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杀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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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之中,我好像听见自己在用一种完全陌生、平静到让人感到绝望的语调说道:

    “地儿,哪个想打流?哪个是一出来就想打流?当初我们还在读书的时候,哪个不是说要考大学?呵呵呵,险儿想打流啊?武昇想打流啊?没得法哒!我只问你,而今我们这些人不打流哒还能搞什么去?我们还能搞什么去,读大学,打工,当农民?九八年,你把希明家老二的腿搞瘸哒,不打流,他找不找你,砍不砍你?没得法哒,你去听下看看,你到处去听下看看,九镇哪个正经人家里不是交代他们的女儿莫要和我们在一起,哪个又不是交代他屋里的儿子莫要学我们。你猜是为什么?哈哈哈,因为我们都是流子,你晓不晓得!天生就是该坐牢、该枪打、该被人砍死的流子。不打流哒,你不打流哒,我也想你不打流哒……”

    那天,我一个人喃喃自语不知道说到了什么时候,我只知道,地儿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低着头一个人跑进了厕所里面,很久很久……

    在厕所里面传来的阵阵绝望而又压抑的低号声中,我也闭上了自己的双眼,那通红晦涩的双眼。

    那一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我知道地儿也一样,因为直到天色泛白,我还能听到隔壁床上翻来覆去的响动。

    我想,那一夜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漫长,让人思绪万千。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年少轻狂时,一个错误的念头,就已经让我们所有人都堕入了无间地狱,千般后悔,万种无奈,却再也无法回头。

    既然人生路是这么苦,那么上苍为什么又要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天色刚刚发亮,我就爬起了床,本来计划今天就正式行动的,可是经过昨晚的彻夜思考,我临时改变了主意。

    罗佬并不是一个初出茅庐,除开满腔血勇之外,别无长处的小角色。

    当我还只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已经混迹于江湖了。每一个在这条弱肉强食的残酷道路上,能够生存十余二十年的家伙,他的危险性都绝对不亚于一条致命的毒蛇。

    如今,罗佬也许有些落魄,但只要毒牙未折,断尾的毒蛇也能要命。

    面对着这样一条毒蛇,个中凶险,堪称是瞬息万变,单枪匹马的话,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我需要地儿的帮助。

    这些年来,我们兄弟几人之所以能够在黄皮三哥们的重重掣肘与围剿当中,走到今天的地步,也正是因为我们彼此间毫无保留的支持与付出。

    可是现在,对于这种几乎是融入血液中的信任,我却头一次感到失去了把握。

    昨夜地儿的话语和他的种种表现,已经足以让我意识到,今时今地,他的心并没有和我在一起。

    大敌当前,生死立见,却兄弟阋于墙,这是何等的不祥。

    我不像小二爷,我并不算是一个过于谨慎的人,任何事,但凡有了三分的成功概率,我就敢押上全副身家去赌一赌。

    可是现在,我却不敢冒这个险。

    因为,让我害怕的不仅是行动本身的凶险,我更担心的是,从此以后,我会失去一个兄弟。

    所以,今天我决定放一天假,带着地儿去周围好好转一转,放松一下心情的同时,我也必须找个合适的机会和他好好再谈一次。

    机会一直等到下午才降临。

    当时我们来到了厦门市郊外的一个风景区。

    景区开发的时间应该还不久,各种设备也不算太完善。方圆地面上,除了位于景区大门口的一栋装修金碧辉煌,奢华到令人产生罪恶感的五星级酒店之外,就只剩下了一栋栋灰暗破旧,还没有被拆迁的农民房。

    在商业主宰一切的年代,这个地方的农民房墙壁上也不能免俗地刷着“电力助小康,服务圆梦想”“成鹏妇科,专家问诊”“优质种猪哪里找,向阳猪场帮你搞”等粗俗低级的广告和标语。

    而就在距离景区门外那家五星级酒店几步之遥的几幢农民房上,我和地儿看见了众多标语当中最为醒目,也最为触目惊心的几条: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宁添一座坟,不生一个人”“哪怕血流成河,也不多生一个”“今日超生超育,明天家破人亡”。

    我和地儿呆呆看着这几条杀气腾腾,代表着王法国策的宣传标语,一时之间,两人面面相觑,竟然欲语无言。足足过了分把钟之后,地儿的脸上才出现了一丝淡淡的苦笑,一边微微摇着头,一边如同自言自语般,用一种极为落寞的语调喃喃念道:

    “都疯了吗?真的是都疯了吗?宁愿要一座坟,都不要一个人,一条人命就这么下贱,这么不值钱?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我抬手搂住了地儿的肩膀,正准备开口说话的时候,一辆簇新锃亮的黑色奔驰车从前方呼啸而来,在我们两个的面前飞快掠过,停在了酒店门外。

    门童迎上前去,打开车门,一个穿着入时、身形极为曼妙的年轻女子走了下来,甩了甩一头如云的乌黑长发,看都不看身边的门童一眼,径直走到了酒店门口。

    几秒之后,一个五十岁上下,挺着大肚腩,像头肥猪般臃肿笨拙的秃顶男子也随之从司机座上走了下来,盛气凌人地对着门童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就昂首挺胸地走向了那个女子。

    女人异常温驯地依偎在了那个无论年纪还是体形都要比她大上一倍的男子胸前,两个人如胶似漆地黏合在一起,走进了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

    空旷的停车场上,只剩下了那个年轻帅气的门童,孤独而沉默地站在原地。

    我抽出烟来,递给地儿一根,各自点燃之后,在弥漫了视线的烟雾中,我指了指前方的酒店,说:

    “地儿,你看看,你好生看看。其实,你说得一点都没错,这个世界就是疯了,但是,它其实也没疯,从古到今,几千年来,它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有些人不肯承认而已,总是觉得它会变好。但它可能变好吗?地儿,你真觉得它会变好吗?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那个门童只能眼馋,那个老东西就可以抱着女人爽,那个女人也只有陪人爽,才有机会走进这家酒店,这就是现实!地儿,我晓得,我们伤天害理,我们被人看不起。但是你看看墙上的那些标语,它们又杀了多少人?那些人甚至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这又公平吗?不公平,但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公平这么一说。地儿,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杀一人者贼,杀万人者雄。不管是你、我还是罗佬,我们谁都不能怪谁,只能怪自己为什么要走上了这条路。可现在我们毕竟都已经走了,那就只有继续走下去,那就要这么狠!就要这么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到其他人的上头,我们才能过得比现在好,我们才不用像那个女人和那个门童,我们才不会一辈子都是贼!地儿,我说的话,其实你都懂,我也不多讲了,你好生想想,女人、门童、男的,你想当哪一个?杀人的标语,和被杀的婴儿,又应该怎么选?”

    地儿将脑袋深深地低到了胸前,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他一口接着一口地猛抽着烟,并没有回答我的话。

    那天下午,我们在海边整整坐了四五个小时,直到太阳西沉。

    过程中,我们天空海阔地说了很多闲散白话,却始终都没有再讨论过酒店前的那个话题,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守护着那些藏在心底,彼此都不忍去触碰的东西。

    直到临离开之前,地儿从沙滩上站起身来,一边机械地拍打着自己的裤子,一边遥遥凝望着远方天际线上的几缕火烧红云,过了几秒之后,才突然扭过头来,对我露出了一丝极为苦涩的幽幽浅笑,用一种极其飘忽的声音说道:

    “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地儿在海边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如同附骨之疽般纠缠着我,整夜整夜地回响在我的脑海。当时,他的语气虽然并不冷酷,就如同是平日闲聊一般,但是,却让我一直冷到了心里。

    我不怪地儿,因为,他比我更加可怜。

    可我却依然感到了极度的痛苦,更残忍的是,在这种痛苦面前,除了承受,我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我的人生,为何变成了这样。

    也许是昨天那些对话的原因。第二天醒来之后,我和地儿越发显露出了一种微妙的尴尬,彼此甚至都控制着眼神的交流和对视。

    我准备找地儿再谈最后一次。

    可是,在我还没有想好怎么给他说的时候,地儿居然先找我谈了。

    当时,我们正在吃早饭,地儿原本正埋头大吃着碗里的馄饨,头也不抬,忽然间就含糊不清地问了我一句:

    “胡钦,你想什么时候搞罗佬?”

    听到他的话,我顿时一愣。

    这些天来,他一直刻意不谈这件事,此刻居然主动提起,虽然猜不透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不管怎么样,昨天之后,地儿能放下心结,率先找我说话,这让我的心里还是感到了些许轻松,于是,我略微思考了一下后,小心说道:

    “就在这两天吧,我还在想。”

    “具体什么时候呢?”地儿抬起了头,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边嚼着嘴里的馄饨,边说道。

    我再次短暂思考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对地儿坦诚相见:

    “就是明后两天吧,等他收摊子的时候,也只有这个时间最合适了。”

    通过这些天的仔细观察,我们基本摸清了罗佬的生活规律,他白天根本就不怎么下楼,很多时候连进货、买菜都是老婆去办。每天晚上八点多才出门,九点的样子开始正式营业,直到凌晨三点半到四点半左右收摊,然后走上一刻钟的路程回家。

    整个过程中,他基本每时每刻都和家人在一起,而且无论住的地方,做生意的地方,还是进货的地方都位于闹市区内,要想搞定他又不被人发现,可能性实在不大。

    所以相对而言,稍微方便的行事时机就是他收摊回家的路上。

    那个时候街上虽然也不是完全清静,除了很多同样在打烊的摊贩之外,偶尔甚至还有三三两两刚喝完酒、上完网、泡完妞准备回家的行人。

    但是,毕竟比起其他时候来,这是唯一值得一试的机会。

    听完我的话之后,地儿先是微微叹了一口气,再开口说道:“也是,要搞,也只有这个时候还有可能了。”

    然后,不等我接话,他继续又问了一句:“怎么搞,还是用枪吗?我昨天也想了一下,枪只怕用不得啊。刀疤成也是用的枪。”

    地儿的问题,也正是我一直在思考的。

    来到厦门之前,我们确实是计划用枪,因为最初大家都以为寨上是个靠近城市的小村庄,人烟稀少,找到罗佬的地址之后,晚上开车进去,两枪打死,立马上车就走,干净利落,谁也抓不着。

    但是来到这里之后才知道,这个原本以为的“小村庄”是多么繁华复杂,人口如此密集的闹市,如果我们当街开枪杀人了,落得的下场也许连刀疤成都比不上,他还能跑路,我们可能连跑路的机会都没有。

    我还有太多的事情没做,太多的欲望没有达成,我绝对不能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刀疤成。

    “我也不晓得,再看看吧。实在不行,那也只有用枪了,用刀万一没有搞定,露了脸,那还出鬼些。”

    地儿并没有立马回答我,他飞快吃完了碗里最后的几个馄饨,随手一下将调羹丢在了碗里,唰地抬起头,用一种极坚决的目光看着我说道:

    “那好吧,你想一下,看哪天动手,早些动手早些完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早死早超生。你想好了,告诉我,我就去找毛七佬介绍的那个人拿枪。”

    一股温暖至极,也酸楚至极的复杂滋味瞬间涌上了心头,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地儿,一时之间,竟然喉头哽咽,纵有千言万语,却再也说不出口。

    我知道地儿为什么一大早就找我谈他原本始终在回避的事情,而且很坚决地表态了。

    因为,正如我满心愧疚与悔恨一样,柔软的地儿,纯良的地儿,他也觉得昨天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我,他想补偿。

    他不是小二爷,他的思虑并不周全;他也不是袁伟,他不善辞令;他更不是我,他没有我的细腻心思。他只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我,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他胡大地都会与我同生共死。

    这就是地儿做出的决定。

    那么我呢?

    经过了整夜的思考和权衡之后,我当然也已经同样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前晚的剧烈争吵和昨天的海边对话,都使我明白过来,罗佬现在的处境让地儿心态起了很大变化。

    地儿从小就是一个极其容易心软的人。当年在神人山下废了英子之后,他就差点崩溃,这么多年了,还不敢踏进羊胡子开的茶楼半步,就连偶尔在九镇街上遇见英子,也像是做贼一样马上掉头走开,绝不碰面。

    可是现在,罗佬事件无论怎么发展,最终结局都注定只会比英子当初更加残酷,他还能承受得起吗?

    为了他,也出于对这件事情本身的考虑,我决定罗佬这件事情,不再要地儿插手。

    我准备单刀赴会!

    这次办罗佬,我要靠自己一个人解决!

    因为,依照目前状况而言,这不仅是最后一个可行的办法,同样还是我对地儿所有歉意的唯一表达。

    既然我比他坚强,既然注定有人要堕入深渊更深处,那么就让我一个人来吧。

    也许,这才对得起多年前神人山顶,漫天神佛跟前磕下的那三个响头。

    我默默看着地儿半晌,好不容易才收拾好了内心汹涌澎湃的激动情绪,用一种尽量克制、尽量柔和的语调给他说:

    “地儿,你把毛七佬那个朋友的联系方法告诉我。今天晚上或者明天,你坐飞机到上海,别停留,马上就回家。这个事,我想了一下,不管谁输谁赢,只怕都不可能善了。两兄弟一路死,不如死一个。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一个人办事,跑起来也利落些。”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是很紧张的,所以从开始到结束,我都是小心翼翼地盯着地儿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