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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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过最开始认为简单但最复杂的土地问题之后,剩余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分歧,尤其是在城市问题上和工业科技等问题上,陈健还是获得了全票的通过。
按照正式建党的原则,在闭幕之前完善了组织结构和改组,但是没有指定完善的纲领性文件,只是通过了一些简单的长久目标和一部分党内制度。
选出来三十一名临时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同时又选出来十二个人的“纲领、章程起草委员会”。
这三十一人的临时委员中,有四名女性。
有五人前往望北城、六人前往大荒城、一人前往荷兰、三人前往都城、两人前往其余沿海临近郡,剩下的则都留在了闽城。
闭幕之前决定在五年后的第二次扩大的代表大会上,正式宣读各种纲领性文件,也就是在正常线上的欧洲三十年战争爆发和萨尔浒之战的时候。
没有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但是陈健的党内职务是临时委员会暂代第一秘书,这个职位必须由临时委员会正式委员担任,名义上是在临时委员会非会议期间负责临时委员会的工作。
具体下一步的改组的党建工作,会在五年中逐渐完善,没有书面性质的、全员通过的纲领和章程,很多东西也就不能采用。
被外界猜错颇多的、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墨党的第一次正式扩大会议终于结束,具体谈了些什么问题外部没有人知道的清清楚楚,也就传来了各种各样的风声。
但是很快这种风声就被墨党的具体行动所湮灭。
墨党的许多留在闽城的临时委员们出面和原本进步同盟的党派进行了会面,陈健也亲自去拜访了心中忧郁而逃避的湖霖,甚至还去拜访了最早从旧墨党中分出去的“神圣道德同盟”的一些人。
加上墨党控制的部分议事会票权,旧的进步同盟中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党派们一旦与墨党合作,那就意味着议事会超三分之二的票权被这个联盟握在手中。
双方合作,意味着墨党就要暂时不谈一些双方不能合作的根本性问题,必须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采用稍微妥协的合理斗争方式。
为了不至于让大银行家和大资本家恐慌,墨党的对外联络处也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同时罕见地墨党控制的报刊没有批评这些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的一些平时打嘴炮最焦灼的地方,而是不疼不痒地谈了谈奴隶的问题。
这是一个风向标,谈奴隶,意味着墨党决定和这些人暂时合作。而谈更为直接的闽城矛盾,意味着很多人害怕的激进行为将要发生。
不骂是不可能的,骂的角度决定了是合作还是对抗。
这几件之后,闽城的很多人对于墨党的这次超长时间的会议所持的担忧消散了,之前很多人都在猜测墨党的三分之一的委员从都城返回后,会不会对之前闽城发生的事提出不同的想法,现在看来这种担忧是多余的。
从进步同盟解散到现在,墨党与对方的再一次蜜月期来临。
闽城的多条运河正在开工、一座大型的以泵式鼓风机为鼓风动力的冶铁厂正在修建、造船厂扩大招收雇工并且开始批量制造商船、南洋公学正式开始修建……
许多或是盈利、或是不怎么盈利的基建项目,容纳了大量的失业者,让闽城原本那种在火药桶上的威胁消失了,虽然如果发展不好这火药桶会在这些项目完成后炸的更厉害,可现在看来确实解决了很多问题。
大量失业者有了薪资微薄的工作,也让闽城的资工矛盾暂时缓解,旧有工厂的工人不必面临大量廉价竞争者的威胁。
荷兰等地的投资,因为白银价格和收益率的问题也涌来不少,大型的水力纺纱厂仍在扩建,许多织布工也完成了初始积累并在布匹价格不断上涨、纱线价格下跌的情况下拜托了包买商的剥削,成为了小资产阶级。
从景德镇趁着罢窑事件高价聘请来的陶瓷工匠,也让闽城原本的陶瓷工厂得到了发展,从而扩大了规模容纳了更多工人。
水泥厂、玻璃厂、木料厂等,也因为诸多从都城、荷兰、沿海诸郡吸引来的资本投入的基础建设而快速发展,反过来带动的、已经有炸药和轨道以及运河的煤炭行业也在快速发展。
发展压制住了矛盾,对外倾销和对西班牙殖民地的走私让闽城没受到水力机械冲击的手工业者活的不错,没有受到机械冲击的他们坚决反对旧时代的行会制度,而且迫切希望自己完成从自营到资本家的一跃。
城市的欣欣向荣和进步同盟左翼蜜月期的来临,也让各种各样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迅速流传。
很快,五本小册子出现在了闽城的街头巷尾。
《国人政治与民主》、《论闽城第二议事会的合理性与合乎传统》、《繁荣的城市与悲惨的农村——农村佃农访问录》、《地租和经营利润的内在矛盾、土地经营利润的公式》、《人头税改革之思辨》。
这五本吹风用的小册子在年关的时候很快成为闽城讨论的最为热烈的内容,尤其是配合上照片和悲惨故事的那本佃农访问录,引发了剧烈的反响,连一部分在城市居住的残余股票和投资的地主,也羞答答地表示这是不道德的、肮脏的、让一切有良知之人感到耻辱的、某些道德败坏的个人行为。
新年刚过,墨党邀请了原本进步同盟的大部分进步团体,举行了一场起草会议,最终出台了一册《闽郡国人第二议事会的纲领》。
内容如下。
第一条:华夏共和国是密不可分的整体,闽郡国人第二议事誓死捍卫共和国之完整。
第二条:闽城国人为了履行国人参政之传统义务和责任,成立了郡国人第二议事会。
第三条:本议事会将坚决与任何妄图颠覆共和制度、妄图分裂共和国、妄图违背共和国传统之敌人战斗。
第四条:本议事会将切实履行国家之义务,并敦促闽郡之国人按时缴纳国税。
第五条:本议事会参阅立国金表、国人传统,建议在闽郡范围内尝试扩大国人参政之资格。
其中,在本郡出生且年满十八岁之男子、以及获得巨大成就且经议事会裁定认可、在科学之上有所突破之女子,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非在本国出生,但却认可本国之大法规且在闽郡居住三年;且以劳动为生、或置有财产、或娶国人女子为妻、或收养国人孤儿、或抚养国人孤寡、或为闽郡公共支出捐献一百枚银币及以上者参照前一条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凡非本国男子或女子,但被科学委员会和议事会评定为对人类之发展有巨大贡献者,将拥有本议事会之选举权与被选举前。此评定中,科学委员会与议事会常务成员有一票之否决权。
第六条:鉴于国人参政之历史过于久远,且暂时不能具备分辨是非之能力,以第五条为标准暂时不予实行。经五年后正式采用第五条之规定。
第七条:本议事会在五年之内只是暂代不完整之议事会,但拥有议事会之一切权利,并认可第六条之规定。
第八条:第五条之权利,有重大犯罪、叛国等则终止。
第九条:本议事会之权力,来自第五条规定之闽郡国人授予,且在保证第一二三四条之前提下在闽郡行驶权力。
第十条:本议事会所讨论之法律,必须符合共和国之大法规基础;当本郡法规与共和国之大法规冲突时,以共和国大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因本郡发展之特殊性,本议事会有责任与义务完善旧法律所没有的条文,且以试行之目的递交共和国国人议事大会。
第十二条:本议事会为了本郡之国人需求,有权选拔国家之忽略、新时代所必须而旧时代不存在的公共事务官员。
第十三条:当公共事务官员之权责与共和国之法定官员权责冲突时,以共和国法定官员为准。
第十四条:议事会代表与议事会,见附件甲。
第十五条:郡立法会之会议、职务、以及制定法规之原则,见附件乙。
第十六条:郡之非国立公共事务官问题,见附件丙。
第十七条:本郡国人之权利保障,见附件丁与立国金表。
注:本纲领由纲领起草委员会全员讨论并通过。
发起人及党派签名:
墨党中央临时委员会全员,第一秘书陈健代签(签字)
南洋公学筹备委员会全员,负责人代签(签字)
闽郡科学与人文研究会代表(签字)
闽郡郡属收容工厂管理协会(签字)
郡属收容工厂财务监察委员会全员,代表代签(签字)
木工及铁匠联合工匠协会代表(签字)
自营织布工合作社同盟与同盟小额借贷委员会代表(签字)
闽郡退伍士兵及伤残士兵收容会全员代表(签字)
航海与水手注册协会代表(签字)
外科手术实习生协会与救死扶伤协会代表(签字)
闽郡济贫委员会全员代表(签字)
……
后面的签名还有很多,以及形形色色的党派、在闽郡有威望的个人、一部分旧时代的变节者、一部分激进党派,以及南安的县级国人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
这些签名比起整个纲领的内容要长得多。
并不是为了吓人。
而是为了让人们知道,这些人涵盖了整个闽城绝大部分的中底层力量,外加一个可以和南洋公司在资本上掰手腕的工业资本集团。
上层的签名除了一些个人外,基本没有。但是这些签名对南洋公司来说,意味着只要不妨碍他们的利益,最好还是给予一些假惺惺的支持,一旦闽城乱起来严重影响他们的利润,更影响一些将钱投入这里的外部资本力量。
这份纲领即将在春天召开的郡属议事会上进行讨论和通过,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排在这后面的立刻要在郡第二议事会上讨论的两份草案,也已开始提前在闽城放出风声。
《关于改善佃农待遇之减租减息提案》和《关于郡纳国税包税改革及郡内国人民生相关之专营权公共赎买或自由竞争提案》。
前者是在农村斗争、后者是在城市放水让利。
直到此时此刻,闽城的很多人才终于明白过来,墨党这是要把手伸向农村了。
讨论过最开始认为简单但最复杂的土地问题之后,剩余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分歧,尤其是在城市问题上和工业科技等问题上,陈健还是获得了全票的通过。
按照正式建党的原则,在闭幕之前完善了组织结构和改组,但是没有指定完善的纲领性文件,只是通过了一些简单的长久目标和一部分党内制度。
选出来三十一名临时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同时又选出来十二个人的“纲领、章程起草委员会”。
这三十一人的临时委员中,有四名女性。
有五人前往望北城、六人前往大荒城、一人前往荷兰、三人前往都城、两人前往其余沿海临近郡,剩下的则都留在了闽城。
闭幕之前决定在五年后的第二次扩大的代表大会上,正式宣读各种纲领性文件,也就是在正常线上的欧洲三十年战争爆发和萨尔浒之战的时候。
没有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但是陈健的党内职务是临时委员会暂代第一秘书,这个职位必须由临时委员会正式委员担任,名义上是在临时委员会非会议期间负责临时委员会的工作。
具体下一步的改组的党建工作,会在五年中逐渐完善,没有书面性质的、全员通过的纲领和章程,很多东西也就不能采用。
被外界猜错颇多的、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墨党的第一次正式扩大会议终于结束,具体谈了些什么问题外部没有人知道的清清楚楚,也就传来了各种各样的风声。
但是很快这种风声就被墨党的具体行动所湮灭。
墨党的许多留在闽城的临时委员们出面和原本进步同盟的党派进行了会面,陈健也亲自去拜访了心中忧郁而逃避的湖霖,甚至还去拜访了最早从旧墨党中分出去的“神圣道德同盟”的一些人。
加上墨党控制的部分议事会票权,旧的进步同盟中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党派们一旦与墨党合作,那就意味着议事会超三分之二的票权被这个联盟握在手中。
双方合作,意味着墨党就要暂时不谈一些双方不能合作的根本性问题,必须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采用稍微妥协的合理斗争方式。
为了不至于让大银行家和大资本家恐慌,墨党的对外联络处也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同时罕见地墨党控制的报刊没有批评这些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的一些平时打嘴炮最焦灼的地方,而是不疼不痒地谈了谈奴隶的问题。
这是一个风向标,谈奴隶,意味着墨党决定和这些人暂时合作。而谈更为直接的闽城矛盾,意味着很多人害怕的激进行为将要发生。
不骂是不可能的,骂的角度决定了是合作还是对抗。
这几件之后,闽城的很多人对于墨党的这次超长时间的会议所持的担忧消散了,之前很多人都在猜测墨党的三分之一的委员从都城返回后,会不会对之前闽城发生的事提出不同的想法,现在看来这种担忧是多余的。
从进步同盟解散到现在,墨党与对方的再一次蜜月期来临。
闽城的多条运河正在开工、一座大型的以泵式鼓风机为鼓风动力的冶铁厂正在修建、造船厂扩大招收雇工并且开始批量制造商船、南洋公学正式开始修建……
许多或是盈利、或是不怎么盈利的基建项目,容纳了大量的失业者,让闽城原本那种在火药桶上的威胁消失了,虽然如果发展不好这火药桶会在这些项目完成后炸的更厉害,可现在看来确实解决了很多问题。
大量失业者有了薪资微薄的工作,也让闽城的资工矛盾暂时缓解,旧有工厂的工人不必面临大量廉价竞争者的威胁。
荷兰等地的投资,因为白银价格和收益率的问题也涌来不少,大型的水力纺纱厂仍在扩建,许多织布工也完成了初始积累并在布匹价格不断上涨、纱线价格下跌的情况下拜托了包买商的剥削,成为了小资产阶级。
从景德镇趁着罢窑事件高价聘请来的陶瓷工匠,也让闽城原本的陶瓷工厂得到了发展,从而扩大了规模容纳了更多工人。
水泥厂、玻璃厂、木料厂等,也因为诸多从都城、荷兰、沿海诸郡吸引来的资本投入的基础建设而快速发展,反过来带动的、已经有炸药和轨道以及运河的煤炭行业也在快速发展。
发展压制住了矛盾,对外倾销和对西班牙殖民地的走私让闽城没受到水力机械冲击的手工业者活的不错,没有受到机械冲击的他们坚决反对旧时代的行会制度,而且迫切希望自己完成从自营到资本家的一跃。
城市的欣欣向荣和进步同盟左翼蜜月期的来临,也让各种各样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迅速流传。
很快,五本小册子出现在了闽城的街头巷尾。
《国人政治与民主》、《论闽城第二议事会的合理性与合乎传统》、《繁荣的城市与悲惨的农村——农村佃农访问录》、《地租和经营利润的内在矛盾、土地经营利润的公式》、《人头税改革之思辨》。
这五本吹风用的小册子在年关的时候很快成为闽城讨论的最为热烈的内容,尤其是配合上照片和悲惨故事的那本佃农访问录,引发了剧烈的反响,连一部分在城市居住的残余股票和投资的地主,也羞答答地表示这是不道德的、肮脏的、让一切有良知之人感到耻辱的、某些道德败坏的个人行为。
新年刚过,墨党邀请了原本进步同盟的大部分进步团体,举行了一场起草会议,最终出台了一册《闽郡国人第二议事会的纲领》。
内容如下。
第一条:华夏共和国是密不可分的整体,闽郡国人第二议事誓死捍卫共和国之完整。
第二条:闽城国人为了履行国人参政之传统义务和责任,成立了郡国人第二议事会。
第三条:本议事会将坚决与任何妄图颠覆共和制度、妄图分裂共和国、妄图违背共和国传统之敌人战斗。
第四条:本议事会将切实履行国家之义务,并敦促闽郡之国人按时缴纳国税。
第五条:本议事会参阅立国金表、国人传统,建议在闽郡范围内尝试扩大国人参政之资格。
其中,在本郡出生且年满十八岁之男子、以及获得巨大成就且经议事会裁定认可、在科学之上有所突破之女子,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非在本国出生,但却认可本国之大法规且在闽郡居住三年;且以劳动为生、或置有财产、或娶国人女子为妻、或收养国人孤儿、或抚养国人孤寡、或为闽郡公共支出捐献一百枚银币及以上者参照前一条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凡非本国男子或女子,但被科学委员会和议事会评定为对人类之发展有巨大贡献者,将拥有本议事会之选举权与被选举前。此评定中,科学委员会与议事会常务成员有一票之否决权。
第六条:鉴于国人参政之历史过于久远,且暂时不能具备分辨是非之能力,以第五条为标准暂时不予实行。经五年后正式采用第五条之规定。
第七条:本议事会在五年之内只是暂代不完整之议事会,但拥有议事会之一切权利,并认可第六条之规定。
第八条:第五条之权利,有重大犯罪、叛国等则终止。
第九条:本议事会之权力,来自第五条规定之闽郡国人授予,且在保证第一二三四条之前提下在闽郡行驶权力。
第十条:本议事会所讨论之法律,必须符合共和国之大法规基础;当本郡法规与共和国之大法规冲突时,以共和国大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因本郡发展之特殊性,本议事会有责任与义务完善旧法律所没有的条文,且以试行之目的递交共和国国人议事大会。
第十二条:本议事会为了本郡之国人需求,有权选拔国家之忽略、新时代所必须而旧时代不存在的公共事务官员。
第十三条:当公共事务官员之权责与共和国之法定官员权责冲突时,以共和国法定官员为准。
第十四条:议事会代表与议事会,见附件甲。
第十五条:郡立法会之会议、职务、以及制定法规之原则,见附件乙。
第十六条:郡之非国立公共事务官问题,见附件丙。
第十七条:本郡国人之权利保障,见附件丁与立国金表。
注:本纲领由纲领起草委员会全员讨论并通过。
发起人及党派签名:
墨党中央临时委员会全员,第一秘书陈健代签(签字)
南洋公学筹备委员会全员,负责人代签(签字)
闽郡科学与人文研究会代表(签字)
闽郡郡属收容工厂管理协会(签字)
郡属收容工厂财务监察委员会全员,代表代签(签字)
木工及铁匠联合工匠协会代表(签字)
自营织布工合作社同盟与同盟小额借贷委员会代表(签字)
闽郡退伍士兵及伤残士兵收容会全员代表(签字)
航海与水手注册协会代表(签字)
外科手术实习生协会与救死扶伤协会代表(签字)
闽郡济贫委员会全员代表(签字)
……
后面的签名还有很多,以及形形色色的党派、在闽郡有威望的个人、一部分旧时代的变节者、一部分激进党派,以及南安的县级国人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
这些签名比起整个纲领的内容要长得多。
并不是为了吓人。
而是为了让人们知道,这些人涵盖了整个闽城绝大部分的中底层力量,外加一个可以和南洋公司在资本上掰手腕的工业资本集团。
上层的签名除了一些个人外,基本没有。但是这些签名对南洋公司来说,意味着只要不妨碍他们的利益,最好还是给予一些假惺惺的支持,一旦闽城乱起来严重影响他们的利润,更影响一些将钱投入这里的外部资本力量。
这份纲领即将在春天召开的郡属议事会上进行讨论和通过,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排在这后面的立刻要在郡第二议事会上讨论的两份草案,也已开始提前在闽城放出风声。
《关于改善佃农待遇之减租减息提案》和《关于郡纳国税包税改革及郡内国人民生相关之专营权公共赎买或自由竞争提案》。
前者是在农村斗争、后者是在城市放水让利。
直到此时此刻,闽城的很多人才终于明白过来,墨党这是要把手伸向农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