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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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大部分事情的发生都是突然的,每一个明天都不见得是按照你的设计和预判的样子而降临。
有些人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失去了一切,也有些人得到了所有。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不可预知的事情突然来临的时候,懂得随机而知应变,处变而能不惊,临危尚可不惧,这才是一个成大事者的必备条件。
很多人曾经非常好奇地问过我或者我身边的朋友一个问题:气度不凡的武昇;智商过人的小二爷;胆大包天的险儿;放荡不羁的袁伟;与众不同的地儿。
在这些性格完全不同又各具特色的人之中,看上去最为平凡普通的我为什么反而可以脱颖而出,成为六个人之中真正的大哥,而且多少年来一直都能够把他们聚拢在一起,共进共退,从无异变。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很多。
但归根结底,我觉得我们兄弟六人之所以能够在一起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发生改变,是因为我们在多年同生共死的生活中所积淀下来的感情与信任,以及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
而之所以,为什么我可以做大哥,我觉得那是因为,我有着他们都没有的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叫做掌控,或者叫做知轻重,懂分寸。
我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天生就有着一种敏锐的感悟,我能够准确地判断如何做是恰到好处,如何做又是太过或不足,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一点就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
人一知轻重,便明事理;晓事理,而得人心。
第二个条件叫做自省。
一件事过后,无论对错,我都会思考一下我曾经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行为,是否合适,是否恰当。
人懂自省,则不蹈覆辙。
第三个条件叫做坚持。
我不轻易认定一件事,但是一旦认定,哪怕是死路,我也会一条道走到黑。对兄弟也如此,一旦是兄弟,我的命就随你的姓。
若你卖我,是我蠢,与你何干?
所以,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通常我都会很快想到该如何去做,怎么做才恰当。一旦决定之后,我就不会更改,坚持到底。
我们兄弟在等待小兵儿出事的这段时间之内,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过的突发事件。
而正是因为我的这些性格,导致我们用了一种九镇打流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胆大包天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情。
前面说过,老鼠的出狱和廖光惠的降临,将是九镇打流界的第一个高潮。
如果说世纪之交的这两年,注定是九镇流子的一个群魔乱舞、高潮迭起、倾情演出的大舞台的话,那么我们六兄弟对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情的处理,就是正式拉开了这个大舞台的序幕。
因为在我们处理完这件事之后,九镇的流子传统格局开始被正式地打乱。办了这件事之后,我们就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年轻一辈中的大哥了,而是九镇十几万将近二十万人口中除了三哥、老鼠和过江龙廖光惠之外的真正的黑道大哥。
也许实力不够,但是起码名气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巅峰。
那一年,我和险儿、地儿虚岁十八;小二爷十九;武昇将近二十;袁伟二十。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放荡不羁的袁伟的那一份放荡与不羁。
在前文之中,我曾经说过,我们兄弟里面有两个人是有着文人气质、文艺细胞的。
他们是袁伟和地儿。
当然不是说他们有着文人的才气或者思想,而是说,在他们两个的身上,都能够感受到那种类似于柳永和唐伯虎之类的落魄文人们所独有的纵情声色,和与世无争。他们从来没有任何的野心,也从来不会因为“名利”二字和他人发生争斗,他们喜欢的就只有单纯的玩乐而已。
这在争名夺利,动不动拔刀相见的江湖,堪称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又有不同。
首先,地儿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天生异类,他不应该生在平凡的九镇,做一个下三滥的平凡的流子。他应该出生于古代,在一个诗酒风流,白玉为堂金做马,世代书香的清谈世家。而他又是世家里面的唯一一个与这个世家格格不入的浪荡公子,他摒弃红尘俗世间的一切,唯一最求的就是——情。
那种极致的,绝世的,唯美的情,只会出现在书中,画中或者传说中的情。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对于地儿来说都是唯一,都是永恒。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皆是浮云,不值一提。
所以,他是我们之中对于“名利”二字最为淡薄的一个。
除了我们五个,至今为止,他没有真正再接受过任何一个兄弟或者朋友,因为他的心中在友情这一块,装下了我们五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容下另一个了。
对于爱情也是同样,地儿谈过很多次恋爱,他在我们兄弟之中恋爱次数仅次于袁伟。但是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和哪个女人去恋爱,重要的是究竟哪个女人可以带给他那种想要的爱情。
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
如果找到了,那么无论那个女人在世人的眼中有多丑,有多坏,他也会义无反顾,相伴终生。
所以,他一直没有爱情。所以,他一直很伤心。所以,他变成了一个世人俗子眼中的花花公子。
这一切的所以,只是因为地儿对于完美的过度追求。
关于地儿的这个特点,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就可以佐证。
那段匆匆逝去却又绝对奇葩,极具传奇性质的初恋,发生在他十五岁那年的十月。
圆梦是九镇生意最为火爆的KTV,在那里,地儿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和往日一样普通的夜晚,圆梦KTV的生意开张了,几串挂在门口的电子灯闪烁着暧昧而诱惑的光芒,灯光下,门楣里,一如既往地坐着几个打扮土气,但是眉宇风骚的女孩在招徕生意。
但这个夜晚却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即将见证一段伟大爱情的诞生。
当地儿踏进KTV大堂,像往常一样走向吧台,准备点单的时候,他不会想到,就在下一秒钟,他会遇见一个人,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如同往常一样,地儿看都不曾看过吧台里面一眼。因为,他知道,柜台里面,除了老板的秃头之外,就只会有老板娘臃肿下垂的眼袋。
他以一种胸有成竹,却又运筹帷幄的眼光慢慢地扫视着酒柜上一排排的酒水饮料:究竟是五块一瓶的酒中酒霸好呢?还是两块五一瓶的青岛啤酒好?
最后他终于决定喝酒霸,因为青岛实在是太便宜。
于是,他优雅地把手上的点歌单递了过去:“老板,点酒。”
“好,你喝什么?”一个从来不曾听过的,清脆而柔腻的声音代替了原来老板粗豪的嗓门和老板娘故作风骚甜到发腻的恶心语调,这个声音像一颗石头掉进了地儿不波的心田。
地儿低下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沉思的头颅,带着一丝好奇望向了面前的那位女孩,也许这个场景用多天以后地儿自己给我们的描叙来说更为贴切:
“你们知道吗?我第一眼望见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她妈妈把她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我。我们对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有这种想法。”
后来,我们知道了,这位缘分天定的姑娘确实有这样的眼神,不过可惜的是,她并不只对地儿一个人。
地儿升华了,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他改变了原本的主意,决定要喝点更具有浪漫情怀的东西。
“麻烦你。我要一杯咖啡!记住,咖啡只加伴侣,不加糖!”
快乐总是易逝的,初识的两人就算再有诸多不舍,点单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地儿不仅是个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绝对不会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唐突佳人。
所以,当佳人记下歌单,拿出美酒咖啡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停留,过多纠缠,而是潇洒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把酒递给了袁伟,袁伟一如往常,拿起酒杯要和他碰杯,他却安静地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子。
袁伟大惊失色:“你有病吧,喝什么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了?可能是假的,雀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
地儿一笑,头都没抬,淡然说了一句:“你不懂。”
是的,袁伟不懂,袁伟不曾看见,片刻前,当佳人拿出一包雀巢咖啡给他冲泡时,咖啡包上的那句广告:苦在杯中,甜到心头。
这妙不可言的滋味,只有爱到深处的人才能明白,正所谓爱到深处人孤独。
地儿在黯然销魂的等待中,终于迎来了他与佳人的第二次交集,就在袁伟喋喋不休鄙视他的时候,吧台里探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地儿再也不看袁伟半下,径直站了起来,对着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显然,地儿对那位姑娘没有把语音扩大器称之为麦克风或者麦,却和凡人一般叫做话筒,而产生了短时间的错愕和不解。但是,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
于是,地儿满足地笑了,从旁边一桌刚唱完的人手中,彬彬有礼地接过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了张国荣的演唱会中,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英俊模样之后,地儿也开始这样了。
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缓缓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九转七回,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独伧然而泪下的诗者;他来生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
但闭上眼的他并没有发现,他的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犹未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太过于苍凉古朴了。形象点说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稍微古朴上那么一点点。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儿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唦!”硕大的脑袋从窗口伸了出来。
地儿张开眼,这才发现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站在自己跟前,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变态。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地儿对着吧台微笑,赶紧把话筒递了过去。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又是你们的歌。”吧台里佳人对着地儿甜腻地一笑。那一刻,地儿认为,自己的歌声和风度已经完全征服了佳人,他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拔,直到片刻后,两个中学生情侣唱完,大厅内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才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又想通了。那些人被震撼了!
轮到袁伟唱了,他唱的是刘德华。
袁伟也爱唱歌,但是他和地儿不同,地儿很多人的歌都唱。可袁伟永远都只唱刘德华,直到现在都是这样。而且,袁伟是我这一辈子所见到的人当中,模仿刘德华最像的一个,无出其右,基本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
袁伟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叫声、掌声雷动。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我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热烈。因为,在那个年代,刘德华绝对可以说是全民偶像,能唱到袁伟那种程度,是很招蜂引蝶的。之后多年,我们曾经一起在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歌舞厅,袁伟一时兴起,客串了一把,下面都有人直接叫他刘德华,那个掌声,我记得非常深刻。
袁伟带着不足为奇的笑容自顾自端起了酒杯,可一边的地儿却发现了一个不太应该出现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从袁伟开唱的那一刻,就把脑袋伸出了吧台,呆呆地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见过。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眼神就是那样,满是敬佩与激动。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袁伟刚刚放下酒杯,哈出口中酒气的那一刻,那位姑娘袅袅婷婷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
地儿正襟危坐,眼含期待,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无比羞涩地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地瞟着袁伟,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
“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得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唦。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味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别啊,我觉得他唱得真的很好的,我也想听呢,我就给你点《缠绵》啊?”
袁伟终于注意到了女孩对他的崇拜,哈哈一笑,头一偏:“随便!”
自信,这就是自信!
姑娘安静地一笑,就像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满头大汗的地儿,看着眼前却又束手无策。不过,地儿没有这么容易认输,他要再搏一把。
他看着姑娘背影轻蔑一笑,对着袁伟説:“这个女伢儿真长得丑。”
袁伟点了点头:“嗯,确实,不过看样子有些喜欢我,哎,无所谓咯,又不和她结婚。”
这就是袁伟!女人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终其一生,他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喝稀饭永远比饿肚子强。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出于对袁伟的了解,地儿在一瞬间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人的一生中,大部分事情的发生都是突然的,每一个明天都不见得是按照你的设计和预判的样子而降临。
有些人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失去了一切,也有些人得到了所有。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不可预知的事情突然来临的时候,懂得随机而知应变,处变而能不惊,临危尚可不惧,这才是一个成大事者的必备条件。
很多人曾经非常好奇地问过我或者我身边的朋友一个问题:气度不凡的武昇;智商过人的小二爷;胆大包天的险儿;放荡不羁的袁伟;与众不同的地儿。
在这些性格完全不同又各具特色的人之中,看上去最为平凡普通的我为什么反而可以脱颖而出,成为六个人之中真正的大哥,而且多少年来一直都能够把他们聚拢在一起,共进共退,从无异变。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很多。
但归根结底,我觉得我们兄弟六人之所以能够在一起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发生改变,是因为我们在多年同生共死的生活中所积淀下来的感情与信任,以及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
而之所以,为什么我可以做大哥,我觉得那是因为,我有着他们都没有的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叫做掌控,或者叫做知轻重,懂分寸。
我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天生就有着一种敏锐的感悟,我能够准确地判断如何做是恰到好处,如何做又是太过或不足,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一点就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
人一知轻重,便明事理;晓事理,而得人心。
第二个条件叫做自省。
一件事过后,无论对错,我都会思考一下我曾经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行为,是否合适,是否恰当。
人懂自省,则不蹈覆辙。
第三个条件叫做坚持。
我不轻易认定一件事,但是一旦认定,哪怕是死路,我也会一条道走到黑。对兄弟也如此,一旦是兄弟,我的命就随你的姓。
若你卖我,是我蠢,与你何干?
所以,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通常我都会很快想到该如何去做,怎么做才恰当。一旦决定之后,我就不会更改,坚持到底。
我们兄弟在等待小兵儿出事的这段时间之内,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过的突发事件。
而正是因为我的这些性格,导致我们用了一种九镇打流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胆大包天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情。
前面说过,老鼠的出狱和廖光惠的降临,将是九镇打流界的第一个高潮。
如果说世纪之交的这两年,注定是九镇流子的一个群魔乱舞、高潮迭起、倾情演出的大舞台的话,那么我们六兄弟对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情的处理,就是正式拉开了这个大舞台的序幕。
因为在我们处理完这件事之后,九镇的流子传统格局开始被正式地打乱。办了这件事之后,我们就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年轻一辈中的大哥了,而是九镇十几万将近二十万人口中除了三哥、老鼠和过江龙廖光惠之外的真正的黑道大哥。
也许实力不够,但是起码名气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巅峰。
那一年,我和险儿、地儿虚岁十八;小二爷十九;武昇将近二十;袁伟二十。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放荡不羁的袁伟的那一份放荡与不羁。
在前文之中,我曾经说过,我们兄弟里面有两个人是有着文人气质、文艺细胞的。
他们是袁伟和地儿。
当然不是说他们有着文人的才气或者思想,而是说,在他们两个的身上,都能够感受到那种类似于柳永和唐伯虎之类的落魄文人们所独有的纵情声色,和与世无争。他们从来没有任何的野心,也从来不会因为“名利”二字和他人发生争斗,他们喜欢的就只有单纯的玩乐而已。
这在争名夺利,动不动拔刀相见的江湖,堪称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又有不同。
首先,地儿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天生异类,他不应该生在平凡的九镇,做一个下三滥的平凡的流子。他应该出生于古代,在一个诗酒风流,白玉为堂金做马,世代书香的清谈世家。而他又是世家里面的唯一一个与这个世家格格不入的浪荡公子,他摒弃红尘俗世间的一切,唯一最求的就是——情。
那种极致的,绝世的,唯美的情,只会出现在书中,画中或者传说中的情。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对于地儿来说都是唯一,都是永恒。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皆是浮云,不值一提。
所以,他是我们之中对于“名利”二字最为淡薄的一个。
除了我们五个,至今为止,他没有真正再接受过任何一个兄弟或者朋友,因为他的心中在友情这一块,装下了我们五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容下另一个了。
对于爱情也是同样,地儿谈过很多次恋爱,他在我们兄弟之中恋爱次数仅次于袁伟。但是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和哪个女人去恋爱,重要的是究竟哪个女人可以带给他那种想要的爱情。
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
如果找到了,那么无论那个女人在世人的眼中有多丑,有多坏,他也会义无反顾,相伴终生。
所以,他一直没有爱情。所以,他一直很伤心。所以,他变成了一个世人俗子眼中的花花公子。
这一切的所以,只是因为地儿对于完美的过度追求。
关于地儿的这个特点,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就可以佐证。
那段匆匆逝去却又绝对奇葩,极具传奇性质的初恋,发生在他十五岁那年的十月。
圆梦是九镇生意最为火爆的KTV,在那里,地儿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和往日一样普通的夜晚,圆梦KTV的生意开张了,几串挂在门口的电子灯闪烁着暧昧而诱惑的光芒,灯光下,门楣里,一如既往地坐着几个打扮土气,但是眉宇风骚的女孩在招徕生意。
但这个夜晚却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即将见证一段伟大爱情的诞生。
当地儿踏进KTV大堂,像往常一样走向吧台,准备点单的时候,他不会想到,就在下一秒钟,他会遇见一个人,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如同往常一样,地儿看都不曾看过吧台里面一眼。因为,他知道,柜台里面,除了老板的秃头之外,就只会有老板娘臃肿下垂的眼袋。
他以一种胸有成竹,却又运筹帷幄的眼光慢慢地扫视着酒柜上一排排的酒水饮料:究竟是五块一瓶的酒中酒霸好呢?还是两块五一瓶的青岛啤酒好?
最后他终于决定喝酒霸,因为青岛实在是太便宜。
于是,他优雅地把手上的点歌单递了过去:“老板,点酒。”
“好,你喝什么?”一个从来不曾听过的,清脆而柔腻的声音代替了原来老板粗豪的嗓门和老板娘故作风骚甜到发腻的恶心语调,这个声音像一颗石头掉进了地儿不波的心田。
地儿低下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沉思的头颅,带着一丝好奇望向了面前的那位女孩,也许这个场景用多天以后地儿自己给我们的描叙来说更为贴切:
“你们知道吗?我第一眼望见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她妈妈把她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我。我们对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有这种想法。”
后来,我们知道了,这位缘分天定的姑娘确实有这样的眼神,不过可惜的是,她并不只对地儿一个人。
地儿升华了,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他改变了原本的主意,决定要喝点更具有浪漫情怀的东西。
“麻烦你。我要一杯咖啡!记住,咖啡只加伴侣,不加糖!”
快乐总是易逝的,初识的两人就算再有诸多不舍,点单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地儿不仅是个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绝对不会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唐突佳人。
所以,当佳人记下歌单,拿出美酒咖啡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停留,过多纠缠,而是潇洒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把酒递给了袁伟,袁伟一如往常,拿起酒杯要和他碰杯,他却安静地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子。
袁伟大惊失色:“你有病吧,喝什么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了?可能是假的,雀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
地儿一笑,头都没抬,淡然说了一句:“你不懂。”
是的,袁伟不懂,袁伟不曾看见,片刻前,当佳人拿出一包雀巢咖啡给他冲泡时,咖啡包上的那句广告:苦在杯中,甜到心头。
这妙不可言的滋味,只有爱到深处的人才能明白,正所谓爱到深处人孤独。
地儿在黯然销魂的等待中,终于迎来了他与佳人的第二次交集,就在袁伟喋喋不休鄙视他的时候,吧台里探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地儿再也不看袁伟半下,径直站了起来,对着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显然,地儿对那位姑娘没有把语音扩大器称之为麦克风或者麦,却和凡人一般叫做话筒,而产生了短时间的错愕和不解。但是,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
于是,地儿满足地笑了,从旁边一桌刚唱完的人手中,彬彬有礼地接过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了张国荣的演唱会中,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英俊模样之后,地儿也开始这样了。
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缓缓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九转七回,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独伧然而泪下的诗者;他来生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
但闭上眼的他并没有发现,他的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犹未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太过于苍凉古朴了。形象点说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稍微古朴上那么一点点。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儿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唦!”硕大的脑袋从窗口伸了出来。
地儿张开眼,这才发现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站在自己跟前,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变态。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地儿对着吧台微笑,赶紧把话筒递了过去。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又是你们的歌。”吧台里佳人对着地儿甜腻地一笑。那一刻,地儿认为,自己的歌声和风度已经完全征服了佳人,他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拔,直到片刻后,两个中学生情侣唱完,大厅内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才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又想通了。那些人被震撼了!
轮到袁伟唱了,他唱的是刘德华。
袁伟也爱唱歌,但是他和地儿不同,地儿很多人的歌都唱。可袁伟永远都只唱刘德华,直到现在都是这样。而且,袁伟是我这一辈子所见到的人当中,模仿刘德华最像的一个,无出其右,基本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
袁伟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叫声、掌声雷动。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我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热烈。因为,在那个年代,刘德华绝对可以说是全民偶像,能唱到袁伟那种程度,是很招蜂引蝶的。之后多年,我们曾经一起在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歌舞厅,袁伟一时兴起,客串了一把,下面都有人直接叫他刘德华,那个掌声,我记得非常深刻。
袁伟带着不足为奇的笑容自顾自端起了酒杯,可一边的地儿却发现了一个不太应该出现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从袁伟开唱的那一刻,就把脑袋伸出了吧台,呆呆地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见过。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眼神就是那样,满是敬佩与激动。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袁伟刚刚放下酒杯,哈出口中酒气的那一刻,那位姑娘袅袅婷婷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
地儿正襟危坐,眼含期待,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无比羞涩地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地瞟着袁伟,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
“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得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唦。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味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别啊,我觉得他唱得真的很好的,我也想听呢,我就给你点《缠绵》啊?”
袁伟终于注意到了女孩对他的崇拜,哈哈一笑,头一偏:“随便!”
自信,这就是自信!
姑娘安静地一笑,就像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满头大汗的地儿,看着眼前却又束手无策。不过,地儿没有这么容易认输,他要再搏一把。
他看着姑娘背影轻蔑一笑,对着袁伟説:“这个女伢儿真长得丑。”
袁伟点了点头:“嗯,确实,不过看样子有些喜欢我,哎,无所谓咯,又不和她结婚。”
这就是袁伟!女人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终其一生,他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喝稀饭永远比饿肚子强。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出于对袁伟的了解,地儿在一瞬间感到了极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