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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真情假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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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冰天雪地的倒春寒随着战事的消弭而过去了,积雪开始融化,草原上处处都呈现出绿意来。

    萧胤打了胜仗,统一了各部落,皇上龙颜大悦,赏赐了萧胤诸多物事不说,还下令在那幕达大会上,举行盛大的庆典活动来庆贺。

    那幕达大会是北朝很重要的一个节日,大会上不仅有赛马、射箭、摔跤等比赛,还有各个民族的歌舞表演。北朝已经逐步汉化,一些民族已经改为汉姓,但是在那幕达大会上,却可以摒弃汉话、汉名、汉服,着民族服装。

    花著雨自从回到了太子府,就再度住在偏殿内,无事不出门。所有的庆典,包括那幕达大会,她都没有丝毫的关心。但是,一大早,萧胤却派回雪送来了一身胡服,说是要她在那幕达大会上穿的。

    花著雨没想到萧胤会让她参加这个大会,在府里闷了多日,想着出去见识一番也好,便在回雪的帮助下,穿上了那身胡服。

    白色金丝绣纹的长袍,搭配粉色的彩绣百褶裙,穿在身上竟是极其华美。头饰也很华丽,花冠上面缀着宝光莹然的软玉。回雪将花著雨的长发盘成漂亮的发髻,然后戴上花冠。

    萧胤似乎知晓她不愿以真面目见人,送来的花冠前面饰以珠纱,戴上后,半掩了脸庞,只露出半截尖尖的下巴。

    花著雨穿戴完毕,随着回雪从偏殿内走出。霞光给她纤细的身姿笼上一层淡淡的嫣红,衣衫飘飞,她整个人就像是晨光中一朵待放的芙蓉,那种清柔绝丽的风姿令她不似尘世中人。

    花著雨骑着胭脂马随着回雪来到雪山脚下的塔尔湖畔时,那里,已经是热闹非凡。

    明媚的日光洒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积雪初融的草原,如同一幅新展开的画卷,透着清新而大气的壮美。遥遥看去,穿着各色民族服饰的北朝人就如同草原上会走动的花朵一般,美轮美奂。

    花著雨在回雪的陪同下,很快在看台上落座。不一会儿,北帝便携后妃坐着车辇过来了,身后跟随着朝中的大臣们。

    花著雨抬头瞧了一眼从未见过的北朝帝王萧崇,只见他容貌俊朗,年轻时也应当是一位惹得草原女子尖叫的俊男。只是岁月不饶人,他确实老了,目光虽凌厉,但是眼角眉梢却有疲态渐显,似乎精神不大好。他一落座,便惬意地靠在了椅背上。

    他身侧,始终伴着一位女子,打扮贵气,发辫上缠绕着金丝线,看上去金光闪烁。脸上也蒙着面纱,看不清面目。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眸,却异常妖娆妩媚。

    “她便是我们皇上最宠爱的夜妃。”回雪朝着花著雨目光所及之处望了望,低声说道。

    怪不得如此受宠,这女子就如同一杯美酒,令人迷醉在她芬芳的醇香中,一醉方休。

    北帝到场后,各色比赛便轮流开场了。

    骑术、射术、舞蹈、比武……各种赛事都极其激烈,喝彩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得胜的小伙子,收到了心仪的姑娘送来的锦带,喜得眉开眼笑。

    送锦带是草原少女表达爱意的习俗,就连回雪手中都拿着一条锦带,在手腕上缠啊缠的,也不知道她要送给谁。花著雨这才知晓,那一日围炉烤火时,回雪编织的便是这条锦带。

    场中此时正在比赛摔跤,萧胤的亲卫也都参加了,花著雨注意到回雪的眸光一直在流风身上打转,心中顿时了然。流风将最后一个对手掀翻在地,四周响起一片欢呼声。

    回雪站起身来,正要走过去,却不料四五个女子已经涌了上去,红黄绿蓝的锦带顿时搭得流风满手腕都是。回雪黛眉一颦,咬着牙又坐了下来。

    花著雨瞧在眼里,不禁暗叹一声。

    摔跤比赛结束后,便是那幕达大会上最盛大最受关注的一个比赛:抢夺雪莲。

    雪莲是生长在雪山之巅的一种奇花,每年的开花之季只有几日,恰好便是那幕达大会这几日。是以,从十多年前开始,那幕达大会上便有了这样一项比赛,这也是那幕达大会何以要在雪山脚下举行的缘故。

    这场比赛比前面的比赛都要难,攀爬上山的一段路是最陡峭险恶的一段,随身可携带的辅助物品除了绳索和自己的武器外,别无他物。且在攀爬过程中,还要和其他的参赛者打斗,阻止别人先爬上山巅。所以,参赛者要够胆色,武功也要够高。

    每一年,各族中都会派出出类拔萃的小伙子来参加,夺得了雪莲,可以得到至高无上的勇士称号。而且,还可以将雪莲送给心爱的姑娘,得到皇上的赐婚,以及萨满之神的庇护。

    花著雨对这比赛着实没什么兴趣,坐得久了,正想到处走一走。回雪忽然“咦”了一声,“丹泓,你看,那不是殿下吗?”

    花著雨抬眸一看,果然,那二十多名参赛者中,可不就是有萧胤?他今日也穿了一袭胡服,玄色的衣摆上滚着金边,极是贵气。一头墨发分股结成发辫披散在脑后,如墨色流泉,为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野性之美。他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般惹眼。

    不过,惹眼的不光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也同样惹眼。一袭红色锦服,华贵而张扬,最张扬的是他的衣衫上绣满了圆形的花纹,仔细一瞅,原来竟然是一个个铜钱花纹。

    红色锦袍,金色铜钱纹,银色束腰带,腰间还佩着一块碧玉佩,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多有钱一般。

    此人不光身上衣袍惹眼,模样也是俊绝人寰,极是惹人注目。他的皮肤有玉的光泽,墨发有珍珠的光泽,一双朗如明星的眸子有璀璨的光彩,甚至,红袍上丝线绣的铜钱花纹也是金灿灿的。

    他站在人群中,不知和别人谈论到什么,似乎极是高兴,拍着旁边一人的肩头,笑得没心没肺。

    这是一个很俊很美很阳光很妖孽的男子。

    这个男子似乎不应该是北朝人。

    “回雪,那个人是谁?”花著雨指着那个男子问道。

    回雪还没从萧胤参加比赛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这样的比赛萧胤一向都很不屑,这一次突然出现在赛场上,回雪怎能不惊诧?花著雨问了两遍,回雪才恍惚地说道:“那是东燕国的瑞王斗千金。”

    原来是东财神斗千金,怪不得穿得好似暴发户一般。

    花著雨完全相信,这人衣袍上的铜钱纹绝对是金线绣的,那腰间的银腰带也肯定是银线织就的,那枚碧玉佩肯定也是极品的。不过,这样一身装扮,穿在旁人身上,不知会多么的俗不可耐,偏生穿在他身上,倒穿出几分翩翩风度来。

    这么多年,东燕一直奉行和平政策,兼之其国也富裕,时不时在金钱方面帮助一下别的国家,与南朝北朝的关系都很融洽。所以,斗千金能来参加那幕达大会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他也参加这个夺雪莲的比赛,莫不是心仪北朝哪位千金?

    锣鼓声响了三次,比赛开始了,就见二十多名参赛者争相向山上攀爬而去。一众人都在山脚下,抬眼瞧着战势。

    北朝人在赛场上,并没有尊卑之别,那些参赛者能和萧胤、斗千金这两个高手比赛,都甚是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