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卖身葬父 (求点推收赏评)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睡着了还不倒下去?
怎么可能?
槐树精幽幽地看了董公讳缘一眼。
没有说什么。
毕竟,槐树精现在还需要修养。
那样才能够巩固修炼成果。
就这样,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
所谓的守夜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就像古代新娘子要坐花轿,过年要分压岁钱一样。然后,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遗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故曰“守灵”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不过,董公讳缘在槐树精(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并没有点灯。
毕竟。董公讳缘人生地不熟,又是晚上了,确确实实的不知道去哪里找油灯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那天晚上居然有着明月当空。
所以,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没有点灯也没有什么。
毕竟董公讳事的遗体不是在屋子里面而是在屋子外面不是?
到了第二天,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又是一阵阵茫然。
毕竟,董公讳缘还只是一个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或许知道了很多东西。俗话说得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因为这是孩子从小就受到了环境的压迫,在他们的心里就有了很强的责任感,他们懂得要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所以他们就要懂事一些自然就知道帮助父母们了。
可是董公讳缘乃是书香门第的子弟。所谓的书香门第指上辈有读书取得功名的家庭。古人对读书人。领悟书籍文雅,故称为“书香”。所谓的书香--古时的读书人家,一般都有较多书籍。古人为有效的防止书籍出现霉变,虫蛀等问题,用常见的樟木制成书箱来存放书籍;或用做家俱后剩下的樟木片放在大量书籍的间隙中;另还有一种防蛀方法,就是放一种叫芸香草的中药。无论芸香草。还是樟木片,放这些的目的是让蛀虫闻到这个味道就会远离,会让书籍得到非常好的保护。在放置了芸香草和樟木片后,随着时间的积累,当书的主人打开书箱。翻阅书籍时,就有一股香气扑面,也就形成了“书香”的书呆子概念。
而且在古时候的书香门第还是兼职祭师。祭师,也叫祭司,是指在宗教活动或祭祀活动中,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为辅祭或主祭的人员。根据不同的信仰,祭司被认为具有程度不同的神圣性。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还是神秘的宗教层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是儒教礼仪中主要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祭祀观则记载儒教《周礼》《礼记》与《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书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己祖先和灶神。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是祭祖日。
所以,只要便是兵荒马乱的时代,书香门第的收入但是比较丰厚。与富商巨贾当然不能够比较,但是却是可以划分为富人一族。
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是愁肠百结。
董公讳事的遗体肯定要入土为安。入土为安意思是 旧时土葬,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
但是,董公讳缘人生地不熟,让董公讳事的遗体埋在哪里呢?
随随便便的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万一那块土地的主人不同意,完完全全的可以把董公讳事的遗体挖出来。
让董公讳事的遗体露尸野外,,董公讳缘不仅仅不是孝子了,而是逆子了。
董公讳缘能够随随便便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吗?
当然不能够。
而且就算是土地的主人发善心,不让董公讳事的遗体露尸野外,但是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总是需要挖一个坑吧?
挖一个埋人的坑,没有工具怎么样可以。
可是挖一个埋人的坑的工具在哪里呢?
更何况,就算是有了送给董公讳缘挖一个埋人的坑的工具,还是无法使得董公讳事的遗体圆圆满满。
毕竟,董公讳缘是一个没有干活的人,如果完完全全的要求董公讳缘挖一个埋人的坑,不知道到了猴年马月。
等待把埋人的坑挖好的时候,董公讳事的遗体已经是无法入土为安。
董公讳事的遗体都已经完完全全的腐化,还怎么样入土为安?
总而言之,依靠董公讳缘,董公讳事的遗体很难……很难!
怎么办呢??
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开始发呆起来。
过了一会儿,董公讳缘便是停止了发呆。
董公讳缘从包裹里面找出来一件白色的衣纱。
然后,董公讳缘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
接下来,董公讳缘便是用自己手指头的鲜血在包裹里面找出来的那件白色的衣纱上面写上了“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
在包裹里面找出来的那件白色的衣纱上面写上了“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以后,董公讳缘又从大槐树上面折下来一个小小的树枝。
董公讳缘把上面有着“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的那件白色的衣纱挂在了槐树的树枝上面,董公讳缘便是扶着上面挂着有着“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的那件白色的衣纱的槐树树枝跪在了大槐树下,等待有好心人能够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入土为安。
至于董公讳事,董公讳缘自己觉得,入土为安就入土为安吧?
睡着了还不倒下去?
怎么可能?
槐树精幽幽地看了董公讳缘一眼。
没有说什么。
毕竟,槐树精现在还需要修养。
那样才能够巩固修炼成果。
就这样,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
所谓的守夜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就像古代新娘子要坐花轿,过年要分压岁钱一样。然后,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遗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故曰“守灵”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不过,董公讳缘在槐树精(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并没有点灯。
毕竟。董公讳缘人生地不熟,又是晚上了,确确实实的不知道去哪里找油灯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那天晚上居然有着明月当空。
所以,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没有点灯也没有什么。
毕竟董公讳事的遗体不是在屋子里面而是在屋子外面不是?
到了第二天,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又是一阵阵茫然。
毕竟,董公讳缘还只是一个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或许知道了很多东西。俗话说得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因为这是孩子从小就受到了环境的压迫,在他们的心里就有了很强的责任感,他们懂得要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所以他们就要懂事一些自然就知道帮助父母们了。
可是董公讳缘乃是书香门第的子弟。所谓的书香门第指上辈有读书取得功名的家庭。古人对读书人。领悟书籍文雅,故称为“书香”。所谓的书香--古时的读书人家,一般都有较多书籍。古人为有效的防止书籍出现霉变,虫蛀等问题,用常见的樟木制成书箱来存放书籍;或用做家俱后剩下的樟木片放在大量书籍的间隙中;另还有一种防蛀方法,就是放一种叫芸香草的中药。无论芸香草。还是樟木片,放这些的目的是让蛀虫闻到这个味道就会远离,会让书籍得到非常好的保护。在放置了芸香草和樟木片后,随着时间的积累,当书的主人打开书箱。翻阅书籍时,就有一股香气扑面,也就形成了“书香”的书呆子概念。
而且在古时候的书香门第还是兼职祭师。祭师,也叫祭司,是指在宗教活动或祭祀活动中,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为辅祭或主祭的人员。根据不同的信仰,祭司被认为具有程度不同的神圣性。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还是神秘的宗教层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是儒教礼仪中主要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祭祀观则记载儒教《周礼》《礼记》与《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书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己祖先和灶神。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是祭祖日。
所以,只要便是兵荒马乱的时代,书香门第的收入但是比较丰厚。与富商巨贾当然不能够比较,但是却是可以划分为富人一族。
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是愁肠百结。
董公讳事的遗体肯定要入土为安。入土为安意思是 旧时土葬,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
但是,董公讳缘人生地不熟,让董公讳事的遗体埋在哪里呢?
随随便便的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万一那块土地的主人不同意,完完全全的可以把董公讳事的遗体挖出来。
让董公讳事的遗体露尸野外,,董公讳缘不仅仅不是孝子了,而是逆子了。
董公讳缘能够随随便便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吗?
当然不能够。
而且就算是土地的主人发善心,不让董公讳事的遗体露尸野外,但是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埋下去总是需要挖一个坑吧?
挖一个埋人的坑,没有工具怎么样可以。
可是挖一个埋人的坑的工具在哪里呢?
更何况,就算是有了送给董公讳缘挖一个埋人的坑的工具,还是无法使得董公讳事的遗体圆圆满满。
毕竟,董公讳缘是一个没有干活的人,如果完完全全的要求董公讳缘挖一个埋人的坑,不知道到了猴年马月。
等待把埋人的坑挖好的时候,董公讳事的遗体已经是无法入土为安。
董公讳事的遗体都已经完完全全的腐化,还怎么样入土为安?
总而言之,依靠董公讳缘,董公讳事的遗体很难……很难!
怎么办呢??
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开始发呆起来。
过了一会儿,董公讳缘便是停止了发呆。
董公讳缘从包裹里面找出来一件白色的衣纱。
然后,董公讳缘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
接下来,董公讳缘便是用自己手指头的鲜血在包裹里面找出来的那件白色的衣纱上面写上了“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
在包裹里面找出来的那件白色的衣纱上面写上了“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以后,董公讳缘又从大槐树上面折下来一个小小的树枝。
董公讳缘把上面有着“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的那件白色的衣纱挂在了槐树的树枝上面,董公讳缘便是扶着上面挂着有着“卖身葬父”四个血淋淋的大字的那件白色的衣纱的槐树树枝跪在了大槐树下,等待有好心人能够把董公讳事的遗体入土为安。
至于董公讳事,董公讳缘自己觉得,入土为安就入土为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