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典当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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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斜照在皱巴巴的被团上,一些肉眼可视的纤尘在明媚的光线中飘舞着,像是一只只充满了活力的小精灵。相比之下,像只刺猬一样蒙头卷缩在被子里沉睡的楚云川,丝毫没有感受到小楼里清晨的宁静与美好,甚至,连窗外那树扑鼻的寒梅幽香也勾不起他的红尘*。
房门已经被敲了三次,轻柔的呼叫声也响了三次,但他一直没有动静。
直到有人在门外敲锣大喊:“不好了!羽衣仙子被司徒拐走了!”楚云川神经反射般弹了起来,愣坐一小会,他似乎又意识到了什么,一头倒回床上,眨巴着一对慵懒的眼睛,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保持着头脑的清醒。
睡着的时候可以无思无想,醒着可不一样。
他尽可能地去幻想一些美好和幸福的未来,尽管过去这段日子一直活得很纠结、坎坷的阴影并没有完全从思觉中消退。在经过一番辞旧迎新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坐了起来,并在阳光下咧嘴勾出一丝干硬的笑容,努力让自己保持着最佳的精神状态,心想:“一切阴霾都过去了,女人是我的,圣果造化也是我的,司徒……混蛋!那个混蛋绝无东山再起的可能。”
楚云川下了床,走到阳光明媚的窗前美美地伸了个懒腰,然后闭起眼睛深深地嗅了一阵扑鼻而来的梅花香味,觉得正常人的生活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要懂得享生活中的细节。
这是轩辕客栈后院的一套独立客房。
冰雪未消的院子里有假山流水和亭台香榭,很别致,也很宁静;用小二的话来说,这套客房叫做总统套房。楚云川不知道总统是个什么玩意儿,只知道这套客房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住在这里,代表着身份与地位;至于身上够不够钱支付房费,那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没人敢收他的房费。
在这住了七天,平日里兢兢业业的那帮小二们一直没来打扰他,甚至,连送饭时间都不曾现身招呼;身为切断炎黄宗命脉的那个刽子手,楚云川很清楚,他们对自己抱有很大的成见,只是迫于某种yin威而不得不选择沉默。天枢星有个传颂极广的寓言故事,说:机灵的小兔子从不会闲得没事闯进猎鹰的视线范围,就算自己的地盘被占领,它们仍会选择低调地远离猎鹰,直到猎鹰一无所获地离开它们的领地为止。
作为一只被公认的猎鹰,楚云川敢对天发誓,真的从没想过要在这收获什么,纯粹就是路过,借地歇歇脚、养养精神,一片清白之心,日月可鉴!
所以,他开始精心地拾掇自己的仪表,打算今天就还轩辕客栈一片春光。刚才在外面敲门的人,应该是紫衣和青衣,最后那一嗓子,能喊那么中气十足,估计她们的伤也已经好得差不多,是时候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冷地方。
中午的时候,大家踏上了归途,最辛苦的是金翅鲲鹏,背上要驼三个人。
青衣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小女子,她野蛮地抢占了最前面那处风水宝座,张开一双修长的双臂,拥抱着扑面而来的清风和白云,美滋滋地赞道:“真舒服!鲲鹏的稳定性真不是一般的神鸟可以相提并论,那谁……我们作个交易怎么样?你把鲲鹏送我,我保证以后不在主人面前说你坏话。”
这种“丧权辱国”的交易条件听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楚云川就把她当成一个屁,放出去之后,云淡风清。他转头对知书达理的紫衣说:“藤萝谷四仙,你是最出色的一个,不像某些人臭不要脸,等回白城后,我给你介绍一个夫君,保你下半辈子永享仙怡。”
紫衣俏脸微红,就像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矜持地低着头说:“神司大人,你别取笑我了,哪有人看得上我们妖族。”
“别整天一口一个神司大人,叫哥,这样亲切点。”楚云川拍着胸脯,爽快地跟她保证:“就这么说定了,你的终身大事包在我身上,我看哪个混蛋敢不给面子。”
“就知道吹牛……”青衣打岔道:“先解决你自己的麻烦再说吧,以主人的倔强性格,就算恢复全部记忆,她现在也未必会接受你,谁叫她是炎黄宗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藤仙,本着为主人终身幸福着想的伟大原则,我还是可以适当帮你说些好话,就看你够不够诚意。”
楚云川剑眉轻锁,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轩辕客栈小住的那七天,他听到了两个消息,一个是天魔宫赤芍暗王透露的消息,说司徒战败后逃到了浣纱宫,但只停留一晚,随后去了莽荒天妖宫与一个神秘人会面;另一个消息是从一位散修那里听来的,说乌鸦与古阳一言不和起纷争的时候,半空观战的羽衣仙子曾打算出手助阵,结果被无为用万兽鼎镇住,并带回了白城。
第一个问题楚云川没兴趣去关心,在他看来,司徒不过是个手下败将,没什么好关注。第二个问题才是楚云川纠结的关键,羽衣是个民族情结很重的人,如青衣所说,以她那种倔强的性格,个人的民族立场永远凌驾于个人感情之上,未来的事还真不容乐观。
这该死的温柔啊,总是让人抓心挠肝。
这一路上,楚云川很少再开口说话,风,能吹散万里浮云,却吹不开他脸上那一抹淡淡的忧愁。他跟紫衣换了个位置,自己躲在鲲鹏的尾部,背对着两位藤仙小美人想问题,没别的,就是绞尽脑汁地寻思着怎么去弥补自己对羽衣所造成的伤害。
到白城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
四月初的白城,不像炎黄宗那样冰封万里,这是一座充满生机的边城、也是一座充满情调的边城。清晨,当第一缕曙光倾洒出一片金光,高阁雾褪,落英河畔的桃花也像刚刚苏醒的美人一样,在温暖的春风中绽放着娇艳的容颜,勤劳的白城百姓们,也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楚云川让鲲鹏带紫衣和青衣先回城主府,自己则在繁华的东衢街逛了一圈。他先后进了玲珑斋、绫罗坊、古剑阁……甚至,还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标明男士止步的胭脂铺,差点被那位半老徐娘给抡着棍子轰出来。最后好说歹说、被逼到倾家荡产、把身上所有银两掏出来才获得挑选胭脂的权力;他粗略地估算了一下,这种滴血的代价,足够买下半间胭脂铺。
他不知道背上那满满一包袱的俗物能不能哄得羽衣开心,只是想尽自己所能,做一回柔情的体贴男人。在离开胭脂铺时,半老徐娘似乎是看在那堆银两的份上,很客气地提醒了楚云川一句:“小伙子,大娘可要提醒你一句,如果你买这些东西是为了讨心上人欢心,光送还不够,你得亲自替她画眉施粉,那才显出你的诚意。”
楚云川猛拍脑门,当下,又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
没好处,半老徐娘死活不传功。
痛定思痛之后,楚云川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巨灵剑拿出来作抵押,跟着那个半老徐娘学了一下怎么画眉施粉。学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在回城主府的路上,楚云川一直都在想一个严肃的问题:“我是不是被人给坑了?”他觉得,倾家荡产事小,典当圣剑绝对是人生一大败笔,如果这档子糗事传了出去,天枢神司的伟大光环一定会跟他永别。
寻思再三,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决定先去找白慕雪那个小富婆借点钱把巨灵剑赎回来。
离城主府大门还有一百多步的距离时,他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窈窕身影。
是小富婆白慕雪。
她像个威武的门神一样,气定神闲地站在大门中央,好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一点喜悦,点燃内心中的花火,令楚云川喜上眉梢;但这团花火来得快,灭得也快,刚奔前几步,楚云川猛然发现她手中好像拿着一把剑,而且,不是别的人剑,正是自己抵押给胭脂铺的巨灵剑!
一口凉气透顶,凉得楚云川心惊肉跳。
莫名的,楚云川顿时有种做贼的感觉,他下意识地转过身,准备在她未发现之前赶紧溜到后门。前脚刚抬起来,身后立刻传来一声大呼:“姓楚的!你给我站住!!!”这一嗓子喊得,把楚云川的魂都吓掉了一半,哪还敢逗留,拔腿就往后门跑。
清晨,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斜照在皱巴巴的被团上,一些肉眼可视的纤尘在明媚的光线中飘舞着,像是一只只充满了活力的小精灵。相比之下,像只刺猬一样蒙头卷缩在被子里沉睡的楚云川,丝毫没有感受到小楼里清晨的宁静与美好,甚至,连窗外那树扑鼻的寒梅幽香也勾不起他的红尘*。
房门已经被敲了三次,轻柔的呼叫声也响了三次,但他一直没有动静。
直到有人在门外敲锣大喊:“不好了!羽衣仙子被司徒拐走了!”楚云川神经反射般弹了起来,愣坐一小会,他似乎又意识到了什么,一头倒回床上,眨巴着一对慵懒的眼睛,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保持着头脑的清醒。
睡着的时候可以无思无想,醒着可不一样。
他尽可能地去幻想一些美好和幸福的未来,尽管过去这段日子一直活得很纠结、坎坷的阴影并没有完全从思觉中消退。在经过一番辞旧迎新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坐了起来,并在阳光下咧嘴勾出一丝干硬的笑容,努力让自己保持着最佳的精神状态,心想:“一切阴霾都过去了,女人是我的,圣果造化也是我的,司徒……混蛋!那个混蛋绝无东山再起的可能。”
楚云川下了床,走到阳光明媚的窗前美美地伸了个懒腰,然后闭起眼睛深深地嗅了一阵扑鼻而来的梅花香味,觉得正常人的生活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要懂得享生活中的细节。
这是轩辕客栈后院的一套独立客房。
冰雪未消的院子里有假山流水和亭台香榭,很别致,也很宁静;用小二的话来说,这套客房叫做总统套房。楚云川不知道总统是个什么玩意儿,只知道这套客房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住在这里,代表着身份与地位;至于身上够不够钱支付房费,那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没人敢收他的房费。
在这住了七天,平日里兢兢业业的那帮小二们一直没来打扰他,甚至,连送饭时间都不曾现身招呼;身为切断炎黄宗命脉的那个刽子手,楚云川很清楚,他们对自己抱有很大的成见,只是迫于某种yin威而不得不选择沉默。天枢星有个传颂极广的寓言故事,说:机灵的小兔子从不会闲得没事闯进猎鹰的视线范围,就算自己的地盘被占领,它们仍会选择低调地远离猎鹰,直到猎鹰一无所获地离开它们的领地为止。
作为一只被公认的猎鹰,楚云川敢对天发誓,真的从没想过要在这收获什么,纯粹就是路过,借地歇歇脚、养养精神,一片清白之心,日月可鉴!
所以,他开始精心地拾掇自己的仪表,打算今天就还轩辕客栈一片春光。刚才在外面敲门的人,应该是紫衣和青衣,最后那一嗓子,能喊那么中气十足,估计她们的伤也已经好得差不多,是时候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冷地方。
中午的时候,大家踏上了归途,最辛苦的是金翅鲲鹏,背上要驼三个人。
青衣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小女子,她野蛮地抢占了最前面那处风水宝座,张开一双修长的双臂,拥抱着扑面而来的清风和白云,美滋滋地赞道:“真舒服!鲲鹏的稳定性真不是一般的神鸟可以相提并论,那谁……我们作个交易怎么样?你把鲲鹏送我,我保证以后不在主人面前说你坏话。”
这种“丧权辱国”的交易条件听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楚云川就把她当成一个屁,放出去之后,云淡风清。他转头对知书达理的紫衣说:“藤萝谷四仙,你是最出色的一个,不像某些人臭不要脸,等回白城后,我给你介绍一个夫君,保你下半辈子永享仙怡。”
紫衣俏脸微红,就像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矜持地低着头说:“神司大人,你别取笑我了,哪有人看得上我们妖族。”
“别整天一口一个神司大人,叫哥,这样亲切点。”楚云川拍着胸脯,爽快地跟她保证:“就这么说定了,你的终身大事包在我身上,我看哪个混蛋敢不给面子。”
“就知道吹牛……”青衣打岔道:“先解决你自己的麻烦再说吧,以主人的倔强性格,就算恢复全部记忆,她现在也未必会接受你,谁叫她是炎黄宗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藤仙,本着为主人终身幸福着想的伟大原则,我还是可以适当帮你说些好话,就看你够不够诚意。”
楚云川剑眉轻锁,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轩辕客栈小住的那七天,他听到了两个消息,一个是天魔宫赤芍暗王透露的消息,说司徒战败后逃到了浣纱宫,但只停留一晚,随后去了莽荒天妖宫与一个神秘人会面;另一个消息是从一位散修那里听来的,说乌鸦与古阳一言不和起纷争的时候,半空观战的羽衣仙子曾打算出手助阵,结果被无为用万兽鼎镇住,并带回了白城。
第一个问题楚云川没兴趣去关心,在他看来,司徒不过是个手下败将,没什么好关注。第二个问题才是楚云川纠结的关键,羽衣是个民族情结很重的人,如青衣所说,以她那种倔强的性格,个人的民族立场永远凌驾于个人感情之上,未来的事还真不容乐观。
这该死的温柔啊,总是让人抓心挠肝。
这一路上,楚云川很少再开口说话,风,能吹散万里浮云,却吹不开他脸上那一抹淡淡的忧愁。他跟紫衣换了个位置,自己躲在鲲鹏的尾部,背对着两位藤仙小美人想问题,没别的,就是绞尽脑汁地寻思着怎么去弥补自己对羽衣所造成的伤害。
到白城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
四月初的白城,不像炎黄宗那样冰封万里,这是一座充满生机的边城、也是一座充满情调的边城。清晨,当第一缕曙光倾洒出一片金光,高阁雾褪,落英河畔的桃花也像刚刚苏醒的美人一样,在温暖的春风中绽放着娇艳的容颜,勤劳的白城百姓们,也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楚云川让鲲鹏带紫衣和青衣先回城主府,自己则在繁华的东衢街逛了一圈。他先后进了玲珑斋、绫罗坊、古剑阁……甚至,还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标明男士止步的胭脂铺,差点被那位半老徐娘给抡着棍子轰出来。最后好说歹说、被逼到倾家荡产、把身上所有银两掏出来才获得挑选胭脂的权力;他粗略地估算了一下,这种滴血的代价,足够买下半间胭脂铺。
他不知道背上那满满一包袱的俗物能不能哄得羽衣开心,只是想尽自己所能,做一回柔情的体贴男人。在离开胭脂铺时,半老徐娘似乎是看在那堆银两的份上,很客气地提醒了楚云川一句:“小伙子,大娘可要提醒你一句,如果你买这些东西是为了讨心上人欢心,光送还不够,你得亲自替她画眉施粉,那才显出你的诚意。”
楚云川猛拍脑门,当下,又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
没好处,半老徐娘死活不传功。
痛定思痛之后,楚云川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巨灵剑拿出来作抵押,跟着那个半老徐娘学了一下怎么画眉施粉。学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在回城主府的路上,楚云川一直都在想一个严肃的问题:“我是不是被人给坑了?”他觉得,倾家荡产事小,典当圣剑绝对是人生一大败笔,如果这档子糗事传了出去,天枢神司的伟大光环一定会跟他永别。
寻思再三,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决定先去找白慕雪那个小富婆借点钱把巨灵剑赎回来。
离城主府大门还有一百多步的距离时,他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窈窕身影。
是小富婆白慕雪。
她像个威武的门神一样,气定神闲地站在大门中央,好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一点喜悦,点燃内心中的花火,令楚云川喜上眉梢;但这团花火来得快,灭得也快,刚奔前几步,楚云川猛然发现她手中好像拿着一把剑,而且,不是别的人剑,正是自己抵押给胭脂铺的巨灵剑!
一口凉气透顶,凉得楚云川心惊肉跳。
莫名的,楚云川顿时有种做贼的感觉,他下意识地转过身,准备在她未发现之前赶紧溜到后门。前脚刚抬起来,身后立刻传来一声大呼:“姓楚的!你给我站住!!!”这一嗓子喊得,把楚云川的魂都吓掉了一半,哪还敢逗留,拔腿就往后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