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不吃素的和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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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角看到那位母亲用力扯着依然在啃一个鸭翅膀的小女儿,随在老公后面大步走向了门口。
周围桌椅响动的声音更加频繁。
茄子很不爽地看向那个人,身体蓦然一动,好像想要站起来。
我一把扯住了茄子,慢慢把右手塞进了裤带里面,另一只手对着那个人一招,示意他过来点。
那个人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伸进腰边的右手,腰弯得更低,我稍稍抬起了屁股,迎向他说道:
“小伢儿,我最后和你讲一声,有好远给老子死好远。你再讲一句话,老子就一枪打死你!不信,你而今就试下看看?”
那个人盯着我右手的眼神突然完全慌乱起来,脸色也变得煞白,偏过头死死看着我。
我的屁股坐了下去,尽量用一种很轻松也很肯定的语调,低声对着茄子说道:
“茄子,这个杂种再讲一句话,那边人冲过来之前,我们两个人先弄死他。”
一直看着我的茄子在最初的短暂迷惑之后,明白过来,也立马握住了一个酒瓶,很干脆地答道:
“要得!钦哥!”
那个人的眼神更为慌乱,在我的脸上和右手之间再次来来回回巡游了几次之后,嘴巴张了几张,合起来,转身而去。
那个人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座位之前,那伙人里面就爆发出了几声不爽的抗议与起哄。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相对而言,他们的音调要得小多了;虽然依旧有几个人很嚣张地盯着我看,但也不像之前几乎所有人都扭过头,用凶狠的目光来挑衅了。
吴总的脸色好像变得更加难看起来。
那个小个子走到了吴总的身前,如同最开始那个赤膊一样,边望向我,边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
吴总的脸色几乎已经变成了猪肝,听完了那个人的话之后,又很凶狠地扭过头对着橙橙,快速问着、说着。
橙橙的脸色又气又恨,还有些委屈,半低着头,也不看吴总,嘴巴不断地翻动。
几秒之后,吴总再次望向了我。
我还是一步不让地盯着他。
他有些尴尬地看了我半晌,低下头去,对着所有人说了句话,然后端着杯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随着他的起身,一直隐藏在桌子下面的大肚腩也魔术般地出现众人眼前,把桌子猛顶了一下,一瓶开了口的啤酒倒了下来。
“搞些什么麻皮?作死啊,喝杯酒,你们都不晓得放好,操!”
吴总边拍打着被啤酒弄湿的黑色西裤,边面红耳赤大声呵斥着那一桌人。
桌椅翻动的声音更加频繁,除了几个二十出头,看上去刚打完篮球的精壮小伙子之外,我们这一桌周围吃夜宵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没有走的都快速吃着,头都不抬。
“一,二,三,四,五……十二。不连女的,一共十二个人,茄子,你讲我们搞不搞得赢?”
我有些开心,也有些作弄的笑着故意问茄子。
本来吴总这伙人三番两次的挑衅行为就已经让我怒火中烧,再加上我这个人本身又是一个喝了酒就完全失态的主,那一晚的酒喝得已经不少,在酒精的燃烧之下,我完全忘了害怕和被打的痛。
我决定要打他,就算一百二十个,一千两百个人,老子也要打他。
当我问了茄子这句话之后,同样喝多的茄子根本就没有太多考虑。
他是这样说的:
“钦哥,你搞我就搞!”
茄子有着正当职业,并不是流子,他今晚的勇猛也许像我一样有酒精作用使然。
但是,茄子出生在九镇。
那个屁大一点,却让日本鬼子打了两个星期都没有打下来的九镇。
那个生了我,养了我,也生了养了险儿、武昇、胡玮、缺牙齿、大小民、卫立康、黄皮、刀疤成这些人的九镇。
我们这一代的九镇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打不打流,一定打过架。
一定敢打架。
茄子打过不少架,县篮球比赛,打小前锋的他因为和对方的中锋打架还被罚出了场。
茄子也义道,至少对我很义道。
所以,当我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感到意外。
对着茄子点了点头,我把脑袋扭了过去,吴总挺着大肚腩已经走到了离我们只有四五米的地方。
我尽量温和地对着吴总一笑。
吴总一愣。
我用尽全力将手上的玻璃酒杯向吴总脸上扔出的同时,以我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站了起来。
“啊——”
无数人的尖叫响起。
一脚踏在矮小的夜宵桌上,手上抄起一个装满酒的啤酒瓶,我冲了上去。
吴总被玻璃酒杯砸得发出了一声惨叫,弯下腰,捂着脸,却发现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当我手中的啤酒瓶高高抡下的时候,我看见了吴总近在咫尺,刚刚抬起的一张大脸。
眼神是那么恐惧和后悔。
“啵——”
如同香槟开启的清脆闷响,啤酒瓶砸在了吴总刚刚抬起的宽广额头上。
当酒水与吴总的惨呼一同散开的那一刻,一个影子掠过我身旁,迎向了那边快速冲过来的人群。
我将碎掉的半截酒瓶插在吴总的大肚腩上面,又抽了出来,不再管倒在地上,如同猪嚎般的他,随在茄子的身后,迎向了人群。
在我眼前,只看见无数个飞舞的绿色啤酒瓶,和茄子的大声怒吼。
一瞬间,茄子已经消失在人群当中。
我知道,我冲过去,也会一样,飞快地消失。
但我还是冲了过去,一如扑火飞蛾般,冲了过去……
我不是叶问,虽然平时也喜欢练练拳,甚至还准备像叶问一样开家自己的拳馆,但我毕竟不是叶问。
我不能打过十二个人,我也很确切地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同时打过十二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只可惜,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只有在没喝酒之前才能想明白。
喝了酒,尤其是喝了很多酒之后,我就想不明白了,不仅想不明白,我根本就不相信。
我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搞不过叶问,就算站在我面前的是十二个正值壮年的叶问,我也一定能赢。
必须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被打得很惨。
陷入人群之后,除了眼前无数支飞舞的绿色酒瓶,和“噼里啪啦”的玻璃碎裂声之外,我的眼前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耳中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当一个个的酒瓶不断碎裂在我的头上,我已分不清留下的是啤酒还是鲜血,脑中的眩晕是因为喝醉还是震荡。
我只记得无数的手脚不断将我打倒在地,那些将我和茄子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张面孔,用从下往上的视角仰看上去,显得都是那么千篇一律的模糊而狰狞。
面孔上凸出的青筋在涨红的皮肤下如同一条条扭动的肥大青虫般张牙舞爪;不断翻动喝骂的嘴唇中,唾沫在四处横飞;一双双圆睁的大眼中射出近乎迷离的狂乱与嚣张。
这些喷溅到我脸上的唾液,这些踏在我全身的脚掌,这些居高临下的眼神,还有那早已入脑的酒精。
都让我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
无数次被打倒,又无数次挣扎着站起来,再接着无数次被打趴下……
一切都仿如一部无声电影,在暴力与血腥中默默进行。
直到刺耳的警灯响起。
坐在警车专门用铁丝网隔离了的后座,我才发现,茄子比我更惨。
电影《哈利波特》还没有出现在我市电影院的那一年,他的额头正中间就已经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N”字伤疤。
只是这个伤疤中流淌的不是伏地魔给予的灼痛与火烧,而是啤酒瓶创造的鲜血和玻璃碴。
被值班警员逼着蹲在派出所某个办公室墙角没有多久的时间,地儿和我们那个辖区派出所的张指导员就赶到了现场。
我的眼角看到那位母亲用力扯着依然在啃一个鸭翅膀的小女儿,随在老公后面大步走向了门口。
周围桌椅响动的声音更加频繁。
茄子很不爽地看向那个人,身体蓦然一动,好像想要站起来。
我一把扯住了茄子,慢慢把右手塞进了裤带里面,另一只手对着那个人一招,示意他过来点。
那个人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伸进腰边的右手,腰弯得更低,我稍稍抬起了屁股,迎向他说道:
“小伢儿,我最后和你讲一声,有好远给老子死好远。你再讲一句话,老子就一枪打死你!不信,你而今就试下看看?”
那个人盯着我右手的眼神突然完全慌乱起来,脸色也变得煞白,偏过头死死看着我。
我的屁股坐了下去,尽量用一种很轻松也很肯定的语调,低声对着茄子说道:
“茄子,这个杂种再讲一句话,那边人冲过来之前,我们两个人先弄死他。”
一直看着我的茄子在最初的短暂迷惑之后,明白过来,也立马握住了一个酒瓶,很干脆地答道:
“要得!钦哥!”
那个人的眼神更为慌乱,在我的脸上和右手之间再次来来回回巡游了几次之后,嘴巴张了几张,合起来,转身而去。
那个人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座位之前,那伙人里面就爆发出了几声不爽的抗议与起哄。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相对而言,他们的音调要得小多了;虽然依旧有几个人很嚣张地盯着我看,但也不像之前几乎所有人都扭过头,用凶狠的目光来挑衅了。
吴总的脸色好像变得更加难看起来。
那个小个子走到了吴总的身前,如同最开始那个赤膊一样,边望向我,边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
吴总的脸色几乎已经变成了猪肝,听完了那个人的话之后,又很凶狠地扭过头对着橙橙,快速问着、说着。
橙橙的脸色又气又恨,还有些委屈,半低着头,也不看吴总,嘴巴不断地翻动。
几秒之后,吴总再次望向了我。
我还是一步不让地盯着他。
他有些尴尬地看了我半晌,低下头去,对着所有人说了句话,然后端着杯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随着他的起身,一直隐藏在桌子下面的大肚腩也魔术般地出现众人眼前,把桌子猛顶了一下,一瓶开了口的啤酒倒了下来。
“搞些什么麻皮?作死啊,喝杯酒,你们都不晓得放好,操!”
吴总边拍打着被啤酒弄湿的黑色西裤,边面红耳赤大声呵斥着那一桌人。
桌椅翻动的声音更加频繁,除了几个二十出头,看上去刚打完篮球的精壮小伙子之外,我们这一桌周围吃夜宵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没有走的都快速吃着,头都不抬。
“一,二,三,四,五……十二。不连女的,一共十二个人,茄子,你讲我们搞不搞得赢?”
我有些开心,也有些作弄的笑着故意问茄子。
本来吴总这伙人三番两次的挑衅行为就已经让我怒火中烧,再加上我这个人本身又是一个喝了酒就完全失态的主,那一晚的酒喝得已经不少,在酒精的燃烧之下,我完全忘了害怕和被打的痛。
我决定要打他,就算一百二十个,一千两百个人,老子也要打他。
当我问了茄子这句话之后,同样喝多的茄子根本就没有太多考虑。
他是这样说的:
“钦哥,你搞我就搞!”
茄子有着正当职业,并不是流子,他今晚的勇猛也许像我一样有酒精作用使然。
但是,茄子出生在九镇。
那个屁大一点,却让日本鬼子打了两个星期都没有打下来的九镇。
那个生了我,养了我,也生了养了险儿、武昇、胡玮、缺牙齿、大小民、卫立康、黄皮、刀疤成这些人的九镇。
我们这一代的九镇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打不打流,一定打过架。
一定敢打架。
茄子打过不少架,县篮球比赛,打小前锋的他因为和对方的中锋打架还被罚出了场。
茄子也义道,至少对我很义道。
所以,当我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感到意外。
对着茄子点了点头,我把脑袋扭了过去,吴总挺着大肚腩已经走到了离我们只有四五米的地方。
我尽量温和地对着吴总一笑。
吴总一愣。
我用尽全力将手上的玻璃酒杯向吴总脸上扔出的同时,以我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站了起来。
“啊——”
无数人的尖叫响起。
一脚踏在矮小的夜宵桌上,手上抄起一个装满酒的啤酒瓶,我冲了上去。
吴总被玻璃酒杯砸得发出了一声惨叫,弯下腰,捂着脸,却发现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当我手中的啤酒瓶高高抡下的时候,我看见了吴总近在咫尺,刚刚抬起的一张大脸。
眼神是那么恐惧和后悔。
“啵——”
如同香槟开启的清脆闷响,啤酒瓶砸在了吴总刚刚抬起的宽广额头上。
当酒水与吴总的惨呼一同散开的那一刻,一个影子掠过我身旁,迎向了那边快速冲过来的人群。
我将碎掉的半截酒瓶插在吴总的大肚腩上面,又抽了出来,不再管倒在地上,如同猪嚎般的他,随在茄子的身后,迎向了人群。
在我眼前,只看见无数个飞舞的绿色啤酒瓶,和茄子的大声怒吼。
一瞬间,茄子已经消失在人群当中。
我知道,我冲过去,也会一样,飞快地消失。
但我还是冲了过去,一如扑火飞蛾般,冲了过去……
我不是叶问,虽然平时也喜欢练练拳,甚至还准备像叶问一样开家自己的拳馆,但我毕竟不是叶问。
我不能打过十二个人,我也很确切地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同时打过十二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只可惜,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只有在没喝酒之前才能想明白。
喝了酒,尤其是喝了很多酒之后,我就想不明白了,不仅想不明白,我根本就不相信。
我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搞不过叶问,就算站在我面前的是十二个正值壮年的叶问,我也一定能赢。
必须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被打得很惨。
陷入人群之后,除了眼前无数支飞舞的绿色酒瓶,和“噼里啪啦”的玻璃碎裂声之外,我的眼前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耳中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当一个个的酒瓶不断碎裂在我的头上,我已分不清留下的是啤酒还是鲜血,脑中的眩晕是因为喝醉还是震荡。
我只记得无数的手脚不断将我打倒在地,那些将我和茄子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张面孔,用从下往上的视角仰看上去,显得都是那么千篇一律的模糊而狰狞。
面孔上凸出的青筋在涨红的皮肤下如同一条条扭动的肥大青虫般张牙舞爪;不断翻动喝骂的嘴唇中,唾沫在四处横飞;一双双圆睁的大眼中射出近乎迷离的狂乱与嚣张。
这些喷溅到我脸上的唾液,这些踏在我全身的脚掌,这些居高临下的眼神,还有那早已入脑的酒精。
都让我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
无数次被打倒,又无数次挣扎着站起来,再接着无数次被打趴下……
一切都仿如一部无声电影,在暴力与血腥中默默进行。
直到刺耳的警灯响起。
坐在警车专门用铁丝网隔离了的后座,我才发现,茄子比我更惨。
电影《哈利波特》还没有出现在我市电影院的那一年,他的额头正中间就已经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N”字伤疤。
只是这个伤疤中流淌的不是伏地魔给予的灼痛与火烧,而是啤酒瓶创造的鲜血和玻璃碴。
被值班警员逼着蹲在派出所某个办公室墙角没有多久的时间,地儿和我们那个辖区派出所的张指导员就赶到了现场。