。
蜀都将雨默放下,趁她不备,往她周身洒了一包药粉。
她惊叫,“你干什么?”
那药粉无色无味,只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着微微金光。
“这是驱魔粉,对人体无害,你别大惊小怪的。”他将空了的包装纸塞进腰带里。
“洒这个作什么?”
“防止你的气味被人寻到。”这丫头是人类,身上的气味过于特殊,很容易被人寻到踪迹,未免麻烦他便动了手脚。
雨默睁圆了杏眼等他解释下去,驱魔估摸着就是驱赶魔物的意思,她哪里像魔物了。
蜀都知道她误会了,解释道:“你当然不是魔,驱的自然也不是你,而是别人。”
“别人?”
“在牛头山的时候,你的气味能很好的被牛山鸡的味道掩盖,但下了山后,没了它们,你的气味就会变得很明显,这个时候臭狗肯定已经知道你不见了,必定会追过来,未免你会被他带回去,我自然得消去你的踪迹。”这也是他为什么特地走牛头山的原因。
牛山鸡的鸡冠上长着一个特殊的肉囊,以此散发特殊气味来混淆猎捕者的追踪,因此有牛山鸡的地方,任何物种都会被他顺带着隐去气味。
至于这驱魔粉,也是同理。
他先前绑她走的时候就替她洒过一回,到了牛头山有牛山鸡护着,就是双倍的功效,但现在下了山,算算时辰,驱魔粉的药效也该弱了,必须得追加一包,省得被臭狗追到踪迹。
雨默不满道,“你用得着这么小心吗?还有一口一个气味,你是用嗅觉做人的吗?”
蜀都哼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老想休息不就是想趁机多留点记号给臭狗吗,我现在就把话挑明了,你那就是白费劲,好了,我们往右边走。”右边不是去狼族的道,但没关系,这远路他愿意绕。
雨默气急。
敢情这只二哈,一点都不二,精明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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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境边界,牛头山。
山脚下,蜀都正背着雨默前进,至于为什么会是用背的,这就得源于雨默那发自内心不想让蜀都好过的心态,他既然要她救人,就得接受她开出的条件,逃她是不指望了,逃了她也不知道这是哪里,离犬境有多远,万一遇上歹人更糟糕。
行到一处溪水旁时,雨默拍拍他的脑门,“停下。”
“你又要干什么?”
“休息!”
“又休息?从早上到现在你都休息七八回了。”
山洞出来开始,她就诸多借口,一会儿说累,一会儿说热,一会儿又说饿了,各种折腾的要休息,照这个速度走,一年都走不回狼族去。
“口渴了行不行?”
“水壶里有水。”知道她是人类,不比他们妖强大,脆弱得很,没水喝就会死,所以他早早就备好了。
“谁要和你共用一个水壶,你喝过的,我不要!放我下来,不然我咬你!”先前他死都不肯让她休息,她直接往他耳朵上咬,谁知他特别敏感,从耳根子红到了脸,差点将她摔在地上,这次她晓得了,咬前得先抓紧了。
一听到她要咬他,蜀都的脸莫名的一阵燥热,“你别乱来啊!”这丫头明明是人类,牙齿却厉得很。
“那你放不放?”
蜀都怕了她了,只好由着她,“先说好,只准休息一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是多久?我不懂。”其实她懂,不过是装不懂,存心和他对着干罢了,想想这古人也真有趣,怎么就算出一盏茶的功夫等于十五分钟的?
“你不懂没关系,我懂就行,我说走了,你就得走。”
“哼,那得看我高不高兴。”现在她才是老大,他得听她的。
“那就一炷香的时间,不能再多了。”
一炷香就是三十分钟,他也算是够迁就她的了。
雨默起初也没想到蜀都的脾气会那么好,可见那个妹妹对他的重要性,重要的能让他如此委曲求全,不过挺好的,越是重要,她要挟的底气就越硬。
她裹着被单往溪边走,这身装扮走起来挺麻烦的,但她忍了,不然岂不是便宜了这只臭狼。
基于先前被璃王欺负遇到过溪里有食人鱼的情况,她有了点阴影,没敢靠近溪水太近,遥望了一会儿,确定不会有什么怪物后才敢靠近,她掬了点水洗脸,正想用被子擦擦干,蜀都却主动送了条手绢过来。
“喏,拿去,我没用过!”
这服务态度是相当的好啊。
她接了过去,“谢了!”
擦脸的时候,身上的被单各种不服帖,闹得她不停的皱眉头,一会儿扯左边,一会儿扯右边,格外费劲。
蜀都觉得她这样子特别像只小白兔,怪可爱的,想想真不可思议,那么只丑不拉几的小土狗,怎么就变成个美人了,是他眼浊,早知道先前该对她好点,也省得像现在这样,她老看他不顺眼。
见她还在扯被单,模样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绷紧的唇线忍不住的微微一扬,朝着她说道:“下了山后我们会路过个小镇,是鼠族的地盘,我给你买身衣服。”
“你会那么好心?”这混蛋昨天等她吃完果子后,又用被单捆了她一个晚上,说这样她才不会逃跑。
“那是,我们男人哪有你们女人这么小心眼,这么记仇,我看衣服就买被单上的这个颜色好了,挺衬你的。”她皮肤很白,和桃红色的被单色特别衬,杨柳春风,伊人娇媚,分外赏心悦目。
他又偷瞟了她一眼,心下决定对她好点,扭转一下她对他的印象。
有衣服换,还不用自己掏钱,雨默自然愿意,“别买那种花里胡哨的,简单的就好。”
她可不想再穿那种袖子像蝴蝶大翅膀似的衣服了。
“行,到时你自己挑,这鼠族最会织锦造缎了,女人都爱他们做的衣服。”他家乐显贵为狼族的公主,每年都会订做百来套鼠族做的衣服,可见品质是有口皆碑的。
“你刚才说鼠族,是什么鼠?”她问的是品种。
鼠的品种多了去了,龙猫也是鼠,不知道这鼠族人会是什么模样的,别是家里那种常见的老鼠,要是妖的话,肯定很大只,想想有点吓人,她忍不住抖了抖。
蜀都以为她是担心路上会遇到危险,投了颗石子进小溪,“管他什么鼠,你放心,他们很弱,欺负不了你。”
有他在,断不会让人欺负了她。
一炷香后,雨默还想赖着不走,蜀都二话不说扛起她直接下山,任她、捶、打、抡,他都不放。
下了山,两人来到一条小径,走了一会儿就出现了个岔子口。
蜀都将雨默放下,趁她不备,往她周身洒了一包药粉。
她惊叫,“你干什么?”
那药粉无色无味,只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着微微金光。
“这是驱魔粉,对人体无害,你别大惊小怪的。”他将空了的包装纸塞进腰带里。
“洒这个作什么?”
“防止你的气味被人寻到。”这丫头是人类,身上的气味过于特殊,很容易被人寻到踪迹,未免麻烦他便动了手脚。
雨默睁圆了杏眼等他解释下去,驱魔估摸着就是驱赶魔物的意思,她哪里像魔物了。
蜀都知道她误会了,解释道:“你当然不是魔,驱的自然也不是你,而是别人。”
“别人?”
“在牛头山的时候,你的气味能很好的被牛山鸡的味道掩盖,但下了山后,没了它们,你的气味就会变得很明显,这个时候臭狗肯定已经知道你不见了,必定会追过来,未免你会被他带回去,我自然得消去你的踪迹。”这也是他为什么特地走牛头山的原因。
牛山鸡的鸡冠上长着一个特殊的肉囊,以此散发特殊气味来混淆猎捕者的追踪,因此有牛山鸡的地方,任何物种都会被他顺带着隐去气味。
至于这驱魔粉,也是同理。
他先前绑她走的时候就替她洒过一回,到了牛头山有牛山鸡护着,就是双倍的功效,但现在下了山,算算时辰,驱魔粉的药效也该弱了,必须得追加一包,省得被臭狗追到踪迹。
雨默不满道,“你用得着这么小心吗?还有一口一个气味,你是用嗅觉做人的吗?”
蜀都哼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老想休息不就是想趁机多留点记号给臭狗吗,我现在就把话挑明了,你那就是白费劲,好了,我们往右边走。”右边不是去狼族的道,但没关系,这远路他愿意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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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这只二哈,一点都不二,精明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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